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92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四章合同法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4676269
  • 上传时间:2022-12-31
  • 格式:PPT
  • 页数:92
  • 大小:361.50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四章合同法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合同法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四章 合同法 o 本章内容:(1)合同概念、特征;(2)合同的成立及效力;(3)合同的履行(概念及原则);违约及其法律后果;(4)合同的保全与担保;(5)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第一节合同法概论(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 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消灭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或消灭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2、特征:(1)是有关当事人(非单方)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是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3)是各方当事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4)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

    2、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利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需要采用特定形式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时间 5、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三)合同法o 1、概念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法(99年)及其解释。2、调整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3、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公平交易原则(4)合法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成立的程序1、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愿意根

    3、据一定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后果: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即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o(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B.要约必须表明受拘束性;注意区分:注意区分:(1)要约与要约邀请 主要标准:当事人是否表明受其约束的意思 此外,须根据各国法律规定、交易习惯、订约提议内容判断(2)商业广告、悬赏广告我国合同法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某日,何某在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现了一份打印的某日,何某在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现了一份打印的“好消息好消息”,写到:,写到:“本培训中心有意出售本培训中心有

    4、意出售10部部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为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为4760元,欲元,欲购买者务于两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购买者务于两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在见到此消息时,先给培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在见到此消息时,先给培训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约,然后交款提货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约,然后交款提货”。何某早。何某早就想购买这样一部相机就想购买这样一部相机,马上按照指定的电话号,马上按照指定的电话号码,给宋某打电话,请求他给预留一架,第二天去码,给宋某打电话,请求他给预留一架,第二天去交款提货。宋某满口答应。第二天何某找到宋某交交款提货。宋某满口答应。

    5、第二天何某找到宋某交款提货,宋某提出,要以款提货,宋某提出,要以4760元的价格买走,必元的价格买走,必须再买一个须再买一个2600元的镜头。单买机身,每架元的镜头。单买机身,每架5060元。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元。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好消息好消息”,宋某,宋某却说,这是为吸引买主才这样写的,并不是说非得却说,这是为吸引买主才这样写的,并不是说非得按上面表明的价格卖。何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按上面表明的价格卖。何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某市温泉大酒店,分别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某市温泉大酒店,分别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店急需我店急需25寸

    6、彩电寸彩电500台,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件,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件,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三。三家电视机厂都先后向其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家电视机厂都先后向其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彩电价格。丙电视机厂在发出函件的同时,给温泉大酒彩电价格。丙电视机厂在发出函件的同时,给温泉大酒店发送了彩电店发送了彩电500台。温泉大酒店听说台。温泉大酒店听说“长江长江”牌彩电牌彩电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长江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长江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酒店愿购买贵厂我酒店愿购买贵厂500台台25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由我方负担由

    7、我方负担”。在发出函件后第二天上午,长江电视机。在发出函件后第二天上午,长江电视机厂发函称准备发货。下午丙电视机厂将厂发函称准备发货。下午丙电视机厂将500台彩电送到。台彩电送到。温泉大酒店拒绝接受。丙电视机厂遂以该酒店拒收货物温泉大酒店拒绝接受。丙电视机厂遂以该酒店拒收货物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发出后要约的撤回(发出后到达前)到达前)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注意区分:口头、邮

    8、寄以及数据电文方式的到达认定o 要约的撤销(到达后要约的撤销(到达后作出承诺前)作出承诺前)1818条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发出承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1919条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二)受要约人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香港甲商行于香港甲商

    9、行于10月月20日来电向上海乙公司发盘出日来电向上海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有效期限。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定后,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日下午1时时送达香港甲商行。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送达香港甲商行。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甲商行于港甲商行于10月月22日上午日上午9时时15分向香港电报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局

    10、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商行于商行于10月月20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时20分送达乙公司。问:香港甲商分送达乙公司。问:香港甲商行能否撤销其发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行能否撤销其发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4 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termination of the offer)a.a.要约的期限已过要约的期限已过b.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c.c.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反要约反要约)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有

    11、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变更2 2、承诺承诺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后果: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o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包括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4)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问题:迟到承诺的效力?问题:不完全一致的效力?o承诺的生效承诺的生效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

    12、诺的通知应当在承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到达要约人。承诺的迟延承诺的迟延(1 1)期外作出,期外到达)期外作出,期外到达无效(新要约)无效(新要约)(2 2)逾期承诺)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原则上无效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及时通知有效有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生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生效时间为准时间为准 (3 3)期内承诺,期外到达)期内承诺,期外到达原则上有效原则上有效要约要约人及时通知无效人及时通知无效承诺无效承诺无效非实质性变更的效力o第31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

    13、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o 第28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o(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时间(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特别规定:A、合同书形式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B、确认书形式签订确认书时C、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

    14、事人未采用,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o 2、合同成立地点(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2)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o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要求B在十日内报价。B按期报价,也要求A在十日内答复。A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B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发货,A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也未付货款。后市场价格下跌,A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o 试分析A传真订货、B报价、A回复报价的法律性质。买卖合同是否成立?o(三)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15、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o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案例:7月月5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以以每吨每吨800美美元元CIF菲律宾港口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300吨,吨,7月月25日前日前承诺有效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

    16、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至每吨格降至每吨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为780美元,并于美元,并于8月月1日通知对方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承诺期限为承诺期限为8月月10日日”。菲律宾商人于。菲律宾商人于8月月8日来电报接受日来电报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月7日日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

    17、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1.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本案?2.若菲律宾商人若菲律宾商人8月月8日发出的电报于日发出的电报于8月月11日才收到,则日才收到,则本案结果如何本案结果如何?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一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由法律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具有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由法律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生效要件生效要件: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附期限

    18、(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附期限(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有效有效无效无效效力待定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可变更可撤销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1、概念: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不发生效、概念: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不发生效力的合同。力的合同。2、特征:、特征:(1)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全部或部分无效)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全部或部分无效)(2)自始无效)自始无效(3)当然无效)当然无效(4)永远无效)永远无效 3 3、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19、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免责条款当然无效吗?、免责条款当然无效吗?(1)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限制一方或双方将来责任的条款。限制一方或双方将来责任的条款。(2)一般来说,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应当承认其效力。应当承认其效力。(3)无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因故

    20、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效力待定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合同已成立、概念:合同已成立,但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但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因此其效力是要件的规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因此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否发生尚未确定。2、种类:、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3)无处分权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相对人撤销权(1月内行使)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指不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合同条件(意思

    21、表示不真指不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合同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以被撤销权人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效力的合实),而可以被撤销权人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效力的合同。同。特征特征(1 1)效力可以变更或撤销)效力可以变更或撤销(2 2)需要撤销才不发生效力)需要撤销才不发生效力(3 3一旦被撤销,效力自始无效一旦被撤销,效力自始无效 1、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重大误解;)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某商场推出销售“世界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的广告。甲系文物收藏爱好者,闻讯后到该商场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尊秦始皇兵马俑。

    22、事后发现是仿制品,便以某商场发布虚假广告和制作虚假的商品标签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并加倍赔偿。某商场辩称真品属于文物,不可能在商场出售。商场出售的只能是仿制品,不存在误导和欺诈,因而拒绝退货和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办理三尊仿制秦始皇兵马俑的退货手续,驳回甲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

    23、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2、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1)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撤销权。)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撤销权。(2)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即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即归于消灭。归于消灭。(3)另外撤销

    24、权人知道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另外撤销权人知道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亦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亦消灭。消灭。3、合同无效(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4)追缴非法所得财产)追缴非法所得财产总结不同效力的结果o 有效法律约束力o 无效o 效力待定o 可变更、可撤销1、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2、正在履行的,中止履行、正在履行的,中止履行3、已经履行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已经履行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追缴财产追缴财产1

    25、、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2、无权处分、无权处分3、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相对人撤销权(1月内行使)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变更权、撤销权1年内行使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1、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

    26、的得以实现的行为。的行为。2、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约束力的首要表现。当事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律约束力的首要表现。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协议补充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习惯

    27、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

    28、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三)合同履

    29、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合同法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权和不安(先履行先履行)抗辩权三种。抗辩权三种。1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 (1)概念: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双务合同中应当中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

    30、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当事人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履行给付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履一方在对方履行给付以前,可以拒绝自己的履行义务的权利。行义务的权利。2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1 1)概念:)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互负债务,有,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末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末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求。3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1 1)概念:)概念:不

    31、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合同履行的权利。(2 2)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

    32、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情形。o(3)效力A.中止履行B.解除合同通知 对方提供担保、举证恢复履行注意权利的行使程序o A公司与B公司订立一份购买精密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买方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合同订立后,A公司获悉B公司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卖方B:据悉你公司的仪器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卖方B收到通知后,立即向A提供书面保证:如不能履行义务,将由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规定所付一切款项。但买方A收到此通知后仍然坚持中止履行合同.o(四)合同的保全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其

    33、债权的法律措施。代位权 撤销权1、代位权(1)概念)概念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o(2)成立要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已经到期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34、;债务人的怠于行使损害到对债权人履行债务(3)行使注意5点:主体+名义+诉讼+范围+费用o 2、撤销权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35、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五)合同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依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为保证合同履行或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保障措施。担担保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是主合保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同中的担保条款。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保证保证1 1、保证

    36、: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保证:主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 用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用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第三人为保证人。第三人为保证人。2 2、保证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形成、保证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形成 的合同关系。的合同关系。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主债权债务保证关系委托保证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3 3、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无约、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无约定或不明确的按法定范围)定或不明确的按法定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实现债权的费用。权的费用。4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

    37、;无约定的,自主债务履行届满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之日起6个月。个月。5 5、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保证责任的免除和消灭(1 1)保证期间,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保证期间,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人身性人身性只为特定的、有信任关系的债务人提供只为特定的、有信任关系的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2 2)主合同变更,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主合同变更,而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可能加重保证人责任可能加重保证人责任)(3 3)一般保证中(有先诉抗辩权),主债期满之日起)一般保证中(有先诉抗辩权),主债期满之日

    38、起6 6个月内,债权人未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个月内,债权人未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责任。(4 4)连带保证责任中(无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责任中(无先诉抗辩权),6 6个月保证期个月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可免除保证责任。间,债权人未要求连带责任保证的,可免除保证责任。(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而债权人放)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而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弃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抵押1、概念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39、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法律关系抵押法律关系抵押物抵抵押押人人债务人债务人第三人第三人抵抵押押权权人人债债权权人人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抵押关系抵押关系o 2、抵押物(1)可以抵押的财产(2)不得抵押的财产3、抵押的设定、抵押的设定(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o 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应以书面形式订立o 流质条款禁止流质条款禁止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

    40、务时抵押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2)抵押物的登记抵押物的登记o 不动产不动产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依法可以用于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及依法可以用于抵押的其他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抵押权自登记时发生效力。o 动产动产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机器设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机器设备、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或者交通工具抵押的,抵押权原材料、产成品等动产或者交通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自抵

    41、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第三人。o 4、抵押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1)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抵押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2)抵押物的处分权抵押物的处分权 A转让权转让权 B出抵权出抵权(大于所担保债权的财产余值可大于所担保债权的财产余值可再次抵押再次抵押)(3)抵押物的出租权抵押物的出租权o 5、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1)抵押权的保全权抵押权的保全权(2)抵押物的处分权抵押物的处分权(届期未受偿时届期未受偿时)(3)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6、抵押权的实现(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A抵押权有效存在抵押权有效存在;B债务已

    42、届清偿期债务已届清偿期;C债务人未清偿债务债务人未清偿债务(2)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抵押权的实现方式 折价、折价、拍卖、变卖拍卖、变卖(3)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普通债权抵押权普通债权 抵押权之间抵押权之间:先登记后登记未登记先登记后登记未登记 同日登记的,按比例同日登记的,按比例应在主债权诉讼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押权质押o 1 1、概念、概念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动产或权利移交移交债权人占有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有权

    43、依法以该动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动产质押动产质押1、动产质权的、动产质权的设立与生效设立与生效书面质押合同书面质押合同+交付交付=质权生效质权生效2、质权的担保范围、质权的担保范围3、质权人的权利义务、质权人的权利义务4、动产质权的消灭、动产质权的消灭(1 1)主债权消灭;()主债权消灭;(2 2)质物灭失;()质物灭失;(3 3)质权的抛)质权的抛弃(弃(4 4)质物的任意返还()质物的任意返还(5 5)质物占有的丧失)质物占有的丧失(6 6)质权实现)质权实现权利质权o(1 1)成为权利质权标的的权利须具备的条件)成为权利质权标的的权利须具备的条件A.须为财产权须

    44、为财产权B.B.须具有让与性须具有让与性o(2 2)国内法中可以质押的权利)国内法中可以质押的权利A.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C.C.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D.D.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如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如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留置留置o 1、概念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权人按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有

    45、权留置该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 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而优先受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而优先受 偿偿o 2、成立要件(1 1)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 2)债权期满而未获清偿时)债权期满而未获清偿时(3 3)占有的动产与债权有牵连)占有的动产与债权有牵连 3 3、留置权实现和消灭、留置权实现和消灭实现:到期(实现:到期(2 2个月宽限期)不履行债务时,可拍卖、变个月宽限期)不履行债务时,可拍卖、变卖留置物。(价款超过部分归债务人,不足部分由债卖留置物。(价款超过部分归债务人,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务人清偿)消灭:一是债权消灭;二是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消灭:一是

    46、债权消灭;二是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债权人接受 定金定金一、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一、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预先支付的部分款项预付款:预先支付的部分款项1 1、性质上:定金是担保形式、性质上:定金是担保形式 预付款是履行合同的行为预付款是履行合同的行为2 2、相对性上:定金是从合同、相对性上:定金是从合同 预付款是主合同内容预付款是主合同内容3 3、法律后果:定金适用定金罚则、法律后果: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预付款不产生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不产生丧失或双倍返还二、定金与押金的区别二、定金与押金的区别1 1、时间:定金在履行前支付、时间:定金在履行前支付 押金在同时或相继押金在同时或相继

    47、2 2、数量:定金不超标的额、数量:定金不超标的额20%20%押金可高于、可等于债权额押金可高于、可等于债权额3 3、后果:定金罚则、后果:定金罚则 只约束交付押金的一方,不发生只约束交付押金的一方,不发生 双倍返还双倍返还 三、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三、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1 1、作用上:定金是担保形式、作用上:定金是担保形式 违约金是赔偿或惩罚违约金是赔偿或惩罚2 2、时间上:定金是履行前支付、时间上:定金是履行前支付 违约金是违约后支付违约金是违约后支付3 3、后果上:定金罚则、后果上:定金罚则 违约金不必然导致合同的解违约金不必然导致合同的解 除,对方要求继续履约的,除,对方要求继续履约的,

    48、违约方仍要继续履行违约方仍要继续履行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第五节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一)合同的变更(一)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行修改或者补充。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二)合同的转让

    49、(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合同的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一般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合同的转让,一般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合同的转让有三种情况合同的转让有三种情况: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让与)、合同权利转让(债权让与)、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担)、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担)、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概括转移)。(概括转移)。1、合同权利的转让(债权让与)合同债权的转让,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新债权人。立法侧重保护债务人让与人(原债权人)让与人(原债权人)受让人(第三人、新债权人)受让

    50、人(第三人、新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通知o 2、合同义务的转让 又称债务承担,由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让与人)(让与人)承担人(第三人)承担人(第三人)(新债务人)(新债务人)同意o 3、概括转让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两种方式:合同转让(须对方同意)企业合并、分立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终止o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7种情形)o 履行;o 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o 抵消o 提存(条件、程序、效力)o 免除o 混同o 其他第第七七节节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概念与特征、概念与特征(1)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四章合同法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4676269.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