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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某县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 上传人(卖家):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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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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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医疗保障 工作 管理制度 汇编 参考 范本
    资源描述:

    1、目 录一.班子建设制度5 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8四.会议制度11五.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14六.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七.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八.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九.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十一.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十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十三.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十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十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十六.学习制度十七.公文办理制度十八.保密工作制度十九.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二十.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二十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二十二.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制度二十三.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制度二十四.编外聘用人

    2、员管理办法二十五.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外出报告管理制度二十六.财务管理制度二十七.公务卡管理使用办法二十八.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十九.合同管理制度三十.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三十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三十二. 差旅费管理规定三十三.会议费管理规定三十四.机关工会慰问制度三十五.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三十六.局领导带班制度三十七.服务承诺制三十八.首问责任制三十九.限时办结制四十.一次性告知制四十一.岗位责任制四十二.AB岗工作制四十三.窗口文明服务规范用语班子建设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规范领导干部的言行,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

    3、领导水平,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制度。一、坚持理论学习制度,提高班子成员的思想理论素质(一)提高学习的自觉性。班子成员要自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重要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学习省、市重要会议、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学习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管理知识、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积极参加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务实与务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要做到议题明确,重点突出,每次解决1-2个实

    4、际问题。(三)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本单位的实际和个人的思想工作实际,加强理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素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政治敏锐性、鉴别力。二、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一)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原则。严格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实现决策民主化。(二)决策要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在重大问题决策之前,要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做到没有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经过可行性研究不决策

    5、,实现决策科学化。(三)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要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对每项重大决策要指定具体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随时掌握和反馈有关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三、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及时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一)落实会议的时间、内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在党性、党风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做好会前准备。充分做好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工作。通过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归纳、整理,及时反馈给每个班子成员。(三)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

    6、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要本着以人为善、以工作为重的态度,认真进行思想交流,针对各自在党性党风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分析问题,谈认识,找原因,挖根源,吸取教训,研究整改,达到解决问题、共同提高的目的。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廉洁自律(一)落实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要认真落实责任人的职责,按规定的职责要求,抓好局机关党风廉政制度的落实。(二)坚持廉洁从政,依法办事。认真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依法执政力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反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办人情事,防范以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搞钱权交易。(三)廉洁自律,为人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争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模范。不参加公款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参加有碍公务的宴请,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贵重礼品和有价证券等。同时,要管好下属干部和家属,不要利用自己的职位和影响,为亲友、为本人谋取利益。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和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8、制度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习意义及适用范围(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局党组应当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

    9、、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本制度适用于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组织与职责(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二)每年年初要明确当年学习内容、学习重点、学习方向、组织方式等事项。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责任人代

    10、行职责。党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人事科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联系沟通、做好学习宣传、收集整理编印或为中心组成员每月提供一份学习资料等工作。三、学习内容、形式与要求(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3.党的路线

    11、、方针、政策和决议。4.国家法律法规。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9.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重要会议精神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1.集体学习研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成

    12、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2.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落实。3.专题调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围绕本单位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调研可以由党组统一组织,也可结合分管工作自行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

    13、,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三)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把学习成

    14、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局大兴学习之风。加强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内容、授课人的审核把关和课堂现场管理。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的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半天以上。不得以民主生活会、部署具体工作等形式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参学率,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参学率要达到23以上。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应

    15、事前向党组书记或主持党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请假,并以适当方式补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所学次数(场次)的14。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做到有据可查,有计划、有通知有记录、有检查、有报告、有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项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四、学习管理(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党和国家新的重大部署,适时对学习计划进行补充和调整,作出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局党组审定后施行,并报送上级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或者有关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备案。(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有关党的

    16、机关工作委员会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各党小组应当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党小组要结合实际,贴近中心工作,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 “三会一课”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二、主要内容“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一)支部委员会。

    17、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二)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

    18、绕党支部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等。(三)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者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四)党课。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

    19、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党规党纪与党风廉政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教育;科学文化历史知识教育等。三、时间安排“三会一课”活动应当定期进行。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者支委扩大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四、具体要求(一)服务中心工作。“三会一课”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局中心工作进行,要有鲜明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0、。(二)精心组织安排。“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三)完善有关制度。各党小组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要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各类会议,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议事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会议的形式1、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或其委托党组成员主持召开,局党组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请有关股室人员列席。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党组书记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

    21、的方式进行,并报办公室备案。主要内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指示、决定等事项; 需要向县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局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统战工作、群团工作等方面需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局党组会议讨论事项。局党组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2、局长办公

    22、会议。由局长或其委托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班子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必要时请有关股室人员列席。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长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的方式进行,并报办公室备案。主要内容: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讨论决定本局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规章制度;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事项。局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3、局务会议。局长或其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领导及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讨论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听取各股室的工作汇报,检查落实任务完成情况,安排部

    23、署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局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临时决定召开。4、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局长或其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召开,局全体工作人员。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部署全局工作,通报年度、阶段性工作情况;民主推荐、人事任免、年度考核等事项;通报有关情况以及其它需要全体同志讨论知晓事项。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5、业务分析会议。由局长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参加。主要内容:讨论业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项业务工作关系。业务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二、会议注意事项局党组会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记录,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全体工作职工会议由办公室记录。

    24、业务分析会由所在股室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个人笔记)要妥为保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规范我局党组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局党组会议是局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性会议,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第二章 议事规则第三条 议事范围。局党组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议事内容清单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指示、决定等事项; (二)需要向县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5、(三)局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局机关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五)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六)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七)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八)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十)统战工作、群团工作等方面需经局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十一)加强局党组自身建设有关事项; (十二)其他应当由局党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本议事内容清单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适时进行调整。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第四条 局

    26、党组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第五条 议事程序。(一)会前准备。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局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局党组成员提出建议、局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召开局党组会议,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局党组书记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向局党组通报。 (二)会中决定。局党组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作汇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各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参会人员在充分听取、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三)会后落实。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承办业务

    27、股室在规定时限内贯彻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第六条 会议的召开。(一)局党组会议一般在每月初召开,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局党组书记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局办公室原则上提前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以OA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二)局党组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局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党组成员到会。局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向局党组书记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会后由会议召集人指定专人及时向其通报会议情况。(三)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局党组书记委托一名党组成

    28、员主持。(四)局党组会议参加成员为:党组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列席并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存档备查,必要时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列席。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五)局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局党组成员应当回避。第七条 纪律要求。(一)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局党组成员按分工落实或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负责组织实施的局党组成员,应当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决议实施情况。局党组决策一经作出,应当坚决执行。局党组成员对局党组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局党组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二)局党组会议的内容,除应当公开的外,与会人员须保守秘密

    29、,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健全我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程序和机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是局班子对重大事项行政议事的决策性会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决策部署,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研究部署重要工作任务,处理重要行政事务。第二章 议事规则第三条 议事范围。传达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意见;讨论决定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审议各项规章制度;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

    30、事项。第三章 议事程序及要求第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坚持“会前充分准备,会中议题集中,会后检查落实”的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第五条 议事程序。(一)会前准备。提请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各股室应先调查研究、充分酝酿,准备充分后由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再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局长请示并经同意后采取圈阅签批的方式进行。(二)会中决定。局长办公会议作出决定的过程,必须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要求。议题由局分管领导或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作汇报,汇报内容简明扼要,各出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参会人员

    31、在充分听取、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三)会后落实。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由承办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贯彻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第六条 会议的召开。(一)局长办公会议一般在每月初召开,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局长可临时决定召开会议。局办公室原则上提前2天将会议时间、地点以OA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全体人员。(二)局长办公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大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需提前向局长请假,在可能的情况下,可以事先对议题留下意见和建议。(三)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长因故不

    32、能到会,可由局长委托一名副局长主持。(四)局长办公会议参加成员为:正副局长、相关议题股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派员负责会议内容的记录、整理、存档备查。(五)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者自身或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近姻近亲关系等人员利益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第七条 纪律要求。(一)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的,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必须坚决执行局长办公会议的决定。(二)局长办公会议的内容,除应当公开的外,与会人员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

    33、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保障部门的行政决策行为,明确行政决策责任,减少行政决策失误,保证行政决策质量,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局重大行政决策(以下简称“重大决策”)包括以下事项:(一)受市人大常委会或市政府的委托,由本局负责起草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送审稿);(二)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发展规划;(三)制定以本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本局起草、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编制医疗保障财政预算、决算、重大资金安排;(五)研究全市医疗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六)涉及医疗保障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七)限制

    3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决定、通知等;(八)本机关认为应当列为重大决策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局机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一般行政事项,可按照科学、效率、合法、公平的原则,参照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自行择优决策,但其决策内容应当向行政首长报告。人事任免、外事工作、行政问责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局机关重大决策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趋势,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二)民主决策原则。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本机关决定相结合,体现和反映最广大

    35、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依法决策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第五条 局重大决策应当兼顾公民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有利于加快梅州振兴发展和促进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六条 局重大决策通过梅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公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除外。第二章 决策形式第七条 局重大决策应当经过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会议审议决定。需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决定的,按照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工作规则的要求进行。第八条 局机关主要领导代表局机关对重大行政事项行使决策权,

    36、分管领导协助决策。第九条 经局长办公会决定,由局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对重大行政事项作出决策的,应当事后向本机关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通报。第十条 局有关股室为决策承办单位,负责承办局重大决策事项的调研、方案起草与论证等前期工作。股室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委托专家、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有相应资质的组织完成相关专业性工作。第十一条 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本机关重大决策事项,并提供综合服务。第三章 方案准备第十二条 承办股室应当深入开展决策调研工作,全面、准确掌握决策所需的有关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形成决策调研报告(或调研汇报提纲)和决策备选方案。第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研究的问

    37、题或者存在争议经协商仍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决策承办股室应当根据公众、专家或部门的不同主张拟订两个以上决策备选方案。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应当进行决策施行效应的预测。决策承办股室拟订决策备选方案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所采集的信息失真或者过时;(二)遗漏必要的信息;(三)隐瞒、歪曲真实情况;(四)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第十四条 决策承办股室应当对决策备选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充分论证。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可采用报刊、互联网、广播电视等媒介公布或者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本局重大决策备选方案的意见,并将意见及采纳情况形成报告。第

    38、四章 审议决定第十五条 决策备选方案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前,应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提前送其他局领导审阅。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的事务,决策承办股室在提交审议前,应当先送局办公室审核,再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第十六条 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议题,由局长确定。第十七条 提交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报送以下资料:(一)决策调研报告(或调研汇报提纲)、决策备选方案及说明;(二)所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及其采纳情况; (三)需要专家评审的,应有专家评审组综合评审意见;(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应有风险预测报告和防范预案;(五)国内外有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应当报送有关

    39、资料;(六)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别是禁止性规定;(七)须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的,应当同时报送分析报告。上述送审资料,应当按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规定的资料报送时间和要求报送局办公室。第十八条 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局重大决策事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二)决策承办股室向会议作决策方案说明,回答会议组成人员的询问;(三)决策事项的局分管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因故不能到会的,书面提出决策建议;(四)会议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发表意见;(五)局主要领导在组成人员讨论之前不发表倾向性意见。第十九条 局主要领导可以根据会议集中审议的情况对审议的事项作出同意、不

    40、同意、修改、搁置及再次审议的决定。作出同意决定的,由局主要领导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作出不同意决定的,决策方案不得实施;作出修改决定的,属文字性修改的,由局主要领导或其授权的分管领导签发,属重大原则或实质内容修改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作出搁置决定的,超过一年期限,审议方案自动废止;作出再次审议决定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第二十条 局主要领导一般应当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局主要领导也可以根据少数人的意见或综合判断作出决定,但应当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 局办公室应当做好本机关重大决策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会议举行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单位及人员、特邀专家、记录人等基本情况;(二)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主要问题;(三)审议过程及会议组成人员的意见;(四)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五)主要分歧意见;(六)局主要领导的决定。第二十二条 局办公室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形成本机关重大决策事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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