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5章财产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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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学 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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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 教学目的教学目的 1.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特点及主要类 别; 2.明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证保险的特点及主要险种; 3.熟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证保险各主要险种的承保、理赔规定。 本章内容本章内容 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 第三节第三节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 第四节第四节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本章的重点、难点本章的重点、难点 本章的重点:对财产保险做一般了解, 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从而可准确 判断某一特定的保险合同所属的类型。 本章的难点:如何在多种复杂的具体财 产保
2、险当中,找到各种财产保险的个性 以及共性。 本章本章引导引导 案例,本案火灾索赔安保险人是否赔偿?案例,本案火灾索赔安保险人是否赔偿? 2009年5月8日,某城市贸易大楼四楼锦绣丝织 公司向当地某保险公司购买财产综合保险一份, 保险金额20万元,保费一次缴清。6月7日下午, 该大楼一楼D公司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火势 迅速蔓延致楼上,将锦绣丝织公司准备运往国 外销售的一批丝织品全部熏烤,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10万元,该丝织厂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判定火灾导致财 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财产综合险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各包含哪些内容?根据什么原则判 定保险是否负责?如果损失责任涉及
3、保险合同 以外第三方责任,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第一节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 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或相 关利益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 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予以补偿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一)承保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二)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三)财产保险的经营内容复杂 (四)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不同 (五)保险期限一般较短 三、财产保险的业务分类 按投保时是否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可分为定值保 险和不定值保险; 按保险标的内容可分为物质财产保险、经济利 益保险、责任保险; 按实施方式不同可分为强制保险
4、和自愿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不同分为 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第二节第二节 财产损失保险财产损失保险 一、财产损失保险的特点和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有形的物资财产为保 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所致损失赔偿责任的保 险,是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分类根据保险标的可划分可分 为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 四大业务种类,每一业务种类又可划分为若干 具体的保险险种。 与其它财产保险相比财产损失保险具有以下特 点: 1.保险标的以有形财产为主。 2.投保人、被保险人高度一致。 3.业务经营较为复杂。 4.重视防灾防损工作。 二、火灾保险 (一)火灾保险概述
5、 1.火灾保险的概念 火灾保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 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 受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2.火灾保险的特点 (1)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地上处于相对静 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类财产物资。 (2)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存放的地址是固定的。 (3)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复杂多样,承保的风 险责任相当广泛。 (4)通常采用不定值保险方式。 (二)团体火灾保险 团体火灾保险:是以企业及其它法人团体为 保险对象的火灾保险,是火灾保险的主要业务 来源。 1.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 (1)可保财产。 (2)特约可保财产
6、。 (3)不保财产。 2.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险别及其责任范围: 团体火灾保险主要承保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 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1)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类包括: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 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二类包括: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 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 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毁;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延, 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被 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 费用,也由保险人承担。 综合险与基本险比较,其保险责
7、任范围包括基 本险责任范围第一类和第二类所包含的内容。 同时,还包括基本险不承保的风险:暴雨、洪 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 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 自然灾害。 ()基本险和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基本险和综合险共同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从 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直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毁,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 罢工、暴动;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第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也不 负责赔偿: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保险标
8、的本身有缺陷或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 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 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3.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赔偿处 理 (1)团体火灾保险的保险金额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可采用按固定资产的账 面原值投保、重置重建价值和实际价值投保。 通常客户可以任选一种方式投保。 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任选 一种投保: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12个 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或者按照被保险人 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
9、余额投保 (2)团体火灾保险的费率 团体火灾保险费率主要依据不同保险财产的 种类、占用性质,按危险性大小、损失率的 高低和经营费用、地理位置、投保人防灾设 备和防灾措施等因素制定。 现行团体火灾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 率制,具体包括工业险费率、仓储险费率、 普通险费率三类。 (3)团体火灾保险的赔偿处理 第一,固定资产的赔款计算。 全部损失。当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 于或高于出险时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 以不超过出险时的重置重建价值为限;当受损 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其赔 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 部分损失。按照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 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按账
10、面原值投保的财 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 时重置价值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 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 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 照保险金额占出险时重置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金额。 保险赔款 = 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 保险金额 / 出险时 重建重置价值 第二,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 流动资产损失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全部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 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 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按照被保险人物 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 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 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其赔款以
11、不超过实 际损失为限。 部分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 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 失赔偿。按照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 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 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 高于出险时账面余额的,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 险时账面余额为限);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 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应根据比例计算赔偿, 即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保 险金额占出险时账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额: 保险赔款 = 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 保险金额 / 出险时账面余额 (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我国城乡居民的家庭财 产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
12、承担火灾及有关自然 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1.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标的 一类可以承保的家庭财产,是指被保险人自 有的,坐落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家庭财 产 。 二类特约承保的家庭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 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 三类不可承保的家庭财产 ,是价值无法鉴 定的,或是日用消耗品等财产。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范围 火灾、爆炸; 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 下陷;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 被保险人所有
13、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 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 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的损 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免除: 其一,事故原因的除外; 其二,损失、费用的除外。 (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赔偿处理 全部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 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 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 赔偿。 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 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 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
14、恢 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 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2.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指兼有经济补偿和到 期还本的双重性质。保险人的保费收人来源于 被保险人所交存的保险储金的利息收入,在保 险期满时将保险储金全部退还给被保险人。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财产、保险责任、责 任免除、保险金额的确定、赔偿处理等内容与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基本相同,不同表现在: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 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0年。 (2)保险储金按每千元保险金额计算,投保 时一次缴清,无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出险,保险 期满时保险人将全部退还保险储金。 三、运输保
15、险 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及相 关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运输工具 保险和运输货物保险。 运输保险在保险标的、保险风险、核保 与核赔等方面呈现以下共同特征: 1.承保的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 2.保险风险大、复杂多样。 3.出险在异地、理赔工作难度大。 4.意外事故发生常涉及第三者,且责 任大。 (一)运输工具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专门承保各种机动运输工具, 包括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各种以 机器为动力的运输工具。 1.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 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也称 汽车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按照保险标的可划分 为汽车保险、摩
16、托车保险、拖拉机保险等;按 照保险责任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 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 (1)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 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 施救费用产生的赔偿责任。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可分为碰撞责任和 非碰撞责任 。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根据投保车辆 的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车辆损失险的赔偿处理: 全损时按照保险金额赔偿,但以不超过重置 价值为限; 部分损失时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是由基本保险费和保额保 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保险费是统一的, 保额保险费则因投保车辆价值的不同而有
17、较大 差别。即: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 基本保险费 + (保 险金额 保险费率) (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车辆因 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附加险。 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基础上还可附加全车 盗抢险、玻璃破碎险、驾驶员意外责任险、乘 客意外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等。 2.船舶保险 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或水上装置为 保险标的,承保其在海上或内江、湖泊航行 或者在港内停泊时,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 船舶保险采用定期保险单或航程保险单。 其特点是保险责任仅以
18、水上为限。按照承保 区域划分船舶保险可以分为远洋船舶保险和 国内船舶保险。 (1)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 船舶保险是以各类船舶或水上装置及其附属 设备为保险标的的运输工具保险,它是传统财 产保险业务的重要险种之一。 (2)船舶保险的险别与责任范围 船舶保险的基本险分为全损险和一切险。 船舶保险全损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包括:火 灾、雷击、爆炸、大风、洪水、海啸、地震、 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碰撞、触碰、搁 浅、触礁、沉没、倾覆、失踪等。船舶保险的 上述风险多发生在水上或岸边。这里的碰撞为 船与船或船与本身以外的物体发生猛烈的直接 接触。 船舶保险一切险除承保船舶保险全损险的 全部保险责任外,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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