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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税务会计学(第七版)》课件第8章.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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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税务会计学第七版 税务 会计学 第七 课件
    资源描述:

    1、学习目标学习目标1.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和个人所得税的分类及特点。2.理解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分类标准及纳税义务。3.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适用税率形式。4.掌握不同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5.理解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方法。第一节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概述一、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个人所得税的产生与发展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二、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与分类综合所得税制三种模式。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三、个人所得税的特点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

    2、得税的纳税人一、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一、纳税人的判定标准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1.住所标准住所标准住所标准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即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2.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标准居住时间标准是指在境内居住满1年,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这里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

    3、过90日的离境。二、两类纳税人的纳税范围二、两类纳税人的纳税范围 1.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2.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范围3.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纳税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纳税问题问题2004年7月1日起,以前规定与以下规定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为准:(1)判定纳税义务及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1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对个人入、离境当日及计算在中

    4、国境内实际工作期间对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25号)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三、所得来源的确定所得来源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国居民到另一国从事非独立个人劳动,在其所得是由居住国雇主支付的条件下,该居民在非居住国停留只有超过一定时间,非居住国政府方能对其所得征税。我国税法确

    5、定的时间标准为90日,而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确定的时间标准为183日。2.在中同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同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6.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7.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一、工资、薪金所得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

    6、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取得的所得。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4.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5.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

    7、的收入,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6.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取得银行存款的利息所得、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7.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

    8、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9.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五、稿酬所得五、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

    9、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但为了鼓励证券市场发展,对公开市场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十、偶然所得偶然所得十一、其他所得十一、其他所得第四节第四节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税率一、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工资、薪金所得适

    10、用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适用税率包经营、承租经营适用税率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适用税率稿酬所得适用税率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其实际税率为14%。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11、和其他所得适用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税率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般规定(1)收入的形式(2)每次收入的确认(3)费用扣除方法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确定、分类扣除,根据其所得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定 额、定率和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与取得

    12、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等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

    13、不得扣除任何费用,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特殊规定(1)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附加减除费用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1300元,即在减除基本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2

    14、)有关捐赠扣除的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2000年开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放宽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出台了全额税前扣除的规定,对个人向列举的红十字事业、福利性及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等事业或机构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100%(全额)扣除。第五节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工

    15、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每月应税收入定额扣除3500元或4800元,就其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每月应税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8-1】某经理为中国公民,一个纳税年度内每月取得工资收入6000元,假设个人缴纳的符合规定标准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共计1000元。计算该经理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每月应纳税额=(6000-1000-3500)3%-0=45(元)全年应纳税额=4512=540(元)假定该经理属来华的外籍公民,其应纳税额为:(5000-4800)3%

    16、12=72(元)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在上式中,公式中的税率,是指按不含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例8-2】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某月支付给王某的不含税工资为8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王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解

    17、析:由于王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000-3500-555)(1-20%)=4931.25(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4931.2520%-555=431.25(元)(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又可分为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和定率负担部分税款两种情形。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

    18、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应将公式中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替换为“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也就是雇员实际取得的税后工资薪金,并且,将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乘以雇主为雇员负担税款的比例,从而将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8-3】某在华工作外籍人士某月实际取得的工资收入为12000元,雇主负担其50%的应纳税款

    19、。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50%)(1-20%50%)=7691.67(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91.6720%-555=983.33(元)3.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 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

    20、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例8-4】假定中国公民李某在我国境内每月的工资为33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2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200-(3500-33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应纳税额=(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3500元的差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24200-

    21、(3500-3300)10%-105=2400010%-105=2295(元)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査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应纳税额=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速算扣除数B;如果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先将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

    22、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部分后,再按照上述规定处理;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例8-5】我国公民李某一个纳税年度内每月工资均为3300元,12月取得不含税全年次性奖金242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1)不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20012=2016.67(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23、24200-105)(1-10%)=26772.22(元(2)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6772.2212=2231.02(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仍然分别为10%、105元。(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6772.2210%-105=2572.22(元)5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税问题(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由中国境外雇主支

    24、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

    25、支付和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中国境内企业或高层管理人员外,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4年7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上述个人,凡在中国境内不满一个月,并仅就不满一个月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以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依据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

    26、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乘以当月天数换成月工资、薪金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例8-6】日本某公司派其雇员大岛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大岛于年初1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9个月,但其中9月份仅在我国居住20天。其工资由日方企业支付,月工资合人民币50000元。计算大岛9月份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0000-3500-1300=45200(元)应纳税额=(45200 30%-2755)20/30=7203.33(元)(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而不超过5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

    27、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所说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这就是说,上述个人,在一个月中既有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也有在临时离境期间由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合并计算当月应纳税款。(4)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担任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高层管理职务(指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技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的个人,其取得的由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不适用前述第1、2项的规定,而应自其担任该中国境内企业董事或

    28、高层管理职务起,至其解除上述职务止的期间,不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外履行职务,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不论该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在境内履职,还是在境外履职,由境内企业支付的董事费或工资薪金,均应向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取得的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应依照前述规定确定纳税义务,即根据其在境内履职天数来确定境外企业支付部分的纳税义务及应纳税所得额。(5)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下简称奖金,不包括应按月支付的奖金)的计税方法对上述个人取得的奖金,可单独作为1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于对每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时已按月扣除了费用,因此,对上述奖

    29、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所得计算应纳税款,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上述个人应在取得奖金月份的次月7日内申报纳税。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到华履行该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6.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7.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个人提前退休取得一次

    30、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按以下规定执行:(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8.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关于企业减员增效和行政事业单位、社

    31、会团体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程中实行内部退养办法人员取得收入征税问题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

    32、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为了照顾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因季节、产量等因素的影响,职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呈现较大幅度波动的实际情况,对这三个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用公式表示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10.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关于个

    33、人取得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信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信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1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34、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例8-8】李某为一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假定某年1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李某的薪金为10000元

    35、,同月,李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4000 元。请问:该外商投资企业、派遣单位应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李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解析:(1)外商投资企业应为李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3500)20%-555 745(元)(2)派遣单位应为李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扣缴税额=每月收入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0010%-105=385(元)(3)李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4000-3500)25%-1005=1620(元)因此,在李某到某税务机

    36、关申报时,还应补缴490元(1620-745-385)12.企业年金及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企业年金及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年金缴费环节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

    37、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2)年金基金投资运营环节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3)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

    38、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例8-9假设截止2013年12月31日,某企业职工李某个人和企业共缴付年金12万元,均已按原计税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1日至退休时,李某个人和企业又缴付年金30万元。李某退休后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某期

    39、领取年金1400元,计算李某应缴(托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领取的年金可减计的应纳税所得额=1400120000(120000+300000)=40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14000-400)3%=30(元)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前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0、。(4)购买健康商业保险支出扣除试点政策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并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13.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

    41、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提供担保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报酬,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14.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征税方法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员工行权日所在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工资、薪

    42、金应纳税所得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16.关于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关于股权激励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 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 限制性股票总份数)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规定月份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个体工商

    43、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征税办法有查账征收方式和核定征收方式1.查账征收查账征收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8-10】某从事餐饮业的个体经营户,账证比较健全,某年12月取得营业额为200000 元,购进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费为120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为15000元,缴纳其他税费合计为60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8000元,业主个人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1 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00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14000元。计算该个体业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44、税。解析: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000-15000-6000-8000-3500=47500(元)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47500+60000=1075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750030%-9750=32250-9750=22500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500-14000=8500(元)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

    45、率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费用扣除标准实际承包或承租月数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以其应纳税所得额按 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8-11】王某承包一家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经营利润100000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0 000元。计算王某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30000-123500=28000(元)全年应缴纳个人所

    46、得税=28000 10%-750=2050(元)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劳务报酬所得基本计算公式劳务报酬所得基本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 =(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 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2.对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的规定对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的规定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 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8-11】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100000 元,扣除20

    47、%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解析: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0(1-20%)40%-7000=25000(元)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稿酬所得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即实际缴纳税额是应纳税额的70%,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l-30%)【例8-14】某教师某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4000元,当年6月因

    48、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2000元。计算该工程师所得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解析: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4000+2000)(1-20%)20%=960(元)实际缴纳税额=960(l-30%)=672(元)因其所得是先后取得,实际计税时需分两次缴纳税款:第一次实际缴纳税额=(4000-800)20%(l-30%)=448(元)第二次实际缴纳税额=(4000+2000)(1-20%)20%(1-30%)-448=224(元)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以个人每次取

    49、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收入是指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从收入额中扣除任何费用。对于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285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5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例8-14】张某将其自有房屋按市场价出租给李某居住。张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500 元。计算张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市场价出租给个人居住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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