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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讲座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文件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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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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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法律法规 知识 学习 讲座 招标 投标 相关 文件 课件
    资源描述:

    1、招投投标法的结构招投投标法的结构n n 招投标法的法律体系 招投标法和合同法、适用范围n 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n 招投标法的核心内容:可以不招标的项目n 自愿招投标的项目n招投标法 n 招标 n 投标n 招投标的程序规则 开标n 评标n 中标招标投标法法律体系招标投标法法律体系1、属于民商法:2、招投标法和合同法联系最为紧密,因为招标投标实际上就是合同法当中的要约和承诺部分特殊的要约和承诺。n普通的合同生效:要约承诺(合同成立)合同法“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承诺

    2、: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并生效。采用招标方式的合同生效(采用招标方式的合同生效(1)n招标公告投标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要约邀请要约 承诺 合同成立合同成立 与普通的合同成立的区别在哪里?与普通的合同成立的区别在哪里?1、要约邀请:在概念上是相同的,都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对内容的要求不同:(1)普通合同的要约邀请不是必须具备的,其特点是内容的不完整性和不确定性,如果内容完整确定,就会被视为要约的内容。比如售房广告。(2)在招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其内容却是明确和稳定的,而且对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都具有约束力。采用招

    3、标方式的合同生效(采用招标方式的合同生效(2)2、要约:生效时间不同,普通合同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投标文件开标后才生效。3、中标通知书:作为承诺并不表明本约本约合同生效。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时合同才生效。n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此时属于预约合同阶段,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预约合同生效。n中标通知书(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的合同关系已经确定;招标人变更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合同内容已经确定并受法律保护;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签订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黑黑白合

    4、同白合同)。任何乙方不签订合同都要承担法律责任。n合同签订前受招标投标法的调整,签订后就移交给合同法调整。招标投标法的适应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的适应范围:工程建设项目 法第3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实施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

    5、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内容招标投标法的核心内容u强制招标的工程项目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u规模标准(1)施工200万元;(2)货物、设备100万元;(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50万元;(4)总投资额3000万元。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

    6、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理、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

    7、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招投标法中规定的项目: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的;公开与保密2、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的;时间紧,任务急。不适用于灾后重建。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民工等不适宜招标的。但不适用于技术复杂、投资规模大

    8、的工程,特别是按规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才能承包施工的桥梁、隧道等。案例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实施条例补充规定的项目:4、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没有竞争对象。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有技术:未申请专利的生产技术秘密。5、采购人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采购人指的是法人本身,不包括其投资人、母公司、子公司或者股东。6、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特许经营:政府将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特许权出让给投资人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由其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经营的项目。中标人不是合同签订人,而是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由

    9、项目公司同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合同。因此是投资人之一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该项目就可以不招标。投资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若干独立法人组成的财团联合投资,依据其章程或者内部协议,其成员之一具备相应资质即可。7、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施工或者功能配功能配套套要求。招标招标p招标人p招标的条件p招标方式p资格审查p重要的时间节点p三个重要的概念:标底、暂估价终止招标p招标阶段所禁止的行为招标人招标人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招标人的主要工作内容:1.制定招标方案,完成审批、核准或者备案;2.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3.

    10、对投标人资格审查;4.编制招标文件;5.组建评标委员会;6.合理确定各种时间。招标条件招标条件1、招标人符合法律规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均为备案制。3、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的方式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

    11、其他组织投标。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条件: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区别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开招标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邀请招标采用投标邀请书的形式发布。

    12、2.选择的范围不同。公开招标因使用招标公告的形式,针对的是一切潜在的对招标项目感兴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事先不知道投标人的数量;邀请招标针对已经了解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且事先已经知道投标人的数量。3.竞争的范围不同。由于公开招标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机会参加投标,竞争的范围较广,竞争性体现得也比较充分,招标人拥有绝对的选择余地,容易获得最佳招标效果;邀请招标中投标人的数目有限,竞争的范围有限,招标人拥有的选择余地相对较小,有可能提高中标的合同价,也有可能将某些技术上或报价上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遗漏。4.公开的程度不同。公开招标中,所有的活动都必须严格按照预先指定并为

    13、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标准公开进行,大大减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请招标的公开程度逊色一些,产生不法行为的机会也就多一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并组织招标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优点:可以减少评标阶段的工作量、缩短评标时间、减少评审费用、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评标质量)。缺点:延长招标投标过程,增加招标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费用。适用:技术复杂或投标文件编制费用较高,且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资格后审l

    14、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的初步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评审,投标资格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优点:可以避免招标与投标双方资格预审的工作环节和费用、缩短招标投标过程,有利于增强投标的竞争性。缺点:在投标人过多时会增加社会成本和评标工作量。适用:潜在投标人数量不多。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15、破产状态;(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5日5日发售预审文件购买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时通知发售投标文件20日提交投标文件发售停止资审结束资格审查委员会开标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签订合同3日修改15日投标有效期标底标底标底是招标人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结合有关规定、市场要素、价格水平以及合理可行的技术经济方案,结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进行科学的预算的预期价格。也可以不设标底也可以不设标底。标底价格是招标人期待的价格。标底的作用:1、在坚持最低价中标时,标底可以作为招标人自己

    16、掌握的招标底数,起参考作用,而不作为评标依据;2、可以避免因招标价太低而损害质量,对于报价同标底相差较大的投标进行判断和澄清,从而发现不合理的报价。注意:1、标底只能有一个;2、标底必须保密;3、标底不得作为评标的唯一唯一依据。容易与标底混淆的概念容易与标底混淆的概念最高限价:为了确保项目预算或建设成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特定的某个具体金额。它可以用来防止围标和串标的发生。二者的区别:1、目的不同,设置最高限价是为了防止由于串标、围标等原因导致招标结果超过预算;设置标底是为了将竞争控制到合理水平。2、来源不同,最高限价的来源主要是项目预算,体现了招标人招标采购的资金限制;标底的来

    17、源是招标人或委托的造价机构依据项目的规模、计价规范等编制的项目成本的基本价格,体现了招标人对建设项目价格的预期。3、作用不同,最高限价对评标是限制性的,是实质要求,违反它会使投标文件成为废标;标底对评标是参考性的。4、形式不同,最高限价是公开的,标底在开标前是保密的。最低限价是被禁止的,低于成本价竞标也是被禁止的。最低限价是被禁止的,低于成本价竞标也是被禁止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项目l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暂估价中注意的两个问题 1、不得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

    18、方式规避招标。(不得肢解发包)为此,暂估价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0%。?2、再次招标。符合招标条件的应当再次招标:由发包人招标由总包人招标北京适用共同招标终止招标终止招标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终止招标。2、终止招标应该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终止的,属于违约,受合同法调整。3、应该及时通知;4、合理的补偿。退还所收取的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利息。招标人的禁止行为招标人的禁止行为 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

    19、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案例案例 汶川地震中,许多房屋、道

    20、路、桥梁工程被摧毁。为了挽救生命,尽快恢复灾区的生活生产,出于紧急,许多大型工程没有经过招标,直接发包给某些工程公司承建。在救灾工作后期,国家采取了省市对口援建的方案,许多重点工程许多重点工程也没有招标而直接发包给某些工程单位承建。问:以上工程发包方式是否合法?n案例 标底n案例投标综合投标投标l投标人:单独投标联合体投标l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况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l投标文件l编制l提交l投标保证金l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投标人投标人1、概念: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

    21、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2)国家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1、联合投标的涵义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各方资质条件(1)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2)各方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3)同一专业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共同投标协议(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

    22、)该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没有附有该协议的联合体投标确定为废标 4、联合体各方的责任(1)履行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责任(2)不得重复投标(3)不得随意改变联合体的构成(4)必须有代表联合体的牵头人 (5)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案例案例联合体投标案例某施工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的资质条件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和装饰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中一个由3个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其资质条件如下:联合体协议中约定,A承担钢结构施工,B、C承担装饰施工。请问:该联合体是否满足招标项目的资质要求。钢结构钢结构二级二级装饰装饰一级一级A公

    23、司二二B公司三一C公司二三联合体投标的法律规定联合体投标的法律规定法第31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况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况1、“与招标人招标人存在利

    24、害关系、可能影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必须同时满足存在利害关系利害关系,并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才不允许投标。不能认为只要有利害关系就必然影响招标公正性,二者之间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如果招标活动依法进行、程序规范,也可以保证招标的公正性。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管理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

    25、(二)投标报价;(三)施工组织设计;(四)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健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l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撤回,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撤回通知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l撤销:投标截止后可以撤销撤销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l修改:在投标截止日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涵义

    26、:一种投标担保的形式。(2)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5)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相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1.投标人间互相串通2.招标人和投标人互相串通3.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行贿5.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相互串通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

    27、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

    28、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弄虚作假弄虚作假 1、以他人的名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

    29、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2、其他的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l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l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开标开标n开标的时间地点主持人招标失败招标失败开标程序开标程序n候选人公示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黑白合同问题投诉投诉问题:联合体投标、黑白合同、无效的标书、必问题:联合体投标、黑白合同、无效

    30、的标书、必须招投标的项目须招投标的项目联合体资格认定联合体资格认定 某施工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资质条件为:钢结构二级和装饰装修一级施工资质。于是A、B、C三个公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A:刚结构二级,装修二级;B:钢结构三级,装修一级;C:钢结构三级,装修三级。联合体协议约定:A承担钢结构施工,B和C承担装修施工。问:该联合体是否满足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必须招投标的项目 仲裁:申请人甲建筑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发包的丙旧村改造共成交,承包范围是土建、水暖、电气和装饰;合同价款暂估为2400万元

    31、。合同订立时乙方向甲方缴纳了定金50万元。到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甲方一直以手续正在办理为由,一直不能开工。一个月后,甲方失去联系。乙方根据双方约定提请仲裁,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经查,甲乙均没有国有股份。拟投资资金来源属于甲方自筹。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定金如何处理?n与招投标法联系最紧密的就是合同法,为什么这么说呢,理由很简单,我们想想,招投标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就是要找人来和我们签合同。那么合同法对签订合同时怎么规定的: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和承诺的方式。招投标呢?招标公告、投标、中标的发中标通知书。对比后得知,招投标就是特殊的要约和承诺,这种特殊性表现在:1、实体上,规定了必须招投标的项目;2、对特殊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要求非常严格。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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