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工会规章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工会规章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由用户(林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医学部 教代会 工会 规章制度 汇编 参考 范本
- 资源描述:
-
1、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工会规章制度汇编目 录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大学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5关于全面推进大学医学部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11关于加强和改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管理工作的意见17大学医学部工会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办法20大学医学部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24大学医学部教代会教职工素质建设委员会工作制度25大学医学部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26大学医学部教代会文体委员会工作制度29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30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31大学医学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33大学医学部
2、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制度35大学医学部工会职工素质建设工作规章制度大学医学部建设教工之家实施细则37大学医学部工会系统创建大学模范职工小家工作实施细则44大学医学部工会“权益杯”专项活动管理办法49大学医学部工会理论调研工作管理办法53大学医学部青年教师教学演示竞赛管理规定58大学医学部职工业余兴趣活动班管理办法59大学医学部工会职工福利工作规章制度大学医学部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暂行规定63大学医学部工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68大学医学部工会经费管理规章制度大学医学部工会经费管理规定77大学医学部工会财务收支审批规定80大学医学部工会财务收支管理规定83大学医学部工会财务预决算管理办法86大学医学部工
3、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88大学医学部工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91大学医学部工会财务工作制度94大学医学部工会固定资产购建、处置、清查管理办法97大学医学部工会关于上解经费达标和奖励管理暂行办法100大学医学部工会关于票据管理的规定101大学医学部工会财务处理程序制度102大学医学部工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12大学医学部工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116大学医学部工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21大学医学部工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大学医学部工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124大学医学部工会收发文管理制度126大学医学部工会库房管理制度128大学医学部工会大宗物资采购监督管理办法134大学医学部工会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规定149大学医学
4、部工会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制度150大学医学部教代会、工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大学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北京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学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医学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是医学部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第三条 教代会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医学部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学校民主建设,维护教
5、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学校重要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第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权第五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讨论医学部主任的工作报告,对医学部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医疗、教学、科研、管理、财务等工作及其他有关医学部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和通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学部各项改革方案、条例办法、规章制度等;三、讨论并决定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四、根据医学部党委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学部行政领导人选工作。教代会在医学部党委的领导下,按规定程序行使职权。第六条 根据代表的要求,医学部各职能部门有责任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
6、席团汇报工作,听取代表的意见。医学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决议和代表的提案,支持教代会行使各项职权。第七条 教代会协助党委开展工作,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第八条 教代会代表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医学部本部的代表名额按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8%,各医院按教职工总数的2%确定。代表的构成既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又要体现医学部以医疗、教学、科研为主体的特点,医、教、研一线职工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青年教师应占一定的比例。第九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医学部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党、政、工、团主要
7、负责人一般应是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应具备开拓创新的精神和较高的思想政治水平,具有较强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应认真履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医学部教代会的代表原则上应是院级教代会的代表。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权利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按照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规定和要求,有权提出议案;三、有向医学部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四、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五、因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
8、出申诉和控告。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学部的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及参与民主管理的素质和能力;二、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三、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工作。第十三条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一、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院级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医学部职能部处、直属单位行政正职领导,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干部代表等;二、特邀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院士及医学部现任领导,已离退休的医学部党政领导,民主党派主要
9、负责人和知名专家学者等;三、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的名单由医学部工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部务会同意,教代会常设主席团通过。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代表,应对其代表进行调整:(一)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因工作调离(包括医学部本部内调动)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二)教职工代表离、退休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三)教职工代表被开除留用察看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四)教职工代表因各种原因两次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二、教职工代表的增补与更换因各种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按照缺额数和代表性进行补选,其程序是:(一)原选举单位向医
10、学部工会提出申请;(二)经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研究同意后,原选举单位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医学部工会;(三)审查同意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并经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确定其代表资格;(四)每年教代会例会前进行一次教职工代表的增补工作。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十五条 教代会届期为4年,实行年会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每次全体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第十六条 选举和表决的事项须经50%以上的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七条 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需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研究确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经部务会同意,可临时召开代表大
11、会。第十八条 由医学部工会根据医学部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议题,上报部务会审定,常设主席团通过。第十九条 教代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召开换届大会,代表具有双重身份,享有和履行双重权利和义务。第五章 工作机构第二十条 教代会主席团教代会主席团是大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一、主席团的职责(一)组织、主持大会;(二)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提出修改意见;(三)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四)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重要问题。二、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由医学部主要领导和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组成。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是大会
12、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一、常设主席团的职责(一)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大会议程及其他的会议内容;(二)处理大会闭会期间临时出现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三)协商处理教代会原则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事项;(四)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五)听取医学部领导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六)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七)审定教代会制度建设先进单位、提案落实奖获得集体及优秀提案奖获奖个人。二、常设主席团的组成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应
13、由医学部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和教师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组成,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占较大比例,其成员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根据需要可设主席1人,副主席34人及秘书长1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二条 常设工作机构医学部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一、组织落实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二、协助常设主席团做好大会闭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如,组织召开常设主席团会议,协调处理教代会的有关工作,指导督促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贯彻大会的决定、决议等;三、在每次教代会召开之前,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提案答复落实情况通报会及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筹备会;四、指导教职工代表培训,具体工作由院级工会结合本单位
14、的实际和中心任务组织实施;五、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三条 专门工作委员会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需要,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会议决定成立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二、各委员会的成员由院级单位民主推荐,经医学部教代会常设主席团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提交教代会选举产生;三、闭会期间在常设主席团的领导和工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列入医学部工会全年工作计划,由工会负责统筹协调。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根据北医(2003)党字38号文件大学医学部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修改。第二十五条 各院级教代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中共大学医学部委员会2010年10月关于
15、全面推进大学医学部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各单位工会:大学医学部院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自1999年普遍实行以来,在各级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院、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中切实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高等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迫切需要全面推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建设。根据京教工【2009】59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高等学校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结合医学部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在形势下建立健全院级教代会制度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
16、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和树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思想,更好地促进学院、医院的政治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能够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和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有助于院级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能够进一步贴近医疗、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有助于服务大局,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学院、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健全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能够进一步涉及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助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教职工积极
17、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的领导制度、组织原则及职权(一)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是学院、医院、后勤及产业等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委领导下,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二)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三)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的职权。1听取同级行政工作报告和财务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医疗、教育、科研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讨论和通过本单位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方案、条例办法、规章制度等;3讨论并决定本单位有关教职工福利事项;4根据医学部党委的部署,做好教代会
18、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并参与民主推荐本单位行政领导人选工作。三、医学部院级教代会代表(一)教代会代表由本单位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依据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一般按以下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名额:1教职工在100人以下的,代表名额为30%左右;2教职工在101人至200人的,代表名额为2530%;3教职工在201人至500人的,代表名额为2025%;4教职工在501人至1000人的,代表名额为1020%;5教职工在1001人以上的,代表名额为610%;(二)一线教职工代表名额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70%,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学部教代会代表以及本单位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应为院级教
19、代会代表。(三)教职工代表资格的调整、撤换与增补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代表,应对其代表资格进行调整;(1)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因工作调离(包括在本单位内调动)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2)教职工代表离、退休后,其代表资格即行停止;(3)教职工代表被开除公职留用察看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即行停止;(4)教职工代表因各种原因两次以上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其代表资格一般不予保留。(四)教职工代表的增补与更换因各种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按照缺额数和代表性进行补选,其程序是:(1)原代表所在处室、科室向院工会提出申请;(2)经研究同意后,原代表处室或科室按照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并将选举结果报院
20、工会;(3)审查同意后,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经常设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确认其代表资格;(4)每年教代会例会前进行一次教职工代表的增补工作。四、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组织制度(一)医学部院级教代会的届期一般为4年,与院级工会委员会同时换届,教职工代表具有双重身份,享有和履行双重权利和义务;(二)届内实行年会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每次全体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三)大会选举和表决的事项须经50%以上的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通过方能生效;(四)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需提交常设主席团审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由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或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或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经院党委同意后
21、,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五、医学部院级教代会工作机构(一)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教代会大会主席团是大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1主席团的职责(1)组织、主持大会;(2)听取和讨论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提出修改意见;(3)草拟大会决议和决定;(4)处理大会期间的其他重要问题;2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由院主要领导、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及教师代表组成。(二)教代会常设主席团 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是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制度。1常设主席团的职责(1)负责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审议教代会工作报告、大会议程及其他的会议内容;(2)处理大会闭
22、会期间临时出现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3)协商处理教代会原则通过的决议、决定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修改补充的事项;(4)听取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研究处理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5)听取院领导或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6)对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本单位党政提出解决方案或意见建议。2常设主席团的组成教代会常设主席团成员应由院党、政、工、团主要领导,教师、医务人员及其他代表性人员组成,其成员必须是教代会正式代表。根据需要可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秘书长1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负责人担任。 (三)常设工作机构院工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承担以下职责1院工会主要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