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信业 营改增 政策 解读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电信业营改增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n一、前言一、前言n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三、征收范围三、征收范围n四、税率和征收率四、税率和征收率n五、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n六、销售额的确定六、销售额的确定n七、进项税额抵扣七、进项税额抵扣n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n九、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九、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n十、十、税收优惠税收优惠n十一、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十一、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n十二、发票开具十二、发票开具n十三、关注事项十三、关注事项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2第一章 前言n 国税部门征收的税费、范围国税部门
2、征收的税费、范围 n增值税(重点讲述)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车辆购置税 n文化事业建设费 垃圾生活处理费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345678910n营业税与增值税差异营业税与增值税差异项目项目营业税营业税增值税增值税计税原理及特计税原理及特点点价内税,全额计价内税,全额计税,重复纳税。税,重复纳税。价外税,对新增价值征税价外税,对新增价值征税收入确定收入确定营业额营业额=收入收入销售额销售额=营业额营业额-销项税销项税税额计算税额计算营业额税率营业额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税率税率3%3%、5%5%17%17%、13%13%、11%11%、6%6%
3、、3%3%进项税进项税不涉及不涉及“以票控税以票控税”,规定时间内认证、,规定时间内认证、抵扣。抵扣。发票开具发票开具不分普票、专票不分普票、专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征管特点征管特点简单、易行简单、易行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大。计征复杂、征管严格、法律责任大。虚开、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增值税虚开、非法出售、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专用发票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1n试点率先在上海市试行,我省10月1日起开始试点,北京市9月1日,江苏省10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11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12月1日开始试点,完成新旧税制转换。2013年8月1日在
4、全国全面推行。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2014年6月1日,电信业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12试点行业范围及适用试点行业范围及适用税率税率(征收率为(征收率为3%、2%、5%)n行业行业子目子目全国试点日期全国试点日期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备注备注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服务 2013年8月1日 11%上海上海2012年年1月月1日,我省日,我省10月月1日,北京市日,北京市9月月1日,江苏省日,江苏省10月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日,福建省、广东省11月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12月月1日开始试点。日开始试
5、点。水路运输服务 2013年8月1日11%航空运输服务 2013年8月1日11%管道运输服务 2013年8月1日11%铁路运输服务 2014年年1月月1日日 11%国铁国铁1%、地方铁路、地方铁路3%预征。预征。部分现代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业(主要是部分(主要是部分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 2013年8月1日6%上海上海2012年年1月月1日,我省日,我省10月月1日,北京市日,北京市9月月1日,江苏省日,江苏省10月月1日,福建省、广东省日,福建省、广东省11月月1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日,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12月月1日开始试点。日开始试点。信息技术服务 2013年8
6、月1日6%文化创意服务 2013年8月1日6%物流辅助服务 2013年8月1日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013年8月1日17%鉴证咨询服务 2013年8月1日6%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013年8月1日6%邮政业邮政业 邮政普遍服务2014年年1月月1日日 11%汇总纳税,按预征率计算纳税。汇总纳税,按预征率计算纳税。增值税预征率增值税预征率2014年暂定为年暂定为1.5%。邮政特殊服务2014年年1月月1日日 11%其他邮政服务 2014年年1月月1日日 11%电信业电信业基础电信服务2014年年6月月1日日 11%汇总纳税,按预征率计算纳税。汇总纳税,按预征率计算纳税。移动为移动为1.4
7、%,电信为,电信为1.5%,联通为联通为1%,铁通为,铁通为1.4%。增值电信服务2014年年6月月1日日 6%13行业行业子目子目全国试点日期全国试点日期适用税适用税率率备注备注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工程服务 2016年5月1日 11%安装服务 2016年5月1日11%修缮服务 2016年5月1日11%其他建筑服务 2016年5月1日11%金融服务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2016年5月1日6%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2016年5月1日6%保险服务 2016年5月1日6%金融商品转让 2016年5月1日6%生活类生活类服务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服务2016年5月1日6%教育医疗服务2016年5月1日6%旅游娱乐服务
8、 2016年5月1日6%餐饮住宿服务2016年5月1日6%居民日常服务2016年5月1日6%其他生活服务2016年5月1日6%销售无形销售无形资产资产2016年5月1日6%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11%销售不动销售不动产产2016年5月1日11%不动产租赁服务11%,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6%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属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4文件依据n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n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9、36号15n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n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n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16n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年第14号)号)n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第年第16号)号)17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n四行业主要状况:这4个行业较以前复杂的多。建筑业:就好像是老增值税的加工业;房地产业:就好像是
10、老增值税的生产产品的企业;金融业:品目繁多;生活服务业(全国600多万户):相当于更加说不清道不明的行业。归不清楚的,有1个兜底项目其他服务业。n 全国4行业营改增户1190万户,生活服务业81%,建筑业14%,房地产业3%,金融业2%。全省36.6万户,阜阳2.6万户,生活服务业85%,建筑业9.2%,房地产业3.3%,金融业2.5%。18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金融业营改增政策培训n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从事金融活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从事金融活动市场准入资格的逐步放开,非金融机构以及个市场准入资格的逐步放开,非金融机构以及个人也从事资金融通、金融商品买卖、金融经纪人也从事资金融通、金
11、融商品买卖、金融经纪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业务,金融保险业的征收范等多种形式的金融业务,金融保险业的征收范围已不再局限于金融保险机构。围已不再局限于金融保险机构。19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概念一、概念 (一)(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n单位,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其中个人独资、个人合伙企业也属企业。n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其
12、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n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具体具体可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可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税201636号文号文件件20n(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的除外。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
13、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1n (三)金融机构(三)金融机构n(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银行。n(2)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n(3)证券公司。证券公司。n(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n(5)保险公司。保险公司。n(6)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2n (四)
14、金融企业(四)金融企业n金融企业是指银行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3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二、纳税人的分类二、纳税人的分类n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过500万元万元(含本数
15、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n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这两类纳税人不仅有规模规模上的区别,更上的区别,更有有税制税制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适用上的区别。从税制适用而言,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征收率,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其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24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 纳税人分类和计税方法纳税人分类和计税方法n 认定标准工业超过50万商业超过80万提供
16、服务超过500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销售额税率税率-购进额购进额税率税率认定标准工业未超过50万商业未超过80万提供服务未超过500万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5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n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待遇上的区别的区别:n(1)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应)一般纳税人销售应税的货物、劳务以
17、及发生应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税行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能自行开具,购买方索取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n(2)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扣税凭证按规定抵扣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纳税人不享有税款抵扣权。n(3)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征税办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价税方法
18、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计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n26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二)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范围(二)不认定一般纳税人的范围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试点纳税人中的其他个人其他个人是指除了个体工商户外的自然人。(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特殊规定(三)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特殊规定 试点纳税人中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单位和个体个体工商户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即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纳税人类型。27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一般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三、一般纳税人的权利
19、与义务 1.1.一般纳税人的主要权利一般纳税人的主要权利 (1)向销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2)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项税额的抵扣权 28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2.一般纳税人的主要义务一般纳税人的主要义务(1)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应及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2)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3)按规定保管、索取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4)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报送资料29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四、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四、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
20、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对象对象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他一般纳税人 时间:时间:前者3个月,后者6个月主要内容:主要内容:1.进项税抵扣实行“先比对,后抵扣”。2.专用发票供应实行限量限额。3.每月再次领票需要按以前开票销售额的3%预缴税款。30第二章第二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五、超标未认定的处理五、超标未认定的处理 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登记。(细则第(细则第34条)条)六、六、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注销
21、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注销 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除非纳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除非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否则,无论是纳税人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否则,无论是纳税人申请,还是税务机关的处罚,都不得将一申请,还是税务机关的处罚,都不得将一般纳税人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般纳税人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细则。(细则 第第33条)条)31第三章第三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n 一、金融服务业的征税范围,按照试点一、金融服务业的征税范围,按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动产注释执行。执行。n 二、金融服务税目注释二、金融服务税目注释n金融服务,是指经营
22、金融保险的业务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32第三章第三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n1、贷款服务、贷款服务n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n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信
23、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融资性售后回租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n33第三章第三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n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
24、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业务活动。n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缴纳增值税。34第三章第三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n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n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
25、、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35第三章第三章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n3、保险服务、保险服务n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