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20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vAAA《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820273
  • 上传时间:2023-01-14
  • 格式:PPT
  • 页数:120
  • 大小:980.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vAAA《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vAAA 地质灾害 防治 条例 法规 规章 讲稿 课件
    资源描述: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目目 录录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号 令,令,2003年年11月月24日公布,日公布,2004年年3月月1日日起实行)起实行)2、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人大、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常 委会委会16号公告,号公告,1999年年11月月30日起实行)日起实行)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法(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号令,2005年年5月月12日公布,日公布,2005年年7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4、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

    2、、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人民政府第71号令,号令,2004年年9月月19号起实行)号起实行)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发200135号)号)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国办发200185号)号)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

    3、号)目录续目录续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况)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九条。第一条至第九条为总条例共分七章四十九条。第一条至第九条为总则,强调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所称地质灾害的含义、则,强调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所称地质灾害的含义、地质灾害等级、防治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责任等;第地质灾害等级、防治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责任等;第十条至第十三条为防治规划;包括调查制度、防治规划十条至第十三条为防治规划;包括调查制度、防治规划编制的内容与批准、及其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第十编制的内容与批准、及其与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第十四条至第二十条为地质灾害预防,强调了地质灾害监测、四条至第

    4、二十条为地质灾害预防,强调了地质灾害监测、预报、评估等;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为地质灾害应预报、评估等;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为地质灾害应急,强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制定、发布和运行急,强调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内容、制定、发布和运行等;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为地质灾害管理,强调管等;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为地质灾害管理,强调管理主体、责任和资质管理;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六条,为理主体、责任和资质管理;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六条,为法 律 责 任;第 四 十 七 条 至 第 四 十 九 条 为 附 则。法 律 责 任;第 四 十 七 条 至 第 四 十 九 条 为 附 则。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则)

    5、地质灾害:地质灾害: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灾害等级:灾害等级:特大型(死亡特大型(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损失人以上或直接损失10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大型(死亡大型(死亡10人以上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500万万元以上,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中型(死亡中型(死亡3人以上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100万元万元以

    6、上,以上,5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小型(死亡小型(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人以下或者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防治原则: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地质灾害调查制度: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利、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调查。织开展本行政区的地质灾害调查。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调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调查)地质灾

    7、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依据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级人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修改规划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修改规划也要报原批准机关批准。也要报原批准机关批准。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内容:地质灾害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

    8、和目标;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其它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1.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预报)地质灾害预报制度: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预报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布地质灾害预报。1.6

    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监测)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动态监测;性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建因工程建设引发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建设单位应当加强监测。设单位应当加强监测。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方案)年度防治方案:年度防治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

    10、据地质灾害调查、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依据地质灾害调查、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方案的内容:方案的内容:主要灾害点的分布;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重点防范期;地质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人。1.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至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员伤亡或者至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

    11、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告标志。予以公告,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确保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确保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县域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划定地质

    12、灾害易依据县域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并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公布;位于易发区,并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公布;位于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群测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群防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情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1.10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评估要求)(地质灾害评估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

    13、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究报告的组成部分。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应当对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1.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地质灾害评估资质管理制度:国家对从事地:国家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评估单位应具备条件:评估单位应具备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

    14、人资格;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装备。1.1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评估内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评估内容)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进行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评估时,应当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预防治理措施,并对评估结果负责。1.13地质灾害防治条

    15、例(评估资质管理)(评估资质管理)评估资质管理:评估资质管理:禁止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禁止评估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评估单位的名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评估单位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禁止评估单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禁止评估单位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质灾害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评估业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1.1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评估结果管理)(评估结果管理)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对经评估认为可能遭受、引发对经评估认为可

    16、能遭受、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且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灾害治理工程。并且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1.1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拟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

    17、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1.1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预案内容)(预案内容)预案内容:预案内容: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金、物资的准备;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析准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信号、应急通讯保障;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

    18、案。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1.1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指挥)应急指挥:应急指挥: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省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必要时由国务院成立。由国务院成立。发生其它型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发生其它型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救灾需要,成立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救灾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救灾指挥机构。地质灾害救灾指挥机构。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指挥机构由政府领导负责,有关部门组成,在本级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在本级政府领导下,

    19、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险救灾工作。1.1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应急行动)应急行动:应急行动: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应立即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人民政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或者灾情扩大,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启动并组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

    20、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门应当按照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1.1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治理原则)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原则:自然地质灾害治理原则: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其它类型源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其它类型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本级人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跨行政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所跨区域的地方人

    21、民政府国土资源主域的,由所跨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管部门共同组织治理。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原则:人为地质灾害治理原则:因工程建设等人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治理责任。责任单位由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后认定。1.2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治理工程资质管理: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承担专

    22、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具有相应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责任。1.2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资质条件)(治理工程资质条件)资质条件:资质条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一定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工程

    23、地质、环境地质等数量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2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治理工程验收)(治理工程验收)治理工程验收:治理工程验收: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门组织验收;其它地

    24、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由责任单位组织验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工程验收合格后,由负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工程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1.24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法律责任)给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的:给直接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分的:在编制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

    25、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未按现规定对规划区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未按现规定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批准未包含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批准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万元以下罚款的: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工程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险性评估的。处评估费处评估费12倍罚款的:倍罚款的:在地质灾害评估在地质灾害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地质灾害真实情况的;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评

    26、估的;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其资质等级评估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的;以范围承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的;以其它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其它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它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的。名义承揽地质灾害评估业务的。处处5万万10万罚款的:万罚款的: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违反本条例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变造、买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的。1.2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附则)1、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质资料,应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上交。应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上交。2、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

    27、防震减灾的法、地震灾害的防御和减轻依照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执行;防洪法律、法规对洪水引发律、法规执行;防洪法律、法规对洪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规定。2.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相关部分)(相关部分)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地方矿产主管部门提矿许可证时应当向地方矿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交下列资料:(六)矿区范围位于地质(六)矿区范围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性评估报告。3.地质灾害危

    28、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 (总况)(总况)办法办法共六章三十二条,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为总则,共六章三十二条,其中:第一条至第六条为总则,包括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性、资质分级和管理审批;包括制定本办法的目的、适用性、资质分级和管理审批;第七条至第十二条为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包括甲、乙、第七条至第十二条为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包括甲、乙、丙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揽的业务范围,地质灾丙级资质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和可承揽的业务范围,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分级;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二条为资质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分级;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二条为资质申请和批准,包括审批种类、申

    29、请材料要求和资质变更等申请和批准,包括审批种类、申请材料要求和资质变更等的管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监督管理,包括各级国的管理;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监督管理,包括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资质单位承担的责任和评估人员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资质单位承担的责任和评估人员的培训;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为法律责任,包括对资质的培训;第二十九条至三十一条为法律责任,包括对资质单位违规和管理人员违规的处罚;第三十二条为附则,强单位违规和管理人员违规的处罚;第三十二条为附则,强调本办法的实施时间。调本办法的实施时间。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管理办法 (目的、范围

    30、)(目的、范围)目的:目的: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市场秩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质量。范围: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危险性评估资质的,都适用本办法。险性评估资质的,都适用本办法。3.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对建设工程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时,对

    31、建设工程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和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工程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能性和工程建设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分级、审批与管理)(资质分级、审批与管理)资质分级资质分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甲、乙、丙三个等级。审批与管理审批与管理: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评估单位

    32、资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与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质审批与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丙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与管理。级、丙级评估单位资质的审批与管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内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区内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3.4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申报单位的公共条件)(申报单位的公共条件)公共条件:公共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质量监控体系;单位技术负责有健全的质量监控体系;单位技术

    33、负责人应具有水工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中外人应具有水工环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3.5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甲级单位条件)(甲级单位条件)甲级资质单位条件:甲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注册资金或开办资金300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少于15人,中级的不少

    34、于人,中级的不少于30人;近两年内独人;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不少于立承担过不少于15项一、二级地质灾害评估项项一、二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监测、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乙级单位条件)(乙级单位条件)乙级资质单位条件:乙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150万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万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

    35、人员不少于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少于8人,中级职称的不少于人,中级职称的不少于15人;近两年内人;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独立承担过10项以上地质灾害评估项目,有良好项以上地质灾害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的工作业绩;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丙级单位条件)(丙级单位条件)丙级

    36、资质单位条件:丙级资质单位条件: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金80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万元以上;具有水工环及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人,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地质灾害调查、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级职称的不少于2人、中级职称不少于人、中级职称不少于5人;人;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及野外调查、测量定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及野外调查、测量定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位、计算机成图等技术装备。3.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甲级资

    37、质单位:可承担一、二、三级地质甲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一、二、三级地质 灾害评估项目;灾害评估项目;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 评估项目;评估项目;丙级资质单位:三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丙级资质单位:三级地质灾害评估项目;3.9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项目分级)(项目分级)一级评估项目:一级评估项目: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规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集镇发展规划和村庄建设

    38、规划。划。二级评估项目:二级评估项目: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的一般建设项目建设。复杂地区的一般建设项目建设。三级评估项目:三级评估项目:除一、二级评估以外的其它评估除一、二级评估以外的其它评估项目。项目。3.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要求:资质申报表;单位法人资资质申报表;单位法人资质证明材料,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在当地质证明材料,设立单位的批准文件;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

    39、明文件;工商部门注册或者有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以及任命、聘用文件;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用文件;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承担地技术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承担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人员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质灾害评估工作人员的主要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高级职称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件,高级职称人员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管理水平与质量的业绩以及有关证明文件;管理水平与质量监控体系证明及其证明文件;技术设备清单监控体系证明及其证明文件;技术设备清单。3.11地

    40、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资质证书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有效期:有效期: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原审批机关申满需要继续的,应提前三个月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续。请延续。升级:升级: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资质单位,可在符合上一级资质条件的资质单位,可在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获得资质证书两年后或者申请延续的同时申请升级。升级。变更:变更: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3.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资质监

    41、督管理)(资质监督管理)业务手册:业务手册:如实记载其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业绩和如实记载其地质灾害评估工作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资质图案:资质图案:各资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质图案管各资质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质图案管理制度,注明等级及编号;理制度,注明等级及编号;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评估单位签定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合同评估单位签定地质灾害评估项目合同10日内,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日内,应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技术培训:技术培训:评估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定评估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期参加业务培训。3.13

    4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应变更不及时变更的,处、应变更不及时变更的,处5千元以下罚款;千元以下罚款;2、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可以处、不按时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3、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法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给予行徇法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政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1、第七条、第七条 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具备从事地

    43、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应的资质。2、第十条、第十条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总体规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区域国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区域国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划,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采矿产资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源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4、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国办发200135号号 )“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对城市规划区内地质情况尚不清晰的,必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须加强和补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在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危险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作活的斜坡上进行修路、建房、开矿、取土等工作活动,必须要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动,必须要先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工程勘察工作。察工作。”6.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

    45、见的通知步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管理秩序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国办发200185号)号)“新办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新办矿山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估”。7.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号)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由评估由评估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单位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家,对拟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一级评估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一级评估报告一般聘请报告

    46、一般聘请57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名专家;二级评估报告35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名专家;三级评估报告23名专家。名专家。7.2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号)2.审查专家条件:审查专家条件:要具有水文、工程、环境要具有水文、工程、环境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从事相关工作地质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从事相关工作10年年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以上,同时主持过中型以上地质灾害勘查报告的编制或审查工作。并在专家中指定专家告的编制或审查工作。并在专家中指定专家组组长。各审查专家必须提出署名的审查意组

    47、组长。各审查专家必须提出署名的审查意见。见。7.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号)3.评估成果备案:评估成果备案: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及审查意见)和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一式及审查意见)和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文字报告及电子文档),由评估单位两份(文字报告及电子文档),由评估单位在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在审查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其中一级评估报告向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其中一级评估报告向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向市(地)级国土资

    48、源局备案;二级评估报告向市(地)级国土资源局备案;三级向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三级向县级国土资源局备案。7.4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号)4.监管管理:监管管理: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门,可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及评估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及评估 报告的编制报告的编制(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目的(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目的任务和评估方法任务和评估方法

    49、1.评估原则评估原则(1)评估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以工程建设、)评估工作要突出以人为本,以工程建设、矿山建设为本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这些项目矿山建设为本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这些项目施工、运行的安全及影响区人民生命财产的施工、运行的安全及影响区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生存环境的安全。安全、生存环境的安全。1.评估原则评估原则(2)评估时间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并)评估时间应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并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实行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合的原则。(3)评估区范围不局限于建设场地面积、矿山建)评估区范围不局限于建设场地面积、矿山建设范围内,应

    50、依据项目特点及地质环境条件来确设范围内,应依据项目特点及地质环境条件来确定;定;(4)评估重点应该以危害性大的突发性、群发性)评估重点应该以危害性大的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主要是针对突发性强、危害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主要是针对突发性强、危害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隙及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隙及地面沉降等进行评估。面沉降等进行评估。2.评估目的任务评估目的任务 通过对拟建项目场区、矿山开采区地质环境条件通过对拟建项目场区、矿山开采区地质环境条件和现有地质灾害分析,作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和现有地质灾害分析,作出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可能遭受、诱发、加剧地质灾害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vAAA《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规章讲稿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820273.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