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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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讲解税收优惠政策讲解横岗税务分局横岗税务分局本课件仅供参考,实务中以具体的本课件仅供参考,实务中以具体的法律、法规等为准,欢迎批评指正。法律、法规等为准,欢迎批评指正。2014年4月目录一、政策演变一、政策演变二、深国税二、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号公告解读读三、不征税收入的处理三、不征税收入的处理四、申报表填写与退税申请流程四、申报表填写与退税申请流程2011年之前政策年之前政策国务院国务院第五条 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
2、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国发200018号)2011年之前政策年之前政策国务院国务院该文件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的优惠政策有什么不同?认定条件、优惠税种2011年之前更大的优惠年之前更大的优惠 软件企业如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则执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9171号)第八条的规定,即自开始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八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深地税发2000750号)2011年之前政策年之前政策部、局、署部、局、署 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
3、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0025号)2011年之前部、局、署年之前部、局、署例(1):纯软件产品销售额100元;软件进项1元,上期留抵1元。应纳税额:100*17%-1-1=15元税负内应纳:100*3%=3元应退税额:15-3=12元2011年之前政策年之前政策部、局、署部、局、署例(2):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00元;软件进项1元,上期留抵1元。硬件成本50元,成本利润率10%。软件销售额:100-【50*(1
4、+10%)】=45元应纳税额:45*17%-1-1=5.65元税负内应纳:45*3%=1.35元应退:5.65-1.35=4.3元 (深国税发2008149号)2011年之前软件产品的认定年之前软件产品的认定第四条 已获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在该软件产品获得深圳市软件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有效期内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第十一条 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不征收增值税。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是指经过国家版权局中国软件登记中心核准登记并取得该中心发放的著作权登记证书。2011年之后年之后国务院国务院(一)继续实施软件增值税优惠
5、政策。(国发20114号)2011年之后部、局年之后部、局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财税2011100号)2011年之后年之后部、局部、局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2011年之后年之后部、局部、局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
6、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2011年之后年之后部、局部、局为什么有一个直接的10%?三层意思2011年之前是怎样规定的?2011年之后年之后部、局部、局当期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当期成本利润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或外购)的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实际生产(或采购)成本。成本利润率是指纳税人一并销售的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成本利润率,实际成本
7、利润率高于10%的,按实际成本利润率确定,实际成本利润率低于10%的,按10%确定。(深国税发2008149号)2011年之后年之后部、局部、局例(3):销售软硬件:100元,软件成本10元,硬件成本50元。假设:软件收入为Y;硬件利润率为X则:Y=100-【50*(1+X)】X=【(100-Y)-50】/50深圳国税对硬件销售额和成本利润率的原规定(深国税函2009204号)深国税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读号公告解读第五条第五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
8、、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深国税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读号公告解读第七条第七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深国税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读号公告解读第十条第十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已登记软件产品的个别模块或子系统,在发票或销货清单注明相应的登记证书软件
9、产品名称的,也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模块及分类由检测证明中列明。深国税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读号公告解读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能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软件产品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深国税深国税2011年第年第9号公告解读号公告解读一、嵌入式软件所涉及产品的成本核算。由于嵌入式软件一般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以下简称:硬件部分)等一起销售,销售时从货物的实物形态上不可分割,因此,纳税人在会计处理时,应区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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