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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参考范本1.doc

  • 上传人(卖家):林田
  • 文档编号:4849811
  • 上传时间: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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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电局 破坏性 地震 应急 预案 参考 范本
    资源描述:

    1、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范本目录1 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术语与定义21.5工作原则21.6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32 风险与资源分析42.1 风险分析43 破坏性地震分级94 组织机构及职责94.1 应急组织体系94.2 职责 105 预防与预警125.1 预警分级125.2 预警监测135.3 预警发布及行动145.4 预警调整与解除156 应急响应与处置156.1 应急响应分级156.2 信息报告186.3 响应程序206.4 应急结束286.5 信息发布296.6 后期处置297 应急保障307.1 图表准备307.2 应急队伍307.3 应急物资与

    2、装备307.4 通信与信息317.5 经费保障317.6 应急培训317.7预案演练327.8 其它措施328 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指导意见339 附则339.1 预案备案339.2 维护和更新338.3 制定与解释338.4 实施时间339 附录33附录A:供电局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图34附录B:地震初始信息报告流程图35附录C:地震应急信息报告流程图36附录D:预警发布(调整)通知单37附录E:预警解除通知单38附录F: 预警行动信息快速报告单39附录G: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单41附录H:初始信息报告单42附录I:地震应急信息报告单44附录J:政府和省公司相关部门联系方式48附录K:供电局应急

    3、场所通讯表50附录L:局属各变电站移动座机电话号码51附录M: 地震应急个人装备和救援工具配置标准52附录N:地震应急工作快报模版54附件O: 电网设施防震加固措施的建议56附录P1:应急信息报告单59附录P2:信息工作组信息上报模板64附录P3:故障巡查及抢修组信息上报模板68附录P4:保供电组信息上报模板72附录P5: 物资保障组信息上报模板75附录P6:后勤保障、新闻宣传、资产理赔组信息上报模板77附录P7:故障巡查现场记录表79附录Q:应急响应启动(调整)单80附录R:应急响应解除单81附录S:供电局输变配电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1附录T:地震普及知识4附录U:地震应急支援单位联系方式6

    4、供电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做好供电局对破坏性地震引发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防震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保证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恢复电力供应、减少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预案,然而,鼓励根据本预案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

    5、101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电监会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9年)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预警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规定(Q/CSG210003-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与演练管理办法(Q/CSG210002-201

    6、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警与响应管理办法(Q/CSG210001-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省防震减灾条例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3-2014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队伍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4-2014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指挥平台管理实施细则Q/CSG-YNPG210002-2014市地震应急预案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供电局应急工作管理规定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7、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供电局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处置,指导所属各单位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工作。1.4术语与定义1.4.1 地震突发事件预警指为了预防和应对地震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突发事件进行监测与风险评估,预测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前发布预警通知和应对措施的过程。1.4.2 地震突发事件预警响应在预警发布后,针对即将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据预警通知做出的一系列应对、处置和风险控制工作的过程。1.4.3 地震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指在地震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降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过程。1.5工作原则1.5.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

    8、发展、风险预控、管理规范、平安健康”的方针,坚持地震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以应急工作为主的原则,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同时,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为应急抢险创造安全的环境,确保应急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1.5.2充分准备,科学应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要求,提前做好地震应急事故准备工作,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同时抓紧完善预案和应急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配置相应的应急物资。采用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优势,提升应急抢险能力,1.5.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发生地震后,在局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恢复

    9、电力供应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统一协调的原则建立各级应急组织机构。按照设备类别和管辖范围,分级处置各类应急事件。1.5.4确保重点,有序处置。在发生局部电网瓦解或更严重的电网事故时,首先要考虑恢复电网,避免事故扩大;在因灾发生重要用户供电中断时,要依据与政府应急机构共同确定的保障重点先后次序实施抢修。1.5.5依托政府,属地为主。地震应急工作要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抗震应急队伍建设,充分依托政府的组织优势、信息优势和公司的资源优势,与当地人民政府建立紧密的联动协调机制,及时获取地震监测预报信息,做好震灾预防、紧急救援和恢复重建三大主要工作。1.6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6.1 与政府预

    10、案的关系本预案配合市人民政府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指挥、协调行动。1.6.2 与局级专项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为供电局应急管理体系专项子预案,遵循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原则编制。在发生地震并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达到局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标准时,应按本预案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并配合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行动。本预案可能配合的局应急预案包括: (1) 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 供电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3) 供电局电网事故应急预案(4) 供电局设备事故应急预案(5) 供电局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6) 供电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7) 供电局电力供应应急预案(8) 供电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供电局农

    11、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6.3与上下级预案的关系本预案应与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地震专项应急预案衔接和配合;同时,应按本预案及事故发生单位的破坏性地震专项应急预案、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联合处置,由本预案指挥、协调下级相关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工作。2 风险与资源分析2.1 风险分析2.1.1 省地震带分布情况地区分为十大地震带,分别为:1.安宁河则木河地震带,2.小江地震带,3.马边大关地震带,4.通海石屏地震带,5.南华楚雄地震带,6.木里盐源地震带,7.中甸大理地震带,8.腾冲龙陵地震带,9.澜沧耿马地震带,10.思茅普洱地震带,十大地震带烈度都在6度以上,90%以上大于7度。破坏性地震可能导致以下风

    12、险:电力生产建(构)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电网电力设备、输电线路等供电设施故障或损毁,造成电网事故,引发大面积停电或电力供应中断事件。省地震与6级以上地震分布图、地震烈度区划图见下图:图2.1省地震与6级以上地震分布图图2.2地震烈度区划图2.1.2 地区历史地震简况地区位于省的小江地震带、通海石屏地震带上,历史上多次发生5级以上的地震,详见下表:序号经度纬度时间震级震中位置1102.524.21913年12月21日23时37分38秒7级峨山2-1970年1月5日7.8级通海、峨山31025224361999年11月25日0时40分18秒5.2澄江41023824502001年7月

    13、15日2时36分5.2秒5.1级江川 2.1.3 位于重点防范区域的县区根据地震会商趋势预测,小江地震带、马边大关地震带、通海石屏地震带将成为未来10年重点防范区域。市属位于重点防范区域的重要城市之一,市所属的峨山、通海、江川、澄江、红塔、易门、新平、华宁县区位于重点防范区域。2.1.4 电网位于重点防范区域的110kV及以上变电站、输电线路地震带电压等级变电站输电线路小江地震带、通海石屏地震带500kV变、宁州变电站500kV宝玉、回线、墨玉、回线、宁七甲线、宁七乙线、红宁甲线、红宁乙线、惠厉墨江乙线、惠厉墨江甲线220kV红塔、江川、抚仙、九龙、泉乡、高古楼、杞麓、水城、秀溪、新平变电站2

    14、20kV宝红、回线、秀红、回线、宁泉、回线、宁江、回线、小泉、回线、宝高、回线、宝九回线、高九线、宝江、回线、玉新、回线、玉杞、回线、玉秀、回线、宁泉、回线、小泉、回线、草水线、和水线、果抚回线、宝抚回线、宁杞、回线110kV110kV北城、泰山、研和、长春、宋官、紫艺、北苑、东风、易门、济川、西海、化念、塔甸、小街、柏锦、澄江、大红山、南恩、象山、化念、大营街、河阳、梅园、春和、洛河、大街、大开门、江城、螺似铺、华宁、青龙、福照、恩永、安定、武洒、茶山、桑园、四街、通海、里山、米冲变电站110kV双狮线、红四长线、通米线、巡通线、松抚大铺斗线、秀柏小线、烟专线、红泰线、江米线、杞桑线、九塔施

    15、线、化大塔线、江螺、回线、九洛线、新桂回线、新南、回线、新大线、新化线、南大线、狮木线、杞通、回线、杞四线、杞桑里线、抚象、回线、秀研线、松抚郑线、秀烟泰线、泉盘、回线、秀小线、水易线、杞里线、乡江线、泉福、回线、水木线、马易济线、水西、回线、秀宋线、红宋长线、高九春线、水济线、高北线、水东、回线、泉恩、回线、红紫北线、红紫苑线、高九春线、高北线、九苑线、江城、回线、抚澄、回线、江华线、泉华线、抚象、回线、抚青线、秀柏化线、秀九大研施线、九大线、秀圆河线、杞圆河线、抚河、回线、高春线、高洛活线、高梅、回线、35kV莲池、飞井、小石桥35kV梅莲飞线、大刘飞线、汤澄线、梅莲线、泰研线、大洛线、研

    16、宋回线、北小线2.1.5 破坏性地震抗震薄弱环节类 别薄弱环节电网设施1. 处于地震断裂带范围内,并且属于公司年度重要风险和重点管控的电网设施和配电网设施;2. 按照1978抗震设防标准设计建设的建筑物;3. 抗震设防标准建设低于所在地地震烈度的设施;4. 抗震评估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设施;5. 变电站、线路位于城中村的设施;6. 站内未进行加固处理的主设备;7. 主变各侧套管和变电站站用变;8. 普通硅质瓷柱式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开关、断路器等设备;9. 水泥杆架设的线路;10. 同时处于地震带和地质灾害带上的输变电设施;11. 调度大楼及通讯机房供电设施。工作、生活设施1. 处于地震断裂带上的

    17、工作、生活设施;2. 抗震设防标准建设低于所在地地震烈度的设施;3. 抗震评估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设施;4. 未配置逃生装置的调度值班室、运行值班室。2.1.6 破坏性地震重要保障场所保障原则:保电力调度、保指挥系统、保应急救援现场、保通讯、保交通运输。经分析、评估,确定以下场所为地震应急保供电重点场所:序号重要保电场所行业分类联系人联系方式1市委国家行政机构刘洪2市人大 、政协(市应急指挥中心)国家行政机构饶文忠3市政府国家行政机构郭金龙;20220934市灾民安置点临时安置场所宋红良5市人民医院医院杨金植6市中医院医院刘红彬7市供排水有限公司自来水、污水处理郭跃华8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分

    18、公司新闻媒体毕德清9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信息传输服务业普应强10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市分公司移动通信机房值班室11市中心血站(仓库)医疗机构杨华12电力调度大楼电力调度2.1.7地震现场主要保供电区域序号重要保供电区域1政府现场应急指挥部2灾民集中安置点3主要医院4涉及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用户(如:水、电、油、气供应、航空、交通运输生产场所)5敏感用户6政府明确的其他保供电区域2.2 资源分析2.2.1 应急力量2.2.1.1内部应急力量(1)电网内以运行系统为主体的应急抢修队伍和专家。(2)电网内技术力量雄厚、装备先进的施工基建单位,可作为灵活调动的救援队伍,如中汇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9、恒立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等。(3)电网各供电单位运行、检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卫人员等。2.2.1.2外部应急力量(1)市气象、水利、公安、消防、武警部队、医疗等政府相关部门。(2)设备制造厂家及其技术服务人员。(3)具有相应施工、设计资质的外协单位和队伍。(4)可利用的其它企事业单位人力和物力资源。2.2.2 物资和装备资源(1)基本应急物资:按照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物资和装备配置要求,主要包括备品备件、维修工具、照明装置、救护装备、急救物品、生活保障物资、应急供电装置等。(2)特殊储备的应急物资:主要包括试验装置、通信装备、交通工具、起重机械、抢险车辆、应急电源车辆、110kV及以上抢修

    20、塔、应急发电(机)车、移动应急指挥车、应急卫星电话等。(3)通过与地方政府、有关企业的物资保障部门进行协调可利用的各种物资和装备。3 破坏性地震分级根据地震灾害对电网、设备和电力供应的影响程度,将地震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具体条件如下:灾害等级初判指标(震级)分级标准一般地区人口稠密地区特殊地区人员死亡(含失踪)损失特别重大6.5级以上6.0级以上50人及以上造成局特别重大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特大事故等级标准。重大6.0-6.4级5.5-5.9级30-50人造成局严重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

    21、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重大事故等级标准。较大5.0-5.9级5.0-5.5级10-29人造成局较重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较大事故等级标准。一般4.0-4.9级4.0-4.9级10人以下造成局一定直接经济损失,或设备损失、负荷损失、用户减供任一达到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试行)定义的一般事故等级标准。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局成立应急指挥中心,并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县级供电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可以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工

    22、作组、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局属各基层单位、县级供电公司必须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具体组织结构如图4.1所示:图4.1 应急组织机构图4.1.1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办供电局地震应急指挥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组成。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办设置在安监部,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组成。第一应急指挥中心地点设在1307会议室,第二应急指挥中心地点设在生产调度办公大楼停车场。第二应急指挥中心启用条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时):1.第一应急指挥中心或生产调度大楼受到损坏,已存在较大风险;2.地震后发生持续余震,可能使第一应急指挥中心或生

    23、产调度大楼受到损坏的;3.震中位置位于红塔区时;4.根据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办或专业管理部门对地震的评估及商讨结果。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机构组成见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1.2应急状态下成立的临时应急机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应急预案或会议决议在事发单位成立应急工作组、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后,应急指挥中心下属专业管理部门根据应急预案或会议决议在事发单位成立应急工作组、现场协调组或现场指挥部。(1)应急工作组为应急指挥提供辅助决策,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和部署,组织开展应急处置。(2)现场协调组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指导协调职权。(3)

    24、现场指挥部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应急指挥职权。4.2 职责4.2.1应急指挥中心职责1日常状态下,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应急管理最高领导、决策机构。职责如下:(1)负责落实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2)接受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领导。(3)确保应急资金的投入和人力物力保障。(4)决定应急管理重大事项。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应急指挥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职责如下:(1)决定红色、橙色预警和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2)统筹调配系统内的资金、人力、物力资源,确保应急处置所需资源保障。(3)指挥红色、橙色预警和级、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工作。(4)决定

    25、其他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4.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1日常状态下,应急办作为应急综合管理机构,职责如下:(1)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应急管理的工作要求,定期汇总、上报信息。(2)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标准。(3)组织总体预案编制,指导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开展预案管理工作。(4)组织开展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维护,确保平台正常运转。(5)督促、指导和检查系统应急队伍建设、培训、演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与管理等日常工作。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办作为协调机构,职责如下:(1)召集相关方进行会商,收集突发事件初始信息,初判突发事件级别及应急响应启动的级别。(2)决定黄色、蓝色预警及级、级

    26、应急响应的启动、调整和终止,协调各专业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召集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并提出建议。(4)传达、督促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命令,协调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5)督促、检查、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6)收集汇总分析应急信息,为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支持。(7)指定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8)完成总指挥、副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4.2.3 现场应急指挥部及应急工作组职责4.2.3.1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1)在应急状态下,现场指挥部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应急指挥职权。(2)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和部署,按职能分工指挥、协助和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地震应

    27、急处置,并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收集现场原始资料,及时报告事发现场应急状况。(4)在现场行使应急指导协调职权。(5)负责协助事发单位协调外部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4.2.4专业管理部门4.2.4.1共有职责(1)在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2)接受应急办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其他专业管理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工作;(3)在应急指挥中心领导和指挥下开展红色、橙色预警行动和级、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4)组织开展黄色、蓝色预警行动和级、级应急响应处置工作,调配管辖范围内的资源。)(5)组织制定应急队伍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并督促落实

    28、;(6)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到位,指导下级单位或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各类应急资源的投入;(7)组织开展应急指挥平台的运行、维护;(8)汇总分析应急信息,报送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及上级专业管理部门,同时抄送应急办成员。4.2.3.2专有职责(1)安监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下级单位按要求进行应急管理,协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人身事故应急管理工作。(2)行政部门,负责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突发群体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3)财务部门,负责应急资金落实和使用的管理工作。(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应急培训工作。(5)营销部门,负责电力供应等应急管理工作。(6)生产设备管理部门,

    29、负责地震应急管理工作。(7)物资部门,负责应急物资的规范管理工作。(8)信息部门,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工作。(9)系统运行部门,负责电网事故、通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10)其他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5 预防与预警5.1 预警分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将地震分为临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长期预报,其中:地震临震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地震预报;地震短期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地震预报;地震中期预报,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地震预报;地震长期预报

    30、,是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地震预报。根据地震预报管理条例规定,只有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直辖市人民政府才有权限发布地震预报;同时由于地震预报的复杂性,国家地震应急预案中尚未对地震预警进行明确的分级,对于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作为电网建设及改造的依据之一,本预案只作为持续关注对象,根据人民政府发布的预报要求采取相应行动;本预案只针对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根据人民政府预报地震破坏等级将分为四级进行预警,即: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5.1.1 地震红色预警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6.5级(包含)以上地震的地震短

    31、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5.1.2地震橙色预警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6.0-6.4级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5.1.3地震黄色预警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5.0-5.9级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5.1.4地震蓝色预警市级以上政府发布在电网管辖区域可能发生4.0-4.9地震的地震短期预报和地震临震预报。5.2 预警监测5.2.1 应急办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破坏性地震风险监测工作,及时通过文件、电视、电台、网站、电话、传真等渠道获取最新防震信息,并通过电话、OA办公自动化、EMS/SCADA 系统获取即时电网运行信息。破坏性地震风险监测的重点包括:(1)

    32、最新地震预警信息。(2)即时电网运行信息。5.2.2在风险监测中,应急办应通过多种方式获取预警支持信息,一般包括以下方式:(1)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震预警信息;(2)通过风险监测和风险分析获得的数据;(3)上级应急办公室向下传达的地震预警信息;(4)下级应急办公室或生产现场上报的地震预警信息。5.2.3应急办应与有关政府部门建立沟通和信息传递方面的联动机制,确保及时获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办公室在收到政府部门的预警通知(或具有预警性质的明电等)时,应立即转发或通知生产设备管理部及相关部门(单位),同时抄送应急办。各级人员在获知地震应急预警信息时,应立即向应急办汇报。5.2.

    33、3应急办在获取预警支持信息后,应当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会商,对地震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提前制定防范和应对措施。5.3 预警发布及行动5.3.1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布5.3.1.1局属各部室、基层单位在获取任一级别预警支持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办报告。5.3.1.2生产设备管理部通过对预警支持信息分析、评估,并参考政府防震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蓝色预警及黄色预警由应急办按照“预警发布(调整)通知单” (见附录D)编制,经应急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达到橙色、红色预警时,应急办组织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确定预警级别为

    34、橙色、红色后,编写“预警发布(调整)通知单” (见附录D),提请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后发布。达不到局预警级别的预警支持信息,由应急办将预警信息及管控要求发至可能受影响的单位。5.3.1.3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后,应急办将预警情况报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办公室,任何人员未经授权,均不得对外传播或散布接触到的预警支持信息和预警信息。5.3.1.4发布预警时,应明确预警的类型、级别、响应范围和公开程度(或保密要求)、预警概要、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5.3.1.5发布预警后,应急办应通过公文、传真、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预警尽快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在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发

    35、布。5.3.2 预警行动5.3.2.1预警发布后,预警响应范围内的单位和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应对措施:(1)发布预警后,应紧急做好相关区域内员工安全防护、救援保障和撤离措施;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应优先落实紧急撤离措施;(2)梳理准备应急物资、装备,通知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其中橙色及以上预警应确保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处于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状态,调动应急发电车(机)到必要位置;(3)必要时调度提前进行应急调度指挥,调整系统运行方式,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4)建立、检测应急信息渠道,建立备用电网调度通信机制,以保障应急指挥、调度指挥畅通

    36、无阻。5.3.2.2预警发布后,应急办应加强预警监测,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变化管理工作;预警响应范围内的各部门、单位应每日定期向应急办汇报预警行动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其中黄色和蓝色预警期间,一日一报,每日16时10分汇报上一日至当日16时的信息。红色和橙色预警期间,一日两报,每日7时10分和16时10分分别汇报截止7时和16时的信息;预警行动情况使用附录F填写上报。5.4 预警调整与解除5.4.1 预警调整预警发布后,应急办应对震情发展趋势持续关注,根据获取预警支持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提出预警级别与范围调整相关建议,填写“预警发布(调整)通知单” (见附录D),涉及红色、橙色预警的调整

    37、均应由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批准,黄色和蓝色预警之间的调整由应急办主任或授权副主任签发批准。5.4.2 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在未启动应急响应前破坏性地震威胁已解除的,由应急办结合实际组织会商、研判,应急办负责人批准解除防震、级预警,或提请应急指挥中心批准解除级及以上的防震预警。预警解除须填写“预警解除通知单(附录E)填写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若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预警阶段自动结束,不再发布预警解除信息。6 应急响应与处置6.1 应急响应分级6.1.1 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按照事件级别和响应范围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和级响应。6.1.1.1

    38、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管辖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其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3)内部应急力量无法应对,需要网、省公司的应急力量配合,或者需要市级政府应急力量配合应对。(4)应急指挥中心认为有必要启动的。6.1.1.2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参照其确定的

    39、地震应急响应。(3)内部应急力量不能单独应对,需要网、省公司的应急力量配合,或者需要市级政府部门应急力量配合应对的。(4)应急指挥中心认为有必要启动的。6.1.1.3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应急办在应急指挥中心及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安排下,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级地震应急响应,由应急办参照其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3)内部应急力量可以单独应对的,或者需要市、县级政府部门应急力量配合应对的。(4)应急办认为有必要启动的。6.1.1.4 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启动地震级响应,由

    40、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工作:(1)按照地震灾害分级,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地震突发事件时。(2)市级及以上防震组织机构发布了级地震应急响应,由生产设备管理部参照其确定的地震应急响应。(3)内部应急力量可以应对,且不需要公司、政府部门应急力量配合的。(4)应急办认为有必要启动的。6.1.1.5未达到级响应启动条件的突发事件,相关单位/部门应关注其发展态势。6.1.2应急响应区域联动原则(1)根据省公司应急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当昆明供电局、红河供电局管辖范围发生超过6.5级(不含)及以上破坏性地震时,供电局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了解通往灾区交通条件等情况,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迅速派出先遣队赶赴灾

    41、区支援救援和抢险;当供电局管辖范围发生超过6.5级及以上破坏性地震时,昆明供电局、红河供电局、普洱供电局也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及时了解通往灾区交通条件等情况,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迅速派出先遣队赶赴灾区支援救援和抢险。具体分工如下:地震带重灾供电局(A角)支援供电局(B角)小江地震带昆明供电局曲靖供电局供电局楚雄供电局供电局昆明供电局红河供电局普洱供电局红河供电局供电局普洱供电局通海石屏地震带供电局昆明供电局红河供电局普洱供电局红河供电局供电局普洱供电局(2)当市某区域内发生5.0级以下地震时,按照设备管理划分及供电范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地震发生地供电单位应根据应急情况向局报告并申请给予应

    42、急资源的支援。如局应急资源无法满足,应立即向省公司应急办汇报。(3)当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应急办应全面了解震区相关情况,并就近安排支援单位赴震区支援救援和抢险。6.1.3先期处置(1)地震发生后,人员应迅速按照逃生路线图及供电局地震应急手册(应急避险篇)撤离,采用正确方法进行避险,受困人员保持镇定,节省体力,等待救援。(2)地震发生后,办公大楼工作人员迅速到大楼室外停车场内集合,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到各自部门指定地点集合。各地现场管理部门应及时清点掌握系统内人员伤亡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开展自救互救。(3)应急办应尽快与事发政府建立联动关系,及时了解政府供电和支援需求并组织实施。(4)电网调度

    43、部门应第一时间按照现场处置方案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做好方式调整,隔离故障,最大限度的控制事态发展;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部应尽快组织排查,掌握设备受损信息和用户影响信息。(5)发生5级以上地震,各部门、单位应立即进入战备状态,震中单位、区域联动单位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迅速组织相关力量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应急抢险人员、物资、车辆随时处于待命状态。6.1.4应急响应启动及发布应急办应立即向政府防震减灾部门了解地震情况,初步掌握地震三要素、电网、设备受损、人员伤亡等信息,结合政府防震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出应急响应启动建议,级、级响应由应急办负责人签发后启动相应级别响应;认为达到级、级响应时,应急办

    44、组织应急指挥中心、相关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后提请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签发后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应急响应启动须填写“应急响应启动(调整)单附录Q”。(4)预案启动后,生产设备管理部通过移动通信公司的企信通业务和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短信平台通知应急抢险队伍人员集结。6.2 信息报告6.2.1 应急值班电话应急调度应急办生产设备管理部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办 0廖威(系统运行部地调组长):韩兆武(安全监管部专责):卢昱磊(生产设备管理部专责):刘 艾(安监部应急协调管理科应急管理专责)手机:0黄莉(系统运行部副主任):张志荣(安全监管部副主任):王斌(生产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孙光云(安监部应急协调管理科科长)手机:张雍忠(系统运行部主任):可勇(安全监管部主任):郭伟(生产设备管理部主任):杨勇(安监部副主任)手机:6.2.2 地震初始信息初始信息是指在地震灾害刚刚发生时,与地震灾害基本情况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地震发生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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