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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商法第版第五章商号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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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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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商法 第五 商号 课件
    资源描述:

    1、1 第五章 商 号 2?商号的概念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中有着不完全一致的解释。在当代各国立法中,对商号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商号设定权、商号使用权、商号变更权、商号转让权等方面的内容。商号是与商主体密切相关的一项特殊的权利,它与商主体的信誉、商主体的对外责任以及与交易第三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不同国家,在商号选定方面奉行不同原则。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号自由原则,二是商号真实原则。无论奉行商号真实原则还是奉行商号自由原则,各国商法中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商号选定之限制。本章导语 3?在多数国家中,商号的登记是使商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同样规定,商号的登记是商事登记的法定事项,是商主体成立的必要条件

    2、。?合法使用的商号必须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各国法律中奉行的关于商号权的一个基本原则。商号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其转让与出借的合法性得到各国立法的肯定。4?章节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商号的概念和特征商号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商号的种类?第三节第三节 商号的取得与废除商号的取得与废除?第四节第四节 商号的登记与废止商号的登记与废止?第五节第五节 商号权商号权?第六节第六节 商号的转让与出借商号的转让与出借 5 第一节 商号的 概念和特征 6 一、商号的概念与法律渊源?(一)商号的概念?商号,又称商事名称、商业名称,它是指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所使用的名称,即商主体在商事交易中为法律行为时,用以署名或让

    3、他的代理人用其与他人进行商事交往的名称。商号的概念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中有着不完全一致的解释。?(二)商号的法律渊源?民法通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工商登记的单行法规。7 二、商号的法律特征?1.商号仅仅是一个名称,这个名称本身不是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不等于承担权利义务的行为人。因此,商号不等同于商主体。?2.商号是商主体用于代表自己的名称,它依附于商主体,是商主体相互区别的重要外在标志。?3.商号是商主体的商事名称,也就是说,只有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才可以使用这一名称。8 三、商号与其他商事标记的区别?(一)商号与商事经营者的姓名的区别?商号仅仅是商主体的名称,商主体在从事商行为时,应

    4、该使用商号。在一般情况下,商号与商事经营者的姓名不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它们可以相互一致,于此情形,则需确定使用者是否在从事商行为时使用了这一名称,否则,这一名称的使用只能视为使用者个人的行为。9?(二)商号与商店招牌的区别?商店招牌,包括厂牌,是指商主体挂在营业所门前作为标志的牌子。它只是商主体住所地告示,起一个营业场所的广告作用。多数情况下,商店招牌与商号相一致,但有时,商主体不用商号作为招牌,而使用其他的文字、图案、符号作招牌。10?(三)商号与行号的区别?行号是大陆法系国家商法中的一个概念,它是指商事营业所的名称。?行号与商号的最大区别在于,行号指明的仅仅是企业;商号指明的则是企业的

    5、承担者,即商主体。大陆法系国家商号与行号的区别,近似于我国商号与商店招牌的区别。11?(四)商号与商号缩写的区别?西方国家商法中规定,商号缩写由商号缩略而成,它通常可以被作为电报上的地址来使用。如果商人使用的商号缩写与流行的商号缩略规则相一致,那么,这种商号缩写在法律上享有与商号同等的效力。12(五)商号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注册商标是指属于一定的经营企业的特种商品或产品的标记,它适用于商标法,而不适用关于商号的法律规定。两者在形式构成、实际作用、法律调整等方面都存在差异。13 四、商号的起源与立法体系?(一)商号的起源?起源于合伙组织的出现。直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各国法律才开始确认商号权,并

    6、通过私法予以保护。但是这种保护的立法体系颇有差异。?(二)商号的立法体系?在当代各国立法中,对商号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涉及商号设定权、商号使用权、商号变更权、商号转让权等方面的内容。14 第二节 商号的种类 15?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根据商法典的规定,如果商号仅仅由一个姓名组成,这个商号便是简单商号。简单商号的内容既可以单独成为一个独立的商号,也可以成为其他形式商号的核心部分。?组合商号是由简单商号的核心部分附加其他附属物而组成的一种新形式的商号。组合商号可以有多个附属部分,在组合商号中,附属部分和核心部分具有同样的意义和地位。一、简单商号与组合商号 16 二、独资商号与公司商号?如果一个商号由经营

    7、者的姓名加经营内容组成,这个商号便是独资商号,如享利汽车厂。从独资商号中人们可以看到独资商人的商人性质。?如果商号中并不包含完整的公民的姓名,而是专有标记,常常向人们揭示商主体是某种性质的公司,这种商号则称为公司商号。17 三、人名商号、物名商号、混合商号?根据经营者的姓名来命名的商号,被称为人名商号。这类商号不仅仅包括独资商号,也包括一些以经营者姓名命名的公司商号。?根据企业经营的标的物来命名的商号被称为物名商号。公司商号是物名商号。?根据人名和企业经营标的物共同命名的商号被称为混合商号。18 四、原始商号、派生商号、继获商号?在大陆法系国家商法理论中,商主体创设时命名的商号被称为原始商号。

    8、?如果商号是人名商号,该商号被继承,现有商号所有人拥有与原商号中使用的相同的姓名,如孙子从祖父那里继承一个独资企业,这个商号便被称为派生商号。?继获商号是指商主体的经营内容发生变化或商号持有人发生变化,商号依然可以被其共同使用。19 第三节 商号的 取得与废除 20 一、商号的选定?(一)商号选定的概念?商号选定是指商主体按照法律的要求取得商号。?(二)商号选定的原则 1.商号自由原则:即商人选用何种商号,一方面法律不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商号与主体的姓名、商号经营的种类与范围没有关系,商号的内容完全由商主体任意选定。2.商号真实原则:又称为商号初始原则,即法律对商号选定予以严格限制,商号必须反

    9、映商主体的真实状况。21?(三)我国商号选定的原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商号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三个部分组成。2.商号应当冠以商主体所在地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者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3.某些商主体的名称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这主要包括:(1)法律规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词的商主体。(2)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商主体。(3)外商投资的商主体。22?4.商号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商主体可以使用本地或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商

    10、号的构成一般采用四段式结构:?第一部分是主体所在地行政区域的名称;?第二部分是主体的具体字号;?第三部分是依照国家的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主体行业或经营特点;?第四部分是主体的组织结构或责任形式。23 二、商号选定的限制?1.商主体原则上只允许使用一个商号。?2.商号的内容和文字涉及法律所列举的不得使用的事项,这类商号将被禁止使用。?3.商号之选定必须遵守语言文字的统一要求。?4.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主体,该商主体及其分支机构的商号之选定应符合法定要求。?5.联营商事企业的名称可以使用联营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商号。24 第四节 商号的登记与废止 25?商号的登记,是指商主体对其所选定的商号按照

    11、法定要求和程序,在商事登记机构办理注册手续,经审查后获得专有使用权,并实现公示的过程。?在多数国家中,商号的登记是使商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我国法律同样规定,商号的登记是商事登记的法定事项,是商主体成立的必要条件。一、商号的登记 26?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商号的登记在时间上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商号与商主体之创设同时办理,内资企业一般实行这种登记程序。?二是商号可以在商主体正式登记之前办理预先登记,外资企业和有特殊情况的内资企业实行这种登记程序。27?按登记原因和目的不同,商号登记分为下列类型:?(1)商号创设登记?(2)商号变更登记?(3)商号转让登记?(4)商号废止登记?(5)商号撤销登

    12、记?(6)商号继承登记 28?商号一经登记,就获得专有使用权,并在法律上获得双重效力:?一是排他效力,即一经登记,他人则不得登记或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号。在排他效力中,如果发生商号相同并由此而产生争议,按申请登记的先后顺序处理。?二是救济效力,即一经登记,如发生他人非法使用相同或相似商号,可以依法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29?商号的废止是与商号之形成相对应的法律问题。它是指商号因不再被使用而从法律上失去效力的事实状态。二、商号的废止 30?商号废止的情形:?(1)实施了商号申请登记或预先登记者,在登记之后的法定期限内不使用该商号,该商号或通过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而废止,或因未办理注销

    13、登记手续而自行废止。?(2)因商主体发生变更,商号同时变更,原有商号废止。?(3)商主体未发生变更,但商号发生变更,原有商号亦废止。这方面的情况包括商主体发生继受经营,继受人使用新商号,原有商号则废止。31 第五节 商号权 32?商号权是指商主体依法享有的对商号的专有使用权,它主要包括专有权和使用权两个方面。专有权具有排斥他人使用容易混同的商号的作用;使用权具有防止他人妨碍商主体使用其商号的作用。?在不同的国家,商号权取得的方式不一样。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商号依法登记后商主体方可取得商号权,但也有一些国家法律规定,在未履行登记之前,商主体使用了某一商号,它就可以获得该商号权,而履行登记只在加强这

    14、种权利的保护。?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商号权以登记为取得要件。商号登记是商主体工商业营业登记的必要事项。一、商号权的概念 33 二、商号权的法律属性?从法律理论上考察,商号权是一种名称权,属于法律上的绝对权,而非相对权。?但是,商号权是与其所附属的主体密切联系的人身权,还是能表现出财产价值的财产权,在理论上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多数学者认为,商号权是兼人身权与财产权于一体的混合权利。34 三、商号权的法律特点?(一)商号权具有区域性限制?(二)商号权具有公开性?(三)商号权具有可转让性 35 四、商号权的保护方法?(一)商号管理机关行使商号保护权?当行为人使用了法律规定其无权使用的商号,如合伙

    15、人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经营等等,商号主管机关则可以通过行政的或司法的途径,对其予以处罚,禁止其使用。?(二)商号权利人行使商号保护权?如果由于他人未经允许使用商号或妨碍商号权利人使用其商号,致使商号所有人的权利遭受侵犯,商号所有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他人不再使用该商号并排除妨碍,与此同时,商号所有人还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36 第六节 商号的 转让与出借 37 一、商号转让?(一)商号转让的概念?商号转让是指商主体将其享有的商号权利全部让与受让人的行为。商号转让的效力是出让人丧失商号权,受让人成为该商号权的主体。?(二)商号转让立法?绝对转让主义和相

    16、对转让主义?(三)我国关于商号转让的立法?1985年颁布的工商企业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名称可以单独转让,也可以随同企业一起转让。?1991年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却提出名称可以随企业的一部分转让,但这一部分的概念在法律上颇不明确。?此外,商号是否可以因企业营业废止而转让,法律的规定也不甚明确。38 二、商号出借?(一)商号出借的概念?商号出借是指商主体将商号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让与他人的行为。商号出借的效力是借用人通过出借协议依法取得对他人商号的使用权,出借人仍然保留商号的所有权,但不保留或部分保留商号的使用权。?(二)商号出借的现状?商号出借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如企业“挂靠”、“连

    17、锁经营”、“特许经营”等等。商号借用的原因,既有出于借助他人较好商誉的考虑,也有税收减免和突破经营范围的动因。商号出借的方式一般以合同为之,但对第三人的效力一般以履行工商登记为前提。商号出借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多数国家法律承认商号出借的合法性,并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商号出借的法律效力和法律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号出借没有作出十分明确的规定。41 本章思考题?1简述商号的法律特征。?2简述商号与其他商事标记的区别。?3试述商号权的法律性质及其主要特征。?4原告于1963年在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了“杭州张小泉剪刀厂”企业名称。被告于1992年8月24日在南京市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了“南京xxx刀具厂”企业名称。原告杭州张小泉剪刀厂生产的菜刀商标为“张小泉”牌,1989年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登记,取得“张小泉”商标专用权。被告南京xxx刀具厂开办后,未申请使用注册商标,在其菜刀产品上使用非注册商标“xx”牌,同时,被告在该产品及其包装盒上刻印有“南京张小泉”和“张小泉”字样。1993年月,原告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企业名称侵权损失万元,商标侵权损失万元。问:本案是否构成对商号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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