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课件0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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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劳动 合同法 课件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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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部分 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1劳务派遣2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一)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3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二)劳务派遣在中国的初起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在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就业再就业的背景下,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我国产生并得到发展。4一、本法
2、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三)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现状进入本世纪初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在我国发展速度明显加快。5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四)劳务派遣快速发展的原因1.部分劳务派遣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符合社会化分工原则,能够降低社会成本6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2.部分用工单位为了规避劳动法规定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1)出于解雇便利的意图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2)出于降低员工工资的意图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3)出于逃避社会保险等义务而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用工 7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
3、定的背景(五)目前劳务派遣用工存在的问题1.当前存在的问题很多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一些劳务派遣单位资本金小,基本没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且往往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使得劳动者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常常难以得到保障;一些用工单位安排超时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不按劳务协议提供劳动条件等,使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且劳动者时常得不到权利救济。8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2.存在的长远隐患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将可能进一步泛滥,导致劳动关系“空壳化”,即大量有劳动关系的单位不用工,而用工的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
4、 9一、本法对劳务派遣专门作出特别规定的背景(六)规范劳务派遣的目的使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劳务派遣能够得到健康发展;同时,防止用工单位规避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0二、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一)劳务派遣单位的性质及设立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11二、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二)关于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行政许可公司法第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5、”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报经批准,也没有规定公司经营劳务派遣须经批准。12三、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合同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13三、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二)劳动合同期限方面的区别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其标准不低于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4三
6、、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三)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 1.被派遣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15三、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2)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5)劳务派遣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7、6三、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 1)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 2)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7三、明确劳务派遣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的区别2.劳务派遣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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