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政策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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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 加速 折旧 新政 政策 解读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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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政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政策篇方法篇填表篇相关政策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v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v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v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
2、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税财税201420147575号文主要内容号文主要内容v一、6大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 二、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v 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
3、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扣除。v 四、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原规定的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办法继续执行。v 五、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问:六大行业及其企业如何界定?问:六大行业及其企业如何界定?v答:六大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确定。今后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从其规定。v六大行业企业是指以上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
4、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以下述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问: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问:如何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v答:加速折旧新政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v(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v(二)其他企业
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问:固定资产的范围口径是什么?问:固定资产的范围口径是什么?v答:固定资产的范围口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问: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是什问: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是什么?么?v答: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范围口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6、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或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规定执行。问:如何理解问:如何理解“新购进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时间点的固定资产?时间点如何把握?如何把握?v 答:这里“新购进”中的“新”字,只是区别于原已购进的固定资产,不是规定非要购进全新的固定资产,即包括企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取得包括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融资租入等多种方式。公告明确的“购进”是指:以货币购进的固定资产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考虑到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所使用的材料实际也是购入的,因此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也
7、看作是“购进”的。v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是指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并且在此后投入使用。设备购置时间应以设备发票开具时间为准。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取得设备的,以设备到货时间为准。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购置时间点原则上应以建造工程竣工决算的时间点为准。问:企业在问:企业在2013年年12月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能否享受新的折旧政策?元的固定资产,能否享受新的折旧政策?v:新政策规定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5000元”是指企业固定
8、资产的原始成本,不是折余价值。这里的“持有”,既包括2014年1月1日前已经购进,也包括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本着有利于企业的原则,对于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税收上已经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的,其折余价值部分可在2014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问:享受加速折旧新政优惠,是否要求会计核问:享受加速折旧新政优惠,是否要求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一致?算与税务处理一致?v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
9、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时,不需要会计上也同时采取与税收上相同的折旧方法。问:享受加速折旧新政优惠是否可以同时享受问:享受加速折旧新政优惠是否可以同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v答:可以。企业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已享受加速折旧新政优惠的,在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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