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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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地火灾的应急预案范文8篇第一篇: 建筑工地火灾的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各项处置工作,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处置森林火灾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1.4基本原则(1)统一领导,分组负责。在
2、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林业局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2)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本预案涉及的县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3)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处置森林火灾,要坚持“周密组织,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4)落实责任,常备不解。各镇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
3、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解,快速反应,处置得当。2、森林火灾分级标准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2.1特大森林火灾(级)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3、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或仓库不足1公里;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市支援。2.2重大森林火灾(级)1、连续燃烧超过12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0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3、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4、,或位于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2.3较大森林火灾(级)1、连续燃烧超过6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超过10公顷以上、50公顷以下;3、造成3人以下重伤;4、威胁县、市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5、向县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2.4一般森林火灾(级)1、连续燃烧超过2小时未得到控制;2、受灾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下;3、向镇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性的。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县森林防火指挥部3.1.1组成总指挥: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林业局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武警中队队长。成员:县检察院、法院,县发改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
5、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局、卫生局、供电局、旅游局、气象局、公安森林分局,广播电视台、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3.1.2职责(1)负责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2)指导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开展工作。(3)分析、研判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提出应对措施,指挥、协调各镇、各有关单位参与森林防火、扑火行动。(4)报请启动或终止本预案。(5)按照有关规定,商请调动驻市和上级增援部队参与扑救行动。(6)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1.3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本预案启动后,各有关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做好火灾扑救工作。各
6、有关单位职责如下:(1)县发改局:协助粮食部门做好扑火救灾的粮食供应保障工作,并监督执行。(2)县经贸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应急所需电力、燃料的供应及相关物资的调拨工作。(3)县公安局:及时组织城市消防部门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加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4)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5)县财政局:及时拨付火灾扑救工作中应由县财政安排的经费。(6)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的快速运输。(7)县农业局:当林农结合部地区发生森林火灾时,会同县
7、林业局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保证人员、居民点设施和牲畜安全。(8)县卫生局:做好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并根据需要转送伤员到上级医院救治;落实灾区药品、医疗器械的调拨工作。(9)移动新兴分公司、电信新兴分公司:组织协调做好扑救工作所需通信保障工作。(10)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林火卫星监测、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的发布工作。(11)县人武部: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12)县武警中队:按有规定及时组织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13)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抢险救助工作。3.2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本
8、预案启动后,县林业局成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具体承担处置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单位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县林业局做好扑火救灾工作。3.2.1组成指挥:县林业局局长。副指挥:县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值班主任: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林政股、营林科教股、计财股、公安森林分局。县森林扑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扑火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3.2.2职责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任务:(1)综
9、合调度。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动态、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负责相关单位间的协调等工作。(2)扑火救灾。及时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3)后勤保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救灾工作提供保障。(4)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检查监督扑火救灾进展情况,协助当地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4、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4.1森林火灾预防全县各级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和生活用火行为,
10、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有计划地清除林下可燃物;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4.2火险预测预报依据县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县林业局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县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县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电视台节目中播出;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县林业局积极与县气象局合作,在电视台中向全县发布高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4.3林火监测县林业局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
11、点变化情况,核查和反馈监测情况,掌握全县火情动态。火灾发生地的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必要时,向省林业局要求申请国家林业局西南航空护林总站派出森林消防飞机侦察火场动态,绘制火场态势图。4.4人工影响天气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制有利条件。4.5信息报告4.5.1一般火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市林业局。发生一般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应立即核准情况,并在30分钟内向县林业局报告。4.5.2发生较大等级以上森林火灾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在两小时内向市林业局报告。
12、5、火灾扑救5.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层级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层级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低到高分为三级。5.1.1、级响应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有关森林经营单位)直接处理。及时向县林业局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情况,制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5.1.2、级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林业局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应急支持保障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县林业局赴火场工作组人员立即赶赴火场
13、。5.1.3、级响应发生重大级别以上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指挥部成员单位报告(通报)情况,拟订先期处置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报请市人民政府启动相关预案。5.2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一旦火情趋于严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层级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始终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在不同行政区域交界处发生的森林火灾或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项工
14、作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片、段)的组织指挥。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武警部队在执行灭火任务时,内部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在县政府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5.3扑火原则5.3.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5.3.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5.3.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5.3.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
15、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扑火力量为主,其他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扑火力量为辅。5.3.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明火扑灭后,当地人民政府要留下足够人员清理火场,并落实责任人,分班分批次地留守火场,以防死灰复燃。5.4应急通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无线通信网络,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信网的基础上,当地通信部门要建立火场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在紧急状况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5.5扑火安全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5.6居民点及群众
16、安全防护各地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种植生物防火林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5.7医疗救护森林火灾一旦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当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必要时,由县卫生局组派医疗专家进行救治或者组织伤员转送。死难者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5.8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5.8.1扑火力量的组成。扑救森林火灾以镇组建的森林消防队及当地群众作为第一梯队;以县森林消防队、县林业局机关干部作为第二梯队;以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
17、、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及事发地邻近镇森林消防队作为第三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商情本市森林防火专业队作为第四梯队。5.8.2跨镇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当扑火力量不足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邻近镇的森林消防队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原则上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5.8.3扑火队伍调动程序。当需要跨镇调动各镇森林消防队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指挥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5.9案件查处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5.10信息发布5.10.1森林火灾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5.10.2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
18、灾和扑火动态等信息必须按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有关信息发布的规定进行,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核实后报县政府统一发布。5.10.3信息发布工作,由县林业局商县委宣传部、县新闻办办理。5.11应急结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林业局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程序审批后宣布结束应急期。较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县林业局适时宣布结束应急期的工作。6、后期处置6.1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由县林业局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于火灾扑灭后3天内书面报县人民政府。6.2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县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
19、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6.3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工作总结,重点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县林业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局上报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7、综合保障7.1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县、镇(林场)与火场的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信基础设施,为扑火工作提供通
20、信与信息保障。县气象局负责发布天气形势分析数据、林火卫星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和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信息支持。7.2后备力量保障加强各级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建设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培训和准备,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7.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本县森林防火任务,建立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和装备,有条件时可以配备森林消防灭火水车。7.4资金保障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根据扑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的工作需要
21、,提出需由县财政承担的项目支出预算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7.5培训演练7.5.1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开展扑火指挥员、森林消防队员和扑火人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扑火实战训练和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科学扑火与避火安全常识,以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7.5.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县林业局应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8、附则8.1术语说明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达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责任与奖惩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
22、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4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第二篇: 建筑工地火灾的应急预案为了加强防火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各社区居民带来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区稳定,制定本预案。1、组织机构各社区应急领导小组是社区火灾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社区消防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各社区居委会主任,成员由各社区工作人员组成。2、预防预警A社区内火灾事故应急小组对社区域内单位和社区居民设施设备及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排查,对消防管线、供水、消防栓、灭火器和逃生器材进行检查,做到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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