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债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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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债权 民法 债权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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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一 节第 一 节 债 的 概 念 和 特 征债 的 概 念 和 特 征一、债的概念一、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特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23-1-82023-1-81 1二、债的特征二、债的特征(一)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二)债是以债权和债务为内容的财产法律关系;(二)债是以债权和债务为内容的财产法律关系;(三)债是以给付为标的的动态财产法律关系。(三)债是以给付为标的的动态财产法律关系。2023-1-82023-1-82 2三、债的要
2、素三、债的要素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债的要素,是指构成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和债的客体。(一一)债的主体债的主体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其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中,享有债权的主体叫作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主体称为债务人。主体称为债务人。2023-1-82023-1-83 3 甲向乙买一辆小汽车,价款甲向乙买一辆小汽车,价款10 10 万元,则该万元,则该买卖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确定?实例分析实例分析2023-1-82023-1
3、-84 4(二二)债的内容债的内容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债的内容,是指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的义务。1.1.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一定给付的权利。的权利。债权的内容:债权的内容:(1 1)给付请求权;)给付请求权;(2 2)给付受领权;)给付受领权;(3 3)债权保护请求权;()债权保护请求权;(4 4)处分权能。)处分权能。2023-1-82023-1-85 5 债权的性质债权的性质 债权为财产权债权为财产权债权的相对性债权的相对性债权为请求权债权为请求权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债权具有期限性债权具有期
4、限性债权具有可让与性债权具有可让与性2023-1-82023-1-86 62 2、债务:债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应为特定行、债务:债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为的义务。债务具有如下特点:债务具有如下特点:(1 1)债务为相对义务;)债务为相对义务;(2 2)债务是债务人负担的不利益;)债务是债务人负担的不利益;(3 3)债务具有限定性;)债务具有限定性;(4 4)债务具有法律的拘束力;)债务具有法律的拘束力;(5 5)债务具有期限性。)债务具有期限性。2023-1-82023-1-87 7 债的义务群债的义务群(1 1)给付义务:)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5、 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2 2)附随义务)附随义务(3 3)不真正义务)不真正义务(4 4)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2023-1-82023-1-88 8(三)债的客体(三)债的客体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债的客体,是指债权债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我国认为:给付。对象。我国认为:给付。2023-1-82023-1-89 9第二节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它包括以下几种:实。它包括以下几种:一、合同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6、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2023-1-82023-1-81010二、单独行为二、单独行为单独行为又称单务约束,是指行为人向单独行为又称单务约束,是指行为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三、侵权行为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担民事责任的行为。2023-1-82023-1-81111四、无因管理四、无因管理五、不当得利五、不当得利六、其他原因
7、六、其他原因除上述事实外,其他法律事实也可引除上述事实外,其他法律事实也可引起债的产生。起债的产生。2023-1-82023-1-812121 1、概念:、概念: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者法定的义务,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者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或者服务的行为。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 1)没有约定或者法定义务;)没有约定或者法定义务;(2 2)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必须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3 3)为他人管理事务。)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无因管理2023-1-820
8、23-1-813133 3、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1 1)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及利息;及利息;(2 2)管理人为本人所负担的必要的债务,本人应)管理人为本人所负担的必要的债务,本人应清偿该债务;清偿该债务;(3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应负)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应负责赔偿。责赔偿。2023-1-82023-1-81414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悬崖边,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悬崖边,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跳去,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跳去,张某情急
9、中拉住女子衣服,将该女子救了上来。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该女子救了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2000元的照元的照相机被摔坏,手臂被擦伤;该女子的头部被碰伤,相机被摔坏,手臂被擦伤;该女子的头部被碰伤,衣服也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衣服也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支付各种费用500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20元。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元。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某表示感谢。2023-1-82023-1-81515(1 1)张某与轻生女子存在
10、何种法律关系?)张某与轻生女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2 2)张某照相机的损失及治疗伤口的费用)张某照相机的损失及治疗伤口的费用该女子是否应偿付?为什么?该女子是否应偿付?为什么?(3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能否请求女)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子偿付?为什么?(4 4)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为什么?(5 5)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的损失?为什)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的损失?为什么?么?2023-1-82023-1-816161 1、概念:、概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
11、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而自己获得了利益。2 2、构成要件:、构成要件:(1 1)没有合法根据;)没有合法根据;(2 2)一方获得利益;)一方获得利益;(3 3)他方受到损失;)他方受到损失;(4 4)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2023-1-82023-1-81717 甲到银行取钱,存折上仅有甲到银行取钱,存折上仅有800800元钱,但银行元钱,但银行由于工作失误却给了由于工作失误却给了10001000元钱,甲数也没数就走元钱,甲数也没数就走了。在回家的路上,甲遭人抢劫,了。在回家的路上,甲遭人抢劫,10001000元钱全部元钱全部被人抢走
12、,后来银行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甲,甲被人抢走,后来银行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甲,甲不同意还给银行多给的不同意还给银行多给的200200元钱,理由是自己并元钱,理由是自己并未实际获利。问:甲的理由有道理吗?未实际获利。问:甲的理由有道理吗?如何理解一方获得利益?如何理解一方获得利益?2023-1-82023-1-81818不同的观点:不同的观点:观点一观点一:无论善意或者恶意无论善意或者恶意,只要将物或财产利益交只要将物或财产利益交于不当得利人于不当得利人,不管得利人后来是否实际受益不管得利人后来是否实际受益,均均构成不当得利。构成不当得利。观点二观点二:无论善意或者恶意,不当得利应以得利人实无论善意
13、或者恶意,不当得利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限。际受有利益为限。观点三:应区分善恶意,区别对待:观点三:应区分善恶意,区别对待:(1 1)受益人善意时,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受益人善意时,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限。限。(2)2)受益人恶意时,只要其受有利益,不管实际得受益人恶意时,只要其受有利益,不管实际得利与否,均构成不当得利。利与否,均构成不当得利。主流观点:观点三主流观点:观点三2023-1-82023-1-819193 3、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1 1)在受益人为善意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在受益人为善意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2 2)在受益人为恶意时,其返还
14、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在受益人为恶意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3 3)若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但事后为恶意,其)若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但事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4 4)若原物已生孳息,应返还孳息;)若原物已生孳息,应返还孳息;(5 5)若原不当得利人利用不当得利本身获得了其他利)若原不当得利人利用不当得利本身获得了其他利益,则: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归受益人,余额收缴归益,则: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归受益人,余额收缴归国家。国家。2023-1-82023-1-82020 水泥厂因为工作人员的
15、失误,给甲公水泥厂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甲公司多装了司多装了1010袋水泥,甲公司以市价每袋袋水泥,甲公司以市价每袋5050元的价格将该水泥卖掉,获利元的价格将该水泥卖掉,获利500500元。后又元。后又用该用该500500百元卖西瓜,获利百元卖西瓜,获利300300元,其中支元,其中支付劳务费付劳务费100100元,则水泥厂有权请求甲公司元,则水泥厂有权请求甲公司返还财产吗?如果可以,有权要求返还多返还财产吗?如果可以,有权要求返还多少钱?少钱?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23-1-82023-1-82121 村民李某在耕田时间拾到一匹牛,并牵回家村民李某在耕田时间拾到一匹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
16、牛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牛,李某也要搬到城里居住,经仍未有人来认牛,李某也要搬到城里居住,经人介绍,李某将牛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人介绍,李某将牛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不知情的马某。几天后,牛的主人钱某了邻村不知情的马某。几天后,牛的主人钱某来找李某领牛。问:来找李某领牛。问:(1 1)李某饲养牛的过程中与钱某构成何种民事)李某饲养牛的过程中与钱某构成何种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关系?(2 2)如果李某见到牛后故意隐蔽消息,意在占)如果李某见到牛后故意隐蔽消息,意在占有,则李某与钱某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有,则李某与钱某之间构成何种法律
17、关系?(3 3)本案中,马某能否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本案中,马某能否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么?么?案例讨论案例讨论2023-1-82023-1-82222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债的分类债的分类一、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一、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分类标准:债的发生及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分类标准:债的发生及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思决定(1 1)意定之债:合同之债;单独行为之债等)意定之债:合同之债;单独行为之债等(2 2)法定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法定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等。2023-1-82023-1-82323分类标准:债的主体特征分类标准:债的主体特征(1 1
18、)单一之债: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单一之债: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为一人的债;都为一人的债;(2 2)多数人之债: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多数人之债: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二、单一二、单一 之债和多数人之债之债和多数人之债2023-1-82023-1-82424 分类标准:多数人之债中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的分类标准:多数人之债中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的 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1 1)按份之债)按份之债(2 2)连带之债)连带之债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三、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第十六章第十六章2023-1-82023-1-825251
19、 1、按份之债:、按份之债:(1 1)概念:)概念: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2 2)分类:)分类:按份债权:债权人为两人以上,各自按照确定份额分按份债权:债权人为两人以上,各自按照确定份额分 享权利。享权利。按份债务: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各自按照确定份额分按份债务:债务人为两人以上,各自按照确定份额分担义务。担义务。2023-1-82023-1-826262 2、连带之债:、连带之债:(1 1)概念:)概念: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
20、人一方的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履行而消灭的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履行而消灭的债。(2 2)分类:)分类:连带债权: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连带债权: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连带债务: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连带债务: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2023-1-82023-1-82727分类标准: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分类标准:根据债的履行是否可以选择(1 1)简单之债:债的履行
21、标的只有一种,当事)简单之债:债的履行标的只有一种,当事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人只能按照该种标的履行的债;(2 2)选择之债: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选择之债:债的履行标的有数种,当事人须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须从中选择一种来履行的债。举例:李某从张某处拿走一袋大米,约定用一袋举例:李某从张某处拿走一袋大米,约定用一袋大米或大米或100100元钱偿还,则该债即属于选择之债。元钱偿还,则该债即属于选择之债。四、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四、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2023-1-82023-1-82828现在的问题是,谁享有选择权呢?现在的问题是,谁享有选择权呢?(1 1)有约定依约定;)有约定依约
22、定;(2 2)无约定依法定;)无约定依法定;(3 3)均无,由债务人行使选择权。)均无,由债务人行使选择权。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的方式:选择之债变为简单之债的方式:(1 1)订立合同)订立合同(2 2)选择权的行使)选择权的行使(3 3)因选择不能而特定)因选择不能而特定2023-1-82023-1-82929 分类标准:债的标的物的性质分类标准:债的标的物的性质(1 1)特定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特定之债: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债;(2 2)种类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之债: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债的这种分类的意义:债的这种分类的意义:(1 1)特定之债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定之债
23、具有不可替代性(2 2)特定之债履行不能时,债务人不负履行责任)特定之债履行不能时,债务人不负履行责任(3 3)特定之债的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具有约定性)特定之债的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具有约定性五、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五、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2023-1-82023-1-83030分类标准分类标准: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根据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内容(1 1)财物之债:债务人应给付一定财物履行债财物之债:债务人应给付一定财物履行债务的债;务的债;(2 2)劳务之债:债务人须以提供一定劳务履行)劳务之债:债务人须以提供一定劳务履行债务的债。债务的债。区分意义:区分意义:1.1.财物之债可以第三人代为履行;劳
24、务之债除法财物之债可以第三人代为履行;劳务之债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不能代为履行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不能代为履行2.2.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履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履行。六、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六、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2023-1-82023-1-83131一、债的保全的概念一、债的保全的概念 债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债的保全是指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保全和担保2023-1-82023-1-83232二、债的保全的方
25、式二、债的保全的方式(一)债权人的代位权(一)债权人的代位权(二)债权人的撤销权(二)债权人的撤销权2023-1-82023-1-83333三、债权人的代位权三、债权人的代位权(一)代位权的概念(一)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人的债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权利。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权利。2023-1-82023-1-83434 甲对乙享有甲对乙享有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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