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章合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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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合同法 o 本章内容:(1)合同概念、特征;(2)合同的成立及效力;(3)合同的履行(概念及原则);违约及其法律后果;(4)合同的保全与担保;(5)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第一节合同法概论(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概念 当事人之间为设立、变更或消灭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国民法通则)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或消灭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2、特征:(1)是有关当事人(非单方)的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是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3)是各方当事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4)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的种类 1、双务合同与
2、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利 3、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需要采用特定形式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时间 5、主合同与从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6、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三)合同法o 1、概念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法(99年)及其解释。2、调整范围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身份关系不适用合同法。3、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公平交易原则(4)合法原则 第二节合同的成立第二节合同的成立一、合同成立的程序1、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即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愿意根
3、据一定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后果:一旦要约被对方承诺即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o(1)要约应具备的条件:A.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B.要约必须表明受拘束性;注意区分:注意区分:(1)要约与要约邀请 主要标准:当事人是否表明受其约束的意思 此外,须根据各国法律规定、交易习惯、订约提议内容判断(2)商业广告、悬赏广告我国合同法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某日,何某在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现了一份打印的某日,何某在自己的自行车筐中发现了一份打印的“好消息好消息”,写到:,写到:“本培训中心有意出售本培训中心有
4、意出售10部部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为全新日本原装佳能照相机身,每架为4760元,欲元,欲购买者务于两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购买者务于两日内携带现金到培训中心,找宋某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在见到此消息时,先给培训买。如怕丧失良机,可在见到此消息时,先给培训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约,然后交款提货中心宋某处打电话预约,然后交款提货”。何某早。何某早就想购买这样一部相机就想购买这样一部相机,马上按照指定的电话号,马上按照指定的电话号码,给宋某打电话,请求他给预留一架,第二天去码,给宋某打电话,请求他给预留一架,第二天去交款提货。宋某满口答应。第二天何某找到宋某交交款提货。宋某满口答应。
5、第二天何某找到宋某交款提货,宋某提出,要以款提货,宋某提出,要以4760元的价格买走,必元的价格买走,必须再买一个须再买一个2600元的镜头。单买机身,每架元的镜头。单买机身,每架5060元。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元。何某拿出他们散发的“好消息好消息”,宋某,宋某却说,这是为吸引买主才这样写的,并不是说非得却说,这是为吸引买主才这样写的,并不是说非得按上面表明的价格卖。何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按上面表明的价格卖。何某将培训中心诉至法院。某市温泉大酒店,分别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某市温泉大酒店,分别向甲电视机厂、乙电视机厂及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丙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店急需我店急需25寸
6、彩电寸彩电500台,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件,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件,我方愿派人前往购买”。三。三家电视机厂都先后向其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家电视机厂都先后向其回复,告知备有现货,且通报了彩电价格。丙电视机厂在发出函件的同时,给温泉大酒彩电价格。丙电视机厂在发出函件的同时,给温泉大酒店发送了彩电店发送了彩电500台。温泉大酒店听说台。温泉大酒店听说“长江长江”牌彩电牌彩电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长江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长江电视机厂发出函件称“我酒店愿购买贵厂我酒店愿购买贵厂500台台25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寸彩电,盼速送货,运费由我方负担由
7、我方负担”。在发出函件后第二天上午,长江电视机。在发出函件后第二天上午,长江电视机厂发函称准备发货。下午丙电视机厂将厂发函称准备发货。下午丙电视机厂将500台彩电送到。台彩电送到。温泉大酒店拒绝接受。丙电视机厂遂以该酒店拒收货物温泉大酒店拒绝接受。丙电视机厂遂以该酒店拒收货物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构成违约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要约的生效时间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发出后要约的撤回(发出后到达前)到达前)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注意区分:口头、邮
8、寄以及数据电文方式的到达认定o 要约的撤销(到达后要约的撤销(到达后作出承诺前)作出承诺前)1818条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发出承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1919条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二)受要约人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消;(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消的,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香港甲商行于香港甲商
9、行于10月月20日来电向上海乙公司发盘出日来电向上海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有效期限。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定后,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日下午1时时送达香港甲商行。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送达香港甲商行。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甲商行于港甲商行于10月月22日上午日上午9时时15分向香港电报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局
10、交发电报,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商行于商行于10月月20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日电发盘撤销。甲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日上午11时时20分送达乙公司。问:香港甲商分送达乙公司。问:香港甲商行能否撤销其发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行能否撤销其发盘?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4 4)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termination of the offer)a.a.要约的期限已过要约的期限已过b.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c.c.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要约被受要约人拒绝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反要约反要约)实质性变更实质性变更有
11、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变更2 2、承诺承诺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后果: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o 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包括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4)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问题:迟到承诺的效力?问题:不完全一致的效力?o承诺的生效承诺的生效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
12、诺的通知应当在承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到达要约人。承诺的迟延承诺的迟延(1 1)期外作出,期外到达)期外作出,期外到达无效(新要约)无效(新要约)(2 2)逾期承诺)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原则上无效要约人及时通知要约人及时通知有效有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生效承诺有效,合同成立时间以承诺生效时间为准时间为准 (3 3)期内承诺,期外到达)期内承诺,期外到达原则上有效原则上有效要约要约人及时通知无效人及时通知无效承诺无效承诺无效非实质性变更的效力o第31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
13、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o 第28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第29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o(二)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1、合同成立时间(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特别规定:A、合同书形式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B、确认书形式签订确认书时C、实际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
14、事人未采用,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o 2、合同成立地点(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2)书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地点o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传真订货,要求B在十日内报价。B按期报价,也要求A在十日内答复。A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B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发货,A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也未付货款。后市场价格下跌,A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o 试分析A传真订货、B报价、A回复报价的法律性质。买卖合同是否成立?o(三)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
15、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o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案例:7月月5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日,我国某公司向菲律宾一公司发盘“以以每吨每吨800美美元元CIF菲律宾港口菲律宾港口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的价格出售某种谷物300吨,吨,7月月25日前日前承诺有效承诺有效”。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
16、菲律宾商人接电报后,要求中方某公司将价格降至每吨格降至每吨750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美元。经研究,中方某公司决定将价格定为为780美元,并于美元,并于8月月1日通知对方日通知对方:“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此为我方最后定价,承诺期限为承诺期限为8月月10日日”。菲律宾商人于。菲律宾商人于8月月8日来电报接受日来电报接受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中方某公司的最后发盘,但此前中方某公司得知世界市场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上该种谷物价格已升至每吨820美元的消息,并于美元的消息,并于8月月7日日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发电报菲律宾商人要求撤
17、盘,菲律宾商人认为合同已成立,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中方某公司撤盘系违法行为,双方发生纠纷。1.合同是否成立合同是否成立?如何处理本案如何处理本案?2.若菲律宾商人若菲律宾商人8月月8日发出的电报于日发出的电报于8月月11日才收到,则日才收到,则本案结果如何本案结果如何?第三节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一一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由法律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具有是指符合法律要求的要件,由法律作出肯定性评价而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约束力。生效要件生效要件: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附期限
18、(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附期限(生效期限或终止期限)有效有效无效无效效力待定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可变更可撤销二、无效合同二、无效合同1、概念: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不发生效、概念: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确定地不发生效力的合同。力的合同。2、特征:、特征:(1)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全部或部分无效)完全不发生法律效力(全部或部分无效)(2)自始无效)自始无效(3)当然无效)当然无效(4)永远无效)永远无效 3 3、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合同无效的法定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
19、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免责条款当然无效吗?、免责条款当然无效吗?(1)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免责条款: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限制一方或双方将来责任的条款。限制一方或双方将来责任的条款。(2)一般来说,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一般来说,当事人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应当承认其效力。应当承认其效力。(3)无效的免责条款:)无效的免责条款: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因故
20、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三、效力待定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合同已成立、概念:合同已成立,但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但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因此其效力是要件的规定(当事人行为能力),因此其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否发生尚未确定。2、种类:、种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3)无处分权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相对人撤销权(1月内行使)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四、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指不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合同条件(意思
21、表示不真指不完全符合法律要求的有效合同条件(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可以被撤销权人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效力的合实),而可以被撤销权人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其效力的合同。同。特征特征(1 1)效力可以变更或撤销)效力可以变更或撤销(2 2)需要撤销才不发生效力)需要撤销才不发生效力(3 3一旦被撤销,效力自始无效一旦被撤销,效力自始无效 1、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可撤销的情形(1)重大误解;)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显失公平;(3)欺诈、胁迫)欺诈、胁迫(4)乘人之危)乘人之危某商场推出销售“世界八大奇迹,秦始皇兵马俑”的广告。甲系文物收藏爱好者,闻讯后到该商场以2.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三尊秦始皇兵马俑。
22、事后发现是仿制品,便以某商场发布虚假广告和制作虚假的商品标签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并加倍赔偿。某商场辩称真品属于文物,不可能在商场出售。商场出售的只能是仿制品,不存在误导和欺诈,因而拒绝退货和赔偿。法院判决商场办理三尊仿制秦始皇兵马俑的退货手续,驳回甲的其他诉讼请求。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
23、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2、撤销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1)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撤销权。)利益受损失一方有撤销权。(2)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受害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即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撤销权即归于消灭。归于消灭。(3)另外撤销
24、权人知道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另外撤销权人知道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亦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该撤销权亦消灭。消灭。3、合同无效(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合同无效(被撤消)后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4)追缴非法所得财产)追缴非法所得财产总结不同效力的结果o 有效法律约束力o 无效o 效力待定o 可变更、可撤销1、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2、正在履行的,中止履行、正在履行的,中止履行3、已经履行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已经履行的,返还财产,折价补偿、赔偿损失、追缴财产追缴财产1
25、、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2、无权处分、无权处分3、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法定代理人追认权、相对人撤销权(1月内行使)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变更权、撤销权1年内行使第四节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一)合同履行的概念1、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和实现各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得以实现自享受的权利,使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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