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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853948
  • 上传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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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煤矿 安全生产 法规 标准 课件
    资源描述:

    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2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法律宪法国际公约4第第4页页加强劳动保护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劳动条件5第第5页页矿矿 山山 安安 全全 法法刑刑 法法劳劳 动动 法法行行 政政 处处 罚罚 法法矿矿 产产 资资 源源 法法6第第6页页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理条例7第第7页页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吉林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吉林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条例 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四川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 9第第9页页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3、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暂行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罚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定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规定10第第10页页l1919年成立,共通过了年成立,共通过了185个国际劳工公约;个国际劳工公约;l我国已批准了我国已批准了24个(包括国民政府时期);个(包括国民政府时期);l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有:其中涉及安全生产的主要有:1935年(妇女)井下作业公约年(妇女)井下作业公约45号号 1979年(码头作业)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年

    4、(码头作业)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52号号 1988年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年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67号号 1990年化学品公约年化学品公约170号号 1981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年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55号号l下一步研究加入的劳工公约主要是:下一步研究加入的劳工公约主要是:1993年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年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174号号 1995年矿山安全和卫生公约年矿山安全和卫生公约176号号1213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1 11515条(国家政策)条(国家政策)第四章第四章 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5367 67 条条(国家职责)(国家职责)(共(共1

    5、515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处理 68687676条(共条(共9 9条)条)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 77779595条(违法及其罚条(违法及其罚则)则)(共(共1919条)条)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 9696,9797条条 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445252条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共(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共9 9条)条)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6164343条(企业责任)(共条(企业责任)(共2828条)条)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配套法规、规章和标

    6、准14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目的目的范围范围原则原则单位单位安全条件安全条件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工工 会会政政 府府政府领导政府领导部门监督部门监督标准制定标准制定宣传教育宣传教育中介中介责任追究责任追究鼓励科研鼓励科研奖励成绩奖励成绩15(1 1)市场准入)市场准入(2 2)负责人安全责任)负责人安全责任(4 4)管理机构)管理机构(5 5)培训与考核)培训与考核(6 6)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7 7)警示标志)警示标志(8 8)工艺与设备管理)工艺与设备管理(9 9)危险品管理)危险品管理(9 9)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1111)生产经营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场所管理

    7、(1212)危险作业)危险作业(1313)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1414)安全检查)安全检查(1515)交叉作业)交叉作业(1616)承包、租赁管理)承包、租赁管理(1717)事故救援)事故救援(1818)强制性工伤保险)强制性工伤保险(3 3)安全投入)安全投入161.1.劳动合同(本法第劳动合同(本法第4444条、第条、第8989条)条)2.2.从业人员的权利(第从业人员的权利(第4545条到第条到第4848条)条)3.3.从业人员的义务(第从业人员的义务(第4949条到第条到第5151条,第条,第9090条)条)4.4.工会的职责(本法第工会的职责(本法第7 7条、第条、第5252

    8、条)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六条第六条)。)。17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社会公众的监督社会公众的监督社区的监督社区的监督181.1.厂外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厂外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救援体系 (第(第6868条)条)2.2.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现场应急救援组织 (第(第6969条)条)3.3.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第(第7070条

    9、到第条到第7676条,第条,第9292条)条)191.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2.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3.3.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责任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1.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

    10、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产安全事故隐患;5.5.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救援预案;6.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5.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生

    11、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国务院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面规范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与责任。全面规范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与责任。明确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明确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调查内容和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的原则,调查内容和

    12、责任追究。追究。事故调查报告的管理和事故处理情况的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的管理和事故处理情况的公布。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要进行安全评价矿山建设项目要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安全设施设计要进行审查安全设施设计要进行审查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安全设施要经验收才能投产安全设施要经验收才能投产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冶炼、加工项目的冶炼、加工项目的“三同时三同时”分级审批制度分级审批制度 安全预评价的备案安全预评价的备案 安全专篇的格式安全专篇的格式 井下闭坑与尾矿库闭库井下闭坑与尾矿库闭库 露天转井下露天转井下 尾砂再利用尾砂再利用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非煤

    13、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验收办法(18(18号令号令)27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的规定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规定l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 1、1992年年11月月7日通过,日通过,1993年年5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2、共八章、共八章50条(建设的安全保障、开采的安全保障、条(建设的安全保障、开采的安全保障、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管理、事故处理);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管理、事故处理);3、正在修订。、正在修订。l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1、1996年年10月月11日国务院批

    14、准,日国务院批准,1996年年10月月30日劳动日劳动部第部第4号令发布施行;号令发布施行;2、共八章、共八章59条(建设的安全保障、开采的安全保障、条(建设的安全保障、开采的安全保障、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管理、事故处理);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管理、事故处理);3、正在和矿山安全法一起修订。、正在和矿山安全法一起修订。29以国有为主要调整对象,不适应新形势以国有为主要调整对象,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的需要与与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缺乏衔接等相关法律缺乏衔接,存在法律漏洞,存在法律漏洞 法律条款过于简化和粗化,缺乏可操作法律条款过于简化和粗化,缺乏可操作性(无石油天然气条款)性(无石油天

    15、然气条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组织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在组织修订30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

    16、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年6月)月)第32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矿山生产、作业的人员。产、作业的人员。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

    18、罪主体,包括对矿山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19、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3页 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

    20、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年6月)月)第34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接责任人员”,是指对矿山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是指对矿山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

    21、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电工、瓦斯检查工等安全生产条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电工、瓦斯检查工等人员。人员。第35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伤亡事重大

    22、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恶劣情节特别恶劣”:(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3、的;(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款:第一百三十九条后增加一款: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7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4、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是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是指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负责生产经营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管理的投资人以及其他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第38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

    25、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26、;情况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及其他证据的;(三)其他严重的情节。(三)其他严重的情节。第39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27、的解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一)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二)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l扩大了适用主体;扩大了适用主体;l简化了犯罪构成

    28、;简化了犯罪构成;l提高了刑期。提高了刑期。第41页严刑峻法、重典治乱严刑峻法、重典治乱 国务院组织调查的一次死亡三十人国务院组织调查的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的六十七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以上的六十七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责任人一千六百三十五人,其中处理责任人一千六百三十五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五百二十五人,给予党移交司法机关五百二十五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四百零纪政纪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四百零七人。七人。二二00五年以来,由国务院和国家煤五年以来,由国务院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的一次死亡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调查的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煤矿重特大事故一百二十十人以上的煤矿重特大事故一

    29、百二十八起,共有两千一百一十六人被追究八起,共有两千一百一十六人被追究责任,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六百七十六责任,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六百七十六人。人。广西南丹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特大透水事故4344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变更 尾矿库需要单独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尾矿库需要单独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许可证的暂扣、撤销、吊销、注销许可证的暂扣、撤销、吊销、注销46金属非金属矿山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金属非金属矿山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30、证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明材料47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年,有效期内每年一季度应当进行一次期内每年一季度应当进行一次年检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资料: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为从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和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按照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达到安全标准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且在上一年度内提高一个等级的矿山企业,本年化等级,且在上一年度内提高一个

    31、等级的矿山企业,本年度可以不再进行年检。度可以不再进行年检。48 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非煤矿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意,不再审查,直接办理延期手续:(一一)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二二)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生产监

    32、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三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考核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经考核被评定为安全标准化四级以上;(四四)未发生死亡事故。未发生死亡事故。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2020号令号令 分级监管规定分级监管规定 尾矿库建设项目的范围尾矿库建设项目的范围 安全许可规定安全许可规定 重要事项的变更重要事项的变更 闭库条件闭库条件 闭库后的管理闭库后的管理(关闭、转产矿山关闭、转产矿山)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已经已经2007年年12月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33、,自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年2月月1日起施日起施行。行。局长局长 李毅中李毅中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l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上的缺陷。l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l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l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34、的隐患。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l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l劳动部劳动部19951995年发布的年发布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中,把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中,把重大事故隐患定义为: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类l建立制度

    35、建立制度l落实责任落实责任l保证资金保证资金l定期排查定期排查l隐患整改隐患整改l登记建档登记建档l定期报送定期报送l治理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评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l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三)未制定事故

    36、隐患治理方案的;(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罚则罚则 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分类重大危险源分类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辨识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重大危险源申报的类别 贮罐区(贮罐)贮罐区(贮罐)压力容器压力容器 库区(库)库区(库)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3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生产场所生产场所 煤矿(井工开采)煤矿(井工开采)危险房屋危险房屋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 露天矿(含采石场)露天矿(含采石场)锅炉锅炉 尾矿库尾矿库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38、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

    39、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危险源 辨识辨识63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石油,每吨原油(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元;(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元;(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元,井下矿

    40、山每吨8元;元;(四)核工业矿山,每吨(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元;(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元;(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天采石场,每吨0.5元。元。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的

    41、尾砂和低品位矿石。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支出;5.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税前提取、成本列支;税前提取、成本列支;按月足额提取;按月

    42、足额提取;经批准可提高经批准可提高50%50%的提取标准;的提取标准;专户结余达到专户结余达到2-5%2-5%时,经同意可缓提或少提时,经同意可缓提或少提 优先用于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优先用于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隐患整改;结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结余可转下年度继续使用。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下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小型企业小型企业3030万元、中型企业万元、中型企业100100万元、大型企业万元、大型企业150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万元、特大型企业200200万元。万元。主要针对事故抢险救灾。主要针对事故抢险救灾。企业所有,专户储存。企业所有,专户储存。

    43、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管理指导意见起草指导意见的原则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二、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三、加强和改进安全技术管理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四、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五、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六、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六、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八、积极推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

    44、作八、积极推进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3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格事故责任追究p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小型金属非金属矿山u发生一次较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发生一次较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般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责令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责令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安全资格证证,3年内不得颁发;年内不得颁发;u发生一次重大以上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发生一次重大以上或一年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年内不得颁发得颁发。p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大

    45、型金属非金属矿山u发生一次重大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发生一次重大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责令参加,责令参加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复训,复训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3年年内不得颁发;内不得颁发;u发生一起特别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一起特别重大或一年内发生两起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年内不得颁发。得颁发。76金属非金属露天矿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山安全规程

    46、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加强了与现行国家安全法规的统一加强了与现行国家安全法规的统一增加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增加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建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增加了重大危险源建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增加了井下作业时间的规定增加了井下作业时间的规定增加了陡帮铁路运输的安全规定增加了陡帮铁路运输的安全规定增加了排土场的安全规定增加了排土场的安全规定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内容增加了井下溶浸采矿的内容近期因通风不善导致事故频发近期因通风不善导致事故频发因通风不善引起的放炮事故和中毒窒息事故占因通风不善引起的放炮事故和中毒窒

    47、息事故占20062006年全年重大事故起数的年全年重大事故起数的44%44%、死亡人数的、死亡人数的42%42%。总局决定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总局决定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治理工作项治理工作风量不稳定:风量不稳定:春秋季节进、回风井温春秋季节进、回风井温差较小,自然风压较小,通风效果较差,差较小,自然风压较小,通风效果较差,甚至会出现零风量的情况。甚至会出现零风量的情况。风流方向不稳定:风流方向不稳定:夏冬季节风流方向夏冬季节风流方向相反,春秋季节自然风压较小,风流方向相反,春秋季节自然风压较小,风流方向不稳定。不稳定。矿井不能实施强制反风,不利于矿井矿井不能实施强制反

    48、风,不利于矿井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的控制。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扩散蔓延的控制。许多非煤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许多非煤矿山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系统是摆设,不运行、不维护机械通风系统是摆设,不运行、不维护;未按规定对矿井通风质量进行检测。未按规定对矿井通风质量进行检测。所有矿井必须建所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机械通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风系统。小型非沼气矿井小型非沼气矿井在满足风质、风在满足风质、风速、风量的前提速、风量的前提下,可以采用自下,可以采用自然通风系统。然通风系统。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对于自然风压系统。对于自然风压较大的矿井,当风量、较大的矿井,当风量、

    49、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风速和作业场所空气质量能够达到质量能够达到6.4.16.4.1的的规定时,允许暂时用规定时,允许暂时用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自然通风替代机械通风。风。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矿井通风系统的有效风量率,应不低于60%60%。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应串联通风;井下破碎各采掘工作面之间,不应串联通风;井下破碎硐室、主溜井等处的污风,应引入回风道;井下炸硐室、主溜井等处的污风,应引入回风道;井下炸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爆破后应加强局部通风,防止出现炮烟中风设备,爆破后

    50、应加强局部通风,防止出现炮烟中毒事故。毒事故。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1010分钟内反向的措施。分钟内反向的措施。河北邢台沙河河北邢台沙河“11.2011.20”事故事故适用: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适用:金属非金属矿物选矿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厂尾矿库、氧化铝厂赤泥库参照执行:湿式堆存工业废参照执行: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渣库、电厂灰渣库和干式处理的尾矿库的尾矿库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9.89.8”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特别重大尾矿库溃坝事故l适用于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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