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执业法规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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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护士 执业 法规 教材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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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执业法规新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于于2008年年1月月31日由日由国务院国务院发布,发布,自自2008年年5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原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1993年)年)一、什么是护士?一、什么是护士?护士:护士:指经指经执业注册执业注册取得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依法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依法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条例护士条例规定规定:护士执业,应当经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执业注册,取得,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从事护理是护士从事护理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活动唯一合法的法律文书。二、护士执业条件?二、护士执业
2、条件?身体其他功能障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之间。7、不会影响护士执业注册的健康问题有:五、护士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申请-启动权在护士);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或报告;注意:违反者,将依照本条例第28条的规定给予处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学历:中
3、专、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护士: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从事护理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精神疾病方面身体其他功能障碍色盲、听力障碍三、护士执业注册三、护士执业注册1.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18周岁以上);周岁以上);2.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 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 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年以上的护理、助产 专业课程学习(包括专业课程学习(包括8 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 应学历证书;应学历证书;
4、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专业:护理、助产专业:护理、助产(课程要求)课程要求)-学历: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制:学制:3 3年以上全日制年以上全日制 -临床实习:教学医院或者综合医院;临床实习:教学医院或者综合医院;8 8个月以上个月以上(一)执业注册的条件?(一)执业注册的条件?3.3.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特点:卫生部组织;执业资格;没有毕业后实习(试用期)限制;特点:卫生部组织;执业资格;没有毕业后实习(试用期)限制;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4.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健康标准:影响护理工作方面的疾病:影响护理工作方面的疾病:传染病方面传染病方面 精神疾病方面精神疾病方面 色盲、听力障碍色盲、听力障碍 身体其他功能障碍身体其他功能障碍(二)执业注册的申请期限?(二)执业注册的申请期限?1.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年内提出;2.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的医疗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卫生部规定条件的医疗 卫生机构接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执业地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每次注册有效期为每次注册有效期为5 5年!年!(三)执业注册的机构(三)执业注册的机构1.1.变更的情形:变更的情形:变更执业地点(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申请-启动权在护士);启动权在护士);2.2.变更的申请机构:变更的申请机构:拟执业地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拟执业地的省级卫生主管部门;3.3.变更的通报:变更的通报: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之间。省级卫生主管部门之间。注意注意:违反者,将依照本条例第:违反者,将依照本条例第2828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四)执业注册变更(四)执业注册变更1.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有效期届
7、满未延续的;2.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失行为能力的;3.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4.4.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法被吊销吊销的;的;5.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6.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等六种。六种。(五)执业注册的注销(五)执业注册的注销四、护士权利和义务四、护士权利和义务(一)权利(一
8、)权利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规定:护士的规定:护士的执业权利执业权利受法律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依法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护士依法履履行职责的权利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侵犯。(二)义务(二)义务(1619条)条)遵遵守法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在紧急情况下实施必要的必要的紧急救护紧急救护;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
9、时提出或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或报告报告;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隐私 ;参与参与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突发事件中服从卫生部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突发事件中服从卫生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五、护士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五、护士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n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未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义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1.1.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2.情节严重的,暂停其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 6个月以上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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