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12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第三章公司法1-经济法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915669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PPT
  • 页数:112
  • 大小:374.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三章公司法1-经济法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第三 公司法 经济法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三章公司法第三章公司法第一节概述第一节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公司的概念与特征(一)概念(一)概念 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二)特征(二)特征 1 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是依法设立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各国都有专门的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各国都有专门的公司法,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法,公司必须依法设立。2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

    2、所谓营利是从事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所谓营利是从事经营活动,谋求利益而将所得利益分配给其成员。经营活动,谋求利益而将所得利益分配给其成员。只有利益活动而不把所得利益分配于成员的不只有利益活动而不把所得利益分配于成员的不是公司,这是公司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区别。是公司,这是公司与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区别。如某些公益社团法人(如救济院),某些公法如某些公益社团法人(如救济院),某些公法人(如监狱、管教所)均不是公司。人(如监狱、管教所)均不是公司。3 3、公司一般是由两个以上的发起人或是股东组成、公司一般是由两个以上的发起人或是股东组成 我国允许设立一人公司,但要适用特殊的规则我国允许设立一

    3、人公司,但要适用特殊的规则 4 4、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的法人资格表现在以下几点;公司的法人资格表现在以下几点;a a 以法人的名义享权利负义务;以法人的名义享权利负义务;b b 以法人的名义充当诉讼当事人;以法人的名义充当诉讼当事人;c c 公司的财产是公司的债权人唯一的责任财产,不公司的财产是公司的债权人唯一的责任财产,不能作为公司成员个人的债权人的责任财产;能作为公司成员个人的债权人的责任财产;d d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

    4、公司的财产请求强制执行,公司的债权人只能对公司的财产请求强制执行,不能对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请求强制执行。不能对公司成员的个人财产请求强制执行。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具备第三点与第四点。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不具备第三点与第四点。5 5、公司是股东的集合,采取资本至上的决策机制、公司是股东的集合,采取资本至上的决策机制 为了鼓励股东出资,各国一般都规定了股东为了鼓励股东出资,各国一般都规定了股东会,或是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或是所持有的股会,或是股东大会按照出资比例或是所持有的股份来行使表决权。为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保份来行使表决权。为了防止大股东滥用权力,保护小股东的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护小股东的

    5、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1 1、公司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的人提供、公司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公司的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的通过,该股东或是实际担保的必须经过股东会的通过,该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投票。控制人不参与投票。2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的利益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的利益二、公司的种类二、公司的种类(一)依照公司成员的责任形式,公司分为(一)依照公司成员的责任形式,公司分为:1 1、无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 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的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的公司。无限公司的成员所

    6、负责任最重,是建立在成员无限公司的成员所负责任最重,是建立在成员相互间的信赖的基础上的少数人的共同企业形态。相互间的信赖的基础上的少数人的共同企业形态。无限公司特点:原则上公司股东都执行公司业无限公司特点:原则上公司股东都执行公司业务并都代表公司,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全体股务并都代表公司,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全体股东的同意为必要,非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股东东的同意为必要,非经其他股东全体同意,股东不得转人其股东的地位不得转人其股东的地位 2 2、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是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仅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公司。3 3、股份公司、股份

    7、公司 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仅仅以其所持有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东仅仅以其所持有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的股份额为限承担责任。4 4、两合公司、两合公司 是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两种成员组成的是由无限责任股东与有限责任股东两种成员组成的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公司。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股东时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任股东时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5 5、股份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公司的股份分为等额的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公司的股份分为等额的股份,一部分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一部分

    8、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一部分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按公司之间支配和控制关系分(二)按公司之间支配和控制关系分: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1 1、母公司、母公司 也成为控股公司及掌握其他公司的多数股份,也成为控股公司及掌握其他公司的多数股份,从而能够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经营决策的公司从而能够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经营决策的公司 2 2、子公司子公司 股份受到母公司的控制经营决策权受到母公司股份受到母公司的控制经营决策权受到母公司影响的公司影响的公司 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分别享有独立的法律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分别享有独立的法律人

    9、格人格 附注:附注:狭义的持股公司:狭义的持股公司:因资本参加而支配他公司的情形。因资本参加而支配他公司的情形。持有另一公司的股份的公司为持股公司。持有另一公司的股份的公司为持股公司。当持有股份达到一定程度时,持股公司既可以支配当持有股份达到一定程度时,持股公司既可以支配另一公司,此时前者名为母公司。后者名为子公司。另一公司,此时前者名为母公司。后者名为子公司。广义的持股公司:广义的持股公司:除包括因资本参加而支配他公司除包括因资本参加而支配他公司之外,并包括以其他方式(如职员兼任、合同关系、委之外,并包括以其他方式(如职员兼任、合同关系、委任经营等)支配他公司的情形。任经营等)支配他公司的情

    10、形。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为各具人格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为各具人格的法人;但在经济上实为一体。法人;但在经济上实为一体。各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关系多有特别规各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关系多有特别规定,主要的如:子公司不得收买母公司的股份;母公司定,主要的如:子公司不得收买母公司的股份;母公司的建时不得兼任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母公司的监事对的建时不得兼任子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母公司的监事对子公司的财产状况有调查权等。子公司的财产状况有调查权等。(三)按公司组织系统上的地位不同(三)按公司组织系统上的地位不同:总公司与分公司总公司与分公司 1 1、总公司指领导管理

    11、整个公司事务的总机构、总公司指领导管理整个公司事务的总机构 2 2、分公司为受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分公司为受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同一公司在内部组织系统上的不总公司与分公司是同一公司在内部组织系统上的不同,并非各具法人资格互相独立的两个公司。同,并非各具法人资格互相独立的两个公司。公司的全部组织包括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所、门公司的全部组织包括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所、门市部、工厂几个附属机构。但只有一个法人资格,分公市部、工厂几个附属机构。但只有一个法人资格,分公司无法人资格,仅为法人的一部分。司无法人资格,仅为法人的一部分

    12、。法人的住所为总公司所在地。总公司为公司的中心,法人的住所为总公司所在地。总公司为公司的中心,故不仅为实行管理的司令部,亦为股东大会的当然开会故不仅为实行管理的司令部,亦为股东大会的当然开会的(除另有规定外),为董事会的所在地,至分公司可的(除另有规定外),为董事会的所在地,至分公司可以有经理,不能设董事会。以有经理,不能设董事会。(四)按照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四)按照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和开放式公司 1 1、封闭式公司、封闭式公司 股东人数少,股权转让受到较多限制,不得向社股东人数少,股权转让受到较多限制,不得向社会募股,实行封闭式经营的公司。会募股,实行封闭式经

    13、营的公司。2 2、开放式公司、开放式公司 股东人数众多,可以公开向社会募股,股权可以股东人数众多,可以公开向社会募股,股权可以自由转让的公司自由转让的公司(五)根据公司对股东信用和公司资本的侧重不同(五)根据公司对股东信用和公司资本的侧重不同 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1 1、人合公司、人合公司 公司的信用的基础侧重于股东个人信用而不公司的信用的基础侧重于股东个人信用而不是公司的资本。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是公司的资本。无限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2 2、资合公司、资合公司 公司的信用的基础侧重于公司的资本而不是公司的信用的基础侧重于公司的资本而不是股东个人信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

    14、限责任公股东个人信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司 3 3、人资两合公司、人资两合公司 公司的信用的基础即侧重于公司的资本又注公司的信用的基础即侧重于公司的资本又注意股东个人信用。两合公司意股东个人信用。两合公司二、二、公司法公司法(一)(一)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国家指定的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过程中发国家指定的调整公司在设立、组织、活动与解散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 1、公司法是组织法公司法是组织法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和成立、公司与出资人的关公

    15、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和成立、公司与出资人的关系、公司出资人间的关系、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公司组系、公司出资人间的关系、公司与第三人的关系、公司组织机构的组建及其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公司的法律地位,织机构的组建及其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公司的法律地位,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公司的组织法,属于团体法的范围,而与之规定个人公司的组织法,属于团体法的范围,而与之规定个人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人法不同。的权利和义务的个人法不同。个人法的原则是尊重个人意思,重视个人利益;而组个人法的原则是尊重个人意思,重视个人利益;而组织法的原则是尊重团体意思,重视团体利益。织法的原则是尊重团体意思,重视团

    16、体利益。2 2、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行为的活动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行为的活动法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营利活动,但并不规定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营利活动,但并不规定各种具体的商事行为(如买卖、租贷等),而规定种具体的商事行为(如买卖、租贷等),而规定进行营利行为的形式和手段,例如规定公司的财进行营利行为的形式和手段,例如规定公司的财物、利益分配、公司债务等。物、利益分配、公司债务等。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其生产活动可公司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其生产活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与公司组织特点有关的活动。以分为两大类:一是与公司组织特点有关的活动。例如公司的股票的发行,公司股权的转让,二是例如公司的股票的发行,

    17、公司股权的转让,二是与公司特点无关的行为,与公司特点无关的行为,3 3、公司法属于私法、属于商法公司法属于私法、属于商法 公司是私人间基于私的利益而组织的营利组织,公司是私人间基于私的利益而组织的营利组织,属于私法人、营利法人,所以规定公司的组织与属于私法人、营利法人,所以规定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是私法、商法。活动的法是私法、商法。(二二)、各国公司立法、各国公司立法 1 1、各国的立法概、各国的立法概 2 2、我国公司立法、我国公司立法 9393年年1212月月29 29 日通过、日通过、9494年年7 7月月1 1日实施的日实施的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共和国公司法9999年年1212

    18、月月2525日修订,现行公日修订,现行公司法是司法是20052005年年1010月月2727日通过,日通过,20062006年年1 1月月1 1日开始日开始施行施行第二节公司的基本制度第二节公司的基本制度 一、公司的设立制度一、公司的设立制度 公司的设立指为了创立公司取得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公司的设立指为了创立公司取得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统称。定条件和程序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统称。(一)公司设立的条件(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三个条件:发起人、资本、章程三个条件:发起人、资本、章程 1 1、发起人、发起人 1 1)概念:)概念:为了成立公司而筹划设立事务

    19、,从事设立行为,并在公司为了成立公司而筹划设立事务,从事设立行为,并在公司章程中签署盖章成为出资人。是公司的首批股东。章程中签署盖章成为出资人。是公司的首批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最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有最低人数的限制,也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数的限制,也有最高人数的限制(5050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只有最低人数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只有最低人数限制,没有最高人数的限制(2-2002-200)。)。2 2)我国公司法关于发起人的责任:)我国公司法关于发起人的责任:第一、在公司设立完成的情况下,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第

    20、一、在公司设立完成的情况下,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a a)资本充实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资本充实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b b)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

    21、担赔偿责任。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在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发起人可能会承担下列责任:第二,在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发起人可能会承担下列责任:(a a)连带赔偿责任。当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连带赔偿责任。当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生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公司发起人在筹备期间的费用和债务负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公司发起人在筹备期间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发起人应当签订一份公司发起协议。各自的权利义务,发起人应当签订一份公司发起协议。(b b)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在采取募集设)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在采取募

    22、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3 3)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或是未按)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或是未按期交付出资。期交付出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虚假出资金额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5%以上以上15%15%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处以抽逃出资金额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5%以上以上15%15%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

    23、2 2、资本、资本 资本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资本是公司存在的物质基础。三种典型的资本制度:三种典型的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认可资本制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认可资本制 1 1)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 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a a、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在公司成并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一次性全部认足立时由发起人一次性全部认足(指发起设立指发起设立)或全或全部募足部募足(指募集设立指募集设立)的公司资本制度。的公司资本制度。b b、法定

    24、注册资本制度的要求、法定注册资本制度的要求 第一,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得低于法定最第一,公司章程必须记载不得低于法定最低资本限额的注册资本低资本限额的注册资本 第二,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必第二,公司章程所确定的公司资本总额必须在公司成立之前全部认足须在公司成立之前全部认足 第三,发起人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前或第三,发起人的出资必须在公司成立前或是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一次性缴纳或是是公司成立后一定期限内一次性缴纳或是分期缴纳。分期缴纳。C C、传统授权资本制的、传统授权资本制的“资本三原则:资本三原则:第一,资本确定原则第一,资本确定原则 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又称法定资本制,是指公

    25、司在设 立时,必须在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做出明确的规定,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全部认足,否则公司就不能成立。第二,资本维持原则第二,资本维持原则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是公司对外交往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是公司对外交往的一般担保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公司拥有的一般担保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公司拥有足够的现实财产,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有限责任给足够的现实财产,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有限责任

    26、给债权人带来的交易风险。债权人带来的交易风险。第三,资本不变原则第三,资本不变原则 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动,如果需要更改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任意变动,如果需要更改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d d、法定资本制度的优缺点、法定资本制度的优缺点 优点:优点:有利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有利于保证公司资本的真实可靠,防止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诈骗、投机等行为,防止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诈骗、投机等行为,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和交易安全。缺点:缺点:短期筹资量大,不利于公司的尽短期筹资量大,不利于

    27、公司的尽快成立,公司成立之初容易造成公司资本快成立,公司成立之初容易造成公司资本的闲置、浪费,公司变更资本的程序复杂,的闲置、浪费,公司变更资本的程序复杂,耗时。耗时。2 2)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 指公司设立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指公司设立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但发起人只需认购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行情再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授权资本制的授权资本制的优点优点 (1 1)便于公司的尽

    28、快成立。)便于公司的尽快成立。它不必一次全部筹足公司它不必一次全部筹足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只要筹到一部分即可正式成立公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只要筹到一部分即可正式成立公司。司。(2 2)不易造成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不易造成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公司设立之初,公司设立之初,不仅预定了足够的资本总额,使其实收资本与初期的经营不仅预定了足够的资本总额,使其实收资本与初期的经营规模相适应。由此便避免了公司因资本不足而无法经营的规模相适应。由此便避免了公司因资本不足而无法经营的缺陷,其余股份在董事会认为实际需要时才发行,这就有缺陷,其余股份在董事会认为实际需要时才发行,这就有利于防止资本闲置造

    29、成的沉淀和浪费。利于防止资本闲置造成的沉淀和浪费。(3 3)免除了变更注册资本的繁琐程序。)免除了变更注册资本的繁琐程序。因为在公司章因为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内,董事会可以根据授权随时追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内,董事会可以根据授权随时追加发行,而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变更公司章程,也不必再去履发行,而无须召开股东大会变更公司章程,也不必再去履行有关程序。行有关程序。授权资本制的缺点授权资本制的缺点 (1 1)容易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等非法行为的)容易引起公司设立中的欺诈和投机等非法行为的滋生。滋生。授权资本制既未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最低限额,授权资本制既未规定公司首次发行股份的最低限

    30、额,也未规定公司实收资本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这也未规定公司实收资本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这就容易产生公司设立中的投机和欺诈行为。就容易产生公司设立中的投机和欺诈行为。(2 2)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在授权资本制下,公因为在授权资本制下,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仅仅是一种名义资本,公司的实收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资本仅仅是一种名义资本,公司的实收资本可能微乎其微,这对公司的债权人来说,则具有较大的资本可能微乎其微,这对公司的债权人来说,则具有较大的风险性。风险性。(3 3)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公司成立之初所发行的资本十公司成立之

    31、初所发行的资本十分有限,公司的财产基础缺乏稳固性,这就削减了公司的信分有限,公司的财产基础缺乏稳固性,这就削减了公司的信用担保范围,从而不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用担保范围,从而不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3 3)认可资本制)认可资本制 它是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有机融合。它是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有机融合。指在公司设立时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虽然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必一次全部筹足资本总额不必一次全部筹足,其余股份可以授权董事其余股份可以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发行会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发行,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法定比例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

    32、权也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发行股份的授权也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的公司资本制度。采用认可资本制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法国和日本。采用认可资本制的国家主要有德国、法国和日本。汲取汲取“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和和“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的优点的优点,弥补两种资本制度的不足。弥补两种资本制度的不足。在公平、安全与效率之间寻得了平衡在公平、安全与效率之间寻得了平衡,既保证了既保证了公司资本的效率公司资本的效率,又兼顾到安全性又兼顾到安全性;既做到了兼顾公平、既做到了兼顾公平、安全安全,又把效率优先的原则贯彻到公司资本制度中去又把效率优先的原则贯彻到公司资本制度中去,因而具有二者无可比拟的优越性因而

    33、具有二者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是一种富有生命活是一种富有生命活力的资本制度力的资本制度,4)4)我国的资本制度我国的资本制度 19931993年的公司法采取的是严格法定资本制。年的公司法采取的是严格法定资本制。1 1)公司成立前注册资本必须全部认缴,不能分析缴)公司成立前注册资本必须全部认缴,不能分析缴纳纳2 2)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较高。)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较高。3 3)资本变更时间)资本变更时间长,程序复杂。长,程序复杂。4 4)出资范围窄,智力成果出资受到)出资范围窄,智力成果出资受到限制。限制。20052005年的公司法仍然采取法定资本制,但是有所放年的公司法仍然采取法定资本制,但是有所放松

    34、。松。1 1)减低了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减低了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2 2)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是首次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是首次出资额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20%,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额,不得低于最低注册资本额的限额,其余的必须在公司成立日后两年内缴清。的限额,其余的必须在公司成立日后两年内缴清。3 3)取消了智力成果出资的限制)取消了智力成果出资的限制 4 4)取消了转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额)取消了转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额50%50%的规的规定定3 3、章程、章程 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或是公司最初的全体公司章程是由发起人或是公司最初的全

    35、体股东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设立的宗旨,经股东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设立的宗旨,经营范围,公司的组织活动和公司活动基本营范围,公司的组织活动和公司活动基本规则等问题的法律文件。规则等问题的法律文件。二)公司设立的方式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1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 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立公司。发起人必须认足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不向发起人以外任何人募集资金。适合各种公司不向发起人以外任何人募集资金。适合各种公司形式。公司形式。2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领公司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由发起人认领公

    36、司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公开向社会公众或是特定的对象募集的一余股份公开向社会公众或是特定的对象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种公司设立方式。(三)公司设立的原则(三)公司设立的原则 1 1、自由主义自由主义 也称放任主义,指对公司的设立在法律上不加干预也称放任主义,指对公司的设立在法律上不加干预或限制,完全由当事人的自由决定。公司一经成立即具或限制,完全由当事人的自由决定。公司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上的人格,而不需履行任何特定手续。有法律上的人格,而不需履行任何特定手续。自由主义主要是欧洲中世纪公司勃兴的初期,国家自由主义主要是欧洲中世纪公司勃兴的初期,国家对公司设立所采取的立法态度。由于这一原则

    37、极易导致对公司设立所采取的立法态度。由于这一原则极易导致滥设公司的弊端,所以未能摆脱随着法人制度的完善而滥设公司的弊端,所以未能摆脱随着法人制度的完善而被淘汰的命运。被淘汰的命运。2 2、特许主义特许主义 特许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元首颁布特许主义,是指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家元首颁布命令,或者基于立法机关的立法,予以特别许可。命令,或者基于立法机关的立法,予以特别许可。这种做法主要在这种做法主要在1717世纪的英国、荷兰等国实行。由世纪的英国、荷兰等国实行。由于特许设立公司手续复杂,过于严格,不能适应市场经于特许设立公司手续复杂,过于严格,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的要求,因而现代公司

    38、法已很少采用。济瞬息万变的要求,因而现代公司法已很少采用。(三)(三)核准主义。核准主义。又称审批主义,是指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又称审批主义,是指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法律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经过行政机关的审核、批准。这是这是1818世纪时德国、法国等国家所采取的做世纪时德国、法国等国家所采取的做法。核准主义较之于特许主义有很大的进步,极法。核准主义较之于特许主义有很大的进步,极大地方便了公司的设立,但仍然过于苛刻,有碍大地方便了公司的设立,但仍然过于苛刻,有碍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所以当今许多国家仅对设立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所以当今许多国家仅对设立与国计民生有密切关系的公司适用这一原则。与国计民生

    39、有密切关系的公司适用这一原则。(四)(四)准则主义准则主义 又称登记主义,它经历了单纯准则主义到严格准则又称登记主义,它经历了单纯准则主义到严格准则主义两个阶段。主义两个阶段。1 1、单纯准则主义、单纯准则主义:法律上预先对设立条件作出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法律上预先对设立条件作出规定,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登记,就可设立公司。件,经过登记,就可设立公司。由于注册设立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注册设立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1919世纪未开世纪未开始,这种方式被各国公司法所普遍采用。始,这种方式被各国公司法所普遍采用。2 2、严格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是对单纯准则主义进一步完善,为当今多数国家

    40、所是对单纯准则主义进一步完善,为当今多数国家所采用。采用。特点:特点:1 1)设立程序简化日益简化)设立程序简化日益简化 如在美国,公司的设立相当简便,只需向政府递交如在美国,公司的设立相当简便,只需向政府递交设立申请文件和附上设立费用即可。设立申请文件和附上设立费用即可。2 2)立法上加重了设立责任)立法上加重了设立责任 特别是引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措施,以防止公司特别是引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措施,以防止公司滥设立。滥设立。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公司设立原则的规定:我国现行公司法有关公司设立原则的规定:为混合原则为混合原则,表现在:,表现在:(1 1)立法上分别规定了各类公司的设立条件,)立法上

    41、分别规定了各类公司的设立条件,为公司设立提供了标准或准则;为公司设立提供了标准或准则;(2 2)对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些比较特殊的有限)对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些比较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核准主义,其设立必须经过行责任公司实行核准主义,其设立必须经过行政审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准则设立,政审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准则设立,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注册登记,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经过注册登记,公司即可设立;公司即可设立;(3 3)规定了不当设立的法律责任,通过追究)规定了不当设立的法律责任,通过追究发起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方发起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方式,以确保公司设立

    42、的正常进行。式,以确保公司设立的正常进行。二、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义务二、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义务 公司的负责人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公司的负责人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的职权行为直接关系员。公司的负责人在公司的职权行为直接关系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其任职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对其任职资格和义务要做出明确的规定。资格和义务要做出明确的规定。1 1、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43、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未逾三年;(4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44、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45、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2 2、公司负责人的义务、公司负责人的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 1)挪用公司资金;)挪用公司资金;(2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义开立账户存储;(3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

    46、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董事、高级管

    47、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公司的债券三、公司的债券(一)含义及其特征(一)含义及其特征 1 1、含义、含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而不是,而不是公司的公司的所有者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利息和到期

    48、收回本金的权利,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2 2、特征:、特征:1 1)要式证券)要式证券 必须以法定的方式制作和发行才能成立的证券。必须以法定的方式制作和发行才能成立的证券。2 2)设权证券)设权证券 权利的发生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权利的发生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3 3)债券利率固定)债券利率固定 不论公司的盈利或是亏损,债券持有人都有权要不论公司的盈利或是亏损,债券持有人都有权要

    49、求公司按其先支付约定的利息,因此,收益可靠。求公司按其先支付约定的利息,因此,收益可靠。4 4)债券到期,公司应当还本付息。相对于股票市)债券到期,公司应当还本付息。相对于股票市场来说风险要小。场来说风险要小。(二)公司债券类型(二)公司债券类型 1 1、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 1 1)记名企业债券: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记名企业债券: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并记载于公司债券的存根簿上的债券。的姓名或名称,并记载于公司债券的存根簿上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存根簿: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债券持有公司债券的存

    50、根簿: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期限及其债券的编号,证券的总额,票人取得债券的期限及其债券的编号,证券的总额,票面金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面金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2 2)不记名企业债券:企业债券上不登记有债券持不记名企业债券:企业债券上不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并记载于公司债券的存根簿上的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并记载于公司债券的存根簿上的债券。债券。2 2、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不可转换公司债券、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第三章公司法1-经济法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915669.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