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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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理管理学护理管理学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护理管理与医疗卫生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护理部护理部 王朝娟王朝娟第一节第一节 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一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规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规 (一一)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1 1、法律宪法法律宪法 婚姻法婚姻法 刑法刑法 劳动法劳动法 民法民法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一一)我国的卫生法体系我国的卫生法体系 2 2、卫生法体系:、卫生法体系: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法 医政法医政法 药政法药政法 妇幼卫生法妇幼卫生法 医政法特点
2、医政法特点:1)1)保护公民健康权保护公民健康权 2)2)跨越卫生法和行政法两个法律体系跨越卫生法和行政法两个法律体系 3)3)社会管理功能显著社会管理功能显著 4)4)技术规范多技术规范多 一一 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规卫生法体系与护理法规(二二)护理法护理法 1 1、定义、定义 是由国家制定的是由国家制定的,用以规范护理活用以规范护理活动动(护理教育护理教育,护理注册和护理服务护理注册和护理服务)及及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调整这些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总和。法律法规总和。(二二)护理法护理法2 2、发展、发展 始于始于2020世纪世纪 美国美国19191919年年英国护
3、理学英国护理学 1984 1984年年WHOWHO调查调查:欧洲欧洲1818国国,西太区西太区1212国国,中中东东2020国国,东亚东亚1010国国,均与制定了护理法规。均与制定了护理法规。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4 1994年年9 9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国务院第149149号颁布。号颁布。2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002 2002年年9 9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国国务院第351351号颁布。号颁
4、布。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1994 1994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长会第国卫生部部长会第3131号公布号公布:包括护士资包括护士资格考试制度格考试制度,注册制度注册制度,护士执业管理制护士执业管理制度度,执业监督处理制度执业监督处理制度.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7517号国务号国务院令,公布的院令,公布的护士条
5、例护士条例。本条例共本条例共6 6章章3535条。条例的制定旨在条。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条例自体健康。条例自20082008年年5 5月月1212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 第二条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
6、增进健康职责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卫生技术人员。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第二章第二章 执业注册执业注册第七条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
7、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日制3 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 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 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专业课程
8、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完成8 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应学历证书;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之日起3 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
9、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生机构接受3 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第八条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
10、、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之日起20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 5年。年。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第九
11、条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 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管部门通报。
12、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第十条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30日向执业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册有效期为5 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有行政许可
13、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二二 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与护理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4.4.护士条例护士条例 摘抄摘抄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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