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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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教学中级会计经济法讲义教学一、一、关于数字、时间、日期:这部分源于教材,需要记忆。教材中涉及许多数字,如:资金数、比例数、权数、人数、日期等等,对于这些数,考生一定要用巧妙的方法记忆。1.一定要带着数字前的定语记忆例:“送达之日”、“违反约定之日”、“登记之日”、“签订之日”、“权利凭证交付之日”、“成立之日”。2.摸索规律进行记忆3.相同问题找差异,区别记忆 第七、资金、比例数字的规定(第七、资金、比例数字的规定(1、3、10、20、30)例: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法院提起
2、诉讼,该股东持股的比例是()。A.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D.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答案:A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A.1 B.3 C.10 D.20答案:B 10:根据公司法规定,持股:根据公司法规定,持股10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可以请求解散公司。股东大会,可以请求解散公司。例:根据公司法
3、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A.全部股东表决的5以上B.全部股东表决的10以上C.全部股东表决的20以上D.全部股东表决的30以上答案:B提议召开股东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提议召开股东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提议解散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提议解散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0。20、30:在公司法中,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在公司法中,分期出资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货币出,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货币出资不能低于注
4、册资本的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30。在外商投资企业这章中,投资总额如何决定注册资本,注册资在外商投资企业这章中,投资总额如何决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如何决定投资总额,本如何决定投资总额,“投资总额决定注册资本比例投资总额决定注册资本比例”与外资并与外资并购中的购中的“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比例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比例”恰好是倒数关系。恰好是倒数关系。二、会议制度 1.临时会议召开条件2.补救程序3.签名问题4.会议决议:表决方式、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第一、临时会议召开条件第二、补救程序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可以提议召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答案】【解析】监事会特殊情况下可以召集股东大会,但不
5、能召集董事会。1股东会的召集、主持股东会的召集、主持(1)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2)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
6、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4)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集和主持。2.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1)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3)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7、,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名董事主持。(4)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召集和主持。(5)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3.董事会的召集、主持董事会的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
8、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三、签名问题例:下列公司会议制度中关于会议记录签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股东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在会议记录上签名;B.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C.监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D.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主持人和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答案】ACD【解析】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9、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的签名问题,考生可以寻找以下规律来记忆:(1)开什会,就由什么人签。即:开股东会,就由股东签;开董事会,就由董开什会,就由什么人签。即:开股东会,就由股东签;开董事会,就由董事签;开监事会,就由监事签。事签;开监事会,就由监事签。(2)由出席的人员签,不由全体人员签;不需要由记
10、录员签。由出席的人员签,不由全体人员签;不需要由记录员签。(3)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份有限公司特殊,由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四、会议决议:表决方式、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1.公司法议事规则中的“半数”或“2/3”。所有议事规则都涉及到这两个数,但前面的定语完全不同。(1)有限责任公司是“有表决权的半数或2/3”。(2)股份有限公司是“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半数或2/3”。(3)创立大会是“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认股人的半数或2/3”。(4)债权人会议决议是“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半数或2/3”。(5)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重要事项一致通
11、过。2.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中,只需要看:“发行公司债券”、“资产抵押”选项,前者为国有独资,后者为合作企业。3.债权人会议的议事规则(重点)【注意】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双重多数通过: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表决实行双重多数通过:一是按人计算,二是按金额计算。是按人计算,二是按金额计算。(1)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以上。(2)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
12、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以上。(3)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按债权类型分组进行)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按债权类型分组进行表决,由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表决,由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为以上的,为该组通过。各表决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该组通过。各表决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4)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以及破产)债
13、权人会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以及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等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财产的变价方案等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人民法院裁定。(5)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事项时,经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2 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1.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另一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14、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1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答案】C【解析】合并决议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而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只有C选项超过了23的比例,故应选C选项。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A.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B.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的形式C.公司修改章程D.对外转让公司的不动产【答案】ABC【解析】有限
15、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根据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必须由()方可作出决议。A.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B.出席董事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C.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D.全体董事的1/2以上通过【答案】B【解析】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注册资本的增减,资产的抵押均由出席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董事或委员一致通过。4.下列关于债权人的表决权的表述,正确的有()。A.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
16、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B.除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以外,债权人会议的一般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 以上C.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D.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按债权类型分组进行表决,由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为该组通过。各表决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答案】AB【解析】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
17、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 以上;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决议,按债权类型分组进行表决,由出席会议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 以上的,为该组通过。各表决组均通过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三、关于利息规定 1、借款利息例:甲企业于2003年1月1日从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期限为9个月,但双方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在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情况下,甲企业支付利息的期限为()。A.每月的最后1日支付B.每季度的最后1日支付C.前6个月的最后1日支付2/3的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支付剩
18、余的1/3利息D.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利息【答案】D【解析】(1)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在租赁合同中,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此相同。还应注意:借款利息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还应注意:借款利息不能预先在本金中扣除。考案例时,注意两个关键词的使用:考案例时,注意两个关键词的使用:“实际借款期间实际借款期间”、“约定约定期间期间”2、债权利息破产法规定: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但减未到期部分的利息。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3、汇票利息利息的计算:从汇票金额到期日,或从提示
19、付款日开始到清偿日为止,按照银行规定的利率来计算利息。四、组织机构职权 第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职权(决策权)第二、董事会职权(执行权)第三、监事会职权(监督权)第四、创立大会职权(决策权)第五、债权人会议职权(决策权)第六、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监督权)第七、管理人职权 例: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B.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答案】ACD【解析】(1)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
20、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因此A公司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不符合法律规定;(2)选项C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例: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A.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B.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以上的股东的提案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D.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答案】AB【解析】选项CD属于董事会职权。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A.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B.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
21、预算方案、决算方案;C.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D.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答案】AC【解析】B项属于股东会职权;D项属于监事会职权。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职权的有()。A.通过公司章程 B.选举董事会成员C.选举监事会成员 D.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答案】ABCD【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创立大会的职权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
22、议。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A.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B.监督破产财产分配C.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D.监督管理人【答案】ABC【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D选项为债权人会议职权。例: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A.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B.决定破产宣告前维持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费用的支付C.对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D.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答案】AD【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
23、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五、表决权排除 1.接受担保的股东、实际控制人。2.本公司所持股份。3.关联董事第一、接受担保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作出决议。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总经理【答案】A【解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
24、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大于1/2)通过。【注意】考生应注意该考点在案例题中出现。区别试题背景材料考生应注意该考点在案例题中出现。区别试题背景材料中是为一般人提供担保,还是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中是为一般人提供担保,还是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这常常是试题的陷阱,也是考生能否得分的关键。这常常是试题的陷阱,也是考生能否得分的关键。(1)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属于公司的关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可能被大股东
25、操纵,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所以不能由董交易,有可能被大股东操纵,损害中小股东权益,所以不能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股东大会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且股东大会决议在表决时,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回避。决议在表决时,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回避。(2)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非股东、非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公司法法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董事会作出决对决议方式并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也可以约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议,也可以约定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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