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防治知识手册.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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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 防治 宣传周 知识 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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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2003年: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 2004年: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健康 2005年: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2006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2007年: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 2008年:工作、健康、和谐 2009年: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010年:防治职业病 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 本 职业卫生服务 2011年: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2012年: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 2013年: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 2014年: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2015年: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2016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7年:健康中
2、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8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2019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2020年: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历年宣传主题 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 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 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十类 132种 尘肺病及其 他呼吸系统 疾病(19) 矽肺、煤工尘 肺、石墨尘肺、 石棉肺等 职业性放射 性疾病(11) 职业性化学 中毒(60) 物理因素所 致职业(7) 1.中暑;2减压 病 3.高原病; 4.航 空病;5.
3、手臂振 动病等 其他职业病 (3 3) 1.炭疽 2.森林脑 炎 3.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 病(9) 职业性眼病 (3) 1.化学性眼部灼 伤;2.电光性眼 炎;3.职业性白 内障 职业性耳鼻 喉口腔疾病 (4) 1.噪声聋 2.铬 鼻病 3.牙酸蚀 病等 职业性肿瘤 (11) 职业性传染 病(5) (一)应当保障职业病防 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 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四)对工作场所采取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1
4、.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 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 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 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 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 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 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 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 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 业病危害项目。 3. 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 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向所在地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2.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
5、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 使用。 (五)对从事接触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 动者,应当按照规定 组织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用 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 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 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 1.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 培训。 2.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 生培训。 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一)受教育、培训权
6、上 岗 前 和 在 岗 期间, 劳动者有权得到职业卫生培 训。通 过 培 训, 劳 动者 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 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 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正确 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更 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二)职业健康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 治服务。 1.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 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 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 中写明; 2. 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 布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 (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四)获得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
7、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 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3. 用人单位应提 供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 (七)参与民主管理权 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 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 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 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 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 (六)拒绝作业权 1. 有权
8、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 作业; 2.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的 冒 险 作 业 ; 3.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 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 级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 级低温作业; 3.体 力 劳 动 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作业; 4.高 处 作 业 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
9、第四级高处作业。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 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的作业,或 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kg的作业。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 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 镉、铍、砷、氰化物、氮氧 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 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 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 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 家 职 业 卫 生 标 准 的 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 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
10、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 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 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 的作业; (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 项; (五)女职工特别待遇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
11、降低其工 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作 业 场 所空气 中锰、氟、溴、甲醇、 有机磷化合物、有机 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 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的作业。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予 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 7 个月 以上的女职工,用 人单位不得延长劳 动时间或者安排夜 班劳动,并应当在 劳动时间内安排一 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 计入劳动时间。 5.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6.女职工怀孕未满 4
12、个月流产的,享受 15 天产假; 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享受 42 天产假。 9. 用人单位应当在 每天的劳动时间内 为 哺 乳 期 女 职 工 安排 1 小时哺乳时 间;女职工生育多 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7.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 贴和医疗费用,对已经参 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 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的标 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 人单位支付。 8.对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 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一)防尘口罩 防尘口罩分为多次使用型和一次使用型。
13、在有粉尘环 境下工作,作业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口罩不能 用于缺氧环境和有毒环境。 (二)防毒面罩 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大于 19%,且有害气体浓度 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防毒面罩。进行切割、打 磨、敲砸作业中接触有毒液体的,以及进行喷砂、弹 射工具及砼泥作业时要佩戴面罩。 2.正确佩戴:选择合适的规 格,使罩体边缘与脸部贴紧。 使用时必须记住,事先拔去 滤毒罐底部进气孔的胶塞, 否则易发生窒息事故。 3.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消 毒。 防毒面罩使用注意 事项: 1.使用前要进行气 密性检查:使用者 戴好面具后,用手 堵住进气口,同时 用力吸气,若感到 闭塞不透气时,说 明面具是基本气密
14、的。 ( 三 )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 19%,有毒气体浓度超标时,须选 用 正 压 式 空 气 呼 吸 器 。 空 气 呼 吸 器 使 用 注 意 事 项 : 1. 使用前先进行压力测试:打开 气瓶阀,沿逆时针方向旋开气瓶 注意:面罩的密封圈与皮肤紧 密 贴 合 是 面 罩 密 封 的 保 证,必须保证橡胶密封面与皮肤 之间无头发或胡须等。 2. 压力表应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随时可以观 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 3. 要确认口罩上已装了吸气阀。 4. 用手掌心捂住面罩接口处,通过吸气直到产生负压, 检验面罩与脸部密封是否良好。 手轮,至
15、少 2 圈。同时观察压力表读数,气瓶压力应 不小于 28MPa,否则应换上充满压缩空气的气瓶。 5. 当 气 瓶 内 消 耗 空 气 至 5.5MPa0.5MPa 时,报警 器会发出报警声,以提醒使 用者气瓶内最多还有 16% 的空气。一旦听到报警声, 应立即结束在危险区工作, 并尽快离开危险区。 2. 把耳朵向上向外提起,将 搓细的耳塞塞入耳朵中; 3. 用手扶住耳塞直至耳塞在 耳中完全 膨胀定型(大约要持续 30s 左右); (四)耳塞的使用方法 1. 取出耳塞,用食指和大 拇指将其搓细 ( 越 细 越 好); (五)耳罩的使用方法 1.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 戴时
16、应注意罩壳的方向,顺着耳廓的形状戴好; 2.将连接弓架放在头顶适当位置,尽量使耳罩软垫圈与 周围皮肤相互密合。 4.佩戴泡沫耳塞时,应将圆体搓 成锥体后,塞入耳道,让塞体自 行回弹、充满耳道; 5.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耳塞时, 应分清左右;放入耳道时,要将 耳塞转动、放正位置;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 无论戴耳罩还是耳塞,均 应 在 进 入 噪 声 场 所 前戴好,在噪声区不得随 意摘下,以免伤害耳膜。 如确需摘下,应在休息时 或离开后,到安静处取出 耳塞或摘下耳罩。 6. 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微缓慢转动,调整 到效果最佳位置为止。 (一)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1.什么是生产性粉尘 有些企业
17、在进行原料破碎、过筛、搅 拌装置的过程中,常常会散发出大量 微小颗粒,在空气中浮悬很久而不落 下来,这就是生产性粉尘。 有些粉尘具有致癌性,如 石棉是世界公认的致癌物 质,石棉尘可引起间皮细 胞瘤,可使肺癌的发病率 明显增高。铅、砷、锰等 有毒粉尘,能在支气管和 肺泡壁 上 被 溶 解 吸 收 , 引 起 铅 、 砷 、 锰等中毒。 2.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长期大量吸入粉尘,使肺组织发生弥漫性、进行性纤维 组织增生,引起尘肺病,导致呼吸功能严重受损而使劳 动能力下降或丧失。 六、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 4. 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 (1)技术措施 改革工
18、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 要途径,如遥控操纵、计算机控制、隔室监控等避免 接触粉尘。湿式作业:如采用湿式碾磨石英或耐火材 料、矿山湿式凿岩、井下运输喷雾洒水、煤层高压注 水等,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 浓度。 另外,粉尘还会堵塞皮脂腺使皮肤干燥,可引起痤疮、 毛囊炎、脓皮病等;粉尘对角膜的刺激及损伤可导致 角膜的感觉丧失、角膜浑浊等改变;粉尘刺激呼吸道 黏膜,可引起鼻炎、咽炎、喉炎。 3.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生 产活动中长期吸入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 以肺组织弥漫性纤 维化为主的全身性 疾病。尘肺病隐匿 性比较强,早期没有明显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会 出现气
19、喘、气短、胸闷、胸痛、咳嗽、咳痰、不能平 卧等症状,最典型的症状是呼吸困难。 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 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 安全帽、防尘口罩、送 风头盔、送风口罩等, 讲究个人卫生,勤换工 作服,勤洗澡。 密闭、抽风、除尘: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 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如采用密闭尘源与局部抽风 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 (2)卫生保健措施 接尘工人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的定期健 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工人还要 按规定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 (二)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1.有机溶剂类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有机溶剂多属于有毒有害物质,同类者毒性相似,如 氯代
20、烃类多具有肝脏毒性,醛类具有刺激性等。应用 广泛的有机溶剂有苯、甲苯、二甲苯、二氯乙烷、正 己烷等。 (1)苯 染料、合成橡胶、农药生产中,以及油漆制造、建筑 喷漆、制鞋厂、家具厂、箱包加工厂,是苯中毒高发 领域。苯会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患有血液系统 疾患、肝肾疾病以及哮喘患者均不宜事苯作业。 急性苯中毒症状:轻度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 兴奋、欢快、步态不稳, 重度时烦躁不安、幻觉、 震颤、抽搐、昏迷、心律 不齐,严重者也可因呼吸 中枢麻痹死亡。 慢性苯中毒的早期表现是头晕、头痛、失眠、多梦、乏 力、记忆力减退,中期表现是牙龈出血、鼻出血、皮下 出血,严重者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
21、病,甚至死 亡。 (3 3)二氯乙烷二氯乙烷 二氯乙烷在工业上被用作化 学合成、工业溶剂和黏合剂, 金属件的清洗剂,纺织、石 油、电子工业的脱脂剂。 生产中甲苯主要通过呼吸系统、皮肤吸入人体,对皮 肤、黏膜有刺激性,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甲苯、二甲苯毒性小于苯,但刺激症状比苯严重,吸 入后可出现咽喉刺痛感、发痒和灼烧感;刺激眼黏膜, 可引起流泪、发红、充血;溅在皮肤上局部可出现发 红、刺痛及疱疹等。重度甲苯中毒后,或呈躁动不安、 哭笑无常的兴奋状,或呈嗜睡、木僵等压抑状,严重 的会出现虚脱、昏迷。长期接触可发生神经衰弱综合 征、肝肿大、女工月经异常、皮肤干燥、皲裂、皮炎 等慢性中毒症状。
22、 (2 2)甲苯、二甲苯)甲苯、二甲苯 甲苯、二甲苯的生产多从煤焦油 或石油裂解产生,在工业上主要 用于油漆、涂料、胶水的有机溶 剂,也可制造糖精、染料、药物 和炸药等。 轻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患者还有步态蹒跚、嗜 睡、意识模糊、朦胧或一过性晕厥现象,恶心、呕吐 等胃肠道症状或有轻度肝、肾损害。 重度中毒会出现意识障碍,如出现谵妄状态、昏迷等, 可伴有肝、肾损害。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神经衰弱 综合征和消化道症状。可致皮肤脱屑或皮炎。 二氯乙烷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 作用,吸入后可引起肺水肿,抑 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 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接触 可出现头晕、头痛、烦躁、乏 力等症状,
23、伴有流泪、流涕、咽 痛、咳嗽等黏膜刺激症状。 (4 4)正己烷)正己烷 正己烷主要作为有机溶剂,常用于印刷、电子等行业 的清洁工作,如清洗印刷机械、液晶显示器、手表表 面的油污等。正己烷可经呼吸道、皮肤和黏膜进入 机体,引起中毒,主要是对中枢 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可引起短 期麻醉,但无后遗症。长期接触 能引起多发性周围神经炎,从接 触到发病一般是几个月到几年。 高浓度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 道刺激症状和头晕、麻醉等。 (5 5)有机溶剂中毒的预防有机溶剂中毒的预防 通过工艺改革和密闭通风措施,降低空气中的有机溶 剂浓度。 经常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机溶剂的浓度。 加强对作业工人的健康检查,做好上
24、岗前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健康检查工作。 慢性中毒早期表现为手足发麻、疼痛、触觉减退,进 一步发展可表现为四肢无力、握拳困难、行走费力、 至不能站立。双上肢出现肌无力时,双手 难 以 做 精 细 动作,不能夹菜、扣衣扣、剥鸡蛋壳等,严重 时可致瘫痪。 凡患有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以及糖尿病等职业禁忌证 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接触 正己烷作业。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 饮水,工作完毕要淋浴更衣,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加强个体防护,佩戴自吸过 滤式防毒面具,戴化学安全 防护眼镜,穿防毒渗透工作 服,戴乳胶手套等。 2. 金属与类金属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常见的金属和类金属毒物有铅、汞、锰、镍、铍、砷、 磷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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