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二 经济纠纷 解决 途径 课件
- 资源描述:
-
1、2023-1-22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径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法定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法定性。2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广泛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广泛性。3.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被动性:不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被动性:不告不理告不理4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权威性:民事诉讼具有纠纷解决的权威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1、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
2、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3、行政处罚不服的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其他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其他行为虽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虽属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但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将其排除在行政诉讼明确将其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的受案范围之外。不得提起行政诉讼不得提起行政诉讼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级别管级别管辖辖
4、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2 2、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高级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地域管地域管辖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共同管辖共同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1 1、刑事诉讼中的管刑事诉讼中的管辖辖立案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审判管辖辖专门管专门管辖辖普通管辖普通管辖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地区
5、管辖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三、审判(第一审)程序和举证责任三、审判(第一审)程序和举证责任1 1、审判程审判程序序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开庭准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调解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行政案行政案件件赔偿诉讼可以调解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被告人陈述被告人陈述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系发生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继承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
6、讼。,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件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婚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法调整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法律规定由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他案件法律规定由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的其他案件1 1、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民事诉讼法的
7、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即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对事的效力。即民事诉讼的主管范围。2.对人的效力。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对人的效力。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无论是对中国人、外国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无论是对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还是对中国法人和组织或外人、无国籍人,还是对中国法人和组织或外国企业和组织,国企业和组织,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均发生效力。均发生效力。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3.空间的效力。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空间的效力。民事诉讼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地方,包括领土、领海、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地方,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我国领土自然延伸的部分。领
8、空和我国领土自然延伸的部分。4.时间效力时间效力时间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时间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的有效期间一般从立法机关颁布实施之日起,到明令间一般从立法机关颁布实施之日起,到明令废止或新法颁布施行取代前法之日。废止或新法颁布施行取代前法之日。民事民事诉讼法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作为程序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新法典施行之前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适新法典施行之前受理但尚未审结的案件,适用新法继续审理用新法继续审理。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1、合议制度(相对于独任制而言)、合议制度(相对于独任制而言)2、回避制度回避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4、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9、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结构图结构图陪审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制度基本制度(二)基本制度(二)基本制度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合议制度合议制度 人数:三人以上的单数,没有上限,通常为三人。(一)第一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40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二)第二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第41条第条第1款规定:款规定:“
10、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基层法院审理简单民案的一审程序 含宣告失踪或死亡、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等案件(民诉法15章)独任制(审判组织)简易程序(诉讼程序)独任制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都适用独任制,独任制不只适用于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相对于普通程序,独任制相对于合议制 简易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重大、疑难的,及选民资格案除外重大、疑难的,及选民资格案除外)督促程序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判决
11、宣告票据无效案除外判决宣告票据无效案除外)独任制适用范围独任制适用范围诉讼程序诉讼程序非诉程序非诉程序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二、组成形式二、组成形式 一审合议庭一审合议庭审判员审判员审判员和陪审员审判员和陪审员二审合议庭二审合议庭审判员审判员 重大、疑难的非诉案重大、疑难的非诉案选民资格案选民资格案注意:特别程序中注意:特别程序中 (只有一审)(只有一审)合议庭:合议庭:只用审判员只用审判员 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陪审制度陪审制度 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陪审制度是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人员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人民法公众人员代表参与案件审判的制度。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
12、案件,可以由审判员、陪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1.适用简易程序和法律另外规定除外的一适用简易程序和法律另外规定除外的一审案件,由法官和陪审员合议庭审理;审案件,由法官和陪审员合议庭审理;2.陪审员除不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有同陪审员除不担任审判长外,与法官有同等权利;等权利;3.陪审员不少于合议庭人员三分之一;陪审员不少于合议庭人员三分之一;4.陪审员由基层法院院长提名,同级人大陪审员由基层法院院长提名,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常委会任命;5.陪审员任期五年。陪审员任期五年。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独任审判制和合议制多选
13、题】下列关于独任审判制和合议制的表述正确的是()。的表述正确的是()。A.独任制既适用于一审案件,也适用于二审独任制既适用于一审案件,也适用于二审案件案件B.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按简易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按简易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独任制程序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才适用独任制C.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D.二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二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E.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正确答案正
14、确答案BCE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例题【例题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民事诉讼法诉讼法的有()。(的有()。(2011年)年)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诉讼的案件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诉讼的案件 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法定事由:审判人员、检查人员、某些诉讼参与人:第一、是本案当事人第一、是本案当事人 或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是本案
15、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审判人员、检查人员、某些诉讼参与人:参见民诉法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第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第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其他关系其他关系”:恋人、仇人、同学、师生、同:恋人、仇人、同学、师生、同 事、邻居或接受过任何好处,等等)事、邻居或接受过任何好处,等等)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回避适用人员适用情形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
16、判人员书 记 员翻译人员鉴 定 人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处理程序提出 自行回避 申请回避效力决定复议 侦查人员 鉴定人、书记员和翻译人员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书记员和翻译人员 检察人员、审判人员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 法院院长的回避 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回避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17、基本含义 法院公开进行民案审理、宣判和执行的制度(民诉法10条)3、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例外规定 参见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7条 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第一、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第四、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第四、离婚、涉及商业秘密,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第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第二、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第三、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案件第三、申请不公开调解的案件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4 4、两审终审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案件的审判即宣告终结的制度。的审判,案件的审
18、判即宣告终结的制度。例外:最高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案件及人民最高人民法院一审裁判的案件及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法院依照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所审理的案件程序所审理的案件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例题【例题单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单选题】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
19、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正确答案正确答案B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地域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原则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告就被告 一般原则的例外一般原则的例外 特殊地域管特殊地域管辖辖 专属管辖专属管辖 协议管辖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因港口作业中
20、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管辖;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要遗产所在地。返回(三)诉讼的管辖:(三)诉讼的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高级人民法院院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基层人民法院院级别管辖1、级别管辖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级别管辖级别管辖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管辖的
21、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原告就被告”,即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对公民起诉 由被告住所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两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
22、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法院辖区的,各该法院都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指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被告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形式,又没有办事机构,则应由被告注册登记地法院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2)特别管辖)特别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3、,由运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院管辖。第二节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发生地。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提起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而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产品制造地或产品销的诉讼,被告住所地、产品制造地或产品销售地等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售地等侵权行为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示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