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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17)第十七章-环境保护税[]课件.pptx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769013
  • 上传时间:2023-01-08
  • 格式: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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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17 第十七 环境保护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环环境保境保护税护税本章政策已更新于2019年9月5日内容提纲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计税依据和应纳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额第三节第三节税收减免税收减免第四节第四节申报和缴纳申报和缴纳第一节概述一、环境保护税的概念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环境保护税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二、立法目的与施行日期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而制定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

    2、1日起施行。特别提示:自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之日起,依照环境保护税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三、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情形(1)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特别提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

    3、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3)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征收情形归纳表:征收情形具体政策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排放应税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征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征收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不征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

    4、保护标准征收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有污染物排放口的征收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征【例17-1单选题】(2018年注会)下列情形中,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从而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的是()。A.企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处置固体废物的B.事业单位向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C.企业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D.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答案】D【解析】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保税

    5、。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征税。四、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特别提示: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按照烟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财税201811

    6、7号)。【例17-2多选题】(2018年注会)下列污染物,属于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的有()。A.总汞B.煤矸石C.二氧化硫D.建筑噪声【答案】ABC【例17-3多选题】(2018年税务师)关于环境保护税,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包括家庭和个人B.环境保护税税率为统一比例税率C.机动车和船舶排放的应税污染物暂时免征环境保护税D.环境保护税是原有的排污费“费改税”平移过来的税收E.环境保护税收入全部归地方【答案】ACDE【解析】选项B,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率有两种,一是全国统一定额税,二是浮动定额税。第二节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一、计税依据(一)一般规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

    7、法确定:(1)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2)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3)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4)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二)以污染当量数为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2)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3)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

    8、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4)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其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口确定。(5)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以污染当量数为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归纳表:分类征税政策应税大气污染物前三项

    9、征税(污染当量从大到小排序)应税水污染物第一类前五项征税(污染当量从大到小排序)其他类前三项征税(污染当量从大到小排序)特别提示: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特别提示1: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特别提示2: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

    10、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5)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三)以排放量和分贝数为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体废物的

    11、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2)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每月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3)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和噪声的分贝数,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3)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

    12、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4)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5)不能按照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特别提示1: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特别提示2: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物料衡算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

    13、废物等进行测算的一种方法。特别提示3: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例17-4多选题】(2018年税务师)下列情形中,以纳税人当期污染物产生量作为排放量计征环境保护税的有()。A.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B.通过暗管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C.损毁或擅自移动污染物自动检测设备D.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污染物E.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答案】ABCE二、应纳税额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1)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例17-5计算题】某企业2018

    14、年3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其应纳税额计算如下:【答案】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二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00/0.95=105.26;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00/0.87=114.94;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200/16.7=11.98;氯化氢污染当量数=80/10.75=7.44第二步:按污染当量数排序氟化物污染当量数(114.94)二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05.26)一氧化碳污染当量数(11.98)氯化氢污染当量数(7.44

    15、)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14.94+105.26+11.98)1.2=278.62(元)(2)应税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1)一般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例17-6计算题】甲化工厂是环境保护税纳税人,该厂仅有1个污水排放口且直接向河流排放污水,已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检测数据显示,该排放口2018年2月共排放6万立方米,应税污染物为六价铬,浓度为0.5mg/L。请计算该化工厂2月份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该厂所在省的水污染物税率为2.8元/污染当量,六价铬的污染当量值为0.02)。【答案】六价铬的污染当量数

    16、=60 000 0000.51 000 0000.02=1500应纳税额=15002.8=4200(元)2)禽畜养殖业的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其污染当量数以禽畜养殖数量除以污染当量值计算。【例17-7计算题】某养殖场,2018年2月养牛存栏量为100头,污染当量值为0.1,假设当地的水污染物使用税额为2.8元/污染当量。请计算该养殖场2月份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答案】污染当量数=1000.1=1000应纳税额=10002.8=2800(元)3)医院排放的水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其污染当量数以病床数或污水排放量除以污染当量值计算。【例17-8计算

    17、题】某县医院有床位56床,每月按时消毒,无法计量月污水排放量,污染当量值为0.14床,假设当地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计算如下:【答案】水污染污染当量数=560.14=400应纳税额=4002.8=1120(元)(3)应税固体废物的应纳税额为固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4)应税噪声的应纳税额为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第三节税收减免一、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规定(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

    18、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二、减税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依照上述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且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

    19、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财税2018117号)。第四节申报和缴纳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二、纳税期限(1)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2)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三、纳税地点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应税噪声产生地。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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