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分则主要合同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合同法分则主要合同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同法 主要 合同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第一节第一节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一、买卖合同概述一、买卖合同概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特点(一)特点|1.1.双务合同双务合同|2.2.有偿合同有偿合同|3.3.诺成合同诺成合同|4.4.非要式合同非要式合同|5.5.所有权合同所有权合同|(二)当事人规定(二)当事人规定|1.1.买方资格买方资格|1 1)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 2)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监护人不可购买被监护人财产监护人不可购买被监护人财产|受托人不可购买委托人托其出售受托人不可购买委托人托其
2、出售的财产的财产|公务员及其配偶、亲属不得购买公务员及其配偶、亲属不得购买该公务员依职权出售的财产该公务员依职权出售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同本公司交易交易|军队、警察、司法机关和行军队、警察、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成为商业买卖政执法机关不得成为商业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合同的买受人|2.2.卖方资格卖方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拥有处分权拥有处分权|(三)标的物规定(三)标的物规定|1.1.合法物体合法物体|2.2.实体物体实体物体|3.3.允许流通的物体允许流通的物体限制流限制流通物体需取得经营资格通物体需取得经
3、营资格|二、双方权利义务二、双方权利义务|(一)卖方义务(一)卖方义务|1.1.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交付标的物的义务|1 1)交付的方式)交付的方式|(1 1)实际交付)实际交付|(2 2)拟制交付)拟制交付简易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简易交付简易交付买方在合同成买方在合同成立前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立前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占有改定占有改定合同成立后买合同成立后买方取得所有权,但卖方可以继方取得所有权,但卖方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标的物续占有使用标的物|指示交付指示交付将提单、仓单将提单、仓单等权利单据交付买方等权利单据交付买方|2 2)交付的规则)交付的规则|(1 1)从物一
4、并交付)从物一并交付|(2 2)可亲自交付,也可委托他)可亲自交付,也可委托他人交付人交付|(3 3)按照约定期限交付)按照约定期限交付|(4 4)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5 5)按照约定的质量交付)按照约定的质量交付|(6 6)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2.2.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义务|1 1)范围)范围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疵担保|2 2)特点)特点法定担保责任法定担保责任|3 3)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规定)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规定|价值瑕疵担保价值瑕疵担保|效用瑕疵担保效用瑕疵担保|品质瑕疵担保品质瑕疵担保|例外例外买方在订立合同之时,买方
5、在订立合同之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知道或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不合格的,卖方该责任免除的,卖方该责任免除|4 4)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权利瑕疵担保责任|(1 1)含义)含义卖方应保证其对交付卖方应保证其对交付的标的物拥有完全权利,保证第三的标的物拥有完全权利,保证第三人不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人不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2 2)条件)条件|权利瑕疵必须在合同成立之时已权利瑕疵必须在合同成立之时已经存在经存在|权利瑕疵在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权利瑕疵在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买方不知道权利存在瑕疵买方不知道权利存在瑕疵|3.3.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交付有关单证和资料说说明书等明书等|4.4.其他义务其他义
6、务保密、协助、保密、协助、通知等通知等|(二)买方义务(二)买方义务|1.1.支付价款的义务支付价款的义务按照约按照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和方式定的数额、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价款支付价款|2.2.受领标的物的义务受领标的物的义务及时领受及时领受|3.3.检验义务检验义务在约定期间内检验在约定期间内检验并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并通知对方,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 2年内未通年内未通知的,视为检验合格,但是标的物知的,视为检验合格,但是标的物有保质期的除外有保质期的除外|4.4.保管义务保管义务异地交付且卖方无异地交付且卖方无代理人代理人|三、所有权转
7、移、风险负担和三、所有权转移、风险负担和孳息归属孳息归属|(一)所有权转移(一)所有权转移|1.1.一般规定一般规定除法律另有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标的物交付时起所有定外,自标的物交付时起所有权发生转移,具体规定如下权发生转移,具体规定如下|1 1)动产)动产交付即转移交付即转移|2 2)特殊动产)特殊动产法定登记即转法定登记即转移移|3 3)不动产)不动产法定登记即转移法定登记即转移|4 4)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标的物所有权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但知识产权不转移转移,但知识产权不转移|2.2.特别规定特别规定标的物虽已交标的物虽已交付,但是卖方可以暂保留所有付,但是卖方可以暂保留所有权,常见于分期
8、付款买卖合同权,常见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二)风险负担转移(二)风险负担转移|1.1.标的物交付前由卖方负担,标的标的物交付前由卖方负担,标的物交付后由买方负担物交付后由买方负担|2.2.因买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按照因买方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期限交付的,自约定期限之日约定期限交付的,自约定期限之日起,风险转移至买方负担起,风险转移至买方负担|3.3.出售在途货物的,其风险自合同出售在途货物的,其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负担成立时起由买方负担|(三)孳息归属(三)孳息归属孳息随标的物孳息随标的物的占有一并转移,由实际占有人取的占有一并转移,由实际占有人取得得 第二节第二节 赠与合同赠与合同
9、|一、赠与合同:一、赠与合同:|概念:概念:赠与人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将自己的财产无无偿给予受赠人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表示接受赠赠与的合同与的合同。|(一)法律属性(一)法律属性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二)特征:(二)特征:1.诺成性;诺成性;|2.单务性;单务性;|3.不要式;不要式;|4.无偿性;无偿性;二、特殊赠与合同二、特殊赠与合同(一)附义务的赠与(一)附义务的赠与 1.受赠人应当履行合同所附义务受赠人应当履行合同所附义务 2.赠与人有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赠与人有请求受赠人履行义务 的权利的权利 3.赠与人就赠与财产承担瑕疵担赠与人就赠与财产承担瑕疵担 保责任保责任注意
10、: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注意:负担条款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1.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不能是受赠人的既存义务2.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必须是受赠人将来履行的义务3.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能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4.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不得属于履行不能的义务5.可以是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可以是积极作为或者消极不作为|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2条规定,受赠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不以撤销赠与: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解除赠与合同,并赠与人可以解除赠与合同,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二
11、)公益捐赠(二)公益捐赠|公益公益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益。|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为了社会公益目的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与他人的行为。|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甲将甲将300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向乙交付了300300册藏书。下列正确的是(册藏书。下列正确的是()?)?|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藏书的所有权|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
12、权书的所有权|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书的所有权|附条件赠与附条件赠与当条件成就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附义务赠与附义务赠与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人表示接受赠与时,合同生效赠与时,合同生效|正确答案为正确答案为D 三三、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义务 (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
13、赠与合同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以要求交付(188)。|2.因赠与人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189)。(二)瑕疵担保义务(二)瑕疵担保义务|1.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不承担责任;|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3.赠
14、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四、赠与人的主要权利、赠与人的主要权利(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一)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1.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2.赠与财产的权利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尚未转移转移;|3.非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非非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二)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
15、近亲属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约定的义务 时限时限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除斥时间)年内行使。(除斥时间)|(三)法定代理人、继承人的法定(三)法定代理人、继承人的法定撤销权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人死亡死亡或者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以撤销赠与。|时限时限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
16、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行使。五五、赠与合同的提前终止赠与合同的提前终止 赠与人的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案例分析 张三于张三于20052005年年2 2月月1414日表示将赠与李四日表示将赠与李四2 2万元,且万元,且已实际支付李四已实际支付李四20002000元,同年元,同年3 3月月2020日,李四在日,李四在与张三之子王五的一次纠纷中,将王五打成重与张三之子王
17、五的一次纠纷中,将王五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A.张三可以撤销对李四的赠与张三可以撤销对李四的赠与B.王五有权撤销其父对李四的赠与王五有权撤销其父对李四的赠与C.张三不可以要求李四返还已赠与的张三不可以要求李四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元D.若张三行使撤销后,应在若张三行使撤销后,应在2006年年2月月14日之前日之前行使行使|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18、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张某送给刘某一辆汽车,已经办理了手续,下列理了手续,下列错误错误的表述有:的表述有:|A.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刘某因紧急避险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可以撤销赠与|B.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刘某因正当防卫使张某受重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可以撤销赠与|C.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张某锒铛刘某揭发张某的犯罪行为,
19、张某锒铛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入狱,张某可以撤销赠与|D.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刘某把张某打成植物人,张某可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2条第条第1条款规定,受条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近亲属。|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93条规定,因受赠人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正确答案:正确答案:AB
20、CD 第三节 借款合同|一、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1、借款合同的概念|根据合同法第196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借款合同的特点|借款合同的主要特点在于: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为金钱,是转移标的钱款所有权的合同。|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1、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点:|(1)有偿性|(2)要式性|(3)诺成性|4、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效力|(1)贷款人的义务|
2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贷款人负有以下主要义务:|1)按期、足额提供贷款的义务 2)保密义务|(2)借款人的合同义务|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负有如下主要义务:|1)按照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收取借款|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3)按期支付利息|4)按期返还借款|5)容忍义务|5、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的终止|三、自然人间借款合同|1、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概念和特点|自然人间借款合同是指合同双方都为自然人的借款合同。这种借款合同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相比,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自然人间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第二,自然人间借款合同为实践性合同。|第三,自然人间借款合同一般是无偿的。|2、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效力|合同法
22、第198、200、205、206、207、208、211条规定 第四节第四节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一)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出出租人租人将将租赁物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承租人支付支付租金租金的合同的合同(二)租赁合同的特征:(二)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 2.租赁合同是双务租赁合同是双务 3.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4.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二、租赁合同的形式与期限二、租赁合同的形式与期限 (一)租
23、赁合同的形式:(一)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二)租赁期限:(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三)不定期租赁(三)不定期租赁1.当事人在合同中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未约定明确期限明确期限2.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当事人
24、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上的,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3.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继续使用租赁租赁物,出租人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的法律效果?不定期租赁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双方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当事人双方随时都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同,但是必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当事人知对方当事人。|三、租赁合同的效力三、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出租人的权利(一)出租人的权利
25、 1.收取租金的权利收取租金的权利 2.同意改善的权利同意改善的权利 3.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权 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 1.1.承租人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人可以解除合同。2.2.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双方随时可,当事人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以解除合同。3.3.承租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租赁物受到损失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的,出租人可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