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解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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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解病危害防治规定解读重庆煤科院郭胜均读重庆煤科院郭胜均 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煤矿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煤矿职业健康工作,让所有煤矿职工能在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煤矿职业健康工作,让所有煤矿职工能在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体面有尊严的工作,享受改革和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坚持健康的工作环境中,体面有尊严的工作,享受改革和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的具体体
2、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前前 言言 现就如何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与大家进行共同思考和交流。现就如何加强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与大家进行共同思考和交流。一、一、7373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 (一)主要背景(一)主要背景 :解决职能和法律不符问题。中央编办发解决职能和法律不符问题。中央编办发20102010104104号文赋予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监局)在职号文赋予了安全监管总局(煤监局)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环节上的主要监管监察职责,业病防治工作中预防环节上的主要监管监察职责,规定(试行)规定(试行)存在与中央编办发存在与中央编办发20102010104104
3、号文、号文、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五个令不符之处,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和总局五个令不符之处,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解决现场执法问题。解决现场执法问题。20102010年年7 7月月2222日,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公布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日,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公布的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以两局文件的形式发布,没有涉及法律责任的内容,导致在执行过程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以两局文件的形式发布,没有涉及法律责任的内容,导致在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中打了折扣。1.1.完善提高。完善提高。部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以及煤矿企业在规定(试行)执行部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行
4、业管理部门以及煤矿企业在规定(试行)执行过程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过程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4(二)制定过程(二)制定过程关键词:过程曲折关键词:过程曲折 一、一、7373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201220132011201420155(三)主要特点(三)主要特点 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二先进性三可操作性共共1111章章7373条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第三章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第五章 职业健康监护第六章 粉尘危害防治第七章 噪声危害防治第八章 热害防治第九章 职业中毒防
5、治 第十章 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附则一全面性全面性 一、一、7373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号令制定的背景及特点第第一一章章 总则(共总则(共4 4条)条)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加强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工作,强化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煤矿劳动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规,制定
6、本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一一章章 总则(共总则(共4 4条)条)第二条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各类煤矿及其所属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活动。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是指煤矿企业附属的矿井建设施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洗煤厂、选煤厂是指煤矿企业附属的矿井建设施工企业、洗煤厂企业
7、、选煤厂企业。工企业、洗煤厂企业、选煤厂企业。【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定适用的范围。【释义】本条是关于本规定适用的范围。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一一章章 总则(共总则(共4 4条)条)第三条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本规定所称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以下简称职业病危害),是指由粉尘、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噪声、热害、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导致煤矿劳动者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种危害。根据
8、我国煤矿职业病发病统计及生产实际情况,根据我国煤矿职业病发病统计及生产实际情况,确定本规定职业病危害确定本规定职业病危害。【释义】本条是煤矿职业病危害的定义。【释义】本条是煤矿职业病危害的定义。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一一章章 总则(共总则(共4 4条)条)第四条第四条 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煤矿是本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职业病危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要求开展工作。【释义】本条是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
9、的责任主体,并对职业病防治方针、原则的规【释义】本条是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职业病防治方针、原则的规定。定。源头治理源头治理: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和生产矿井。和生产矿井。科学防治科学防治:指依靠科学技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指依靠科学技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严格管理严格管理:按照:按照制度或标准。制度或标准。依法监督依法监督:相互监督:相互监督。要求。要求严格严格落实落实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五条第五条 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职
10、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由于主要负责人在煤矿处于决策者、指挥者、领导者、管理者的重要地位,煤矿由于主要负责人在煤矿处于决策者、指挥者、领导者、管理者的重要地位,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主要负责人。【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责任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责任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六条第六条 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
11、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确职责分工和落实工作经费,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近年来调研和监察中发现,部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缺乏统近年来调研和监察中发现,部分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缺乏统一领导和管理,职业健康工作被边缘化,资金、设施投入不足,重视生产发展、忽视员一领导和管理,职业健康工作被边缘化,资金、设施投入不足,重视生产发展、忽视员工职业健康,重视企业经济利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工职业健康,重
12、视企业经济利益、忽视企业社会责任,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普遍。位现象普遍。【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其责任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其责任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七条第七条 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煤矿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设定依据:设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二十一条)职业病防治法(二十一条)煤矿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
13、煤矿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进行行政干对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进行行政干预。设置或者指定,是可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也可指定内部已成立的部门作为预。设置或者指定,是可设置专门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也可指定内部已成立的部门作为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但必须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但必须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不再兼作其他工作的人员。不再兼作其他工作的人员。【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方面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方面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
14、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八条第八条 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煤矿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下列制度:条文解读条文解读(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警示与告知制度;(二)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六)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六)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
15、理制度;(七)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八)职业卫生(八)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制度;制度;(九)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九)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十一)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一)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十三)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三)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十四)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十四)其他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制度制度是指引和约束是指引和约束煤矿企业、劳动者煤矿企业、劳动者职业健康行为,是职业病防治的行为准则职业健康行为,是职业病防治的
16、行为准则,其作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职业病防治职责,规范煤矿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工作。用是明确各岗位职业病防治职责,规范煤矿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的规定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九条第九条 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装备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器设备。监测人员应当经培训合格;未经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监测人员是指经过教育培训监测人员是
17、指经过教育培训合格合格,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能的技术人员,严禁,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能的技术人员,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煤矿可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配备监测人员和监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煤矿可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情况配备监测人员和监测仪器数量,但必须满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需要。测仪器数量,但必须满足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需要。【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与设备方面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人员与设备方面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十条第十条 煤矿应当以矿井为单
18、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煤矿应当以矿井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日常监测、检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根据监测、检测、评价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日常监测、检测、评价、落实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测、评价结果向所在地安全生产测、评价、落实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检测、评价结果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
19、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监督管理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设定设定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并参考总局,并参考总局4747号令第号令第二十条二十条。【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管理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管理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煤矿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煤矿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限制使用
20、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设备和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职业病防治的根本在于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有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职业病防治的根本在于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有些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也可能对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料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对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也可能对生产和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或破坏以及其他严重危害。污染或破坏以及其他严重危害。这里所指的明令,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并正式向社会公这里所指的明令,是指经有关国家机关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并
21、正式向社会公布。布。【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释义】本条是关于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规定。料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煤矿应当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减少接煤矿应当优化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使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和接触时间。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使劳动者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求生产流程、生产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使劳动者尽可能减少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要
22、求生产流程、生产布局必须合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布局必须合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应应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劳动者避免接触职业分开,确保从事无害作业的劳动者避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另一方面也缩小了有害作业的范围,减少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量,使病危害因素。另一方面也缩小了有害作业的范围,减少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量,使职业病防护设施更加有效。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又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职业病防护设施更加有效。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健康,又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
23、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煤矿应当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煤矿应当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AQ1051)规)规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定,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用。个体防护是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最后一道关口,个体防护是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最后一道关口,能阻断、吸附、衰减职业病危害因素能阻断、吸附、衰减职业病危害因素,达到消除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健康造成损害或影响的目的,达到消除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健康造成
24、损害或影响的目的。煤矿应按照其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煤矿应按照其要求为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使用。【释义】本条是关于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的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的规定条文解读条文解读第第二二章章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共1515条)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煤矿应当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煤矿应当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应当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25、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体现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动合同应当体现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任何一方不得隐瞒和欺骗。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隐瞒和欺骗。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释义】本条是关于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的规定。【释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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