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参考模板范本.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参考模板范本.doc》由用户(林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产经营 单位 安全生产 风险 分级 办法 参考 模板 范本
- 资源描述:
-
1、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适用本办法。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应当包括行业固有风险、环境风险和管理风险。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行业固有、环境和管理等多
2、重风险因素叠加作用而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与其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的结合;本办法所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以下简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评估、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风险等级,进而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管控措施的安全监管模式。第四条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坚持系统分析、科学评定、分类指导、行业负责、属地为主。第五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市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和开发区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风险分级管控数据库,绘制分布图。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主管行业领域各类别生
3、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分级评定标准”),同时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各类别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对县(区)、开发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级初评意见进行复核确认;统一发布分级评定结果。县(区)、开发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分级评定标准,组织管理权限范围内各类别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评定工作,提出初评意见。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强本辖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监督检查。具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归口监管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划分确定。第二章 安全风险等级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为A、B、C、D四个等级,级别由低至高逐级增加,A级为低风险
4、、B级为一般风险、C级为较大风险、D级为重大风险。发生事故概率较低的,应评定为A级;可能发生一般事故的,应评定为B级;可能发生较大事故的,应评定为C级;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应评定为D级。绘制风险分布图时,应分别用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A、B、C、D四个风险等级。第七条 根据市产业结构、布局及其安全生产现况,将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工业企业确定为全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重点,由下列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其风险分级评定标准:(一)市安监局: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二)市城乡建委: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三)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含
5、道路运输、内河运输、渡运、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公交及出租等);(四)市公安局:公众聚集场所;(五)市工信委:民用爆炸物品、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以外的工业企业。其它行业和领域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由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第八条 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应包括企业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生产经营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危险因素辨识及管理、重大危险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实绩、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规划建设及内外部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周边环境及发生事故可能影响范围等要素。行业有安全风险分级相关标准的,应遵循其规定。第九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6、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风险分级评定标准应根据安全生产关联情况征求质监、消防、交警、海事、安监等专项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应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新注册成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从其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之日起30日内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十一条 已纳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或负有管理权限的行业主管部门依职权决定,退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依法被吊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被注销登记的;(二)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解散的;(三)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者予以取缔的;(四)工程建设已通过竣工验收的;(五)其
7、它应退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情形。第三章 分级评定程序第十二条 各县(区)、开发区组织本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评定标准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级别考评,提出初评意见报市级对应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三条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县(区)、开发区初评意见进行审核,确定生产经营单位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市级管理权限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等级由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直接按照标准评定。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分级情况报送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第十四条 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定期公布、更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定级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生
8、产经营单位因转产、搬迁或生产工艺升级、周边安全卫生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发生重大变动的,各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其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第十六条 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实行周期复评,具体复评时间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管控情况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等级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降级或提级情形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次年1月31日前作出决定。第四章 分级评定规则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等级初次评定或复评时,属于下列类形之一的企业或项目,安全风险等级至少评为C级以上:(一)矿山1地下矿山井下同期作业人数超过10人(含10人,下同)的,或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或“三下开采”以及水文地质
9、条件、工程地质条件或者周边环境复杂的企业;2尾矿库的“头顶库”,或“三边库”,或设计库容超过100万方的,或设计坝高超过30米的。(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1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2生产工艺属于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3生产或储存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4油气管线运营企业。(三)烟花爆竹1生产企业;2设计库存药量达到15000kg的批发企业。(四)城镇燃气1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参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五)建筑施工1轨道交通工程;2跨江特大桥梁工程;3大型城市立交工程;4隧道工程;5超高层建筑工程;6爆破和拆除工程。(六)交通运输1客运企业(含公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