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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培训资料(企业修改)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830099
  • 上传时间:2023-01-15
  • 格式:PPTX
  • 页数: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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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培训资料 企业 修改 课件
    资源描述:

    1、大家好大家好12账户管理相关文件及案例经办流程目 录CONTENTS3个人账户管理1、个人账户的建立 根据原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个人账户的建立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由工资发放单位向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个人的工资收入等基础数据。一、42、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个人账户的建立时间 个人账户建立时间从各地按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个人账户时开始;之后新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参加工作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转制科研单位从转制为企业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53 3、各地市及各行业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各地市及各行业建立个人账户的时

    2、间 十七地市中除青岛市1994年10月建立个人账户外,其他地市均是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电力行业1993年1月 交通行业1994年1月 煤炭行业1995年1月有色行业1996年1月 石油行业1996年1月 民航系统1997年1月金融行业1998年1月 铁道行业1998年1月 中建系统1998年1月四家转制单位建立个人账户的时间为:煤炭工业部济南设计研究院为2000年10月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院为1999年7月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为1999年7月山东化工规划设计院为2000年1月64 4、个人账户记录、个人账户记录个人账户的记入数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3、的工资基数的11记入。2006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的8%记入。75 5、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历年记账利率历年记账利率起始日期年利率起始日期年利率1994-01-010.10982006-01-010.03141995-01-010.10982007-01-010.03391996-01-010.10982008-01-010.05741997-01-010.07472009-01-010.03731998-01-010.06622010-01-010.03731999-01-010.04572011-01-010.04252000-01-0

    4、10.02782012-01-010.04252001-01-010.02782013-01-010.04252002-01-010.02482014-01-010.04252003-01-010.02482015-01-010.04252004-01-010.02482016-01-010.08312005-01-010.03322017-01-010.07128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二、200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山

    5、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0号)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跨省和省内跨市(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分别自2010年1月1日和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转移接续办法,统一了转续政策、规范了转续条件、完善了转续手续。9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适用哪些人员?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10办理转移接续的条件1.年龄年龄男性男性50周岁周岁女性女性40周岁周岁2.年龄年龄返回户籍地就业,

    6、返回户籍地就业,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年龄限制3.组织调动组织调动县级以上组织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部门批人力资源部门批准调动且由现单准调动且由现单位缴纳保险位缴纳保险4.面临退休面临退休缴费未满缴费未满10年,年,转回上一个满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社保经办机年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回户籍所在构或回户籍所在地地11企业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企业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规定的?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规定的?l 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l 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

    7、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12企业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企业职工跨省流动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规定的?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规定的?l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40、50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3企业职工跨省(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企业职工跨省(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养老保险关系时,如何计算转移资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

    8、998年1月1日前按个人缴费累记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础,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 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缴费月数计算转移。14转移接续信息表表格计算2000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办理转移时需提交三个excel数据盘:分别为缴费时间信息、账户及缴费历史、历年账户滚存。15缴费时间信息16账户及缴费历史17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历年滚存计算公式与解析18年份年份年缴费年缴费工资工资个人缴费个人缴费比例比例单位缴费单位缴费比例比例银行银行利率利率1999100005%6%0.0457200020

    9、0005%6%0.0278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年缴费工资年缴费工资X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当年单位(个人)利息当年单位(个人)利息=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X银行利率银行利率历年累计单位(个人)记账额历年累计单位(个人)记账额=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当年单位(个人)记账额+当年当年单位(个人)利息单位(个人)利息+上一年度累计单位(个人)记账额上一年度累计单位(个人)记账额19 当年单位记账额=年缴费工资X单位缴费比例 10000X6%=600 当年单位利息=当年单位记账额X银行利率 600X0.0457=27.42 历年累计单位

    10、记账额=当年单位记账额+当年单位利息+上一年度累计单位记账额 600+27.42+0=627.421999年单位部分计算年单位部分计算20 当年单位记账额=年缴费工资X单位缴费比例 20000X6%=1200 当年单位利息=当年单位记账额X银行利率 1200X0.0278=33.36 历年累计单位记账额=当年单位记账额+当年单位利息+上一年度累计单位记账额 1200+33.36+627.42=1860.78 个人部分同单位部分2000年单位部分计算21经办流程三、个人账户维护账户支付转移接续22社会保险转移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养老、医疗转移退役军人保险转移养老账户支付医疗账户支取个人账户维护账户

    11、补建、修改23个人账户维护个人信息维护个人养老数据维护身份证、姓名修改养老基数维护账户补建24账户补建及修改经办流程维护数据信息申请、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处长审核确认入库参保单位申报转移窗口转移窗口补建账户(需处长签字)征缴窗口推送25所需材料个人信个人信息维护息维护个人养老个人养老数据维护数据维护1.身份证复印件2.单位证明(针对信息改动较大)1.单位申请(说明事由)2.劳动合同3.原始工资单原件、复印件4.养老台账5.养老手册26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流程 原参保地 新参保地转出手续(参保缴费凭证、转移接续信息表)接续手续(接续联系函、转移接续信息表)27(一)关系转出经办流程开具信息表身份

    12、证复印件开具参保凭证基金划拨终止关系参保职工或单位申报转移窗口发送至个人或转入地机构转移窗口转移窗口28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限养老转移);2.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新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5.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关系转出所需材料29办理时限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转移接续信息表。2.转移接续信息表办理完结后,15个工作日内拨付基金。30关系转入经办流程接收信息表凭证、申请表开具联系函确认基金办结转移参保职工或单位申报转移窗口发送至个人或转出地机构转移窗口转

    13、移窗口31关系转入所需材料1.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3.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4.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32办理时限接收参保职工或单位申报的参保缴费凭证和转移接续申请表审核无误后,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送至原参保经办机构接收转移基金及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核对有关信息进行转移接续。33退役军人关系转移经办流程接收信息表凭证、申请表开具联系函确认基金办结转移原参保单位(部队)申报转移窗口发送至个人或转出地机构转移窗口转移窗口34退役军人转移所需材料1.退役

    14、军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退役军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3.退役军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联系函4.退役军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信息表35未就业随军配偶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流程接收信息表凭证、申请表开具联系函确认基金办结转移原参保单位(部队)申报转移窗口发送至个人或转出地机构转移窗口转移窗口36未就业随军配偶关系转移接续l未就业随军配偶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37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l受理临时缴费账户转出申请 l发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l接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

    15、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回执 l临时缴费账户转出 l临时缴费账户转入 l业务办结 38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1.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原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将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进行归集归并。2.只有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归集归并,并在办理转入手续的同时进行参保信息登记。3.临时缴费账户转移,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2%的,按实际缴费比例计算转移额,低于12%的,按12%计算转移额。39临时缴费账户的转移特殊说明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后再次缴纳建立临时账户前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

    16、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如职工A在为临时账户,A一次性补缴10年的养老保险,即使在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在当地缴费满10年,也无法将其临时账户转为一般账户,仍需办理转移。40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养老账户支付医疗账户支付在职死亡出国定居本人支取代办支取41养老账户支付经办流程负责人复审证明材料初审后开具支付审核表基金划拨职工所在单位申报转移窗口基金处42医疗账户支付经办流程打印支取单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支取手续职工本人或代办人申报转移窗口银行转移窗口43支付所需材料在职在职死亡死亡出国出国定居定居本人本人支取支取代办代办支取支取1.支付审核表2.火化或死亡证明

    17、3.领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1.支付审核表2.职工出国定居及注销中国国籍有关证明材料1.离职证明、转移地备案表等2.身份证复印件1.离职证明、转移地备案表等2.身份证复印件3.代办证明44临时缴费账户的支取 已经建立临时缴费账户人员出国(境)或在职死亡的,本人或其代理人办理一次性领取临时缴费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手续45办理时限 养老、医疗支付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基金划拨15个工作日之内。46特殊事项1.对于参保职工从企业流动到机关就业的,按照正常的转移流程办理转移接续即可;参保职工从机关流动到企业就业的,按省里有关规定办理。2.对一次性补缴超过3年的养老保险转移,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

    18、审计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4748重复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时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的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本人。495051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 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不在户

    19、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其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52 非我省户籍的,待遇领取地根据原在我省内有关市的缴费年限,按最后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市确定,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按“从长”的原则确定,缴费年限相同的,按最后一个市确定。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53关于户籍地归集的问题关于户籍地归集的问题 跨省(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

    20、但按国家规定 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54 四个原则:一是户籍优先,从长从后;二是户籍是指退休时点时的户籍;三是各地均不足十年的,户籍地为待遇领取地;四是多个十年的,最近一个十年为待遇领取地。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问题55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的问题 参保人员在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21、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56三、转移相关的文件及问题解答文件依据文件依据经验经验问题解答问题解答案例案例四、57转移相关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关系转移接续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50号)(3)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4)关于印发流动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58转移相关文件:(5)山东省企业

    2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鲁人社办发2010149号)(6)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7)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8)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规20165号文件明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3号)59转移相关文件:(10)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6

    23、号)(11)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财20151727号)(12)关于切实做好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56号)(13)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60某职工,在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后为取得外省户口将养老保险办理转移,转移时已接近50周岁,在缴费满2年并取得外省户籍后,该职工又想申请转回省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并办理待遇领取手续,这符合规定吗?案例及问题解答61该职工因户籍不在山东省,已取得他省户籍,对于申请在省社保局缴费是可以的,但是因其账户性质为临时缴费账户,按照转移办法规定临时账户不能作为待遇

    24、领取地,因此该职工只能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其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其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62 举例:男职工,户籍为济南,先后在青岛、淄博工作11年和10年,在49岁时到南京工作直至达到60周岁退休。其中在南京工作期间中断缴费2年。待遇领取地根据本人申请为济南或淄博。如职工户籍非山东省,青岛、淄博的缴费年限分别为9年和8年,则待遇领取地为青岛。63案例及问题解答 例:某职工按老办法在2010年之前从省直转到某市但市社保未进行接续工作,该职工于2015年再次持原转移单接续,某市以未按新办法转移为由,不予接续,如遇此类问题,经审核原转移情况表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应予以接续。64案例

    25、及问题解答 例:某职工,户籍为北京,2015年1月养老保险由山东省转移至北京西城区,填写转移接续信息表时按照文件规定将本人的建账前定额缴费填至“备注”一栏,北京西城区以“备注”一栏没有公章不予以接续,后经省社保局请示部社保中心后答复山东的转移信息表没有问题,北京市西城区予以接续。65案例及问题解答 转移接续信息表中建账前的定额缴费按照规定(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158号)文),采用定额形式缴费的年份,原则上应填写“月缴费基数”,确实不能提供缴费基数的,将个人固定缴费额填写在“个人缴费比例栏”,并在相应的“备注”栏中标明“定额缴费”。662014年年2015年年2016年年2017年年转移业务办理量121535笔转移业务办理量122355笔转移业务办理量125780笔转移业务办理量142622笔近两年电子化转移业务办理量67谢谢!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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