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课件)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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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用 课件 深圳市 社会保险 定点 医疗机构 医疗 服务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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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学课件】深圳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关于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物价、药品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伤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险(以下简称统筹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和本协议条款。总则总则 第二条第二条 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社会保险各相关规定。总则总则 第三条第三条 甲、乙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检举和投诉对方工作人员
2、的违规、违法行为。总则总则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应有一名医院领导负责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配备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一级医疗机构明确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独立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总则总则 医保办配备专门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专职管理人员(其中必须有一名副高以上临床医师)。300(含300)张床位以上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100-300(含100)张床位的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2人及以上;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及以上。总则总则 第五条第五条 医保办主要职能:1、负责组织、协调及指导本机构各项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2、诊疗项目申请及
3、价格管理;3、药品申请及药品价格管理;4、信息系统运行管理;5、本机构各部门对社保政策的贯彻落实。总则总则 第六条第六条 乙方应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内部管理制度,对本机构的社会保险管理应做到年初有计划,期间有落实,年终有总结;严格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费用指标,控制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总则总则 第七条第七条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社会保险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及培训,建立双向实时反馈意见的信息平台、不定期通报医保管理信息,完善网上医院操作系统的查询警示功能和参保人缴费到账查询功能,为乙方及时查询社保相关信息提供便利条件。总则总则 第八条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名单
4、,予以准入并授予社会医疗保险处方权。乙方应及时将本机构具社会保险医疗处方权的医生姓名及工号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维护。总则总则 第九条第九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立、完善和提升各种基础数据库所需的各种相关协助,及时配备、安装相关软件,配备职责明确的专业技术人员维护乙方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根据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及时按甲方要求升级完善乙方的信息系统,保证为参保人提供准确的社会保险记账服务;同时承担本机构用户端范围内系统升级及维护的相关费用。总则总则 第十条第十条 乙方应按照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和医疗服务需求,及时对社会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科室及医院基本情况等信息库进行更新和维护。发生
5、问题及时处理,当月数据、账目当月结清,做到日清月结;总则总则 按月上传病历首页,及时准确上传、下载各有关数据,向甲方提供确定或调整费用结算标准所需的各类资料和数据,保证传送数据与实际发生费用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保证电脑系统正常运行。乙方应提供输入密码的小键盘,以供参保人输入社会保障卡密码。总则总则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相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通过媒体将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向社会通报。二、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二、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乙方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和坚持基
6、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乙方应执行医疗物价公示制度,向参保人提供形式多样的价格和费用查询服务。在本机构显要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基本就诊流程;设置社保宣传栏、投诉箱和本机构社保咨询电话等;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将主要政策、规定、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及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计价单位、执行价格、定价文件依据以及单独收费的千元以上医用材料名称、生产厂家、计价单位、执行价格等向参保人公布。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乙
7、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在挂号单上打印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参保类型;所有社会保险处方单应填写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电脑号或卡号;社会保险处方均应加盖带有医生工号的签章或签名后书写医生工号;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血液透析病人的门诊血透治疗病历中还应同时保存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一次刷卡只能记录一次消费,不得记录或储存磁条信息多次消费。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乙方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必须出具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医疗服务结算收据(发票)并附费用明细清单。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项目名称、规格、诊
8、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是否医保记账、总金额等;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应列明各收费项目类别、名称、规格、诊疗项目编码、计价单位、数量、单价、医保记账金额、完全自费项目及金额、总金额等,进行分类小计与合计。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人员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查验社会保障卡与本人是否相符,拒绝为非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医提供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参保人委托他人代开药的,乙方应要求被委托人出具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本,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置密码的需核对被
9、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同时乙方应核对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要求其将身份证号填写在所开具处方的背面,签名、留联系电话。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其超过部分用于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就医服务时,乙方应要求就诊者出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少儿医保卡,统一以就诊者名字挂号就诊;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电脑收费时,账户设有密码的直接输入密码,未设置密码的需核对被划卡账户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门诊类别选择“家庭通道”进行医保记账,医疗收据应同时显示就诊者姓名与参保人姓名。处方背面留下就诊者(或监护人)姓名、联系电
10、话并注明与参保人的关系。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乙方为农民工医疗保险结算医院的,本部应建立农民工医保、住院医保门诊专门诊室,以改善服务并提高医疗费用控制力度。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各农民工、住院医保就诊点应在其HIS系统上开发调用甲方开发的门诊次数和金额接口,及时取得参保人最近的就医次数和消费金额;对多次前来就诊的参保人,应在其挂号单上进行标注,医生在接诊时根据病情合理诊疗。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对因病情需要转诊到结算医院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转出医院医生应告知参保人,在转入医院就诊时须由接诊医生于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
11、医生代码章,无接诊医生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转入医院接诊医生应在转诊证明左下角空白处签字并盖医生代码章的同时,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如发生过度治疗行为,经调查核实,将对接诊医生过度诊疗费用按本协议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乙方应妥善保存所发生的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处方单、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单据。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其中离休人员、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门诊大病参保人、参保人门诊医疗账户用于支付父母、配偶及子女门诊医疗、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社康就医、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
12、险参保人绑定社康就医的门诊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单等,乙方应分类存放,甲方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乙方应建立社会保险补记账、退账系统。在错、漏记账以及电脑系统或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记账的情况下,在对社会保险参保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的同时,采取让参保人先交现金然后退费记账等应急措施,为参保人办理补、退手续,保障参保人的正常就医。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参保人在缴纳制卡费用至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发生门诊费用的,先行现金支付,待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持相关资料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绑定结算医院进行现金报销;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13、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发生住院费用的,乙方应核验身份证与本人是否相符,并复印身份证存放病历中,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足额押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到就医医院办理补记账手续;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办理补记账手续时,乙方应核对该参保人费用发生时的社保待遇,无待遇变化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办理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费用的补记账手续;如参保人待遇及享受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则由甲方按社保相关政策审核报销。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参保人住院时出示了社会保障卡,但因电脑系统故障、参保人数据异常或其他情况导致无法记账,
14、乙方应告知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待系统、数据正常后回乙方办理补记账手续。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尽可能使用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项目,切实减轻参保人的负担。在为参保人提供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外医疗服务以及植入体内的医用材料时,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签自费告知书而发生医疗费用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乙方为参保人提供的低于或等于社会保险床位支付标准的床位数,应不少于总床位数的80。甲方为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医疗保险、工伤医疗参保人支付
15、的床位费最高支付标准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执行。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床位费收费标准,对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严格按实际床位标准收费;如乙方对低于最高支付标准的床位按最高标准记账的,甲方对超收部分的费用不予支付。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对需要住院的参保人进行及时治疗,避免将不符合住院要求的参保人收入住院、挂名住院或将不符合急、危、重症参保人收住重症监护(ICU、CCU等)病房。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乙方应及时为符合临床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办理出院手续,如出现符合出院标准而拒不出院的参保人,乙方可向甲方申请社
16、会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鉴定。如以各种借口推诿参保人(尤其是急、危、重症者)的,由乙方承担拒收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乙方应要求参保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工伤员工提供身份证及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少儿医疗保险参保人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予以电脑扫描或复印后放入病历中。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同时应在病历首页登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卡号或电脑号(工伤员工登记深圳市工伤认定书认定编号),并将参保人的指纹留在入院通知书上,核实病人的身份。参保人住院期间,乙方可将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留在医院住院收费处。参保人就医服
17、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病人出院时,乙方确认人卡相符后,应在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上填写“人卡相符”字样。符合医疗保险外伤住院条件的参保人住院,乙方应在病历记录中客观记录参保人受伤的时间、地点及原因,描述受伤过程(必要时附证明材料)。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参保人出院后,乙方认为由于疾病原因确需在10日内再入院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书,经科主任签字同意、乙方医保办核准盖章,并在乙方医保电脑系统上进行“10日内住院登记”操作后住院。甲方不定期对乙方10日内再入院参保人的住院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首次
18、接诊工伤伤者时,应对受伤原因和伤情进行客观的记录(该登记资料不得随意更改):要标明准确的接诊时间(且接诊时间需精确到时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在门诊治疗的伤者先交现金,治疗终结后到甲方核销工伤医疗费用;需住院治疗的(未认定工伤之前先交现金),工伤认定后凭甲方发出的深圳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深圳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住院结账单进行记账;伤者出院后有关费用由乙方向甲方申报偿付。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需转市外诊疗或康复的,经市三级医疗机构或康复医疗机构开出的转诊证明,由市社保部门核准后,方可转往市外诊疗或康复。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第
19、二十七条 乙方为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生育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记账。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根据疾病类型需提供以下资料方可记账,并由乙方留存资料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由深圳市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全市统一版本):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一)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终止妊娠手术(14周以上)、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二)放置宫内节育器和皮下埋植避孕剂、取出宫内节育器和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输卵管绝育术、输精管绝育术、终止妊
20、娠手术(14周以内、含14周)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三)对于产前检查的参保人在建卡时,按深卫发200940号文规定,将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粘贴在母婴保健手册内。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为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产前检查服务时,乙方应严格按照关于对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项目进行调整的通知(深社保发201031号)规定的项目及时间进行检查,不按上述规定的项目及时间进行检查或重复检查纳入生育医疗保险记账的,甲方不偿付记账费用。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具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
21、,应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为需进行市外转诊参保人办理转诊手续。少儿医疗保险转诊条件和办理程序按照深圳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办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具有开具肿瘤转诊介绍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关于对广州部分医院授予我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的通知(深劳社2006101号)规定,为患肿瘤需转往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办理肿瘤转诊介绍信手续,并进行电脑转出登记操作。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不按规定为参保人开具转诊介绍信和转诊电脑操作的,经调查核实后,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处理,情况严重的暂停或取
22、消肿瘤转诊介绍资格。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具有门诊大病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11号)规定,成立门诊大病专科诊断小组,为我市参保人进行门诊大病诊断服务。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不按要求为参保人提供合理门诊大病诊断服务的,经调查核实后,暂停或取消诊断小组资格或诊断医院资格。门诊大病病历本均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参保人门诊大病病历本用完后由诊断医院给予审核更换。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乙方为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在为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应遵守
23、下列要求: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一)核验参保人办理的有效市外就医手续,包括: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或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按规定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刷卡记账,记帐比例不降低。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二)参保人未持有有效的市外就医手续(急诊抢救除外),对其住院医疗费按规定刷卡记账,记帐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三)参保人住院应采用电脑记账支付。无特殊原因不得将可以记账支付的费用让参保人先垫付现金后回深圳社保局审核报销,由此引起的现金报销
24、费用,年度总结算时纳入乙方当年住院费用核算,同时纳入信用等级评定。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参保人就医服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在乙方就医时发生医疗事故的,经鉴定乙方负主要责任或完全责任的,乙方应在鉴定确认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医疗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已经医保记帐的费用从医保偿付款中扣减。三、诊疗项目服务管理三、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诊疗项目服务管理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执行各定点医疗机构所在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各项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诊疗项目服务管理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深圳市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深圳市物价部门制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个不同收费档次以及深圳
25、市卫生局关于确定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执行档次会议纪要(2007年第三期)的有关规定,按所属同类档次收费。诊疗项目服务管理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为参保人提供记账的诊疗项目为: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深劳社规【2008】24号)及物价收费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证核准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项目。诊疗项目服务管理诊疗项目服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在签定本协议之后开展的属于社会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项目,以下简称“门诊特检项目”),乙方应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大型医疗设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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