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生物权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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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物物 权权 法法12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土地公有制,城镇内土地都归国有 农村土地都归农民集体所有。因此,个人或团体都只有有限的土地使用权。现行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最高期限:居住用地年;工业用地年;商业用地年;综合用地年。那么那么“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年大限到期后,我们的住房怎么办么办”?3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6日上午高票通过物权法,年月日起施行。该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从而解除了广大群众关于“年大限到期”的后顾之忧。同时,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等问题,也
2、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4学习提示学习提示 1.物权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律?2.什么是物和物权?3.物权的类型和内容?4.物权与我们现实生活有什么样的联系?5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物权法概述物权法概述6 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 日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会上高票通过,并于10 月1日颁布实施。从1993年最初被列入立法计划到2007年,历经八审,物权法终于“破茧而出”。7一、物权法制订的缘由 世间万物,如果它没有主人,那人人都有权利得到它,人人都有权利利用它,人人都有权利处分它,那不是要天下大乱?所以,物要分你我,要定名分,要归主人,这样才可以止纠纷,息争缠,平是非,稳秩序。于是人们创造了
3、这样一个法律:对于有价值、人类可支配的物,要明确它的主人,划清它的界限。8二、物权法的基本内容 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支配关系的法律,是对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最基本准则,是我国制订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主要回答三个问题:一、物属于谁,谁是物的主人;二、权利人对物享有哪些权利,他人负有怎样的义务;三、怎样保护物权,侵害物权要承担哪些民事责任。9第二节第二节 物和物权物和物权一、物 1.物权法上的物权法上的“物物”的概念的概念物指存在与人体之外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能供人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风、阳光、雨水等)。102.“物物”的特征的特征具有非人格性(自然人也是物质实体
4、,但不是物权法中的“物”)具有客观物质性、有用性与可支配性随着社会发展,原来不属于物的一些东西被纳入物的范围。如“海域”、“空间”、“车库”等等。11二、物权 1.概念:物权概念: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2.特征特征:1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 2 物权是绝对权 3 物权具有排他性123.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两类:自物权和他物权两类:自物权和他物权 三种: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种: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自物权自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有物享有的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他物权他物权是指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合
5、同的约定,对他人之物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3 动产 作为财产的物分为 不动产 第三节、物权的设立,变更、转第三节、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让和消灭 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事物权的产生、变更、消灭必须以一事实上的公示(登记或交付)表现其变动。实上的公示(登记或交付)表现其变动。14一、不动产一、不动产 1.什么是不动产?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土地、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简单说,就是不能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简单说,就是不能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
6、、种着的树木等等。种着的树木等等。2.不动产的变动不动产的变动登记登记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5 二、动产二、动产 1.什么是动产?什么是动产?动产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比如,金钱、瓷器、首饰、家具等等。2.动产的变动动产的变动交付交付 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自交付时发生效力。注意注意: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变动,也要登记。变动,也要登记。1617 1 现实交付现实交付 出卖人将动产
7、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出卖人将动产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动产直接占有的转移。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制之下,即动产直接占有的转移。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2 简易交付简易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如依法占有该动产。如A借借B自行车一周,后来自行车一周,后来B没有收回而是没有收回而是把车送给了把车送给了A.3 指示交付指示交付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如返还原物的权利代
8、替交付。如A欠欠B一百元一百元,而,而C欠欠A一百一百元,元,A指示指示C把钱还给把钱还给B。4 占有改定占有改定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如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如A把房子卖给把房子卖给B,但由于生活需要,但由于生活需要,A又向又向B租借该房。租借该房。3.动产交付的四种方法、类型:动产交付的四种方法、类型:18 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李某将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卖给易某。房价为38万,李某收到房款后,将房子交给易某,易某搬入居住,但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此后李某又将此房卖给王某,收
9、取房款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易某提起诉讼,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你是法官,怎么判?易某败诉易某败诉依据:依据:物权法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登记,不发生效力。19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各类物权分述各类物权分述20 物权的种类物权的种类所有权:指所有权人对于自己的不动产或者 动产,依法充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所有权是唯一的自物权。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指对于他人的物,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某一特定方面的权利,统称为他物权。统称
10、为他物权。21第一节第一节 所所 有有 权权一一、所有权的含义:、所有权的含义:1 什么是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收益、处分处分的权利。的权利。2 所有权所包括的权利:所有权所包括的权利:占有、使用、收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处分223 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原始取得原始取得(1)劳动生产、收益)劳动生产、收益 (2)征收)征收 (3)添附)添附 (4)没收)没收 (5)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拾得遗失物(漂流物 埋藏物埋藏物 隐藏物)隐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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