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第四章商主体的构成要件-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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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 总论 第四 主体 构成 要件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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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商主体的构成要件商主体的构成要件l商事人格是一种商事人格是一种营业性人格营业性人格,因此,需,因此,需要诸多条件的支持,这就是所谓的要诸多条件的支持,这就是所谓的市场市场准入原则准入原则的集中体现。这些条件既是的集中体现。这些条件既是商商主体的成立与存续主体的成立与存续要件,也是要件,也是保护债权保护债权人利益人利益的现实屏障。一般来说,商事人的现实屏障。一般来说,商事人格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格要件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商事企商事企业业、商业名称商业名称、商业帐簿商业帐簿与与商业登记商业登记。第一节第一节 商事企业商事企业一、商事企业概述一、商事企业概述(一)企业的概念(一
2、)企业的概念v经济学的定义:经济学的定义:企业是指一定的物力与人力企业是指一定的物力与人力相结合,有生产经营的计划性和风险性的财相结合,有生产经营的计划性和风险性的财产组织体。产组织体。v商法学的定义:商法学的定义:企业是指为实现营业目的而企业是指为实现营业目的而为商人所管领并支配的人力与物力相结合的为商人所管领并支配的人力与物力相结合的综合性财产组织体。综合性财产组织体。理解:理解:1.经济学中的企业是一个经济学中的企业是一个生产单元生产单元,经济学关,经济学关注的是企业的注的是企业的“效益效益”及及“利润最大化利润最大化”;商法中的企业是权利的商法中的企业是权利的客体客体,商法关注的是,商
3、法关注的是“物有所属物有所属”、“利有所属利有所属”。2.经济学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学关注的是企业的动态动态形态,即从投入形态,即从投入到产出的过程;商法学关注的是企业的到产出的过程;商法学关注的是企业的静态静态形式,即资本与利润的归属问题。形式,即资本与利润的归属问题。(二)企业的性质(二)企业的性质1.企业属客体范畴,而非主体,作为一个财产企业属客体范畴,而非主体,作为一个财产组织体,受商主体的管领及支配,不具有人组织体,受商主体的管领及支配,不具有人格。格。2.企业表现为一种抽象的综合体,企业作为整企业表现为一种抽象的综合体,企业作为整体与构成企业的具体财产不同。体与构成企业的具体财产不同
4、。3.企业并非为商人所全部拥有所有权,因为企企业并非为商人所全部拥有所有权,因为企业中含有债务因素。业中含有债务因素。(三)企业财产的构成(三)企业财产的构成.动态财产与静态财产动态财产与静态财产分类标准:构成企业的财产性质分类标准:构成企业的财产性质v动态财产:人力及无形财产。动态财产:人力及无形财产。v静态财产:有形资产部分,包括动产与不动产。静态财产:有形资产部分,包括动产与不动产。.积极意义的财产与消极意义的财产积极意义的财产与消极意义的财产分类标准:资产负债表上记载位置的不同分类标准:资产负债表上记载位置的不同v前者:前者: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资产”部分,又称为所有部分
5、,又称为所有者权益。者权益。v后者:后者: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表上的“负债负债”部分,又称为负债。部分,又称为负债。3.3.商事企业财产构成或具有集合性与可变动性,通常商事企业财产构成或具有集合性与可变动性,通常在商业账簿上得以体现。在商业账簿上得以体现。(四)企业的意义(四)企业的意义.企业是商人人格最重要的构成要件之一。企业是商人人格最重要的构成要件之一。.企业是商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工具。企业是商人从事商业经营的工具。.企业代表了商人的具体经营特点和规模。企业代表了商人的具体经营特点和规模。.企业是商人对外负债清偿的担保。企业是商人对外负债清偿的担保。二、企业的转让与处分二、企业的转让与处
6、分(一)商事企业的转让(一)商事企业的转让v概念:商事企业的转让是指商主体将其企业概念:商事企业的转让是指商主体将其企业作为一体,出卖给他人的商事法律行为。作为一体,出卖给他人的商事法律行为。意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比构成企业的单个财产具意义: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比构成企业的单个财产具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不使已有企业解体而转让转让有更大的价值,因此不使已有企业解体而转让转让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及国民经济均有利。对各个利益相关者及国民经济均有利。商法奉行商事企业自由转让原则,但法律另有规定商法奉行商事企业自由转让原则,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商事企业的转让可能涉及垄断问题,因此的除外。商事企业的转让可能涉及垄
7、断问题,因此反垄断法可能对其有所限制或禁止。反垄断法可能对其有所限制或禁止。相关司法解释解读:相关司法解释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第二十四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第二十四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的,产纳入本企业或者将所购企业变更为所属分支机构的,所购企业的债务,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所购企业的债务,由买受人承担。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除外。第二
8、十五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第二十五条企业售出后,买受人将所购企业资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产作价入股与他人重新组建新公司,所购企业法人所购企业法人予予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以注销的,对所购企业出售前的债务,买受人应当以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其所有财产,包括在新组建公司中的股权承担民事责任。任。(二)商事企业的继承(二)商事企业的继承 v指当商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该指当商自然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该 商事企业(商事企业(营业营业)。(三)商事企业担保(三)商事企业担保 v指以企业整体作为偿债的担保,通常为抵押。指以企
9、业整体作为偿债的担保,通常为抵押。担保法担保法3434条: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六)依法可以抵押(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一并抵押。第二节第二节 商业名称商业名称一、商业名称概述一、商业名称概述(一)商业名称的概念(一)商业名称的概念v商业名称商业名称:指商主体在商事活动中使用:指商主体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名称,又称为商人名称。的名
10、称,又称为商人名称。(二)商业名称的特征(二)商业名称的特征1.商人性商人性:商业名称是商人标识自己的名称:商业名称是商人标识自己的名称2.专用性专用性:商业名称只能由商业名称权人使用:商业名称只能由商业名称权人使用3.区分性区分性:商业名称是商人之间相互区分的标:商业名称是商人之间相互区分的标志性符号志性符号4.稳定性稳定性:商业名称通常不得更改,更改须符:商业名称通常不得更改,更改须符合法定程序合法定程序5.公示性公示性:商业名称通常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商业名称通常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或产生对抗效力或产生对抗效力6.唯一性唯一性:一个商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业名称:一个商主体只能拥有一个商业名称
11、(三)商业名称的功能(三)商业名称的功能1.是商主体人格的外观标志是商主体人格的外观标志2.具有识别功能具有识别功能3.是商誉的载体是商誉的载体4.表明商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表明商主体的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二、商业名称的选用二、商业名称的选用(一)商业名称选用的原则(一)商业名称选用的原则1.商业名称真实主义:商业名称真实主义:商业名称必须与业主的商业名称必须与业主的姓名或者营业内容相一致,凡不符合的均不姓名或者营业内容相一致,凡不符合的均不予承认,而且无法转让或继承。予承认,而且无法转让或继承。2.商业名称自由主义:商业名称自由主义:法律对商业名称的选用法律对商业名称的选用原则上不加限制。
12、原则上不加限制。商业名称选用原则的发展趋势是自由主义商业名称选用原则的发展趋势是自由主义我国原则上采取商业名称自由主义,同时也我国原则上采取商业名称自由主义,同时也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二)我国关于商业名称选用的规定(二)我国关于商业名称选用的规定1.1.法律依据法律依据1991年颁布的年颁布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2019修订的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2.商业名称的结构商业名称的结构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字号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织形式v行政区划:指本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指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县级以上
13、行政区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实施办法第(实施办法第11条)条)法定情形下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行业部分。法定情形下可以不含行政区划或行业部分。3.企业名称的区分性企业名称的区分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第6条条 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第31条条 4.禁止使用的商业名称禁止使用的商业名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第9条条 5.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选用的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名称选用的限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第14条条 三、商业名称权三、商
14、业名称权(一一)概念和性质概念和性质v商业名称权商业名称权:指权利人对商业名称依法拥有:指权利人对商业名称依法拥有的专有权和使用权。的专有权和使用权。在我国,商业名称权人可以是在我国,商业名称权人可以是商法人商法人,也可,也可以是以是合伙人合伙人,个体户个体户或者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业主个人独资企业业主。商业名称权的性质:商业名称权的性质:.财产权说财产权说.人身权说人身权说.人身权人身权兼财产权说兼财产权说(二)商业名称权的特征(二)商业名称权的特征1.1.区域性区域性:商业名称权具有地域限制:商业名称权具有地域限制2.2.排他性排他性:商业名称权具有排斥他人使:商业名称权具有排斥他人使用相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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