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3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第八章-养老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960903
  • 上传时间:2023-01-28
  • 格式:PPTX
  • 页数:23
  • 大小:215.04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八章-养老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课件).pptx》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第八 养老保险 劳动 社会保障 法学 第二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八章 养老保险第一节 养老保险概述第二节 职工养老保险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第四节 居民养老保险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社会保险制度由养老保险与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制度组成,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坚力量。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养老需求保障责任由家庭向社会转变的结果。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养老保险的模式,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本章教学重难点:各种养老保险模式,我国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构成,养老保险待遇,各种养老关系的转移接续。本章导语:第一节养老保险概述一、养老

    2、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二、养老保险的模式三、我国养老保险的构成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决劳动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符合者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符合法定退休条件的人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法定退休条件的人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功能层次上从功能层次上第一层次第一层次: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基础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基础 (社会统筹)(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 第

    3、二层次:第二层次:补充养老保险(包括适用于企业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包括适用于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和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企业年金和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金)第三层次:第三层次: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我我国国的的体体系系从主体类型上从主体类型上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我我国国的的体体系系基本基本特征特征运行机制上的代际性:当代人养前运行机制上的代际性:当代人养前代人代人功能作用上的养老性功能作用上的养老性法律事实上的退休性:退出劳动关法律事实上的退休性:退出劳动关系系+缴费满缴费满1

    4、515年年二、养老保险的模式二、养老保险的模式国际上国际上的主要的主要模式模式国家统包型国家统包型国家资助型国家资助型福利国家型福利国家型完全自助型完全自助型我我国国的的模模式式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我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为一种新型基本养老保险模老保险制度,体现为一种新型基本养老保险模式。这一模式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由式。这一模式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

    5、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第二节 职工养老保险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年金三、职工养老关系的转移接续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覆盖范围覆盖范围:职工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6、费。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1.领取条

    7、件:领取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年龄:男退休年龄:男职工职工6060周岁、女职工周岁、女职工5050周岁(女干部周岁(女干部5555周岁);从事高空、井下周岁);从事高空、井下、高温等工作的,在满足具体条件约束后,男职工为、高温等工作的,在满足具体条件约束后,男职工为5555周岁、女周岁、女职工为职工为45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有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有医院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为定委员会确认完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为5050周岁、女职周岁、女职工为工为4545周岁。周岁。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的

    8、构成:职工基本养老基金的构成:用人单位缴费(职工工资用人单位缴费(职工工资总额总额20%20%)+职工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职工个人缴费(本人缴费工资的8%8%)+财政财政补贴补贴+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为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工资的20%20%,其中,其中8%8%划入个人账户)划入个人账户)(2)累计缴费满)累计缴费满15年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不足1515 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15年,按月领取统筹养老年,按月领取统筹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金;也可以转入居民

    9、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2.待遇支付待遇支付 (1 1)职工基本养老金。)职工基本养老金。由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老金组成。组成。职工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将根据个人累计缴职工每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数额将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管理,一般由养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管理,一般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商业金融机构代为发放。保险经

    10、办机构委托商业金融机构代为发放。其中,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职工和灵其中,对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均不能要求提前支取。丧失国籍要求终活就业人员均不能要求提前支取。丧失国籍要求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经过申请和确认程序,可一次止养老保险关系的,经过申请和确认程序,可一次性取回。死亡的,可以继承。性取回。死亡的,可以继承。(2 2)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

    11、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这两类情形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病残津贴。这两类情形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金中支付。二、企业年金二、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也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是指在政府强制企业年金,也称为企业退休金计划,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劳动者提供根据自身经济实力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劳动者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企业和

    12、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企业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负担能力。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成。其中,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的8 8。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212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企业

    13、年金待遇的领取:(1 1)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2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可以根

    14、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 3)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余额可以继承。三、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三、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参加城镇企业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跨省流动就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5、关系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系统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转移接续的方法,的方法,还没有具体规定。还没有具体规定。企业年金关系的转移接续:企业年金关系的转移接续: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新就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或者职工在升学、参

    16、军、失业期间的,原企业年金,或者职工在升学、参军、失业期间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或其他结构管理。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或其他结构管理。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二、职业年金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覆盖范围覆盖范围:公务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

    17、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20,个人缴纳,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 8 8,由单位,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 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方式:根据支付方式:根据20152015年年国务院关于

    18、机关事业单位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新人新人”、“中人中人”、“老人老人”分别计发。分别计发。二、职业年金二、职业年金 覆盖范围覆盖范围:公务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基金的筹集:职业年金基金的筹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基金由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构成。其中,单位缴纳职业年益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构成。其中,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

    19、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8,个人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4。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职业。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年金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年金的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 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职业年金的支付:职业年金的支付:(1

    20、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达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或者按择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或者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按月享受职业年金待遇,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按月享受职业年金待遇,发完为止)。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由工作人员的继发完为止)。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由工作人员的继承人依法继承。(承人依法继承。(2 2)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个人账户资金

    21、,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3 3)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额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的转移接续关系的转移接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

    22、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职业年金关系的转移接续:职业年金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原管理机构

    23、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随同转移。第四节 居民养老保险一、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二、居民养老保险的管理三、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一、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一、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覆盖范围覆盖范围:年满年满16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居民

    24、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个人账户筹资模式。个人缴助、政府补贴构成。采取个人账户筹资模式。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老金构成。(其中,中央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其中,中央政府确定

    25、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建立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正常调整机制)根据根据20142014年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制度的意见:(1 1)对于)对于“新人新人”: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年满: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年满6060周岁、周岁、累计缴费满累计缴费满15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 2)对于)对于“旧人旧人”: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满:新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

    26、满6060周岁周岁的,在的,在意见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15年的,应逐年缴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15 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15年。年。三、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三、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系不转移。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八章-养老保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二版)课件).ppt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96090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