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护理与法律案例分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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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与法律案例分析护理与法律案例分析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对危重患者抢救的规定对危重患者抢救的规定v 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紧急护。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紧急护。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严重的,暂停其6 6个月以
2、上个月以上1 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一一)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v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遇紧第二十一条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及的急救措施。v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
3、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束后,医师应当即刻据实补记医嘱。护士条例护士条例在规范在规范用药医嘱用药医嘱方面,明显加重护士责任方面,明显加重护士责任v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执行医嘱,”v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
4、的负责人或者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v 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 6个月个月以上以上1 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业证书:(二二)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
5、规范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4今年新颁布的医疗相关法律规范今年新颁布的医疗相关法律规范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123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5特点:制度设计特点:制度设计v医疗侵权三种类型医疗侵权三种类型 5454条条 医疗侵权归责原则医疗侵权归责原则 5555 5656条条 医疗规避责任医疗规避责任 5757 5858条条 医疗技术责任医疗技术责任 5959条条 医用产品责任医用产品责任6 60 60条条 医疗免责医疗免责 61 61条条
6、病历管理病历管理 62 62条条 隐私权保护隐私权保护 63 63条条 过度检查过度检查 6464条条 医方权利保护医方权利保护7v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8v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v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
7、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9v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v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10v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
8、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11三种法定免责事由三种法定免责事由v第第6060条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v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v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
9、、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v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基本书写规范基本书写规范v 书写原则: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书写原则:客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v 按法定形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和补充按法定形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删节和补充v 注意同其他病历文书记录之间的协调一致注意同其他病历文书记录之间的协调一致v 对明显异常的信息应及时复核并确定异常的原因对明显异常的信息应及时复核并确定异常的原因v 有医学、法律意义的护理记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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