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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住建部检查指南检查指南提供版培训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823077
  • 上传时间:202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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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住建部 检查 指南 提供 培训 课件
    资源描述:

    1、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的通知建质201617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委,天津市城乡建设委,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交通委,重庆市城乡建设委: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提升检查标准化水平,我部组织修订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同时废止。中华人民

    2、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15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 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建设单位的检查内容和标准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一、2012年版指南(86号)出台背景1、进入21世纪,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建设、设计、施工有经验的技术、管理力量被摊薄,质量安全形势一度十分严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

    3、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2、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七部委2009年十二月十四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管理理念和系统的管理措施,并首次提出建设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 该文件把建设单位定位为项目实施管理的总牵头单位。要求建设单位根据事前确定的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要求建设单位要

    4、认真执行工程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 要求建设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安全质量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要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建立防范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机制;实行工程安全风险动态分级管理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3、鉴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殊性,

    5、住建部组织起草,并下发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该文件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的、纲领性的规范性文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 文件依据国务院七部委3183号文件精神,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行了定位,提出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建设单位要“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该文件还突破性的将第三方监测单位定位为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之一。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

    6、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 该文件设计了一系列由建设单位主导的质量安全制度措施,如:全过程风险管理与初步设计阶段风险评估制度;工程周边环境保护制度;合理工期、造价控制制度;第三方监测制度;关键节点施工前条件验收制度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4、围绕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制度措施,住建部陆续下发了一系列支持性文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建质201256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

    7、6号)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160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5、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就是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制度措施

    8、和相关主体的责任,以检查表的形式明细列出,以便于落实和指导监督检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是由住建部质量安全司主持,组织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等多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和专家参与编写,经研究起草、反复的广泛的征询意见和修改、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查、部审批发布,历时一年多的时间得以出台。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二、修订的背景1、城市轨

    9、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建质201286号)已执行四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主体已将该指南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工作标准,需要提升该指南的法律地位。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2、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陆续进行了修订,中央和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规定,需要依据新的要求补充或调整检查指南。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3、在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

    10、安全督查工作中发现,各地在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关制度措施方面还存在不到位或理解性偏差,通过检查指南的修订可以起到指导作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三、指导思想1、严格遵循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政策文件等规定。2、结合先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3、能有效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提升检查工作标准化水平。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

    11、查指南修订背景4、能以此科学评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现状。5、有利于推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四、修订工作的组织 由住建部质安司组织,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和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参编单位如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青岛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

    12、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市快轨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北京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铁隧道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港铁技术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编写人员

    13、林茂德 鲁 屹 金 淮 杨和平 黎忠文 韩少光 赵晋友 高文新 罗 兵 张自太张建全 张海波 宋超业 黄鑫琢 郑 皓刘锦辉 汪良旗 林计密 刘方克 戴四化 李永鸿 胡志光 李 琍 梁 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审查人员肖 民 韩学诠 刘艳青 刁日明 虞 雍刘爱华 陈 健 张大春 马运康 赵 勤 孙河川 刘永勤 石平府 童 飞 李少波 汪全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五、修订过程2015年底,住建部质安司

    14、分别在深圳、北京主持召开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标准化制度研究课题启动会。讨论并确定了调研计划和修订大纲随后向全国各在建城市发出了调查问卷,次年2月底收回问卷,并完成实地调研工作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2016年3月中旬完成了研究报告初稿和检查指南修订初稿3月下旬召开了对检查指南修订初稿、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标准化制度建议初稿和研究报告的中期审查会此后,根据审查意见,对检查指南、检查标准化制度和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

    15、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一部分 检查指南修订背景2016年4月下旬召开了课题结题专家评审会;结题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检查指南修订初稿进行完善,再次在部分城市征求意见并进一步修改,于6月下旬又一次在部分城市征求意见后,于8月15日经部审批后正式颁布。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一)主要依据 本指南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制定。本指南应当与相关标准规范配套使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

    16、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二)适用范围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方主体以及施工图审查、第三方监测、检测等单位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工作;可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实施履约管理及评价等工作;也可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三)内容构成本指南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质量检测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8个方面的检查评分表组

    17、成,详见附表1-10。检查评分表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评分标准、标准分数、扣减分数、实得分数、合计分数、评价意见等内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四)检查评分方法检查评分表满分为100分,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不出现负值,各检查项目扣减分数不超过该项标准分数。如遇有缺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100实查项目标准分数之和实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检查表得分遇有缺项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

    18、: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多人对同一工程项目检查时,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得分。(五)检查评价标准检查评定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为优良;合计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评定为合格;合计得分不足70分,评定为不合格。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 受检单位存在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资质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检查评定等级为不合格时,受检(自检)单位必须限期整改为合格。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隐患的,受检(自检

    19、)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 说明:关于对于条文的理解与检查口径统一的问题 由于目前未提供检查内容的符合判定标准,除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还可以参考以下已经出版的系列教材: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二部分:检查指南的主要内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 建设单位各检查项目的设立主要从以下三

    20、个方面考虑:一是围绕建设单位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应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规定的相关责任(包括三同时)设立检内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二是围绕作为建设单位应该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单位规定的相关责任设立检内容三是围绕近年来建筑业深化改革提出的一系列强化建设单位责任的要求设立检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建设单位责任的规定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

    21、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1、依法合规(包括标准)组织工程建设;2、提供满足设计、施工安全要求的基本资料;3、提供满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需的时间、资金和场地;4、提供满足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所需的社会环境。包括办理施工许可、占道施工许可、安全质量监督登记等各种申请批准手续;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5、对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牵头组织开展全过程安全风险管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

    22、理。6、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为什么要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 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首次提出建设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总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提出了“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

    23、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责任,特别要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1、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发起人,是工程重大技术经济方案的决策者,应当对工程前期工作中所做的影响工程质量的决策承担首要责任。2、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总牵头人,应当为项目实施提供基本资料、时间、资金、场地、社会环境等保障条件,应当对保障条件的落实承担直接责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

    24、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 3、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工程建设,对组织、协调、管理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承担首要责任。4、建设单位是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验收、竣工验收的责任主体,对验收组织的合规性、验收结论的真实性承担首要责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 5、因工程质量问题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首先赔付责任。6、此外,长期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没有培育起来真正具有总承包能力的施工单位(近几年开始形成了),工程建设模式是以专业发包的方式

    25、进行,建设单位充当了总承包的角色。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第三部分:建设单位检查内容和标准建设单位检查否定内容2条:(1)参建单位资质不符合规定;(2)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一、检查内容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应急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情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

    26、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27、管理能力。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条-建设单位必须-,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第二十五条 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

    28、修订等工作。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号)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制订、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国家安全监

    29、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三、主要检查点1、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主要检查点:(1)围绕质量安全委员会(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情况的检查点是否设立了质量安全委员会质量安全委员会的作用是否得到发挥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

    30、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质量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室设置情况质量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有无对本单位履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职能)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2)围绕专职机构设置情况的检查点是否设置了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是否为专职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无对参建单位和本单位的监管职责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

    31、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需要查看的资料:建设单位下发的质量安全委员会设立文件建设单位下发的机构设置文件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职责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2、质量、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主要检查点(1)人员数量(编制、实际)(2)岗位配备、岗位职责、专业匹配(3)人员知识或经验、接受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需要查看的资料建设单位下发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岗位设置文件在

    32、岗人员花名册学历、职称等证书或从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历培训档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3、应急管理人员主要检查点(1)是否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否明确(2)应急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应急管理人员的职责,应急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需要查看的资料部门及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文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一: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四、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1、没有正式文件2、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对本单位质量安全

    33、履责情况进行监管3、应急管理部门及人员不明确4、岗位(专业)配备不能满足管理需要5、人员专业知识差距较大或经验不足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一、检查内容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是否建立,是否组织开展考核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承诺书、永久性标牌落实情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

    34、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

    35、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等四个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35号)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三、主要检查点1、质量安全责任制主要检查点(1)是否建立、健全了质量安全责任制(2)各部门、各岗位质量安全责任范围是否明确、清晰、完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三全)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3)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是否包含在责任制中,并明确到责任部门及人员需要查看

    36、的资料建设单位自身质量安全责任制文件责任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2、责任制考核主要检查点(1)是否制定了考核制度和考核标准,有无奖惩机制;(2)质量安全责任制是独立考核还是与绩效考核一并,绩效考核各考核项的权重,质量安全是否一票否决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需要查看的资料考核制度文件(含各岗位考核标准)考核奖惩档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

    37、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3、质量终身责任制主要检查点(1)是否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否签署了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是否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2)签署及备案时间,人员发生变更重新报备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3)项目负责人是否知晓(建质2014124号)、(建办质201444号)、(建市201535号)内容规定(4)竣工项目是否设立了永久性标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

    38、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需要查看的资料项目负责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终身责任制永久性标牌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四、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没有落实到责任之中2、责任制内容过于简单,责任不清,没有体现“三全”3、责任制没有及时根据机构调整进行修订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二:质量安全责任制4、PPP模式相关各方责任不清5、没有建立考核制度、标准或没有考核本文档所提供的

    39、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一、检查内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质量安全企业标准建立情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城市

    40、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条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三、主要检查点1、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检查点(1)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2)制度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3)制度内容是否完整、适用(4)各项制度是否正式颁布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

    41、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应建立的主要制度如下:质量安全会议制度,质量安全资金投入保障制度,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合同履约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测量管理,质量检测管理,监测管理,关键节点条件验收,变更洽商,工程材料与设备管理,车辆和设备调试管理,多个单位共同作业区管理,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应急管理等制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需要查

    42、看的资料各项制度颁布的正式文件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2、标准主要检查点(1)最低要求:明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2)基本要求:企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风险分级标准、监测控制标准、监测预警标准、隐患分类分级标准等。(3)较高要求:质量安全标准化要求的标准体系。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需要查看的资料相应规定,如合同四、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1)制度存在缺失(2)制度内容有问题(3)没有企业标准

    43、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四:质量安全会议制度一、检查内容是否建立质量安全例会、专题会、年度工作会等会议制度会议制度落实情况会议记录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四:质量安全会议制度二、主要检查点1、有无质量安全会议制度,各种会议制度是否健全2、会议制度内容,如对会议周期、主持人、参加人,会议内容等是否有明确规定3、会议制度落实情况,如会议周期、主持人、参加人等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

    44、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四:质量安全会议制度4、相关领导人参会情况5、会议内容与质量安全是否相关,6、有无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四:质量安全会议制度需要查看的资料质量安全会议制度文件质量安全会议签到表质量安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四:质量安全会议制度三、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1、没有建立质量安全例会、专题会、年度工作会制度2、会议制度落实不好,如未按期组织会议、会议主持人不符合

    45、规定、参会人员不符合规定、会议内容偏离,没有研究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等3、会议记录不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一、检查内容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制度和计划落实情况培训内容培训档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

    46、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

    47、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48、;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三、主要检查点1、育培训制度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学时要求、考核制度、培训经费、培训档案等规定是否健全2、有无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是否与质量安全工作相关,参加培训的人员、周

    49、期和学时是否符合规定3、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4、有无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人员、被派遣劳动者)、换岗员工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培训5、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情况6、培训考核情况。检查查看的资料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考核档案。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五: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四、以往检查存在的问题1、无制度、无计划、未开展2、领导层极少参加培训3、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或档案资料不真实本文档所

    50、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六:招标、工期造价一、检查内容工程概算是否包括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所需的费用招标前对工期、造价组织专家论证制度落实情况招标时相关规定执行情况合同工期调整情况等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检查项目六:招标、工期造价二、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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