经济法教学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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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教学 讲解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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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第一章 经济法总论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一.经济法的产生经济法的产生 奴隶社会奴隶社会 观点观点 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多数说)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多数说)法律部门产生的条件法律部门产生的条件客观上:客观上:社会在发展社会在发展中出现了需要以不中出现了需要以不同于已往的法律原同于已往的法律原则、制度来规范某则、制度来规范某些社会关系,并有些社会关系,并有了相应的司法实践了相应的司法实践或成文法规或成文法规主观上:主观上:由法学家对由法学家对业已出现的客观社会业已出现的客观社会经济条件和法律规范经济条件和法律规范进行总结、解释和归进行总结、解释和归类,
2、形成相应的理论类,形成相应的理论或学说并被社会和学或学说并被社会和学界所接受。界所接受。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社会化大生产(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自由资本主义垄断垄断、权权利利滥滥用、外部性、信息偏在等)用、外部性、信息偏在等)国国家的有形之手家的有形之手 经济经济法法产产生的法理基生的法理基础础:诸诸法合一法合一刑民分刑民分开开,民法高度,民法高度发达发达(民法的(民法的三大基本原三大基本原则则)私法救)私法救济济不力不力 以社以社会会本位的本位的经济经济法法二二.经济法的发展沿革经济法的发展沿革(一)垄断资本主义前的经济法规(一)垄断资本主义前的经济法规 公元前公
3、元前1818世世纪纪 汉汉穆拉比法典穆拉比法典 公元前公元前5 5世世纪纪 十二十二铜铜表法表法 秦律秦律 自由自由资资本主本主义时义时期期(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美国:美国:1890年年 谢尔曼法谢尔曼法(保护贸易和商业不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1914年的年的克莱克莱顿法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德国:德国:1910年年钾矿业法钾矿业法关于限制契约关于限制契约最高价格的通知最高价格的通知(1915年)、年)、确保战确保战时国民粮食措施令时国民粮食措施令(1916年)年)日本:日本:有关战时工业原料出口取缔事宜有
4、关战时工业原料出口取缔事宜(1914年)年)黄金出口禁止令黄金出口禁止令(1917年)、年)、国家总动员法国家总动员法(1938年年)战时经济法,法西斯经济法战时经济法,法西斯经济法危机对策经济法:危机对策经济法:1933年起,美国罗斯福总统在国年起,美国罗斯福总统在国会的支持下,为了对付经济危机,制定了会的支持下,为了对付经济危机,制定了紧急紧急银行法银行法、全国工业复兴法全国工业复兴法、农业调整农业调整法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证券交易法证券交易法 70年代,滞胀现象的出现,凯恩斯主义受到批判年代,滞胀现象的出现,凯恩斯主义受到批判(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发展(三)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
5、发展1918年和年和1920年,先后颁布对大工业国有化和对小年,先后颁布对大工业国有化和对小型工业国有化的命令(苏联)型工业国有化的命令(苏联)国家工业托拉斯条例国家工业托拉斯条例(1927年)年)1964年年 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 我国:我国: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年改革开放之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节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词源:摩莱里(Morelly)1755年1842年德萨米的公有法典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调整国家在经济管
6、理和协调发展经济下,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法的范畴,属国内法法的范畴,属国内法 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的产物 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一般涵义一般涵义社会关系:经济关系社会关系:经济关系 意志关系意志关系特定的经济关系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2.特定涵义特定涵义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关系国家协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的、非法律国家协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的、非法律
7、的手段,使经济运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的手段,使经济运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3.具体内容具体内容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实现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总体活动进行的调地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总体活动进行的调节和控制节和控制 市场调节的问题:自发、滞后、盲目市场调节的问题:自发、滞后、盲目 手段:间接调控为主手段:间接调控为主2)市场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 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正当的竞争
8、正当的竞争3)企业组织管理关系)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内部组织、人员也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内部组织、人员也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第三节 经济法的特征和形式经济法的特征和形式1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特征1.综合性(调整对象,手段,法律规范)综合性(调整对象,手段,法律规范)2.政策性政策性3.行政主导性行政主导性4.技术性技术性二二.经济法的形式经济法的形式也叫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也叫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式(形式渊源和实质渊源)(形式渊源和实质渊源)1.宪法:最高法律效力,作为经济法的渊源,宪法:最高法律效力,作为经济法的渊源,具有根本性、概括性、原则性的特点具有根本性、概
9、括性、原则性的特点2.法律(狭义的法律)最主要的渊源(主体法律(狭义的法律)最主要的渊源(主体和核心部分)和核心部分)3.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最多)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数量最多)4.部、委规章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部、委规章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5.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6.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 7.司法解释司法解释 第四节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 一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
10、定和调整的,国家在管理经济和协调发展经济调整的,国家在管理经济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经济法主体之间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有三层含义:有三层含义:1.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以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客观存在的经济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经关系经 经济法律规范调整之后经济法律规范调整之后2.调整的是特定经济关系调整的是特定经济关系3.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权利义务关系,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二二.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享有权利
11、和承概念: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担义务的当事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一)特征(一)特征 1.广泛性(包括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科室,内部人广泛性(包括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科室,内部人员)员)2.复杂性(双重身份,角色变换)复杂性(双重身份,角色变换)3.隶属性(关系,意志)隶属性(关系,意志)(二)种类(二)种类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综合性管理部门综合性管理部门 中央中央 部门性管理部门性管理 部门部门 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职能性管理部门职能性管理部门 地方地方 司法机关司法机关 2.企业事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事业
12、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是最活跃的市场经济主体企业是最活跃的市场经济主体组织形式组织形式法律属性法律属性所有制所有制行业行业法人、非法人法人、非法人工业、农业、建筑业、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外贸交通运输、外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公司国有、集体、私营、国有、集体、私营、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 3.企业内部组织和人员企业内部组织和人员 4.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公民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公民 国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国家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债,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的主体(国债,对外签订政府贷款或担保)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取得方式经济法主体
13、资格的取得方式1)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家机关的决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命令和特别授权2)通过核准登记注册)通过核准登记注册3)按法定程序取得进行某种经营活动的资格)按法定程序取得进行某种经营活动的资格4)经营者主机构决定设立内部或分支机构)经营者主机构决定设立内部或分支机构 三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标的)1.物:符合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被人物:符合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支配并具有一定价值和或使用们所控制和支配并具有一定价值和或使用价值的
14、财物价值的财物 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类型、管辖)动产和不动产(物权变动,类型、管辖)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法律关系的范围)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法律关系的范围)种类物和特定物(所有权,租赁只能以特种类物和特定物(所有权,租赁只能以特定物为标的物,意外灭失的法律责任)定物为标的物,意外灭失的法律责任)主物和从物(处分的效力)主物和从物(处分的效力)有主物和无主物(单方意志取得,归属)有主物和无主物(单方意志取得,归属)原物和孳息(孳息的归属,无法律或约定,归原原物和孳息(孳息的归属,无法律或约定,归原物主)物主)货币及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也是物的表现形式货币及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也是物的表现形式
15、上述物,与国家的经济协调相联系时,成为上述物,与国家的经济协调相联系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国家征购的对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如:国家征购的对象时。象时。经济法中以更加具体和充满经济意味的形态经济法中以更加具体和充满经济意味的形态出现:生产资料、资本或者股本、固定资出现:生产资料、资本或者股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长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费用、利润、税金等期投资、短期投资、费用、利润、税金等 2.行为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是指经济法主体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活动。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的所进行的活动。经济管理行为,完成工
16、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的行为作的行为和提供劳务的行为行为在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尤为重要。行为在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中尤为重要。经济管理行为。经济管理行为。3.智力成果:是指存在于一定载体之中,智力成果:是指存在于一定载体之中,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属于经济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并属于经济法律规范保护范围的脑力劳动成果(无形资产)保护范围的脑力劳动成果(无形资产)*专利的转让,专利权的授予是不同关系。专利的转让,专利权的授予是不同关系。四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济义务。不同于传统法律关系内容的公私对立
17、、当事人对立,具有协不同于传统法律关系内容的公私对立、当事人对立,具有协调关系。调关系。经济管理主体和公有性质的经济主体,他们的职权、权利都经济管理主体和公有性质的经济主体,他们的职权、权利都是对国家、人民的义务职责。是对国家、人民的义务职责。(一)(一).经济权利经济权利依法拥有的自己依法拥有的自己为为或或不为不为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一定行为或要求他人人为为或或不为不为一定行为的一定行为的资格资格。1.经济职权经济职权产生基于法定或授权产生基于法定或授权有隶属属性有隶属属性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不可随意转让、放弃和抛弃2.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
18、.经营管理权(人、财、物、产、供、销经营管理权(人、财、物、产、供、销 4.请求权:赔偿,调节,申请仲裁,诉讼请求权:赔偿,调节,申请仲裁,诉讼(二)(二)经济义务经济义务 是指经济法主体为满足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是指经济法主体为满足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为为或或不为不为某种行为。某种行为。辨正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辨正关系,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义务的权利。但有时也不对等。但有时也不对等。内容:遵守法律政策,正确履行职责,遵内容:遵守法律政策,正确履行职责,遵守合同,正确行使权利,不得侵权。守合同,正确行使权利,不得侵权。五五
19、.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法律规范的存在,一定的法律事实法律规范的存在,一定的法律事实 合法行为合法行为 行为行为 法律事实法律事实 非法行为非法行为 事件事件 经济管理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合法行为合法行为 经济法律行为经济法律行为 经济司法行为经济司法行为违法行为:一定的法律后果(赔偿、制裁)违法行为:一定的法律后果(赔偿、制裁)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或消但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灭的客观情况。自然现象:地震、洪水自然现象:地震、洪水 社会现象社会现象:
20、战争、政府禁令:战争、政府禁令六六.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经济法律关系的保护1.保护的必要性保护的必要性2.保护的可能性保护的可能性3.保护的机关:行政,司法,行业自律组织保护的机关:行政,司法,行业自律组织4.保护的方法:保护的方法:单位单位 物质奖物质奖1.奖励奖励 个人个人 单位单位 荣誉奖荣誉奖 个人个人行政执法保护和司法审判保护行政执法保护和司法审判保护5.违反经济法律关系的责任违反经济法律关系的责任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50条;刑法140条 综合性和双重性的特征综合性和双重性的特征三三.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1)经济法与民法经济
21、法与民法 联系联系:(1)调整对象)调整对象。都调整经济关系。都调整经济关系(2)渊源)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章等规范性文件(3)地位。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地位。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4)作用。推动经济的发展)作用。推动经济的发展 区别:区别:经济法经济法民法民法调整对象调整对象经济关系经济关系平等主体的人身、平等主体的人身、财产关系财产关系主体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内部组织、两企业内部组织、两户等户等自然人、法人自然人、法人原则原则社会本位社会本位个人权利本位个人权利本位调整方法调整方法民事责
22、任、行政责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民事责任2)经济法与行政法经济法与行政法 联系联系:(1)调整对象。都调整管理关系)调整对象。都调整管理关系(2)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章等规范性文件(3)地位。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地位。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4)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区别区别经济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法调整对象调整对象经济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主体主体包括企业的内部组织包括企业的内部组织 不包括不包括作用作用经济经济政治政治调整方法调整方法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23、、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第四章第四章 竞争法律制度(一)竞争法律制度(一)第一节第一节 经济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略)经济竞争法律制度概述(略)第二节第二节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最早的反垄断法最早的反垄断法 1890年年 美国的美国的谢尔曼法谢尔曼法我国我国2007.8.30日公布,日公布,2008年年 8月月 1日生效日生效一、立法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一、立法背景、目的和适用范围 1.背景背景 2.目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健康发展,制定本法。3.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境内的垄断行为;境内的垄断行为;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的竞争产生排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的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亦适用。除、限制影响的,亦适用。二、三种经济垄断行为二、三种经济垄断行为(一)垄断协议(一)垄断协议 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协同行为。又叫限制竞争协议。又叫限制竞争协议。1.横向的垄断协议:横向的垄断协议:P13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
25、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产品;5)联合抵制交易;联合抵制交易;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纵向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达成下列垄断协议:P14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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