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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税务会计学(第七版)》课件第3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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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税务会计学第七版 税务 会计学 第七 课件
    资源描述:

    1、 学习目标1掌握消费税的纳税人、税目、消费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和消费税的计算方法。2理解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的特点,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期限。3了解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原则,征税范围,税率,出口退税政策和计算。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1、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国家为了引导消费方向,调节社会消费结构,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消费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1994年我国进行税制改革,开征了比较符合国际惯例的消费税。消费税主要以生产经营领域特别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与增值税形成了普遍征收和消费税特

    2、殊调节的税制格局。2008年国务院对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自2009年起实行修改后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和消费税实施细则。2014年 2015年相继对征税范围和税率又进行了调整。2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的特点1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消费税的课征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2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税额),征收方法灵活多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税额),征收方法灵活多样样3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4消费税的税收负担具有明显的转嫁性消费税的税收负担具有明显的转嫁性5消费税具有特殊的调节作用消费税具有特殊的调节作用2消费税的特点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有较强的选择性征收范围有较强的选择性差别税率差别税

    3、率 计算方法灵活多样计算方法灵活多样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税收负担可以转嫁有特殊的调节作用有特殊的调节作用实行但环节征收实行但环节征收3 课征消费税的意义课征消费税的意义贯彻消费政策,调节消费结构贯彻消费政策,调节消费结构限制过度消费,平衡供求关系限制过度消费,平衡供求关系纠正不良消费习惯,改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纠正不良消费习惯,改善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促进社会分配公平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促进社会分配公平筹集财政资金筹集财政资金第二节第二节 课征制度课征制度1.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4、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单位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单位和行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其他单位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即其他单位。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即其他单位。“个人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2税目和税率 2006年税目有14

    5、个:烟、酒、化妆品、金银首饰、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014年12月进行了调整:取消了汽车轮胎、酒精税目,并对摩托车和成品油税率进行了调整。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税 目目税税 率率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2)乙类卷烟 (3)批发环节 2.雪茄烟 3.烟丝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11%加0.005元/支36%30%二、酒 1.白酒 2.黄酒 3.啤酒 (1)甲类啤酒 (2)乙类啤酒 4.其他酒20%加0.5元/500克240

    6、元/吨250元/吨220元/吨10%三、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5%10%五、鞭炮、烟火15%六、高尔夫球及球具10%税税 目目税税 率率七、成品油 1.汽油、石脑油、润滑油、溶剂油 2.柴油、航空煤油(暂缓征收)、燃料油1.52元/升1.2元/升八、摩托车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250毫升(含)2.汽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3%10%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5升

    7、)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1%3%5%9%12%25%40%5%十、游艇10%十一、高档手表20%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十三、实木地板5%十四、电池、涂料 4%3.税收优惠税收优惠消费税的优惠措置集中在出口方面,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优惠措置集中在出口方面,对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一律不得减税、免税。免征消费税。除此之外,消费税一律不得减税、免税。1 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

    8、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实行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实行免税并退税的政策。免税并退税的政策。2.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3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出口不免

    9、税也不退税消费税退税的计算消费税退税的计算 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消费税的计算1.从价定率计算从价定率计算由于消费税和增值税实行交叉征收,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增值税实行价外税,

    10、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其消费税税基和增值税税基是一致的,即都是以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取决于销售额和税率两个因素。在税率已确定的情况下,关键是准确把握销售额,即销售额的计算。(1)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属于价外费用:一是承运部门开具给购货方的运费发票;二是纳税

    11、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除此之外,其他价外费用,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在缴纳消费税的同时要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额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额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3)连同包装销售的销售额连同包装销售的销售额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

    12、消费税。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其押金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中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销费税。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例如,某日用化学厂销售成套化妆品收取价款65万元,收取包装费13万元(不含增值税)

    13、,化妆品税率30%,该厂销售成套化妆品的消费税销售额651378万元。(4)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2)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例如,某汽车制造厂与某公司联营,汽车厂将8辆小客车作为投资,这种型号客车销售单价高低不一,有44万元,47万元,49万元,51万元(均为不含税),小客车消费税税率为5%,小客车的销售额5110 510万元。3)纳税人

    14、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与外购或自产的非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的,以套装产品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4)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额,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采用哪种折合率,确定之后1年内不得变更。例1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8月19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万元,增值税额6.8万元;8月15日向某单位销售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税额

    15、。应税销售额404.68(117%)44(万元)应缴纳的消费税额4430%13.2(万元)2.从量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具体为:(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例2某啤酒厂5月销售啤酒500吨,每吨出厂价格2 700元。计算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啤酒每吨售价在3 000元以下的,适用固定税额220元。应纳消费税220500110 000(元)例3某酒厂8月销

    16、售黄酒5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60万元,增值税税款27.2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13.4万元。黄酒税率每吨240元。计算当月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纳税额500240120 000(元)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例3 3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销售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26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白酒适用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应纳税额502 0000.0000526020%57(万元)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的

    17、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是指作为生产最终应税消费品的直接材料、并构成最终产品实体的应税消费品。例如,卷烟厂生产的烟丝,如果直接对外销售,应缴纳消费税。但卷烟厂用生产出的烟丝连续生产卷烟,那么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烟丝就不缴纳消费税,只对生产的卷烟征收消费税。税法的这一规定体现了不重复课税且计税简便的原则。不纳税不纳税(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用于其他方面的”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

    18、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例如,某石化工厂把自己生产的柴油用于本厂基建工程的车辆、设备使用,就是属于在建工程用。汽车制造厂把生产出的小汽车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使用等。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平衡外购应税消费品与自制应税消费品之间的税负,并保证财政收入。纳税纳税 1)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

    19、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者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例4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新研制的化妆品作为福利发给本单位职工,化妆品的生产成本30 000元,该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该产

    20、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化妆品的税率为30%。计算该批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30 000(15%)(130%)45 000应纳税额45 00030%13 500(元)5.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受托方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列入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无销售价格的。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

    21、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金)。消费税税率加工费材料成本-1例5某鞭炮企业1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鞭炮的适用税率15%。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304)(115%)40(万元)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

    22、6(万元)6.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3)实行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税率关税关税完税价格-1例6某商贸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经海关核定,关税的完税价格为54万元,进口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税率为10%。计算该批消费品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54(125%)(110%)7

    23、5(万元)消费税税额7510%7.5(万元)7.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外购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的扣除范围 (1)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6)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7)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8)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9)已税石脑油、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石脑油、润滑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

    24、的消费税。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税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额。需要说明的是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纳消费品已

    25、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或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或税额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外购已税消费品的买价是指购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例7某卷烟厂,当月外购已税烟丝一批,不含增值税金额500万元,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月末库存烟丝金额3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雪茄烟领用。计算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雪茄烟的应纳税额。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雪茄烟税率36%。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 5050030520(万元)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

    26、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52030%156(万元)应纳税额15636%56.16(万元)8.征税环节的特殊规定 (1)金银首饰的征税规定金银首饰的征税规定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是不含税的销售额,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时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时项买方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包括增加或添加的材料价格以及收取的加工费)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2)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一同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

    27、银首饰的销售额中计征消费税。(3)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式中的“购进原价”是对商业企业而言的,纳税人为生产企业时,式中的“购进原价”为生产成本,“利润率”一律定为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利润率)(购进原价-114)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计税依据为受托方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价格,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5)纳税人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在计

    28、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已纳的消费税。金银首饰与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6)经营单位兼营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首饰业务的,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一律视同零售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加工费材料成本-1 (2)卷烟批发环节征税规定卷烟批发环节征税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2)征税范围:纳税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3)计税依据:纳税人批发卷烟的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和其他商品销售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消费税。4)适用税率:

    29、5%。5)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6)卷烟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税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第四节第四节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 1.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纳税人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

    30、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2.2.纳税地点纳税地点(1)纳税人销售或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代收代消费税。进口缴税应消费品,由进口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地销售应税消费品,于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缴税。(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

    31、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4)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事先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缴税款。3.3.纳税环节纳税环节生产环节:生产环节: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进口环节:进口环节: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报关者于报关进口时纳税。零售环节:零售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批发环节:批发环节:2009年5月1日起,除生产环节外,对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4.4.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其他期限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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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税务会计学(第七版)》课件第3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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