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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税务知识与实战技巧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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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财务人员 必须 掌握 税务 知识 实战 技巧 课件
    资源描述:

    1、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税务知识与实战技巧税务知识与实战技巧主讲人:孟忻前 言“税务管家”成为现代企业的必争人才 主题一主题一“税”在身边企业税收负担分析来源:中国广播网(北京)2013-09-23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发布全国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超超7成企业反映成企业反映税收负担较重税收负担较重企业税收负担分析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4年05月07日 中小企业税收发展报告中小企业综合税负高于大企业中小企业综合税负高于大企业 税负负担持续加重税负负担持续加重中小企业税收扶持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34号 国家税务总局

    2、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扩大优惠范围1、财务人员如何正确评价本企业实际税收负担 税负高原因:税负高原因:纳税调整多,纳税调整多,到底责任在谁?到底责任在谁?我为公司我为公司节省了节省了2020万元万元 企业税收负担深度分析添加标题 怎么防啥风险 如何交怎么降 哪些税 税负分析 2、如何利用财务指标控制税务风险 我来问问你 问题一:企业财务人员是否定期计算财务分析指标?问题二:计算的财务分析指标你认为用途是什么?问题三:你有没有把财务指标用到纳税风险分析上?财务指标的纳税风险分析(举例分析)(1)销售毛利率销售毛利率=(销售收

    3、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财务分析:表示每一元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有多少钱可以用于各项期间费用和形成盈利。常用于企业经营或投资策略选择、业绩评价、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分析。税务分析:对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是否配比做出判断。(2)成本费用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 100%财务分析:企业成本费用利润率高,说明企业以较少的劳动投入,创造出更多的利润,表现出企业获利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税务分析: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3)净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00%财务分析:净资

    4、产收益率反映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投资报酬率。税务分析: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4)资产负债比率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财务分析: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指标,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评价,还反映出债权人借出资金的安全程度。税务分析:分析纳税人经营活力,判断其偿债能力。如果资产负债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有问题,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3、关注税制改革,打造“私人订制版”税务管理方案 关注税制改革动态 2014年税制改革锁定五大税种增值税资源税房地产税环保税消费税 私人订制税

    5、务方案 税务目标为企业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借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90号 总体总体战略目标战略目标分解分解具体具体目标目标税务税务目标目标包含包含风险控制风险控制税务价值税务价值纳税管理系统战略战略思维思维纳税纳税管理管理税企税企联络联络机制机制管理管理涉税涉税票据票据风险风险管理管理纳税纳税预算预算编制编制管理管理经营经营纳税纳税核算核算管理管理职工职工薪酬薪酬个税个税管理管理纳税纳税评估评估自查自查管理管理纳税纳税筹划筹划流程流程管理管理特殊特殊涉税涉税业务业务管理管理经济经济合同合同纳税纳税管理管理涉税涉税会计会计培训培训管理管

    6、理涉税涉税信息信息系统系统管理管理涉税涉税制度制度建设建设管理管理 纳税管理的系统建设 主题二主题二涉税业务中经济合同的“成”与“败”1、经济合同成为企业税务处理的基石经济合同中的税收要素 标的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酬金 履行的期限、方式和地点 违约责任2、企业经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错误做法 企业对经济合同处理的方式“税怎么交,要看税怎么交,要看你的帐怎么做?你的帐怎么做?”老老板板会会计计 3、盘点税务机关检查时关注的经济合同类型关注的合同类型关注的合同类型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特殊业务合同特殊业务合同其他合同其

    7、他合同 4、“成”也合同-巧用经济合同进行税务筹划 案例分析:A公司出租一处繁华地段的闲置办公楼,因设施陈旧老化,每年出租收入100万元。该公司决定进行更新改造,预算需要改造资金500万元。改造后,每年可收取租金300万元。该公司财务人员对改造前后的出租税金进行了测算:改造前:应纳营业税:10055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5(7+3)0.5万元 应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 合计税费:5+0.5+12=17.5万元改造后: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应纳房产税:3001236万元 合计税费:15+1.5+36=52.5万元 对比:多缴

    8、纳税款35万元(52.5-17.5)我该怎我该怎么办?么办?5、“败”也合同-都是合同惹的祸案例分析:某电梯销售公司月销售额1000万元 筹划前:全部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1000万元(1+17%)17%=145.30万元筹划方法:会计看到筹划书中案例与企业相似 合同分别注明销售额和安装费,并分别核算,分别纳税。销售额700万元,安装费300万元。销项税额=700万元(1+17%)17%=101.71万元 缴纳营业税=300万元 3%=9万元 节税近35万元(安装相关的进项税额极少)筹划失败原因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

    9、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6、签订经济合同如何避免税收风险 事前原则 财务人员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 财务人员应做好涉及该合同的税法知识储备 与法律顾问充分沟通 事中原则 严格审核合同涉税条款 与合同当事人另一方财务人员对涉税条款进行磋商 事后原则 实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 按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涉税事项7、购销合同签订中应重点关注哪些涉税问题(1)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核案例分析:超范围经营的法律

    10、后果与涉税问题经营范围: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照相机、摄影器材、电脑及配件、体育用品。我有你们单位我有你们单位需要的板材需要的板材成交成交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超范围经营的法律后果及防控措施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最新修订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1、。第六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防控措施:依法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超范围经营的税务风险及防控税务风险:销售方实际征管中常面临发票开具的尴尬局面。购买方谨防虚开发票的风险。防控措施:销售方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领取发票手续。购买方核实销售方的经营范围等信息,合同签订前取得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执行中信息不对称的发票拒绝接收。(2

    12、)合同标的相关条款的审核-标的名称的审核案例分析:甲产品甲产品A产品产品B产品产品C产品产品供应方产品名称供应方产品名称采购方单品销售采购方单品销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注意事项:1、审核附件为厂家销售明细清单还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录入、打印的销售清单?2、当月未开具销售清单的处理 (2)合同标的相关条款的审核-标的数量的审核 某一般纳税人,合同约定销售产品10000件,实际发出数

    13、量10500件,采购方无需支付500件产品价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巧设销售合同折扣、折让条款,少纳税。(2)合同标的相关条款的审核-标的质量的审核 税务机关关注合同标的质量目的在于:一是关注折让的合理性;二是退货的条件与时间。特别提示:销售新产品该条款的合理运用。(3)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审核意愿:以实现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确定合同价款价款应明确:-单价和总价 -

    14、满足分别核算的要求 -含税价和不含税价 -价外费用 -促销条款特别提示:作为买受方对于合同标的金额较大、质量保证期较长的合同,应约定质量保证金条款。价外费用: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价外费用(除符合条件的代收费用外),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促销方式直接折扣直接折扣实物返利实物返利下批折扣下批折扣现金返利现金返利 (4)履行期限、方式和地点的审核履行期限 履行期限是时间上的要求,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的一个

    15、范围,它既是享有权利一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衡量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是否按期履行或迟缓履行的标准。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问题拓展:未按约定期限履行合同的税务风险及解决方案 履行方式 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主要包括:所有权转移方式-交付方式 款项收付方式-结算方式 交付方式: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方式:是否需要安装或调试 结算方式:直接影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涉及其他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特别提示:不同税种有不同

    16、规定,同一项经济业务涉及不同税种,分别适用不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增值税结算方式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算方式结算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直接收款直接收款不论货物是否发出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售款凭据的当天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赊销和分期收款赊销和分期收款1、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预收货

    17、款预收货款1、货物发出的当天货物发出的当天2、生产工期超过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船舶、飞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委托代销1、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款的当天2、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天的当天视同销售视同销售货物移送当天货物移送当天履行地点 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实际实施地点。影响: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18、人民法院管辖地的确定。2、纳税义务发生地的确定:避免管辖权的争议。(5)违约责任条款的审核 违约金与赔偿金是一回事儿吗?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金额的货币进行赔偿。定金方式违约处理:1、给付定金一方不履约,无权请求取得返还定金 2、接受定金一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赔偿金的涉税风险分析(案例分析)1、收取方是否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2、支付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经济合同中的发票条款合同中的发票条款应规范以下几点:

    19、发票开具时点 增值税和营业税发票的区分 普票和专票问题 税率问题 8、关于购销合同的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案例一:合同条款影响进项税额抵扣时间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原材料,合同约定:“甲公司(采购方)全部款项支付给乙公司(供货方)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由于部分材料出现了质量等问题,甲公司部分余款未付,但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怎么办?建议:今后在类似合同中更改条款,即条款改为:根据采购方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案例二:进货渠道的筹划技巧 某企业购入一种生产用的主要原材料,业务人员通过询价得知,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原材料报价100万

    20、元(含税),乙企业为小规模 纳税人,可由税务机关代开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92万元,该业务员不知道该从甲企业还是从乙企业购入该批原材料,于是去问财务,财务人员计算之后告诉该业务员应该从甲企业购入货物,那么选择甲企业的理由是什么呢?10086.8%=86.80万元(价格优惠临界点)价格临界点的计算:首先要计算价格优惠的临界点,即:从甲企业购入货物后实现的销售利润=从乙企业购入货物后实现的销售利润。价格优惠临界点的推导过程:假定从一般纳税人(17%)处购进货物价格(含税)为A,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价格(含税)为B(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销售额(不含税

    21、)-A(1+17%)-【销售额(不含税)-A(1+17%)】17%(7%+3%)=销售额(不含税)-B(1+3%)-销售额(不含税)17%-B(1+3%)3%(7%+3%)推导过程省略 得出 B=A 86.8%价格优惠临界点价格优惠临界点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的 抵扣率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的抵扣率的抵扣率 价格优惠临界价格优惠临界 点(含税)点(含税)17%3%86.80%17%084.02%13%3%90.24%13%087.35%案例三:无法收回货款,合同怎么签才能延期缴纳增值税?A公司2013年10月销售货物一批给B公司,售价100万元,成本80万元。A公司发货时得知B公司因

    22、另一项重大交易发生了亏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A公司判断及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不大。处理思路:合同签订时要从销售结算方式入手 9、民间借贷合同的税务风险提示 向关联企业借款向关联企业借款 向金融机构借款向金融机构借款向自然人借款向自然人借款向非关联企业借款向非关联企业借款企业借款合同类型企业借款合同类型1.银行银行2.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1.非金融机构企业非金融机构企业 2.不构成关联方不构成关联方1.向股东借款向股东借款2.向职工借款向职工借款3.向其他自然人借款向其他自然人借款 1.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2.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无合同会产生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

    23、除的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777号 合同条款:借款用途 一是证明与生产经营有关 二是借款费用是否资本化问题 合同条款:借款期限 企业借款给股东,超过一年不归还,视同分配股息、红利 财税【2003】158号 财税【2008】83号 国税发【2005】120号合同条款:借款金额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受债资比例限制合同条款:借款利率 可税前扣除的利息,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补充条款:发票及代扣个人所得税问题 借款担保涉税条款案例分析: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大型的生产线销售安装业务,为此乙公司

    24、欲向银行贷款,并由甲公司提供担保,2012年贷款到期乙公司无力偿还,银行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扣款。请问,该损失可否进行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10、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主

    25、要涉及的税种: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涉税条款:劳动合同签订对象 劳动报酬支付方式 劳动合同签订对象 在职人员、兼职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下岗职工、残疾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相关法规依据: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个人所得税)国税函2005382号、国税函20065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 个人所得税的负担方式:企业全部或部分负担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劳动合同影响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款:劳动合同签订对象: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792号、财税200970号、财税20101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1号 工资支付方式:残疾人工资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

    26、 残疾人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0、经济合同印花税的“税”与“不税”印花税征收范围:采取正列举方式1、经济合同:10大类 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购销合同印花税常见问题:(1)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

    27、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2)在国外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五条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问题拓展:境内企业是否应代扣代缴国外企业的印花税?(3)企业与电网公司签订的用电合同是否属于购销合同应税凭证范围?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

    28、印花税。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借款合同征税范围: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分析判断下列情况,印花税是“税”还是“不税”:1、企业向自然人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3、借款展期合同 4、还旧借新,新签订的借款合同 5、借款合同担保人是否就该合同贴花?税收法规依据:(1)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三条: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

    29、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2)借款展期合同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3)借款合同担保人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八条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其他常见合同的“税”与“不税”:1、股东出资时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是否贴花?2、委托代理合同是否贴花?3、

    30、企业与事务所签订的审计合同是否贴花?4、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是否需要补贴花?5、企业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是否贴花?6、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账簿是否贴花?7、土地租赁合同是否贴花?8、企业与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是否贴花?委托代理合同:国税发1991 第155 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审计合同: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国家税务局关

    31、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九条: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企业改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分支机构账簿:国税地字198825号第十八条规定: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帐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核拨的帐面资金数额计税额贴花,其他帐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

    32、他帐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帐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土地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征收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问:土地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是否需要贴花?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答:土地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区别,它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

    33、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由于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没有列举土地租赁合同,因此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不需要贴花。主题三主题三发票涉税风险分析与处理技巧 1、税务机关对发票检查的重点项目(近期稽查案例分析)会议费 业务招待费 办公用品 佣金、手续费 2、常见的虚开发票案例分析及处罚规定案例分析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34、发票。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 已报税不再重复报税 但有处罚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被动接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纳税风险提示 城门失火城门失火 殃及鱼池殃及鱼池 第一招 加强防范意识,绝不麻痹大意第二招 提高洞察力,警惕供货单位异常情况,择优选择第三招 不怕麻烦,比对信息,保证内容的一致性第四招 能转账绝不用现金,发现账户不一致不付款第五招 疑点发票及

    35、时查询,不要急于抵扣避免取得避免取得虚开发票虚开发票 4、企业取得虚开发票的“善意”与“不善意”税务 机关如何界定案例分析:某生产企业从甲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0000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43589.74元,已认证抵扣了进项税额。甲公司被税务机关查出此笔业务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要求该生产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并进行了罚款处理。该企业则认为业务是真实的,不应对其进行处罚。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

    36、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征管定性难度大从哪几方面界定:1、货物交易的真实性 2、从购货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内容的一致性证实 3、从资金结算方式判定(辅助方法)5、善意取得“大头小尾”发票税务机关如何处理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处罚: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头小尾网络发票的防范:发票系统的实时查验功能 6、滞后开具增值税专用

    37、发票引发的税务风险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有什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2006156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

    38、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风险提示 案例:郑先生将自有车辆出租给某单位,到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以前郑先生在地税机关开具,现营改增后,到国税局开具发票。国税局给郑先生开具了税收通用完税证和发票。当地国税局征收增值税时一并代征了城市维护建设

    39、税、教育费附加。请问:本案例有哪些涉税风险?8、超范围经营取得的收入能否开具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强调的是:业务真实,票货一致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第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无超过经营范围不得开具的相关条款。9、非正常户的进项税额发票能否抵扣国家税务总局

    40、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10、哪些财政票据不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财政票据种类和适用范围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财政票据财政票据非税收入类票据非税收入类票据结算类票据结算类票据其他财

    41、政票据其他财政票据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凭证凭证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医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疗收费票据、社会团体会费票据、其他应当由会费票据、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综20101号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1信息咨

    42、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

    43、种款项等。(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11、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形与处理方法 法规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开票金额有误,购货方未认证且双方未做账 当月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按作废处理,可重新开具发票。原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

    44、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开票金额有误,购货方未认证,但销售方已做账 购货方退回原发票联、抵扣联,做销售退回处理,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记账联做账。将退回的蓝字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并 重新开具蓝字发票。开票金额有误,购货方已认证,双方均做账 购买方填报申请单,税务机关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12、专用发票丢失的几种情形及处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6156号第一种情况 丢失已认证相符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

    45、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第二种情况 丢失未认证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第三种情况 丢失已认证相符的抵扣联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第四种情况 丢失未认证的抵扣联 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第五种情况 丢失发票联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13、发票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46、1.建立发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等行为。2.完善发票报销流程。不断完善和优化费用报销流程、发票审核流程,明确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发票管理,防范发票风险。3.建立员工培训机制。针对涉及接受外部发票的员工开展灵活的发票知识培训。4.健全责任机制。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协作单位、审核人员等实施发票问责制度,监督企业的发票管理。主题四主题四企业经营活动中财务核算与税务处理技巧 1、销售收入确认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与纳税申报技巧案例分析一:A公司2010年7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机电设备一台,售价4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实际成本为320 000元,合同约定款项在

    47、1年内按季度平均收回,每季度末为收款日期,每期收回100 000元。请问:会计与税法确认收入时间规定是否一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8】875号 (一)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多一条):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分期收款方式收入确认时间的税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

    48、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协调:收入确认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做纳税调整 成本确认符合收入、成本配比原则 案例分析二:A公司2013年10月发出商品一批给B公司,公允价值100万元,成本80万元。A公司发货时得知B公司因另一项重大交易发生了亏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A公司判断企业收回货款的可能性低于50%,企业会计处理如下:借:发出商品 80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万元 借:应收账款 17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元企业所得税:附表三2行“视同销售收入”调增100万元,附

    49、表三21行“视同销售成本”调减80万元。2、代第三方收取款项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会计准则 税法 作为负债管理 不符合代收代付条 件的确认收入10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增值税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均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3、收到政府补助收入会计与税务操作技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

    50、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形式:主要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等。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处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70号 企业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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