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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pptx

  • 上传人(卖家):herunzhou
  • 文档编号:496146
  • 上传时间:2020-04-28
  • 格式:PPTX
  • 页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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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化学品泄漏 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 安全 消防 电气 新员工 新员工培训 入职培训 新员培训 岗前培训 交通 交通安全 车辆安全 道路安全 密闭空间 有限空间 安全生产法 安全法 新安全法 新安全生产法
    资源描述:

    1、新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知识培训 主讲:刘光亮 139139 26462646 1086 1086 179547707 179547707 广东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 广东省安全生产综合类讲师 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危险化学 品标准化评审员 珠三角EHS公益培训师联盟发起人之一 培训温馨提示 请勿在教室内吸烟 上课时间请勿: -接、打电话 -交谈其他事宜 -随意进出教室 上课时间欢迎: -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 -随时指出内容的不当之处 审议通过审议通过 正式颁布正式颁布 一、新法修订的背景一、新法修订的背景 1、履行法治治国的必然要求

    2、 2、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共识 3、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屡禁不止,重 大事故时有发生 4、国务院相关安全政策有上升法律制度客观要求 5、旧法部分条款可操作性不强,处罚额度偏低,与 其他法律法规衔接不够 6、十余年的安全监督经验,给新法修订提供了宝贵 实践经验 7、安全管理框架及要素基本形成及稳定 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章章 将原法的将原法的97条条增加至新修订法的增加至新修订法的114条条,新增,新增 了了16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14% 局部调整字词的局部调整字词的27条,占总数的条,占总数的24% 二、修改的

    3、总体情况二、修改的总体情况 原法有原法有32条进行较多增删条进行较多增删,占原法总条数的,占原法总条数的 28% 原文中原文中39条没做任何修订,条没做任何修订,占总数的占总数的34% 三、新法修订内容三、新法修订内容 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1) 立法目的:立法目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社会持续 健康发展健康发展。(。(第第1 1条)条) 删除立法为了“监督管理”删除立法为了“监督管理”的描述的描述,不再把手段当目不再把手段当目 的的。 基本要求

    4、:新增基本要求:新增树立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 持安全发展持安全发展( (第第3 3条条) ) ,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近年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领导近年来 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3) 安全方针:安全方针:确立了“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治理”的十二字方针。”的十二字方针。 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建立“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 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的机制。 如何正确理解十二字方针?如

    5、何正确理解十二字方针? 首次明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法律地位(4) 企业安全生产三大要求: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 工会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4)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制度时;(4) 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57) 落实职工知情权 安全建议权 调查职工权益侵害 参与事故调查 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 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6、 落实。 要要 点点 1、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相应机制体现安全领导力(安委 会); 3、责任制要有落实、有任命、有分解、有考 核、有奖惩。 对于法人主体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 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 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 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 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 务。 生产经营单位

    7、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 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 位负责。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 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 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 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 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 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对从业 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的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有关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操作规

    8、程,掌握本 岗位的安全操作技 能。未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 从业人员,不得上 岗作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 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 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 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

    9、进行岗位 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 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 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 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录安全生产

    10、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 结果等情况结果等情况。 要要 点点 1 1、拓宽了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拓宽了员工三级安全培训的内容; 2 2、对派遣工、实习生的安全权益明确了要求;、对派遣工、实习生的安全权益明确了要求; 3 3、安全教育建档有了明确要求。、安全教育建档有了明确要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 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 通报。 . 要要 点点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自查安排,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包括:自查安排,治 理隐患、隐患管

    11、理和趋势统计分析四部分内容;理隐患、隐患管理和趋势统计分析四部分内容; 消除隐患应分轻重缓急,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消除隐患应分轻重缓急,在符合法律法规标准 的前提下,讲风险降到可控水平;的前提下,讲风险降到可控水平; 重视排查纪录归档以及隐患闭环管理;重视排查纪录归档以及隐患闭环管理; 建立对员工通报机制。不仅仅通报隐患、还要建立对员工通报机制。不仅仅通报隐患、还要 通报整治情况。通报整治情况。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 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

    12、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 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 (三)组织制组织制 定并实施本定并实施本 单位安全生单位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产教育和培 训计划;训计划; . . 对于主要负责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

    13、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 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

    14、作业、违反操作规(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 程的行为;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 资

    15、、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 款规定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管理人员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报 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要要 点点 1 1、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再是

    16、“有责无权”,法律赐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再是“有责无权”,法律赐予 的职责和权力;的职责和权力; 2 2、程序界定: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听取、程序界定:涉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听取 安全管理人员意见,否则决策可能违法。安全管理人员意见,否则决策可能违法。 给企业安全工作者的建议:给企业安全工作者的建议: (1 1)拥有独立的专业)拥有独立的专业精神;精神; (2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 准,务实严谨;准,务实严谨; (3 3)充分沟通协调。)充分沟通协调。 明确了各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对国务院和县级地方政府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

    17、全生产协对国务院和县级地方政府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 调机制。调机制。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部 门在各自职责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管理,两者明文统门在各自职责对行业、领域开展监督管理,两者明文统 一称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一称呼(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开发区机构首次明确安全生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开发区机构首次明确安全生 产职责。产职责。 负予安全执法部门更大的权限,可以停电、停供民用爆负予安全执法部门更大的权限,可以停电、停供民用爆 炸物品等措施,强制违法单位履行职

    18、责。炸物品等措施,强制违法单位履行职责。 强制权实施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强制权实施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确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确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企业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决定; 必须有发生现实危险的可能;必须有发生现实危险的可能; 采取措施要保障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要保障安全的基础上。 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批准;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批准; 停止动力应书面同志,相关部门密切停止动力应书面同志,相关部门密切 配合。执行停电一般要提前二十四小配合。执行停电一般要提前二十四小 时通知时通知 重典治乱,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

    19、追究 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进入。(第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进入。(第91、 92条)条) 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条文,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将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条文,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 责人八项处罚明文。责人八项处罚明文。 大幅度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致大幅度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上限致2000万万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 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 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 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20、定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 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 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 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逾期未改正的,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 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 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

    21、刑法有关规定追 究刑事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前款规定 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 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 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对重大、 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 人人。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 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 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

    22、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要要 点点 1 1、原第八十一条、原第八十一条 对主要负责人处罚对主要负责人处罚2 2- -2020万设置笼统,万设置笼统, 自由裁量权过大,新法对此进行了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新法对此进行了规范。 2 2、将、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国务院第(国务院第493493 号令)第三十八条号令)第三十八条 升级为法律内容,倒逼企业主要负升级为法律内容,倒逼企业主要负 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真正做好预防工作。责人真正重视安全生产、真正做

    23、好预防工作。 加大罚款力度。将上限提高了加大罚款力度。将上限提高了2-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 再将期限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如第再将期限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如第94条)条) 彰显违法震慑力,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彰显违法震慑力,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 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制社会信用等。违法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受制社会信用等。 国务院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48号 安全责任追究不再是老板和安全员的事情安全责任追究不再是老板和安全员的事情 修

    24、改前 修改后 .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 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 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 工单位、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 考核合格的; 修改前 修改后 .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学生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 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25、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情况的;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 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上岗作业的。 修改前 修改后 . 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

    26、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 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 款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 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的; (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

    27、人身安全、危险性 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 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 入使用的; (六)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零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对负有责任的生 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下的罚款;

    28、(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 下的罚款;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 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大幅提高事故责任单位罚款金额大幅提高事故责任单位罚款金额 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推行成熟安全制度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第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第2424条)条) 鼓励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第鼓励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第4 48 8条)条)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了生产

    29、经营单位必须 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要建立 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第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第3838条条) 对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对未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 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第9999条)条) 强化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明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上明文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与上 级相衔接,定期演练。(第级相衔接,定期演练。(第78条)条) 加强事故应急: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

    30、伍,加强事故应急: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 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第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第76条)条) 新增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急管理要求新增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急管理要求 (第(第79条)条) 对事故应急给予规范指引(第对事故应急给予规范指引(第82条)条) 防止伤亡、损失扩大防止伤亡、损失扩大 以人为本,抢救受伤人员以人为本,抢救受伤人员 加强协会、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明确了协会组织职责: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明确了协会组织职责: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 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第12条)条) 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更名为:为安全生产提供提供技术服务的安全中介机构更名为:为安全生产提供 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第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第13条)条) 建议: 1、以责任落实为工作重心,责任层层 分解,各司其职 2、以安全标准化为平台抓手,提升安 全水平 3、一手抓风险管控,一手抓人的安全 行为管理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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