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学(高中)管理制度汇编参考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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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学校章程1、省高级中学章程二、国家教育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三、部门管理制度(一)学校办公管理制度1、省高级中学校长办公会议制度2、省高级中学行政办公会议制度3、省高级中学公开、承诺制度4、省中学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5、省高级中学公务接待规定6、省高级中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7、省高级中学办公室职责8、省高级中学办公室档案管理条例9、省高级中学研究生奖励条例(二)、学生管理制度1、八礼四仪2、公民基本道德规范3、中小学生守则4、中学生基本行为规范5、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部分)7、关于加强学生管理的若干规定8、学生综合素质
2、评价实施细则9、学生一日常规10、学生行为安全须知11、校园安全、文明交通管理制度12、寄宿生规则13、宿舍舍长职责14、值日生职责15、宿舍内务整理、卫生打扫标准16、学生自主管理实施方案 17、学生胸卡佩戴制度18、升旗制度19、门卫工作常规考核条例20、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职责21、生活指导老师工作考核细则22、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条例23、省高级中学公物损坏、赔偿制度24、中学卫生防疫责任制25、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6、用水用电管理制度(三)、教务科研管理制度1、教学常规2、中学行政听课制度3、实验室规章制度4、图书馆制度5、省高级中学教育教学比赛奖励办法6、省高级中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7、省高
3、级中学学科(含艺术、体育)竞赛奖学金条例8、省高级中学学科竞赛活动条例9、省高级中学校本研修制度10、省高级中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四)、总务后勤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制度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现金会计工作职责4、总账会计工作职责5、食堂保管员岗位职责6、食堂财务管理制度7、食堂采购员岗位职责8、食堂管理制度9、食品留样制度10、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11、食品卫生“五.四”制度12、食堂司务长工作职责13、食堂现金会计职责14、食堂总账会计工作职责15、食堂食物中毒紧急处理预案16、保管员制度17、电工制度18、基建管理员制度19、绿化管理员制度20、弱电工制度21、水工制度22、卫生保洁制
4、度23、学校停电应急处理预案一、学校章程省高级中学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2015年9月29日通过)序言省高级中学建校于1950年2月,时归如东县人民政府管理。学校署名为“苏北初级中学”。1954年,县界重新划分后,学校改名为“如皋县初级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升为“如皋县中学”。1984年开始实行校长负责制,1993年荣膺“省模范中学”,2001年被确认为“国家级示范高中”,2004年转评为“省四星普通高中”。学校秉持“学生主动向学,师生学校共生”的宗旨,努力培养人格健全、素质高雅、敢于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保障民主管理、依法治校,
5、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省高级中学,英文名字为Baipu Senior High School Jiangsu Province。校址为如皋市镇蒲涛路54号。邮编 。官方网址为http:/www. 第三条 学校是如皋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3年学制普通高中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二章 理念文化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为“在活动中幸福成长”。 第五条 学校办学特色为“生态教育”(生本德育
6、、活动课堂、绿色文化)。“四个工程”(学会一项运动、掌握一门艺术、规划一段人生、培育一种气质)成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第六条 学校的发展目标为南通市基础教育改革示范性窗口学校、省名校、国内现代化特色高中。第七条 学生的培养目标为培养人格健全、素质高雅、敢于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第八条 教师发展目标为营造自主、体验、和谐、互动的教研氛围,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第九条 学校校训为“自强不息、追求卓越”;校风为“文明、团结、求实、进取”;教风为“敬业、严谨、博学、开拓”;学风为“尊师、守纪、勤学、创新”。第十条 校徽为 ;校刊
7、为蒲公英,校歌为中学校歌,校庆纪念日为5月4日。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提升质量的要求,定期制订五年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规划执行的督查和评估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 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后勤等具体工作。党总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第十三条 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二)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
8、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三)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维护学校秩序。(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扬民主,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第十四条 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
9、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学校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第十五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建立工会组织,成立工会委员会,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主席按工会法选举产生。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责如下:(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
10、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奖惩,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三)审议学校岗位设置及职责、考核方案等各项制度。(四)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五)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六)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七)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列出。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须有 2/3 以上教职
11、工代表出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总数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八条 学校设办公室、政教处、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委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行政办公会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办公会做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学校监督委员会,组织对全体教职工廉洁自律、“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用、重大
12、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协助学校党支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完成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任务。收集各方面对学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并反馈办理结果。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设立校务公开栏、举报信箱,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在校表现等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学校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第二十三条 学
13、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 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安全设施。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第二
14、十五条 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 根据国家、省、市颁发的中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八条 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实效。(1)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主旋律。认真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集中举行升旗仪式。坚守思想政治课主阵
15、地,各学科有机渗透思想品德教育,全体教师坚持以教书育人为己任。(2)构建以学业、生涯、生活指导为内容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重视学生社团建设和学生心理辅导,培育学生阳光心态、进取品质,健全学生人格。(3)完善成长记录袋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在同伴评价中自励自省;健全“导师制”,在帮助扶持中促进学生自立自强;加强班集体建设,注重学生的养成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4)深入持久地开展十大德育品牌活动,在德育体验中澄清价值误区,努力实现爱国、爱校、爱家乡、爱自己的有机统一。(5)主动联系家庭、社区,建立健全家长学校运作机制,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的和谐统一。第二十九条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实
16、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禁止私自调课或擅自停课。第三十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校本化的课堂教学改革方向,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坚持开发校本课程。尝试推进“走班制”,有序实施分层分类教学。第三十一条 学校统一管理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禁止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第三十二条 加强核心备课组建设,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听课评课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第三十三条 严格考务管理。认真组织命题、监考、阅卷、考分统计等工作。加强对命题的管理和指导,对试卷和考试情况及时科学评估,及时反馈调整教学。考试情况记入教师
17、业务档案。第三十四条 积极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每学期每个教研组都要有教研专题,每个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论文。继续办好蒲公英校报。第三十五条 实施实验教学改革,鼓励师生积极设计探究性实验,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第三十六条 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上好两课两操两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每年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卫生部门的学生健康状况分析报告研究对策,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心理咨询室建设水平,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跟踪研究个案,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肃
18、招生、毕业证书颁发等纪律制度。第三十八条 认真管理和合理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药品、文体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等各类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第五章 学生管理第三十九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2)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的不公平对待有权提出申诉。根据自身意愿和特长,选择合适的选修科目。(3)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参加各类学生社团,使用学校的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及图书资料等。(4)接受发展指导,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十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19、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3)端正学习态度,发扬钻研精神,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全面提高自身素质。(4)严于律己,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讲粗话脏话。不乱涂乱画,不乱扔乱抛,不在校内骑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5)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学生形象的事。(6)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制度,经教育不改的学生给予处分。学生如有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异体质的
20、学生以及有心理疾病的学生,学校给予热情关怀和帮助。第六章 教职员工管理第四十二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四十三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待遇。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定期为教职工体检,并组织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第四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多种途径的培训。组织教师进行个人成长规划的制定,建立教师成长档案,并将规划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第四十五条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领导和分工,做到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身作则。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21、,尊重爱护学生,严禁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滞后生,不擅自向学生收费,不接受家长吃请送礼,不参与黄赌毒及封建迷信活动。第四十七条 教师应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做到教学“六认真”,即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批改作业、认真辅导(特别是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认真监考、认真阅卷。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个人小结。第四十八条 学校应对教育教学取得显著成果和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九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教师,要根据法律条文追究其责任,并实施相应的处理,如有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 总务后勤管理第五十条 总务处必须树立
22、“服务育人”的观念,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实行服务承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方针,总务后勤人员要任劳任怨,廉洁自律。第五十一条 依据中小学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执行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接受校监委、财政、物价、审计、税务和监察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严格执行基建项目审批程序和招投标制度,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程序合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在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服务和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对采购目录以外或未达到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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