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章-劳动法概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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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 第二 概述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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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编第一编 基础理论基础理论 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的地位 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法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劳动法体系、作用及适用范围 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第六节第六节 劳动立法简史劳动立法简史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 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一、狭义上的劳动法一、狭义上的劳动法 二、广义上的劳动法二、广义上的劳动法 一、狭义上的劳动法一、狭义上的劳动法 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
2、构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对劳动关系以及制定颁布的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统一调整的全国性、关系进行统一调整的全国性、综合性的法律,即法典式的综合性的法律,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劳动法。各国名称不一,有各国名称不一,有劳劳工法工法、劳动关系法劳动关系法、劳资关系法劳资关系法、劳动标劳动标准法准法、劳动基准法劳动基准法等。等。二、广义上的劳动法二、广义上的劳动法 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除了法典式的法律,还除了法典式的法律,还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
3、,国包括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保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人保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部颁布的部门规章,地方性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劳动法规,各部门联合颁布的规章等。的规章等。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宪法中的相关规定劳动法劳动法劳动行政法规劳动行政法规地方性劳动法规地方性劳动法规部门劳动规章部门劳动规章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劳动 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 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一)劳动关系
4、的概念 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 )以及相)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目的:目的:实现劳动过程实现劳动过程 主体:主体: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 )性质:性质:以经济关系作为基本构成的社会关系以经济关系作为基本构成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二)劳动关系的种类种类(三)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劳务关系(三)劳动关系、人事关系、劳务关系 的的区别区别 (四)劳动关系的特征(四)劳动关系的特征 1.1.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是特定的,没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是特定的,没 有
5、第三方有第三方 2.2.劳动关系建立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劳动关系建立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 的实现,而不在于劳动成果的转让的实现,而不在于劳动成果的转让 3.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地位具有两重性,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地位具有两重性,即平等性和隶属性即平等性和隶属性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二、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 (一)劳动行政(一)劳动行政关系关系 (二)劳动服务(二)劳动服务关系关系 (三)劳动团体(三)劳动团体关系关系 (四)劳动争议处理(四)劳动争议处理关系关系 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的地位 一、劳动法地位的含义一、劳动法地位的含义 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是指劳动法在
6、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即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位,即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以及它与其他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以及它与其他法律部门有何关系的问题。法律部门有何关系的问题。二、关于劳动法地位的分歧二、关于劳动法地位的分歧(一)劳动法是社会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劳动法是社会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劳动法是经济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劳动法是经济法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三)劳动法是宪法统帅下与民法、经济法(三)劳动法是宪法统帅下与民法、经济法 和行政法并列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和行政法并列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 三、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三、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一)劳动法具有特定的调整
7、对象(一)劳动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二)劳动法有特定的主体(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三)劳动法有独立的内容体系(四)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四)劳动法具有其他法律部门不可取代 的功能和重要性的功能和重要性(五)劳动法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五)劳动法具有独立法律部门的传统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法体系、作用及劳动法体系、作用及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体系一、劳动法体系 (一)劳动法体系的概念(一)劳动法体系的概念 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组合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组合所形成的有机整体。所形成的有机整体。(二)劳动法体系的结构(二)劳动法体
8、系的结构 所有制结构模式、职能结构模式所有制结构模式、职能结构模式 、调整调整机制结构模式、劳动过程结构模式机制结构模式、劳动过程结构模式 职能结构模式职能结构模式劳劳动动法法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基准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保障法劳动保障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工时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工时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劳动就业法、职业培训法、劳动就业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福利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福利法、劳动监督法劳动监督法 劳动过程结构模式劳动过程结构模式劳劳动动法法职职业业培培训训法法集集体体合合同同法法工工
9、时时法法劳劳动动保保护护法法工工资资法法民民主主管管理理法法社社会会保保险险法法劳劳动动福福利利法法劳劳动动争争议议处处理理法法劳劳动动监监督督法法劳劳动动就就业业法法劳劳动动合合同同法法劳劳 动动 过过 程程 的的 进进 入入 、经经 历历、退退 出出 二、劳动法的作用二、劳动法的作用(一)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一)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保障(二)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三)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促进(三)保障劳动力市场有序发展,促进 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10、(四)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空间范围即劳动法的地域范围。劳动法的空间范围即劳动法的地域范围。根据立法权限的不同,地域适用范围不同。根据立法权限的不同,地域适用范围不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颁发的法律适适用于全国,国务院及其各部委颁发的法律适用于
11、全国。各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各地区管辖用于全国。各地方性法规只适用于各地区管辖范围内。范围内。(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生效和失效时间,即劳动法的时间效力。案案 例例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于于20072007年年6 6月月2929日公布,自日公布,自2008200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
12、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某女工某女工20072007年年1010月到某服装店看店,一直没有签月到某服装店看店,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定劳动合同。20082008年年2 2月底,该女工另谋高就,于是月底,该女工另谋高就,于是向服装店提出再支付其向服装店提出再支付其5 5个月工资等要求。个月工资等要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
13、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三)劳动
14、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劳动法对哪些人发生效力。生效力。劳动法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依照本法执行。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5、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为劳动法调整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循的基本准则,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一)应具有全面的涵盖性(一)应具有全面的涵盖性 (二)应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二)应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三)应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三)应具有相当强的稳定性 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一)在劳动法体系中的凝聚和统帅作用(一)在劳动法体系中
16、的凝聚和统帅作用(二)在劳动立法中的依据和准则作用(二)在劳动立法中的依据和准则作用(三)在劳动执法中的指导和弥补作用(三)在劳动执法中的指导和弥补作用 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不同看法(一)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内容的不同看法 1.1.李景森李景森劳动法学劳动法学:七原则说:七原则说 2.2.关怀关怀劳动法学劳动法学:五原则说:五原则说 3.3.董保华董保华劳动法劳动法:四原则说:四原则说 4.4.王全兴王全兴劳动法劳动法:三原则说:三原则说李景森李景森劳动法学劳动法学:七原则说:七原则说(1 1)公民有劳动权利与义务的原则;)公民有劳动权利与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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