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师教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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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应用技能技能实务实务案例案例 Financial Laws Financial Laws Regulations Regulations 财经法规财经法规020104030605CONTENTSCHAPTER05理解熟知掌握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纳税申报和税务检查;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议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税收征收管理中征纳双方的权税收征收管理中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账簿、凭证管理和利和义务;账簿、凭证管理和发票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登记管理、税款征收、税务税务登记管理、税款征收、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行政复议范围和管辖。项目五具备能够办理税务登具备能够办理
2、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工作;记和纳税申报工作;能够办理发票领购和能够办理发票领购和开具工作。开具工作。项目五运用所学的税收征收管理运用所学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知识研究相关案法律制度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和提高学生在特例,培养和提高学生在特定业务情境中分析问题与定业务情境中分析问题与决策设计的能力;结合会决策设计的能力;结合会行业规范或标准,运用税行业规范或标准,运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律知识分析收征收管理法律知识分析行为的善恶,强化学生的行为的善恶,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某从事装饰设计的个体户,于某从事装饰设计的个体户,于20182018年年1 1月起在某装饰材料专业市场经营。月起在某
3、装饰材料专业市场经营。由于该市场改建撤迁,于由于该市场改建撤迁,于20182018年年5 5月月起该个体户搬到附近自己的住址(起该个体户搬到附近自己的住址(xxxx街)街)3838号继续经营。根据群众举报,号继续经营。根据群众举报,某区地税局稽查局于某区地税局稽查局于1010月月8 8日对该个日对该个体户的经营场所体户的经营场所xxxx街街3838号进行突击检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个体户未按规定办理变查,发现该个体户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和向税务机关按期进行更税务登记和向税务机关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经检查核实,该个体户纳税申报。经检查核实,该个体户于于20012001年年1 1月至月至9 9月
4、月3030日共取得装饰设日共取得装饰设计收入计收入1 122 3331 122 333元,其中元,其中1 1月月1 1日至日至4 4月月3030日取得应税收入日取得应税收入155 555155 555元,元,5 5月月1 1日至日至9 9月月3030日取得应税收入日取得应税收入966 778966 778元。元。请问:对该个体户的税务违法行为请问:对该个体户的税务违法行为应提出哪些处理意见?应提出哪些处理意见?引例引例 税务违法行为税务违法行为任务一任务一CHAPTER ONE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一一是指调整税收征收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法
5、律、国家权力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的税收征管行政法规和有关税收征管的规章制度等。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以规定税收实体法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规范,属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一一n 税收征收管理法不仅是纳税人全面履行纳税义务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也是税务机关履行征税职责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核心是1992年9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201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收管理法)。它是中华人民共
6、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税收程序法,也是我国税收征管的基本法。2016年2月国务院又修订颁布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n 自2015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试行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该法规全面梳理了税收征管的所有具体事项,对每一个业务事项的流程、环节、操作要求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税收管理行政行为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限定税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二二n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就现行有效税种而言,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
7、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和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n 由海关负责征收的关税以及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依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三三(一)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税收征纳主体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部分构成。是指在税收法律关是指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权利系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法律关人,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分为系的参加者,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体。1是指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主体所享受
8、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和应承担的义务。2是指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所得税征对象,如所得税征纳关系中的所得。纳关系中的所得。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三三(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n 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n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任务二任务二CHAPTER TWO税务登记管理一一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管理、了解掌握税源情况的基础,也是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就有关纳税事宜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的一种法定手续。n 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的起点。税务登
9、记的作用在于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和税源分布情况。从税务登记开始,纳税人的身份及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即得到确认。税务登记管理一一(一)税务登记申请人n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n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n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登记管理一一(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
10、n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n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者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在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国家税务局(分局)、地
11、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税务登记管理一一(三)税务登记种类n 税务登记包括:账簿和凭证管理二二是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和核算财务收支的重要资料,也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征税、管理、核查的重要依据。纳税人所使用的凭证、登记的账簿、编制的报表及其所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直接关系到计证税款依据的真实性,从而影响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账簿、凭证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账簿和凭证管理二二(一)账簿的设置管理n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
12、,进行核算。具体要求如下:账簿和凭证管理二二(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n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是其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直接关系到计税依据是否真实合理。账簿和凭证管理二二(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和管理n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管理三三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
13、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税源监控的基础资料。建立发票管理制度,对于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收流失,具有重要的意义。n 我国现行的发票管理制度主要有2010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2011年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票管理三三0105020603070408任务三任务三CHAPTER THREE纳税申报一一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就定期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的法定手续。实行申报纳税制度有利于明确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强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14、。纳税申报一一(一)纳税申报的对象n 一切负有纳税义务以及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办理纳税申报的对象。n 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其他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n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n 纳税人享有减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一一(二)纳税申报的内容n 为了全面反映纳税人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要报送以下资料: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
15、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资料。n 我国各税种都有相应的纳税申报表,实行税源控制的税种还有由扣缴义务人填报的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表格式各不相同,但申报的主要内容基本相同,一般包括: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期限、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等。代扣代缴或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内容一般包括纳税人名称、代扣代收税款所属期限、应代扣代收税款项目、适用税率、计税依据、应代扣代收税款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应申报的项目。纳税申报一一(三)纳税申报的方式01020304税款征收与缴纳方式二二(一)税款征收方式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各税种
16、的不同特点和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计算、征收税款的形式和方法。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期定额定额征收征收NO.1NO.2NO.3NO.4税款征收与缴纳方式二二(二)应纳税额的核定与调整A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擅自销毁账簿或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纳
17、税人。全,难以查账的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正当理由的。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定。按照营业收入或成本加合按照营业收入或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理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动力等推算或测
18、算核定。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税款征收与缴纳方式二二(三)税款缴纳方式纳税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税务机关自收税款代扣代缴委托代征代收代缴税款征收保障措施三三责令缴纳责令缴纳010102020303责令提供纳税责令提供纳税担保担保采取税收保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措施0404采取税收强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措施税款征收的结算四四(一)欠税清缴n 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的欠税清缴措施主要有:税款征收的结算四四(二)税款的补缴与追征n 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不得加收滞纳金。n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19、计算等失误,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因计算失误,未缴或少缴、未扣或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n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税款征收的结算四四(三)税款的退还n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n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20、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任务四任务四CHAPTER FOUR税务检查的概念一一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审查和处理的总称。是税务机关下设的享有稽查权的专业机构,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有税收违法嫌疑的税收管理相对人履行税收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处理的税收执法活动。税收实践中的税务检查主要是指狭义的税务检查,也叫税务稽查。税务检查的形式二二n 根据税务检查对象的来源和税务检查的目的不同,税务检查的形式有以下几种:日常日常检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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