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五版)教学讲义8-8 资源税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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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课计划授课计划 课程名称:税法课程名称:税法 授课时间:授课时间: 编号:编号:8-8 教师姓名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授课班级 授课形式授课形式 讲授 课课 时时 1 授课项目授课项目 学习任务学习任务 第八章第八章 其他税法 第八节第八节 资源资源税税法法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1掌握资源税的基本知识,确定计税依据,选择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熟悉资源税征收管理的基本知识,进行纳税申报。 教学重点教学重点 1资源税的优惠政策; 2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申报。 教学难点教学难点 资源税的优惠政策的运用;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场所教学场所 及及教具教具 号教室: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 教学
2、方法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 课内外课内外 作业作业 课内: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八章第八节习题训 练 课外:课外:选择一个企业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业务实际操作 课后体会课后体会 与建议与建议 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 【教学导入】【教学导入】 从日常的矿产资源和生活用盐中引出资源税。 【讲授新课】【讲授新课】 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概述 二二、资源税的资源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和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 纳税人为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征税范围是矿产品和盐。 三三、资资源源税的计算税的计算 1
3、计税依据的确定 2税目与税率的选择 3优惠政策的运用 4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四、资源资源税的征收管理税的征收管理 1纳税期限 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纳税地点 4纳税申报 【课堂小结】【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作业布置】 课程讲义课程讲义 第八节第八节 资源资源税税法法 一、资源税概述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一种税。 对资源占用行为征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我国对 资源占用征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 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此
4、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 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二、资源税的资源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确定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 一种税。从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新的资源税法。 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包括 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 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2征税范围的确定征税范围的确定 资源税的
5、课税对象是各种自然资源,我国目前只选择对矿产品和盐两类资源征收资源 税。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 资源税。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原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 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铁矿石、锰矿石和铬矿 石。 (6)有色金属矿原矿。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
6、石、 钼矿石、镍矿石和黄金矿石等。 (7)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固体盐是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液体盐(卤 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 未列举名称且未确定具体适用税率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由省、 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三、资源税的计算、资源税的计算 1 1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按照从价定率或者从量定额的办法征收,其计税依据规定如下: 1)计税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不包括收取的增 值税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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