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秦朝的法律制度解析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六讲-秦朝的法律制度解析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六 秦朝 法律制度 解析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六讲第六讲 秦朝的法律制度秦朝的法律制度一、主要法律一、主要法律秦律秦律 秦孝公元年(前秦孝公元年(前361)商鞅携带)商鞅携带法经法经入入秦,于孝公三年主持变法。秦,于孝公三年主持变法。在变法过程中,在变法过程中,商鞅将商鞅将法经法经六篇改为六六篇改为六律律,即,即盗律盗律、贼律贼律、囚律囚律、捕捕律律、杂律杂律、具律具律,从而奠定了秦律的,从而奠定了秦律的基础。基础。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从以水德主运,以水德主运,“事皆决于法事皆决于法”的思想出发,的思想出发,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
2、为缜密的成了统一的内容更为缜密的秦律秦律,并,并颁行于全国。颁行于全国。故李斯云故李斯云“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皇起”,又云,又云“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陈旧章”。秦始皇在秦律的基础上秦始皇在秦律的基础上“一法律一法律”、“定刑名定刑名”,在政治统一的同时实现了全,在政治统一的同时实现了全国法律的统一。国法律的统一。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共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出土竹简共1155枚,残片枚,残片80枚,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枚,法律部分记载了秦代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施行的二十几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共记载法条六百条。记载
3、法条六百条。第一种:第一种:秦律十八种秦律十八种,共,共202简,位于墓主简,位于墓主身体右侧,简长身体右侧,简长27.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厘米。包括包括田律田律、厩苑律厩苑律、仓律仓律、金布律金布律、关市律关市律、工律工律、工人工人程程、均工均工、徭律徭律、司空司空、置吏置吏律律、效效、军爵律军爵律、传食律传食律、行行书书、内史杂内史杂、尉杂尉杂、属邦属邦等等18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种,律名或其简称写于每条律文尾端,内容涉及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农业、仓库、货币、贸易、徭役、置吏、军爵、手工业等方面。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手工业等方面。
4、每种律文均为摘录,非全文。田律田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农田水利、山林保护方面的法律。厩苑律厩苑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畜牧饲养牛马、禁苑林囿的法律。仓律仓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国家粮食仓储、保管、发放的法律。金布律金布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货币流通、市场交易的法律。关市律关市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管理关和市的法律。工律工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公家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均工均工: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手工业生产管理的法律。工人程工人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手工业生产定额的法律。徭律徭律:徭役征发的法律。:徭役征发的法律。司空司
5、空: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规定司空职务的法律。军爵律军爵律:军功爵的法律。:军功爵的法律。置吏律置吏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设置任用官吏的法律。效效: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核验官府物资财产及度量衡管理的法律。传食律传食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驿站传饭食供给的法律。行行:公文传递的法律。:公文传递的法律。内史内史: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内吏为掌治京城及畿辅地区官员的法律。尉杂尉杂:廷尉职责的法律。:廷尉职责的法律。属邦属邦: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管理所属少数民族及邦国职务的法律。第二种:第二种:效律效律:共:共61简,位于墓主腹部,简,位于墓主
6、腹部,简长简长27厘米,宽厘米,宽0.6 厘米。标题写在第一厘米。标题写在第一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支简的背面。规定了对核验县和都官物资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账目作了详细规定,律中对兵器、铠甲、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皮革等军备物资的管理尤为严格,也对度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量衡的制式、误差作了明确规定。第三种:第三种:秦律杂抄秦律杂抄:共共42简,位于墓主腹简,位于墓主腹部,简长部,简长27.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包括:厘米。包括:除吏律除吏律、游士律游士律、除弟子律除弟子律、中劳律中劳律、藏律藏律、公车司马猎公车司马猎律律、牛羊课牛羊
7、课、傅律傅律、屯表屯表律律、捕盗律捕盗律、戍律戍律等墓主人生等墓主人生前抄录的前抄录的11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关的律种律文,其中与军事相关的律文较多。文较多。第四种:第四种: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共210简,位于墓主颈简,位于墓主颈部右侧,简长部右侧,简长25.5厘米,宽厘米,宽0.6厘米。以问厘米。以问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答形式对秦律的条文、术语及律文的意图所作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所作解释,相当于现时的法律解释。主要是解释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也有是解释秦律的主体部分(即刑法),也有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第五种:第五种:封诊式封诊式:封诊式是
8、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封诊式是关于审判原则及对案件进行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勘验、审讯、查封等方面的规定和案例。共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厘米,宽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简文分分25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节,每节第一简简首写有小标题,包括:治狱治狱、讯狱讯狱、封守封守、有鞫有鞫、覆覆、盗自告盗自告、捕捕、盗马盗马、争牛争牛、群盗群盗、夺首夺首、告臣告臣、黥妾黥妾、迁子迁子、告子告子、疠疠、贼贼死死、经死经死、穴盗穴盗、出子出子、毒毒言言、奸奸、亡自出亡自
9、出等,还有两个小标题等,还有两个小标题字迹模煳无法辨认。字迹模煳无法辨认。争牛案争牛案 某里公士甲和士伍乙一起带牛一头到县廷争某里公士甲和士伍乙一起带牛一头到县廷争讼,牛是黑色母牛,系有长套绳,并有角。告曰:讼,牛是黑色母牛,系有长套绳,并有角。告曰:甲、乙都认为是自己丢失了牛,请求县廷裁决。甲、乙都认为是自己丢失了牛,请求县廷裁决。县令当即让令史检查牛的牙齿,发现牛已六岁;县令当即让令史检查牛的牙齿,发现牛已六岁;再分别询问甲、乙二人牛的齿数,由此判断出牛再分别询问甲、乙二人牛的齿数,由此判断出牛应归属于谁。应归属于谁。(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封诊式封诊式)二、主要法律形式二、主要法律
10、形式(一一)律律 “律律”是朝廷就某一专门事类正式颁是朝廷就某一专门事类正式颁布的法律,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比较稳布的法律,是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定的行为规范。商鞅改商鞅改“法法”为为“律律”后,后,“律律”便便成为秦的主要法律形式。它由此而成为中成为秦的主要法律形式。它由此而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代表形式。国古代法的代表形式。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律简的出土,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律简的出土,(记载有(记载有田律田律、仓律仓律、金布金布律律、除吏律除吏律等等29种秦律)都称律而种秦律)都称律而不称法,说明律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不称法,说明律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二二)令、命、
11、制、诏令、命、制、诏 “令令”,即诏或诏令,是君主或皇帝,即诏或诏令,是君主或皇帝针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针对一时之事而以命令形式发布的法律文件(秦朝称为制和诏),它同件(秦朝称为制和诏),它同“律律”一样一样也是秦朝经常使用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也是秦朝经常使用的一种主要法律形式,但其效力高于律,可以改变律的规定。但其效力高于律,可以改变律的规定。如杜周所说如杜周所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令带有很强的现实性。令带有很强的现实性。秦始皇统一天下,更定名号,君主称秦始皇统一天下,更定名号,君主称为为
12、“皇帝皇帝”,并规定皇帝的,并规定皇帝的“命为命为制制,令为令为诏诏,天子自称,天子自称朕朕”。令、诏大致都是因事而临时发布的。令、诏大致都是因事而临时发布的。此后此后,“制制”与与“诏诏”成为皇帝命令的专成为皇帝命令的专称称,不仅使之与其他人发布的命令区别开,不仅使之与其他人发布的命令区别开来,而且更赋予其最高威严,使之具有最来,而且更赋予其最高威严,使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高的法律效力。皇帝的诏令成为中国古代最基本的和皇帝的诏令成为中国古代最基本的和效力最高的法律形式,诏令可以改变法律效力最高的法律形式,诏令可以改变法律的规定。的规定。(三三)式式 “式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是朝廷
13、统一颁布的规定官吏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书写审讯笔录、现场勘理案件的准则以及书写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件;文件;“式式”在文字上指在文字上指“准则准则”、“标标准准”、“范例范例”、“模式模式”或或“格式格式”之之意。意。出土秦律中有出土秦律中有封诊式封诊式。(四四)法律答问法律答问这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这是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它们与法律条文一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样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所载法律答问法律答问共有共有187条
14、。条。(五五)程、课、廷行事程、课、廷行事程是章程、程式、规章的简称。程是章程、程式、规章的简称。“人程人程”是程中的一种,也称是程中的一种,也称“员员程程”。秦墓律简中秦墓律简中工人程工人程,是关于官营,是关于官营手工业生产定额的规章。手工业生产定额的规章。课是关于考核、检验的专门法规。课是关于考核、检验的专门法规。秦墓律简中有秦墓律简中有牛羊课牛羊课即关于考核即关于考核畜牧官吏对牛羊畜养的法规。畜牧官吏对牛羊畜养的法规。廷为朝廷、郡廷、县廷,廷为朝廷、郡廷、县廷,行事即其审行事即其审判事例判事例。最高司法官廷尉的判例,更具权。最高司法官廷尉的判例,更具权威。威。出土秦墓竹简的出土秦墓竹简的
15、法律答问法律答问中有许中有许多引用多引用“廷行事廷行事”的事例,证明判例特别的事例,证明判例特别是廷尉的判例为秦朝法律形式之一。是廷尉的判例为秦朝法律形式之一。三、法律主要内容三、法律主要内容(一一)刑事法规刑事法规1.罪名罪名(1)盗窃罪)盗窃罪 秦律继承了李悝秦律继承了李悝法经法经中中“王者之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政,莫急于盗贼”的原则,把惩治盗贼作的原则,把惩治盗贼作为它的主要打击方向。为它的主要打击方向。盗窃罪中从重加重的有:盗窃罪中从重加重的有:合谋为盗罪,合谋为盗罪,见知不举反而分赃罪见知不举反而分赃罪等。等。(2)杀人罪杀人罪 分为:分为:贼杀贼杀,即蓄谋杀人;,即蓄谋杀人;盗杀盗
16、杀,即抢劫杀人;以上均为故杀。,即抢劫杀人;以上均为故杀。斗镣斗镣,即斗殴致人于死,多为过失。,即斗殴致人于死,多为过失。擅杀罪擅杀罪,多为尊对卑,主对奴,处刑,多为尊对卑,主对奴,处刑最轻。最轻。(3)降敌罪)降敌罪 降敌会给统治者造成军事上和政治上降敌会给统治者造成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损害,故秦律给以严厉的制裁。的损害,故秦律给以严厉的制裁。史记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列传索引索引“秦律,降敌者,秦律,降敌者,诛其身,没其家诛其身,没其家”,甚至夷及三族,甚至夷及三族。(4)叛乱、谋反、不道罪)叛乱、谋反、不道罪 由于这些行为对秦统治者具有极大的由于这些行为对秦统治者具有极大的危险性,因而刑律采取严厉
17、镇压的态度。危险性,因而刑律采取严厉镇压的态度。如惠文王诬称如惠文王诬称“商鞅反商鞅反”、“车裂商车裂商君以徇君以徇”。(5)诽谤朝廷罪)诽谤朝廷罪 史记史记高祖本纪高祖本纪:秦法:秦法“诽谤者族诽谤者族”、“以古非今者族以古非今者族”。秦律甚至有。秦律甚至有“腹诽腹诽”之法,心里骂皇帝也受族诛。之法,心里骂皇帝也受族诛。(6)藏书罪)藏书罪 汉书汉书景帝纪景帝纪张晏注:秦律,张晏注:秦律,“敢有敢有挟书者族挟书者族”。(7)渎职罪)渎职罪 即由于职务上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即由于职务上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危害的行为,它侵害的客体是以国家利益危害的行为,它侵害的客体是以国家利益为形式的整个统治阶
18、级的利益,历来的刑为形式的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历来的刑罚是严厉的。罚是严厉的。秦刑律中官吏渎职罪的范围是广泛的,秦刑律中官吏渎职罪的范围是广泛的,目的在于提高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巩固目的在于提高封建国家的统治效能,巩固君主专制,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君主专制,加强对人民的统治。渎职罪有:司法官吏贪赃枉法罪、受贿罪、渎职罪有:司法官吏贪赃枉法罪、受贿罪、不直罪、纵囚罪、失刑罪、见知不举罪,经济管不直罪、纵囚罪、失刑罪、见知不举罪,经济管理方面的玩忽职守罪,如仓库管理的失职,徭役理方面的玩忽职守罪,如仓库管理的失职,徭役管理的失职,量器衡器不准确罪,官器物管理不管理的失职,量器衡器不准确罪,官器物管理
19、不善罪、会计失误的刑事责任、利用职权以官马私善罪、会计失误的刑事责任、利用职权以官马私卒经商谋取暴利罪、手工业、采矿业、漆园管理卒经商谋取暴利罪、手工业、采矿业、漆园管理不善的刑事责任、畜牧业管理不善的责任等,其不善的刑事责任、畜牧业管理不善的责任等,其他渎职罪如官吏不务正业罪、官吏执行职务过当他渎职罪如官吏不务正业罪、官吏执行职务过当罪、官吏丢失符印罪、官吏弄虚作假罪、废格朝罪、官吏丢失符印罪、官吏弄虚作假罪、废格朝廷命书罪、主守盗罪等。廷命书罪、主守盗罪等。从官吏渎职罪,可以看出秦王朝是很从官吏渎职罪,可以看出秦王朝是很重视吏治的,秦律充满着对官吏职务上责重视吏治的,秦律充满着对官吏职务上
20、责任的规定,既具体又明确,既有行政的也任的规定,既具体又明确,既有行政的也有刑事的惩罚,从申斥、罚甲、罚盾以至有刑事的惩罚,从申斥、罚甲、罚盾以至予以谪、戍、流放、徒刑、肉刑等刑罚。予以谪、戍、流放、徒刑、肉刑等刑罚。秦朝强调官吏职务责任的目的是为了秦朝强调官吏职务责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官吏的责任心和办事效能,使之忠于提高官吏的责任心和办事效能,使之忠于封建朝廷。同时也说明秦朝的法律是相当封建朝廷。同时也说明秦朝的法律是相当发达、完备的。发达、完备的。门扇不紧失粮案门扇不紧失粮案 这是战国时秦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这是战国时秦国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案成例。睡虎地秦墓竹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法律
21、答问载:载:“实官户实官户扇下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扇下致,禾稼能出。廷行事赀一甲。”即凡粮食仓房的门扇不紧密,导致谷物从里即凡粮食仓房的门扇不紧密,导致谷物从里面漏出者。按成例,罚有关人员相当一副铠甲的面漏出者。按成例,罚有关人员相当一副铠甲的钱。钱。(8)诈伪罪)诈伪罪 诈欺和伪造诈欺和伪造在现代刑法中是两个罪,在现代刑法中是两个罪,在秦律中没有区别的。在秦律中没有区别的。计有:户籍、徭役方面的诈欺罪;谎计有:户籍、徭役方面的诈欺罪;谎报军情罪;诈增劳绩岁数罪;伪造官印罪报军情罪;诈增劳绩岁数罪;伪造官印罪等。等。(9)匿奸罪)匿奸罪 史记史记商君列传商君列传“商君之法商君之法”、“不
22、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罪匿奸者与降敌同罪”。(1010)斗殴伤害罪)斗殴伤害罪 秦刑律规定:凡在斗殴中秦刑律规定:凡在斗殴中“决人耳决人耳”,“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者啮断人鼻若耳若指若唇者”,论耐。如,论耐。如将对方捆起来将对方捆起来“尽拔其须眉尽拔其须眉”,完为城旦。,完为城旦。使用兵器斗殴者较一般械斗为重,如使用兵器斗殴者较一般械斗为重,如“拔拔剑伐剑伐”,那怕是,那怕是“斩人发髻斩人发髻”,也要完城,也要完城旦。旦。秦刑律与其后的封建法律不同,规定秦刑律与其后的封建法律不同,规定丈夫殴妻子与斗伤凡人同罪。丈夫殴妻子与斗伤凡人同罪。(11)乏徭罪)乏徭罪 徭役和租税一样
23、都是封建剥削的形式,徭役和租税一样都是封建剥削的形式,是封建国家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封建国家赖以生存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秦律中有秦律中有徭律徭律专章,足证秦对徭专章,足证秦对徭役的重视。役的重视。(12)逃亡罪)逃亡罪 出土秦律有:伪造证件逃亡罪、携公出土秦律有:伪造证件逃亡罪、携公物逃亡罪、隶臣妾在服刑中逃亡,为人妻物逃亡罪、隶臣妾在服刑中逃亡,为人妻逃亡、协助秦人逃亡出秦国,对逃亡者要逃亡、协助秦人逃亡出秦国,对逃亡者要分别处赀罚、笞刑以至肉刑。分别处赀罚、笞刑以至肉刑。(13)诬告罪)诬告罪 秦恐诬告会造成混乱,因此规定诬告秦恐诬告会造成混乱,因此规定诬告罪。又规定罪。又规定“告不
24、审告不审”以区别于诬告,以以区别于诬告,以免妨害免妨害“告奸告奸”。二者的界限在于故意与过失二者的界限在于故意与过失,诬告为,诬告为故意,反坐;告不审为过失。故意,反坐;告不审为过失。秦律还秦律还“告盗加赃告盗加赃”,就是故意夸大,就是故意夸大犯罪情节,以陷人于重罪,亦属故意陷害,犯罪情节,以陷人于重罪,亦属故意陷害,从重论处。从重论处。还规定还规定准许囚犯检举揭发准许囚犯检举揭发,但如系诬,但如系诬告,本人之罪如轻于诬告之罪,以诬告之告,本人之罪如轻于诬告之罪,以诬告之罪罪之。罪罪之。这些规定保护了这些规定保护了“正当正当”的告发,又的告发,又可减少由诬告造成的混乱,对维护统治秩可减少由诬告
25、造成的混乱,对维护统治秩序有益,为后来封建刑法所遵循。序有益,为后来封建刑法所遵循。(14)不孝罪)不孝罪 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是封建刑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长制是封建刑法的主要任务,正如法的主要任务,正如为吏之道为吏之道所说所说“父慈子孝,政之本也父慈子孝,政之本也”,所谓,所谓“孝悌而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未之有也”。2.刑罚刑罚(1)笞刑)笞刑 古已有之,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古已有之,以竹、木板责打犯人背部的轻刑,是秦代经常使用的一种刑罚方法,的轻刑,是秦代经常使用的一种刑罚方法,使用比较广泛,以笞击的数量不同而分为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