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师教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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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用应用技能技能实务实务案例案例 Financial Laws Financial Laws Regulations Regulations 财经法规财经法规020104030605CONTENTSCHAPTER01理解熟知掌握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及法律的形式和分类;法律的形式和分类;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法律效力;法律效力;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事实的内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种类;法律事实的内涵和我国的法律部门与现行的法律体系。涵和我国的法律部门与现行的法律体系。项目一能够处理财经活动中的行能够处理财经活动
2、中的行为规范;能够从法律的视为规范;能够从法律的视角审视行业活动中的教育角审视行业活动中的教育与管理;能够重视法律的与管理;能够重视法律的效用,从而提高学生守法、效用,从而提高学生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用法的自觉性。项目一运用所学的总论知识研究运用所学的总论知识研究相关案例,培养和提高学相关案例,培养和提高学生在特定业务情境中分析生在特定业务情境中分析问题与决策设计的能力;问题与决策设计的能力;结合行业规范或标准,运结合行业规范或标准,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行为的善用法律知识分析行为的善恶,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恶,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素质。A A外商与中国外商与中国B B公司合作创办一家中公司合作创
3、办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协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企业协议中有如下约定:企业要遵守中国的法有如下约定:企业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生产用原材律、法规的要求;企业生产用原材料由外商在本国的料由外商在本国的C C 公司提供。该合公司提供。该合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作双方因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作双方因C C 公司提交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发公司提交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而发生争议,中国生争议,中国B B公司按中国法律规定,公司按中国法律规定,向履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履行地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但A A外商却以自己不是中国人,外商却以自己不是中国人,C C公公司不在中国为由
4、,拒绝按中国的法司不在中国为由,拒绝按中国的法律审理该案。律审理该案。你知道法律的含义吗?如何理解法你知道法律的含义吗?如何理解法律的效力?律的效力?引例引例 正确理解法律正确理解法律的概念和法律效力的概念和法律效力任务一任务一CHAPTER ONE(一)法的本质法的本质与特征一一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并非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但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而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
5、观需要的反映。它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也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所以,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二)法的特征法的本质与特征一一法是经过法是经过国家制定国家制定或认可才或认可才得以形成得以形成的规范的规范,具具有国家意有国家意志性志性法凭借国法凭借国家强制力家强制力的保证而的保证而获得普遍获得普遍遵行的效遵行的效力力,具有强具有强制性制性法是确定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人们在社会关系中会关系中权利和义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务的行为规范规范,具有具有利导性利导性法是明确法是明
6、确而普遍适而普遍适用的规范用的规范,具有规范具有规范性性01020304(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二二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调整它的法律规范也是多种多样的。如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律关系二二n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
7、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A1.法律关系的主体B2.法律关系的内容(1)(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事人。(2)(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自然人自然人(公民公民)。组织。组织(法人和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国家。国家。(3)(3)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法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的内
8、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义务。B3.法律关系的客体(1)(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指向的对象。(2)(2)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物。人身、和范围:物。人身、人格。非物质财富。人格。非物质财富。行为行为(行为结果行为结果)。法律事实三三n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情况。法律规范和法律主体只是法律关
9、系产生的抽象的、一般的前提,并不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的变化;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具体条件,只有当法律规范规定的法律事实发生时,才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实三三(一)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n 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而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然这些社会现象属人的行为引起,但其出现在特定法律关系中,不以
10、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时也构成法律事实。自然灾害可引起保险赔偿关系的发生或合同关系的解除;人的出生可引起抚养关系、户籍管理关系的发生;人的死亡可引起抚养关系、婚姻关系、劳动合同关系的消灭,继承关系的发生;重大社会变迁与社会革命可引起整个社会关系状况的全面变革,进而导致国家法律关系的变化。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法律事实三三(二)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654321法律法律行为行为法律效力四四即法律对行为主体
11、的约束力。国家制定的法律对行为主体有严格的约束力,行为主体必须服从法律,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实施自己的行为。法律的效力包括:法律的对象效力也法律的对象效力也称为法对人的效力,称为法对人的效力,是指一国法律规范是指一国法律规范可以适用的主体范可以适用的主体范围,即对哪些主体围,即对哪些主体有效。有效。1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律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力。2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律的时间效力指法何时生效、何时法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法的溯及失效以及法的溯及力等问题。力等问题。3法的形式和分类五五(一)法的形式,即法学上所谓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的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
12、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在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A宪法宪法B法律法律C行政行政法规法规D地方性地方性法规法规E规章规章法的形式和分类五五(二)法的分类n 对法进行分类,不仅有助于分析不同种类的法的各自不同个性,廓清相互之间的界限,而且有助于从不同侧面了解法的各有关方面,帮助我们从整体上、大局上把握一般的法的概念。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做不同的分类。01根据法的创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制方式和发布形式的不布形式的不同,分为成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文法。02根据法的内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容、效力和制定程序不制定程序不同,分为根同,
13、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本法和普通法。法。03根据法的内根据法的内容不同,分容不同,分为实体法和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程序法。04根据法的空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不人的效力不同,分为一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般法和特别法。法。05根据法的主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体、调整对象和渊源不象和渊源不同,分为国同,分为国际法和国内际法和国内法。法。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六六又称部门法,是指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例如,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构成行政法法律部门。其次是法律
14、调整的方法。例如,民法和刑法都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但民法是以自行调节为主要方式,而刑法是以强制干预为主要调整方式;民法要求对损害予以财产赔偿,而刑法则对犯罪人处以严厉的人身惩罚。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六六n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一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二二)民法、商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三三)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四四)经济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五五)社会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六六)刑法法
15、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七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任务二任务二CHAPTER TWO经济纠纷及其解决途径一一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平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n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只能在仲裁和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争议。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
16、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n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二二(一)仲裁的概念与特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仲裁具有以下三个要素或者特征:1.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机构仲裁机构)进行裁判。进行裁判。3.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17、。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仲裁二二(二)仲裁的适用范围(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仲裁二二(三)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二二(四)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是有权对当事人提交的经济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的机构。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n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
18、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从公道正派且符合一定专业条件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二二(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
19、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二二(五)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20、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二二(六)仲裁裁决n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
21、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二二(六)仲裁裁决n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民事诉讼三三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1991 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历经2007年、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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