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14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甘肃政法学院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5013469
  • 上传时间:2023-02-02
  • 格式:PPT
  • 页数:314
  • 大小:4.13M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甘肃政法学院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刑事 法学 实践 案例 评析 甘肃 政法学院 课件
    资源描述:

    1、使用说明:本课件作为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一书配套材料使用,课件以书中各章每阶段典型案例为内容。课件包括诸多章节,为了便于学习,在目录部分都做了相关链接,点击链接即可直接切换到想要学习的章节和案例。课件所选取的案例内容较为丰富,每个案例都包括不同的几个组成部分,有的案例因内容较多无法直接在课件中体现,因而使用链接方式加以体现,读者只需点击相应方框即可打开链接阅读详细内容。前言 本书的显著特点是将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紧密结合,通过司本书的显著特点是将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理论紧密结合,通过司法活动对案例的定性进行证据和法理分析。在编写时,根据各个诉讼法活动对案例的定性进行证据和法理分析。在编写时,根

    2、据各个诉讼阶段证据的特点及关注的重点,将每章划分为三节,即检察机关审查阶段证据的特点及关注的重点,将每章划分为三节,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案例,法院审理阶段案例及刑事司法实践疑难案例,各章案起诉阶段案例,法院审理阶段案例及刑事司法实践疑难案例,各章案例的安排,是根据所涉及的重要刑法理论和本章在刑法典所占的比重例的安排,是根据所涉及的重要刑法理论和本章在刑法典所占的比重不同而有所侧重,各节案例的编写又因诉讼阶段的不同而取舍。诉讼不同而有所侧重,各节案例的编写又因诉讼阶段的不同而取舍。诉讼阶段所筛选的案例主要是教学案例,案例有一定难度,但又并非以解阶段所筛选的案例主要是教学案例,案例有一定难度,但

    3、又并非以解决疑难案例为使命,主要是服务于教学,其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决疑难案例为使命,主要是服务于教学,其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案例围绕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要求,对案件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和段案例围绕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要求,对案件证据进行分析、论证和认定;法院审理阶段案例主要通过分析法院对控辩双方主张的论证、认定;法院审理阶段案例主要通过分析法院对控辩双方主张的论证、判决依据和理由对案例进行法理分析。由于这两阶段的案例主要为了判决依据和理由对案例进行法理分析。由于这两阶段的案例主要为了增强读者对刑事司法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有些审查报告和判决逻辑增强读者对刑事司法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有些审查报告

    4、和判决逻辑推理和理论的分析非常深入,因此只对案例作了简单的法理分析,甚推理和理论的分析非常深入,因此只对案例作了简单的法理分析,甚至有些案例只作了简单的整理和补充,没有做法理分析。刑事司法实至有些案例只作了简单的整理和补充,没有做法理分析。刑事司法实践疑难案例侧重于理论研究,大多数选择的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议较大践疑难案例侧重于理论研究,大多数选择的是理论和实务界争议较大的案例,因此,在编写时,不但列举出争议焦点和分歧意见,而且通的案例,因此,在编写时,不但列举出争议焦点和分歧意见,而且通过刑法理论分析案例,解决刑法理论中的重要或疑难问题,对于司法过刑法理论分析案例,解决刑法理论中的重要或疑难问题

    5、,对于司法实践具有较大的意义。由于这些案例存在一定的争议,因而在解说上实践具有较大的意义。由于这些案例存在一定的争议,因而在解说上难免因观点不同而结论各异,但教学案例是帮助读者更为直观深入地难免因观点不同而结论各异,但教学案例是帮助读者更为直观深入地理解法条及其法理的,不应拘泥于案例分析的结论。理解法条及其法理的,不应拘泥于案例分析的结论。第一章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则和适用范围 返回目录目目 录录第一节第一节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阶段典型案例阶段典型案例第二节第二节 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审理阶段 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司法实践刑事司法实

    6、践 疑难案例疑难案例石刚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吴小燕伪造金融票证案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聚众淫乱罪返回目录第一节第一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案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案例 石刚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石刚涉嫌故意杀人、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犯罪嫌疑人石刚,男,汉族,犯罪嫌疑人石刚,男,汉族,19591959年年5 5月月9 9日出生,甘肃省临州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原日出生,甘肃省临州市人,中专文化程度,原系某煤电公司职员,捕前住某区复兴路系某煤电公司职员,捕前住某区复兴路4 4号。号。20032003年年9 9月月2424日因涉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被临州市日因涉

    7、嫌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被被临州市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公安局某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 9月月3030日经该日经该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控辩主张【控辩主张】、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石刚于犯罪嫌疑人石刚于20032003年年8 8月月1919日晚电话约高日晚电话约高霞至犯罪嫌疑人米建国(已死亡)家,二人将高霞强奸,霞至犯罪嫌疑人米建国(已死亡)家,二人将高霞强奸,后因高声称要报案,要寻短见,石、米二人怕事情败露,后因高声称要报案,要寻短见,石、米二人怕事情败露,为逃避打击,二人遂商量寻短见。为逃避打击,二人遂商量寻短见。2

    8、0032003年年8 8月月2121日晚,石、日晚,石、米二人在某煤电公司救护队东侧山上各持一刀片切割对方米二人在某煤电公司救护队东侧山上各持一刀片切割对方腕动脉,惟恐不死,双方又持刀片切割对方颈部,致米死腕动脉,惟恐不死,双方又持刀片切割对方颈部,致米死亡。石刚于亡。石刚于20032003年年8 8月月2222日被送往某煤电公司医院救治,日被送往某煤电公司医院救治,现已治愈。检察机关存在三种意见:现已治愈。检察机关存在三种意见:1.1.石刚构成强奸罪、石刚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2.2.石刚构成强奸罪;石刚构成强奸罪;3.3.认定石刚强奸和故意认定石刚强奸和故意杀人的证据不足,不

    9、构成犯罪。杀人的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被告人的答辩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的答辩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石刚不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一是犯罪嫌石刚不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一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强奸罪的证据不充分:石刚违背高霞的意愿疑人石刚涉嫌强奸罪的证据不充分:石刚违背高霞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有高一人的陈述。石刚自始供述与高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有高一人的陈述。石刚自始供述与高之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高有求于石刚,让石帮忙调动其之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高有求于石刚,让石帮忙调动其丈夫吴明的工作,高之所以要告他们,是因为自己在别人丈夫吴明的工作,高之所以要告他们,是因为自己在别人家与她发生了性关

    10、系,或是没有帮她调动工作;高霞也称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或是没有帮她调动工作;高霞也称自己求石刚帮助调动丈夫的工作,且证明石在其家中看过自己求石刚帮助调动丈夫的工作,且证明石在其家中看过黄碟,高的丈夫吴明也证明石曾在其家中拉着高看过黄碟黄碟,高的丈夫吴明也证明石曾在其家中拉着高看过黄碟的情节。鉴于存在以上情节,石刚与高霞发生性关系时是的情节。鉴于存在以上情节,石刚与高霞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高的意志,存在疑点。二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故否违背高的意志,存在疑点。二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亦不充分;被害人米建国是自杀还是石刚意杀人罪的证据亦不充分;被害人米建国是自杀还是石刚协助自杀只有犯罪

    11、嫌疑人石刚的供述,且石的供述中对自协助自杀只有犯罪嫌疑人石刚的供述,且石的供述中对自杀还是相互协助自杀,多次供述不一致。尸检报告中亦无杀还是相互协助自杀,多次供述不一致。尸检报告中亦无法从米的伤情特征中判断出是自杀还是他杀。对米建国死法从米的伤情特征中判断出是自杀还是他杀。对米建国死前前9 9万余元现金去向的问题:经查存取万余元现金去向的问题:经查存取5.55.5万元现金的银行万元现金的银行既无摄象记录,也无相关大额存单记录;现场提取刀片上既无摄象记录,也无相关大额存单记录;现场提取刀片上的指纹因量微无法鉴定,血迹因时间久也失去了鉴定的条的指纹因量微无法鉴定,血迹因时间久也失去了鉴定的条件;对

    12、米家中大额现金的来源,经查,只有丁丽陈述是米件;对米家中大额现金的来源,经查,只有丁丽陈述是米承包食堂后存下的钱,再无其他证据。承包食堂后存下的钱,再无其他证据。【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1 1、丁丽(米建国的妻子)证言:、丁丽(米建国的妻子)证言:8 8月月2121日米建国打电话告诉自己,家里的日米建国打电话告诉自己,家里的1414万元现金,万元现金,他存了他存了5.55.5万元给儿子,其余的现金他要用。事发后,其万元给儿子,其余的现金他要用。事发后,其余的现金不知去了哪里。余的现金不知去了哪里。2 2、现场勘查笔录:从现场提取了带血的电话本、打火机、现场勘查笔录:从现

    13、场提取了带血的电话本、打火机、石头等物,及烟盒、雨衣、大饼、茄克衫、刀片等物。石头等物,及烟盒、雨衣、大饼、茄克衫、刀片等物。3 3、尸体检验报告书:、尸体检验报告书:死者米建国系生前锐器切割颈部,左前臂、右手腕致右死者米建国系生前锐器切割颈部,左前臂、右手腕致右侧颈外动脉、友臂一分支静脉,左臂桡动脉破裂引起失血侧颈外动脉、友臂一分支静脉,左臂桡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分析说明中记录他杀或自杀应结合具体案情。性休克死亡。分析说明中记录他杀或自杀应结合具体案情。4 4、石刚伤情鉴定:、石刚伤情鉴定:颈部及双侧腕部多发性软组织切割伤,未伤及颈部及腕颈部及双侧腕部多发性软组织切割伤,未伤及颈部及

    14、腕部神经及大血管。属轻伤。部神经及大血管。属轻伤。5 5、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20032003年年8 8月月2222日供述:因高霞说要告我和米建国,故和日供述:因高霞说要告我和米建国,故和米上山自杀。米上山自杀。20032003年年8 8月月2323日供述:在山上和米建国互相割对方的手日供述:在山上和米建国互相割对方的手腕和脖子。腕和脖子。20032003年年9 9月月8 8日供述:自己用刀片割自己,没有互相割。日供述:自己用刀片割自己,没有互相割。20032003年年9 9月月2323日供述:先是和米建国互相割,后又自己日供述:先是和米建国互相割,后又自己割自己。割自己

    15、。20032003年年1212月月1616日供述:自己和米建国用刀片割自己,没日供述:自己和米建国用刀片割自己,没有互相割。有互相割。6 6、20032003年年8 8月月2121日米建国以其儿子米小国名义存日米建国以其儿子米小国名义存5.55.5万元钱万元钱的存折复印件。的存折复印件。7 7、徐国强证词:(徐系发现石、米二人,并打、徐国强证词:(徐系发现石、米二人,并打110110救助的救助的人)。证明了石刚被发现时现场情况。人)。证明了石刚被发现时现场情况。【涉嫌强奸罪的证据:涉嫌强奸罪的证据:】1 1、吴明(吴明系某煤电公司职工,系被害人高霞的丈夫)证言:、吴明(吴明系某煤电公司职工,系

    16、被害人高霞的丈夫)证言:20032003年年8 8月月2121日证言:日证言:20032003年年8 8月月2121日下班回家后,其妻子高霞留了日下班回家后,其妻子高霞留了一封绝笔信,信上说她被石刚和老米强奸了,她也不活了,见信后找一封绝笔信,信上说她被石刚和老米强奸了,她也不活了,见信后找不见妻子就报案了。不见妻子就报案了。20032003年年8 8月月2828日证言:日证言:20032003年年8 8月月2424日和老乡侯长青将高霞从上窑吊日和老乡侯长青将高霞从上窑吊桥上接了回来,是当地一个小卖部的女的打的电话,说有人在上窑等桥上接了回来,是当地一个小卖部的女的打的电话,说有人在上窑等我。

    17、当时高霞在吊桥上准备跳河。我。当时高霞在吊桥上准备跳河。20032003年年9 9月月2323日证言:石刚在日证言:石刚在20032003年的年的3 3、4 4月份到自己家拉着高霞月份到自己家拉着高霞看过黄碟,高将石骂了一顿,后听高讲石经常打电话来找她。看过黄碟,高将石骂了一顿,后听高讲石经常打电话来找她。2 2、证人侯长青(系吴明朋友)证言:、证人侯长青(系吴明朋友)证言:20032003年年8 8月月2626日证言:在日证言:在8 8月月2020日上午日上午1111点左右,到高霞家,高说她点左右,到高霞家,高说她有病,侯给了她有病,侯给了她200200元钱,并证元钱,并证8 8月月1919

    18、日晚高给其打过电话,自己没接日晚高给其打过电话,自己没接上。后和吴明将高从上窑接了回来。上。后和吴明将高从上窑接了回来。3 3、证人张战士(系侯长青朋友)证言:、证人张战士(系侯长青朋友)证言:20042004年元月年元月7 7日证言:日证言:20032003年年8 8月月1919日晚吴明的媳妇小高打电话找过日晚吴明的媳妇小高打电话找过侯长青。侯长青。4.4.被害人高霞陈述:被害人高霞陈述:20032003年年8 8月月2525日陈述:日陈述:8 8月月1919日晚石刚将其叫到米建国家喝日晚石刚将其叫到米建国家喝酒,后将其强奸,石刚实施强奸时,米建国抓住自己的双手酒,后将其强奸,石刚实施强奸时

    19、,米建国抓住自己的双手并抚摸自己。并抚摸自己。8 8月月2020日留下遗书,离家到永登一旅馆住了几天,日留下遗书,离家到永登一旅馆住了几天,8 8月月2424日下午在上窑让我丈夫来接我,准备见最后一面。日下午在上窑让我丈夫来接我,准备见最后一面。20032003年年9 9月月8 8日陈述:日陈述:8 8月月2020日中午给石刚打电话,他手机没日中午给石刚打电话,他手机没开,我就给老米打电话,告诉他:你给石刚带个话,这次他开,我就给老米打电话,告诉他:你给石刚带个话,这次他快活了,我现在在写遗书,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快活了,我现在在写遗书,我要让他付出代价。20032003年年9 9月月2323日

    20、陈述:石刚在其家看过黄碟,自己在事发前日陈述:石刚在其家看过黄碟,自己在事发前请石刚帮忙调动丈夫吴明的工作。请石刚帮忙调动丈夫吴明的工作。5.5.提取笔录:提取笔录:从吴明处提取到高霞留下的遗书:(内容与高霞证词一从吴明处提取到高霞留下的遗书:(内容与高霞证词一致)。致)。6.6.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自己和高霞有好几个月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案发前,高与自己和高霞有好几个月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案发前,高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在米家中与高发生性关系时,米进来过,自己发生过性关系。在米家中与高发生性关系时,米进来过,我看了他一眼,他又出去了。小高事后要告,认为可能是在我看了他一眼,他又

    21、出去了。小高事后要告,认为可能是在别人家和她发生性关系,她羞了;也许是因为没有调吴明工别人家和她发生性关系,她羞了;也许是因为没有调吴明工作。作。【证据法理分析【证据法理分析】经审查:一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强奸罪的证据不充分。经审查:一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强奸罪的证据不充分。石刚违背高霞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有高一人的陈述。石刚自始石刚违背高霞的意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只有高一人的陈述。石刚自始供述与高之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高有求于石刚,让石帮忙调动其丈供述与高之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高有求于石刚,让石帮忙调动其丈夫吴明的工作,高之所以要告他们,不想活了,是因为自己在别人家夫吴明的工作,高之所以要

    22、告他们,不想活了,是因为自己在别人家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或是没有帮她调动徐的工作;高霞也称自己求石与她发生了性关系,或是没有帮她调动徐的工作;高霞也称自己求石刚帮助调动丈夫的工作,且证实石在其家中看过黄碟,高的丈夫吴明刚帮助调动丈夫的工作,且证实石在其家中看过黄碟,高的丈夫吴明也证明石曾在其家中拉着高看过黄碟的情节。鉴于存在以上情节,石也证明石曾在其家中拉着高看过黄碟的情节。鉴于存在以上情节,石刚与高霞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高的意志,存在疑点。二是犯罪嫌疑刚与高霞发生性关系时是否违背高的意志,存在疑点。二是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亦不充分。米建国是自杀还是石刚协助人石刚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

    23、据亦不充分。米建国是自杀还是石刚协助自杀只有犯罪嫌疑人石刚的供述,且石的供述中对自杀还是相互协助自杀只有犯罪嫌疑人石刚的供述,且石的供述中对自杀还是相互协助自杀,多次供述不一致。尸检报告中亦无法从米的伤情特征中判断出自杀,多次供述不一致。尸检报告中亦无法从米的伤情特征中判断出是自杀还是他杀。对于米建国死前是自杀还是他杀。对于米建国死前9 9万余元现金去向的问题:经查存万余元现金去向的问题:经查存取取5.55.5万元现金的银行既无摄象记录,也无相关大额存单记录;现场万元现金的银行既无摄象记录,也无相关大额存单记录;现场提取刀片上的指纹因量微无法鉴定,血迹因时间久也失去了鉴定的条提取刀片上的指纹因

    24、量微无法鉴定,血迹因时间久也失去了鉴定的条件;对于米家中大额现金的来源,经查,只有丁丽陈述是米承包食堂件;对于米家中大额现金的来源,经查,只有丁丽陈述是米承包食堂后存下的钱,再无其他证据。依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后存下的钱,再无其他证据。依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能定罪。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不能定罪。鉴于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证据存在以上问鉴于犯罪嫌疑人石刚涉嫌强奸、故意杀人证据存在以上问题,因此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及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认定石刚不构成强题,因此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及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认定石刚不构成强奸和故意杀人罪。奸和故意杀人罪。返

    25、回目录第二节第二节 法院审理阶段案例法院审理阶段案例 吴小燕伪造金融票证案吴小燕伪造金融票证案【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人基本情况】吴小燕,女,现年吴小燕,女,现年3434岁,汉族,甘肃省岁,汉族,甘肃省民勤县人,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汉营市分行汉川办民勤县人,原系中国农业银行汉营市分行汉川办事处某储蓄所主任。因本案于事处某储蓄所主任。因本案于20002000年年9 9月月4 4日被取日被取保候审。保候审。【控辩主张【控辩主张】1 1、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事实:19981998年年9 9月初,被告人吴小燕的姐夫杨礼请求吴小燕为其贷款月初,被告人吴小燕的姐夫杨礼请求吴小燕为其贷款购

    26、销黑瓜子,吴应诺。同年购销黑瓜子,吴应诺。同年9 9月月7 7日,吴小燕利用其担任农行储蓄所主任日,吴小燕利用其担任农行储蓄所主任的便利,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直接填写贷款凭证和现金支付凭证,支的便利,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直接填写贷款凭证和现金支付凭证,支取银行资金取银行资金1111万元,将其中万元,将其中1010万元交给杨礼进行营利活动,万元交给杨礼进行营利活动,1 1万元交给他万元交给他人使用。人使用。19991999年年7 7月份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月份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吴小燕伪造了吴小燕伪造了1 1张户名为尹玉芳金额张户名为尹玉芳金额

    27、1010万元的银行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写万元的银行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写了相关的质押贷款手续。至案发前所挪用的了相关的质押贷款手续。至案发前所挪用的1111万元贷款已全部还清本息。万元贷款已全部还清本息。19981998年年9 9月中旬,杨礼以做生意短缺资金为由,再次要求吴小月中旬,杨礼以做生意短缺资金为由,再次要求吴小燕为其贷款。同年燕为其贷款。同年9 9月月1919日,吴小燕又一次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假借聂日,吴小燕又一次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假借聂振才的名义,直接填写贷款凭证和现金支付凭证,支取银行资金振才的名义,直接填写贷款凭证和现金支付凭证,支取银行资金2020万元万元交给杨礼进行营利活动

    28、。同年交给杨礼进行营利活动。同年1010月,吴小燕感到该笔贷款数额过大,又月,吴小燕感到该笔贷款数额过大,又伪造了伪造了1 1张户名为柴尔万、金额张户名为柴尔万、金额6 6万元的银行存单,与储户名为高培廷的万元的银行存单,与储户名为高培廷的2 2万元面值的银行存单一起作质押,从农行汉川办事处华西路储蓄所贷款万元面值的银行存单一起作质押,从农行汉川办事处华西路储蓄所贷款7500075000元,用以归还聂振才名下的元,用以归还聂振才名下的2020万元贷款。万元贷款。19991999年年7 7月份,农行汉川月份,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吴小燕将已兑付掉的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

    29、贷款情况,吴小燕将已兑付掉的1717张张10001000元面值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写了相关质押贷款手续。元面值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写了相关质押贷款手续。至案发前挪用的至案发前挪用的2020万元贷款已全部还清本息。据此,汉营市汉川区人民万元贷款已全部还清本息。据此,汉营市汉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小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请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小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请求依法惩处。求依法惩处。2 2、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吴小燕及其辩护人辩称其发放被告人吴小燕及其辩护人辩称其发放贷款是履行

    30、银行吸储放贷的职务行为,虽然贷款贷款是履行银行吸储放贷的职务行为,虽然贷款手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只是对对手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只是对对职权的滥用,鉴于贷款案发前已全部还清本息,职权的滥用,鉴于贷款案发前已全部还清本息,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应以犯罪论处。另吴小燕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应以犯罪论处。另吴小燕作为特定的主体,其非法出具金融票证只是为了作为特定的主体,其非法出具金融票证只是为了应付主管部门的检查,无占有资金的目的,且其应付主管部门的检查,无占有资金的目的,且其出具的票证是在真实的版本、真实的印鉴基础上出具的票证是在真实的版本、真实的印鉴基础上虚开的,未采用伪造、变

    31、造之手法,不符合伪造虚开的,未采用伪造、变造之手法,不符合伪造金融票证的犯罪特征,且其虚开行为未给银行造金融票证的犯罪特征,且其虚开行为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亦不应以犯罪论处。成损失,亦不应以犯罪论处。【法院判决的理由、依据和结论法院判决的理由、依据和结论 】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81998年年9 9月初,被告人吴小燕的姐夫杨礼做生意请求吴小燕为月初,被告人吴小燕的姐夫杨礼做生意请求吴小燕为其贷款其贷款1010万元,吴应诺。万元,吴应诺。9 9月月7 7日,吴小燕利用其担任农行某储蓄所主任日,吴小燕利用其担任农行某储蓄所主任的便利条件,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由自己直接

    32、填写起始日为的便利条件,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由自己直接填写起始日为19981998年年9 9月月7 7日至日至19991999年年9 9月月7 7日的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从所在储蓄所借得银行资日的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一份,从所在储蓄所借得银行资金金1111万元,吴将其中万元,吴将其中1010万元交给杨吉礼进行经营活动,万元交给杨吉礼进行经营活动,1 1万元交给此前曾万元交给此前曾向其提出借款要求的王玉华使用。向其提出借款要求的王玉华使用。19991999年年7 7月,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月,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吴小燕伪造了一张户名为尹玉芳金额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吴

    33、小燕伪造了一张户名为尹玉芳金额1010万元万元的银行存单应付检查。之后吴小燕两次归还的银行存单应付检查。之后吴小燕两次归还1010万元本息,至案发前全部万元本息,至案发前全部还清还清1111万元本息。万元本息。19981998年年9 9月中旬,杨礼以做生意短缺资金为由,再次要求吴小月中旬,杨礼以做生意短缺资金为由,再次要求吴小燕为其贷款。同年燕为其贷款。同年9 9月月1919日,吴小燕又一次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虚拟聂振日,吴小燕又一次在没有质押的情况下虚拟聂振才的名义,自己直接填写了一份为期一年的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从其所才的名义,自己直接填写了一份为期一年的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从其所在储蓄所借得银

    34、行资金在储蓄所借得银行资金2020万元交给杨礼进行经营活动。同年万元交给杨礼进行经营活动。同年1010月,吴小月,吴小燕感到该笔贷款缺少质押手续,又伪造了一张户名为柴尔万燕感到该笔贷款缺少质押手续,又伪造了一张户名为柴尔万,金额为金额为6 6万万元的银行存单,与高培廷的元的银行存单,与高培廷的2 2万元面值的银行存单一起作质押,从农行汉万元面值的银行存单一起作质押,从农行汉川办事处华西路储蓄所贷款川办事处华西路储蓄所贷款7500075000元,归还了聂振才名下的贷款,后又陆元,归还了聂振才名下的贷款,后又陆续数次归还了部分贷款。截止续数次归还了部分贷款。截止19991999年年7 7月份,农行

    35、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月份,农行汉川办事处检查各储蓄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该笔贷款余额为所小额质押贷款情况时,该笔贷款余额为6.66.6万元。为应付检查,吴小燕万元。为应付检查,吴小燕又将已兑付掉的又将已兑付掉的1717张张10001000元面值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元面值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作质押物,并填写了相关质押贷款手续。写了相关质押贷款手续。19991999年年1010月月6 6日,杨归还了日,杨归还了6.66.6万元的贷款本息。万元的贷款本息。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 1、杨礼系被告人吴小燕姐夫,其证实、杨礼系被告人吴小燕姐夫,其证实199

    36、81998年两次要求吴小燕为其贷款年两次要求吴小燕为其贷款3030万元用万元用于做生意及贷款已归还的犯罪事实。于做生意及贷款已归还的犯罪事实。2 2、证人王玉华证实其曾于、证人王玉华证实其曾于19981998年让吴小燕为其贷款年让吴小燕为其贷款1 1万元用于单位集资。万元用于单位集资。3 3、证人聂振才证实其从未向吴小燕所在银行贷款、证人聂振才证实其从未向吴小燕所在银行贷款2020万元。万元。4 4、证人柴尔万证实自己在农行没有、证人柴尔万证实自己在农行没有6 6万元存款。万元存款。5 5、农行汉营市分行工作人员姚尚德、蔡文军、李斌均证实吴小燕在职期间有权、农行汉营市分行工作人员姚尚德、蔡文军

    37、、李斌均证实吴小燕在职期间有权发放发放1010万元以下小额质押贷款。柴在无质押的情况下超额发放贷款已被上级万元以下小额质押贷款。柴在无质押的情况下超额发放贷款已被上级单位查处。单位查处。6 6、户名为尹玉芳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户名为尹玉芳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19991999年年7 7月为应付上级检查,月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在微机上打出的一份虚假存单。而在微机上打出的一份虚假存单。7 7、户名为柴尔万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户名为柴尔万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19991999年年1010月为了以贷还贷,而月为了以贷还贷,而伪造的虚假存单。伪造的虚假存单。8 8、书证、书

    38、证1717张面额为张面额为10001000元的大额存单复印件,证实吴小燕为应付检查而充作质元的大额存单复印件,证实吴小燕为应付检查而充作质押物的犯罪事实。押物的犯罪事实。9 9、书证、书证1010万元、万元、2020万元质押借款合同复印件及其它质押手续,系吴小燕为应付万元质押借款合同复印件及其它质押手续,系吴小燕为应付检查而补办的虚假质押手续。检查而补办的虚假质押手续。1010、书证农行金办、书证农行金办19971997年、年、19981998年银行凭证,证实吴小燕在其储蓄所为杨礼贷年银行凭证,证实吴小燕在其储蓄所为杨礼贷款及收回贷款的情况。款及收回贷款的情况。1111、吴小燕供认在不符合贷款

    39、程序的情况下给杨礼先后贷款、吴小燕供认在不符合贷款程序的情况下给杨礼先后贷款3030万元,后为应付万元,后为应付检查及以贷还贷,制作虚假贷款质押手续的犯罪事实。检查及以贷还贷,制作虚假贷款质押手续的犯罪事实。1212、农行(、农行(19961996)049049号任命文件,农行汉营市分行证明,证实吴小燕为农行汉号任命文件,农行汉营市分行证明,证实吴小燕为农行汉川办事处北京路储蓄所主任,工人身份。川办事处北京路储蓄所主任,工人身份。汉营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燕利用职务便利,虚拟本汉营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燕利用职务便利,虚拟本不存在的存储事实,伪造银行存单,侵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

    40、不存在的存储事实,伪造银行存单,侵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这一罪名成立。庭审中,吴小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这一罪名成立。庭审中,吴小燕及其辩护人辩称,吴不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应属非法出具金融燕及其辩护人辩称,吴不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应属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因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应以犯罪论处。经查,非法出具票证的行为,因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应以犯罪论处。经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一般是指银行工作人员鉴于一定的法律犯罪事实的存在,违反金融票证一般是指银行工作人员鉴于一定的法律犯罪事实的存在,违反规定非法出具信用证、保函和资金证明的行为,

    41、主观上主要是过失,与规定非法出具信用证、保函和资金证明的行为,主观上主要是过失,与被告人虚构犯罪事实故意伪造存单的行为尚有区别,吴的行为应以伪造被告人虚构犯罪事实故意伪造存单的行为尚有区别,吴的行为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吴小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缺乏相应金融票证罪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吴小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缺乏相应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考虑庭审中被告人吴小燕认罪态度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考虑庭审中被告人吴小燕认罪态度较好,其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汉营市人民法院较好,其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汉营市人民法院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42、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小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被告人吴小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20000元。元。宣判后,吴小燕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伪造金融宣判后,吴小燕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属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请求二审宣告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票证罪,属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请求二审宣告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然是上诉人吴小燕的行为属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未造成损意见依然是上诉人吴小燕的行为属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未造成损失,不构成犯罪。二审审

    43、理查明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及定性与一审失,不构成犯罪。二审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认定的证据及定性与一审相同。但鉴于其伪造票证所贷的款项全部归还了银行贷款,且在违法贷相同。但鉴于其伪造票证所贷的款项全部归还了银行贷款,且在违法贷款中未给国家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上款中未给国家造成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吴小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免予刑事处罚。诉人吴小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免予刑事处罚。【法理评析【法理评析】本案二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二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本案的关键是定性问题,一、二审法院均以伪造金融票证罪本案的关键是定性问题,一、二审法院均

    44、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定性的把握是符合立法设计的。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前文已作了认定,定性的把握是符合立法设计的。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前文已作了论述,此处不再展开,仅就为什么不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作一论述,此处不再展开,仅就为什么不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作一法理分析。法理分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

    45、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吴小燕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其姐夫(因其姐夫做本案中被告人吴小燕发放贷款的对象是其姐夫(因其姐夫做生意资金短缺请求为其贷款),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与违法向关系人生意资金短缺请求为其贷款),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相同,但客观行为不同,具体表现在:发放贷款罪相同,但客观行为不同,具体表现在:1 1、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形式上,手续应当是合法的。本案中吴小燕直接以借款人的名义贷款罪形式上,手续应当是合法的。本案中吴小燕直接以借款人的名义办理相关借贷手续,实为自批自贷性质。办理相关借贷手续,实为自批自贷性质。2 2、违法向关系

    46、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以造成较大损失为构成要件。本案案发前本息全部还清,没有造成损失。以造成较大损失为构成要件。本案案发前本息全部还清,没有造成损失。3 3、被告人吴小燕发放的这二笔贷款既非担保贷款(本案无实质上合法的、被告人吴小燕发放的这二笔贷款既非担保贷款(本案无实质上合法的质押物),也非信用贷款(本案无资信审核手续),不符合本罪的这一质押物),也非信用贷款(本案无资信审核手续),不符合本罪的这一客观要件。综上,吴小燕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被告客观要件。综上,吴小燕的行为不构成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被告人吴小燕身为银行信贷业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给其姐

    47、夫的经营人吴小燕身为银行信贷业务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给其姐夫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采取虚填质押凭证、自批自贷,取得银行活动提供资金,采取虚填质押凭证、自批自贷,取得银行3030万元贷款,万元贷款,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其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返回目录第三节第三节 刑事司法实践疑难案例刑事司法实践疑难案例 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聚众淫乱罪多名妇女同时向行为人卖淫的,能否构成聚众淫乱罪 【基本案情【基本案情】被告人吴某,男,被告人吴某,男,3939岁,个体户。被岁,个体户。被告人吴某从事个体经商多年,经常在外寻花问柳,告人吴某从事个体经商多年,经常在外寻花问柳,妻子因此与他离

    48、婚后,仍不思悔改。妻子因此与他离婚后,仍不思悔改。19991999年年1010月月1010日晚,吴某招来日晚,吴某招来4 4名妓女供自己淫乐。后因他人名妓女供自己淫乐。后因他人告发,而被公安机关抓获。告发,而被公安机关抓获。【争议焦点【争议焦点】刑法第刑法第301301条规定了聚众淫乱罪,是指条规定了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聚集多人进行淫乱活动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同时招来动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同时招来4 4名妇女名妇女向自己卖淫,供自己淫乐的行为,能否构成聚众向自己卖淫,供自己淫乐的行为,能否构成聚众淫乱罪呢?淫乱罪呢?【法

    49、理分析【法理分析】对本案的定性,涉及对刑法中罪行法定原则的理解和掌握。对本案的定性,涉及对刑法中罪行法定原则的理解和掌握。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淫聚众淫乱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淫乱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所谓聚众淫乱,是指纠集三人以乱或者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行为。所谓聚众淫乱,是指纠集三人以上一起性交或进行其他变态的性行为。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则是指上一起性交或进行其他变态的性行为。多次参加聚众淫乱活动,则是指参加过三次以上的聚众淫乱活动。本罪的主体为年满参加过三次以上的聚众淫乱活动。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16周岁并

    50、且具有刑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聚众淫乱活动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本罪在主观方面事责任能力的聚众淫乱活动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或积极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表现为故意聚众进行淫乱活动或积极参加聚众淫乱活动。从表面上看,本案被告人吴某招集从表面上看,本案被告人吴某招集4 4名妓女同时向自己卖淫,名妓女同时向自己卖淫,似乎符合聚众淫乱罪的构成特征,但是结合聚众淫乱罪的主客观特征分似乎符合聚众淫乱罪的构成特征,但是结合聚众淫乱罪的主客观特征分析,吴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聚众淫乱罪。析,吴某的行为不宜认定为聚众淫乱罪。首先,从主观方面分析,虽然行为人嫖娼具有寻求下流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甘肃政法学院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013469.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