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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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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国际私法 教学 安排 第一 意义 历史 第二 课件
    资源描述:

    1、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 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 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 第五讲 公共秩序保留和先决问题 第六讲 自然人和法人 第七讲 物权和债权 第八讲 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讲 侵权行为 第十讲 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讲 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二讲 复习12/30/20221什么是物权1、物权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物权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3、物权为享受物的利益之权利4、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 利益的绝对性权利12/30/20222什么是债权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具有三项权能:给付请求权 给付受领权

    2、 保护请求权债权的特征: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性;平等性;期限性;12/30/20223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在权利性质上2、在权利设定上3、在义务主体方面4、在权利客体上5、在权利效力上6、在时限性上7、在转让限制上8、在民法的保护方法上12/30/20224国 际 私 法主讲教师 黄 山讲师 马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教研室12/30/20225 国际私法讨论题 1.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2.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3.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和体系12/30/20226第一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国际私法的准确定义是什么?这一定义有什么特点?2、试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对近现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影

    3、响3、试论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12/30/20227第二次作业(9月20日布置月日交)1、谈谈冲突规范的含义、性质和作用2、谈谈法律选择方法3、谈谈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4、谈谈外国法查明制度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际12/30/20228第三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试论国际私法上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主要理论和实践2、试析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使用范围3、试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12/30/20229第四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试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加简要评价2、试论我国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3、试述我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立

    4、法和司法实践的主要内容12/30/202210案例一: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洗衣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中国法院。(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C国法。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

    5、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12/30/202211案例二: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只。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诉之中国法院。问1: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当事人是否可以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作出约定?为什么?

    6、3:该合同当事人约定适用甲国法是否有效?为什么12/30/202212案例三: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12/30/202213案例四:法籍华人保罗来华投资,与我国深圳一

    7、企业合资,建立一家化妆品厂。保罗在深圳购住宅一套,以便来华时居住。保罗在法国有一栋别墅,有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法国一家银行有300万美元存款。1997年8月,保罗在华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保罗的亲属因遗产继承发生纷争,在中国深圳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中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解决这一纷争?12/30/202214一、识别案情 怀亚特夫妇都是马尔他人,他们于1950年在马尔他缔结婚姻,1970年前他们居住在马尔他,197O年移居法国,并在法国塞特购置了房地产。1989年怀亚特去世,其妻根据马尔他法律到法国法院对死者的遗产管理人戈恩提起诉讼,要求除了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外,还要对死

    8、者地产的四分之一事有用益权。提起诉讼时,她的住所在法国塞特。怀亚特夫妇结婚时马尔他法律规定:1未亡配偶得以配偶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财产;2未亡配偶可取得已亡配偶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法国法律则规定:1未亡配偶以继承人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遗产;2未亡配偶不得取得已亡配偶地产的用益权。显然,适用马尔他法律或适用法国法律将导致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律是本案的关键。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对马尔他法律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继承法的一部分,则怀亚特夫人的请求没有根据,因为根据法国冲突法,不动产的继承依物业所在地法即法国法律。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婚姻财产法,则怀亚特夫人的诉讼请求成立,因

    9、为根据法国冲突法,婚姻财产应该依婚姻所在地法即马尔他法律。那么,依据什么法律进行判断呢?依据马尔他法,则怀亚特夫人对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应该是婚姻法制度,依法国法,马尔他的这些规则属继承法。问题 何为识别?在本案中需对哪些情况进行识别?12/30/202215 二、反致 案情 格雷堡是一个非婚生子,取得罗马尼亚国籍,但自10岁起即随母去法国,一直生活在法国,在法国里尔有事实上的住所。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需办理所谓获得“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但格雷堡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1969年,格雷堡在法国未立遗嘱而去世,留下动产在法国。格雷堡的母亲、妻子俱已死亡,且没有子女,他母亲

    10、的旁系亲属要求继承财产,因而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法国国际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本国法,即本案应适用罗马尼亚法。如适用罗马尼亚法,则非婚生子旁系亲属可以继承该婚生子的遗产,但罗马尼亚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住所地法,而且罗马尼亚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所以,又将应适用的法律指向法国法。问题 本案中究竟应以哪国法律作准据法?12/30/202216三、转致 案情 瑞典公民特布雷恩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78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英国的财产,归其教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恩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

    11、有占全部遗产十分之九的应继份。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份。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问题试问英国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重新审理?12/30/202217四、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案情 原告卡奈贝它曼和亚卡贝它曼是约翰逊的后代与继承人。他们在瑞典期德哥摩市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诉称:1954年10月4日,位于期德哥尔摩属于他们父亲所有的遗产(不动产)未经他们同意而被其父的遗产

    12、管理人卖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大使馆。原告主张该遗产管理人没有出售原告父亲遗产的权利,并且这笔交易结果显然对原告不利,要求法院判决这一买卖法律关系无效。问题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诉?12/30/202218 五、法律规避 案情 原告贝佛莱的妻子贝佛莱夫人,原为英国人,因与贝佛莱结婚而取得意大利国籍。后来,她想与贝佛莱离婚而与另一波兰人结婚。由于当时意大利法律规定不准离婚,德国法律准许离婚,为了达到与贝佛莱离婚的目的,贝佛莱夫人只身迁居德国,并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获得离婚判决后即在柏林与波兰人蒙都拉斯结婚。贝佛莱在意大利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其妻加入德国国籍、以及离

    13、婚、再婚的行为无效。当时,意大利冲突法规定,离婚适用于当事人的本国法。问题 本案中贝佛莱夫人的离婚、再婚有效吗?12/30/202219 六、涉外婚姻 案情 日本女子板上香子与中国公民刘威,于1986年9月30日在广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一年,板上香子以生活不习惯为由回日本京都世田谷区居住,夫妻各居一方。一年半后,板上香子到中国,以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夫刘威离婚。问题 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12/30/202220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

    14、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12/30/202221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

    15、哪一选项?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12/30/202222 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国际私法的意义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使学生们了解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以及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什么。国际私法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12/30/202223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12/30/202224 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历史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国际私法发

    16、展的历史和主要学说本章问题本章问题: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和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国际私法学的立法史12/30/202225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 地位概述第四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 法律地位12/30/202226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学习目的:了解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和外国 人民事法律地位 的历史发展,掌握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本章问题: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第法律与冲突法的关系、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的区别学习内容: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第 二 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

    17、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12/30/202227 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一、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二、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与冲 突法的关系12/30/202228 第 二 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一、奴隶制时期敌视待遇二、封建制时期差别待遇三、资本主义时期互惠待遇、平等待遇12/30/202229 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形式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方式三、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一)国民待遇(二)最惠国待遇(四)优惠待遇(五)普遍优惠待遇(六)不歧视待遇12/30/20223

    18、0 第 四 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学习目的:了解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 地位的历史,掌握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本章问题:新中国政府给予外国人在中国什么的民事法律地位学习内容: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 第 二 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12/30/202231 第 四 章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合理待遇时期排外时期特权时期12/30/202232 第 二 节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规定二、具体民事权利1、不动产使用权2、航运权3、知识产权12/30/2022334、投资权5、外国公司在

    19、我国的经营权6、结婚、抚养、离婚、继承等权利7、司法保护权12/30/202234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o 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o 1 主体o 2 客体o 3 法律关系和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法律事实12/30/202235o二、法律冲突o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o 1 统一私法o 2 国际惯例o 3 国际私法(冲突规范)12/30/202236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o一、定义和范围o二、特征o三、国际私法的性质o国际法 国内法 折衷说12/30/202237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o一、罗马帝国时代 市民法 万民法o二、意大利法学派 巴

    20、托鲁斯 法则区别说12/30/202238o三、法国学派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达让特莱 法规三分说o四、荷兰学派 胡伯 国际礼让说o五、英美学派 斯托里 戴西 既得权说12/30/202239 o六、德国学派萨维尼 法律关系本座说o七、新意大利学派孟其尼o八、现代国际私法理论12/30/202240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史o一、外国国际私法立法史o二、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o三、国际私法的统一 海牙国际会议12/30/202241 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第五章 冲突规范第六章 识 别第七章 反 致12/30/202242 第五章 冲突规范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各种不同

    21、的连接点和确定准据法的方法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冲突规范有哪几种类型。有哪些种类的连接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12/30/202243 第六章 识 别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识别的概念以及相关国内外的案例本章问题本章问题:识别和二级识别的概念以及相互区别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第三节 二级识别12/30/202244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反致制度的概念、类型、产生和意义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反致。反致有哪些类型。反致的根据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第二节 反致的理论

    22、依据 第七章 反 致12/30/202245第五章 法律冲突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 型o一、国际私法的结构o二、冲突规范的类型12/30/202246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o一、连接点及准据法o1 国籍 o2 住所o3 经常居所o4 定居国o5 船旗国o6 物之所在地12/30/2022477 行为地8 当事人的自主选择9 法院地10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二、连接点的种类划分及其确定1 主观的连接点和客观的连接点2 静态的连接点和动态的连接点12/30/202248o三、准据法的连接方法o1 重叠性连接o2 选择性连接o3 阶段性连接o4 分配性连接o5 加重性连接12/30/202249第

    23、四章 识 别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o一、识别的概念o二、识别问题的提出o1 安东夫人继承案o2 德国 卡恩:三种法律冲 突12/30/202250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o一、识别的依据o1 法庭地法说o2 准据法说o3 国际私法自体说 (1)拉贝尔的比较法说 (2)新诉讼地法说 (3)冲突规则目的说12/30/202251o二、我国的案例第三节 二级识别12/30/202252第五章 反 致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o一、反致的概念o二、反致的产生12/30/202253o三、反致的类型o反致o转致o间接反致o双重反致12/30/202254第二节 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o一、反致发生的条件o1 承认反致制度

    24、的国家o2 国际私法的消极冲突12/30/202255 二、反致的根据1 综合指定说2 弃权说3 外国主权尊重说4 实体法和国际私法的一体说反致主义的现实根据 1、内国法扩大说 2、国际判决的调和 中国国际私法上的反致制度12/30/202256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第九章 法律规避12/30/202257 第六章第六章 外国法的适用外国法的适用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外国法的性质、查明外国法的途径以及我国的有关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外国法的性质是什么。外国法查明和解释的途径有哪些。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外国法的性质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25、三、外国法的欠缺和不明 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五、中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规定12/30/202258 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规避法律规避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构成要件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法律规避的意义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12/30/202259 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o一、外国法的性质 事实说 法律说o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12/30/202260o三、外国法的欠缺或不明 驳回起诉说 内国法适用说 近似法说o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1、适用内国法的错误 2、对所适用

    26、的外国法发生解释错误o五、中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规定12/30/202261 第九章 法律规避o一、法律规避的意义o 鲍富莱蒙案 o 特拉华公司o 菲玫离婚o 内华达离婚o 方便旗问题12/30/202262国际避税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三、法律规避的效力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12/30/202263法律规避的构成应具备如下要件:(1)当事人应有规避法律的故意。(2)被规避的法律应是本应适用的法律。(3)法律规避是通过变更连结点来实现的。(4)法律规避必须是既遂的。12/30/202264法律规避又称为法律欺诈,国际私法是通过连结点来决定与法律关系有最密切关联的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从而

    27、调整涉外私法关系的规范,所以当事人故意变更连结点是不可取的。但是关于法律规避的效力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法国、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认为法律规避行为无效。德国、意大利、英国、美国等国家采取宽容的态度。12/30/202265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法律规避问题的立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性或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的效力。具体适用尚不明确。12/30/202266第十章 公共秩序保留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第五讲 公共秩序保留和先决问题12/30/202267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

    28、先决问题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先决问题产生的条件和解决方式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先决问题。先决问题如何解决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先决问题的意义 二、先决问题的解决12/30/202268第一章第一章 第十章第十章 公共秩序保留公共秩序保留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适用的条件和结果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公共秩序保留。它的适用结果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意义 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 三、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结果 四、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12/30/202269 第八章 公共秩序保留o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意义o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o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种类o二

    29、、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12/30/2022701 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公共秩序保留(Reservation of Public Order)是指法院地国按照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时,如果外国法的适用结果将违反内国公共秩序,就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这就是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public policy)问题。12/30/202271公共秩序保留条款的种类 规定依照公共秩序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的条款被称为公共秩序条款。公共秩序条款有以下各种形式。(1)排除条款(Ausschliessungsklausel)(2)保留条款(Vorbehaltsklausel)(3)综合限制的规定方式12/30/202272

    30、 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排除外国法适用的条件1、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排除外国法的适用的对象只限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即适用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的法律关系。2、于依照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时 只有依照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适用外国法,才存在适用该外国法的结果违背内国公共秩序的可能。3、普遍的公共秩序和国家的公共秩序4、外国法适用的结果违背公共秩序是排除外国法的条件5、外国法规定本身的反公序性和外国法适用的结果本身的反公序性6、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实体法上的公共秩序12/30/202273o三、排除外国法适用的结果o适用法院地法o适用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o国际私法自体说o四、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12/3

    31、0/202274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中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的法律制度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结婚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所以,在我国的结婚适用我国的法律,在我国法院的离婚也适用我国法律,我国并没有采用大陆法系国家所大多采用的属人法主义,所以,就不存在排除外国法的问题了。所以,就结婚和离婚问题,一夫多妻制或禁止离婚的外国法律制度在中国并不成为问题。12/30/202275 第十一章 先决问题o一、先决问题的意义 先决问题的产生条件o二、先决问题的解决 12/30/202276先决问题应具备的条件,即(1)主要问题依据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

    32、必须以外国法作为准据法。(2)该先决问题本身含有涉外因素,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可以作为单独一项争议向法院提出,并另有冲突规范适用之。(3)在确定该先决问题的准据法时,法院地国的冲突规范和解决主要问题的准据法所属国关于先决问题的冲突规范不同,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12/30/202277 先决问题的解决先决问题的解决1本问题准据法主义2、本问题准据法所属国国际私法主义3、法庭地国际私法主义 12/30/202278三、不统一法国家法的指定(一)不统一法国家的意义(二)区际冲突1、一般原则2、当事人本国法的指定直接指定主直接指定主义义间接指定主间接指定主义义12/30/2022793、我国的法律规定(

    33、三)人际冲突(四)时际冲突12/30/20228012/30/202281 第六讲 自然人和法人 第十四章 自然人 第十五章 法人12/30/202282 第十四章 自然人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关于确定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各种规定和我国的相关制度本章问题本章问题:如何选定确定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 12/30/202283 第十章 自然人第一节 权利能力o一、一般权利能力o1、总论o2、权利能力的开始12/30/202284o3、权利能力的终止 当事人的属人法 法院地法 具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o二、特别权利能力 12/3

    34、0/202285三、失踪宣告、死亡宣告1、法律冲突2、管辖权3、法律适用4、外国法院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承认条件5、外国法院失踪宣告、死亡宣告的效力6、我国的法律规定12/30/202286o第二节 行为能力o一、概论 财产行为能力o 身份行为能力o二、基于年龄的限制o1、总论o2、准据法o(1)当事人的属人法o(2)准据法的确定12/30/202287o3、内国交易安全的保护o(1)原则o(2)条件o4、我国法律规定o 民通第143条o 民通解释第179条、第 180条、第181条o 票据法第97条12/30/202288o三、基于精神障碍的限制o 1、概论o 2、管辖权o 3、准据法o (

    35、1)禁治产宣告的条件o 第一、适用属人法o 第二、适用法院地法o 第三、重叠适用 (2)禁治产宣告的效力 适用宣告地国家的法律12/30/202289 第十五章 法 人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确定法人属人法的制度、外国法人在内国的法律地位的规定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如何确定法人的属人法。如何确定外国法人在内国的地位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概论 第二节 法人的属人法 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地位 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12/30/202290 第十一章 法 人第一节 概论o一、冲突法上的问题o二、实体法上的问题12/30/202291第二节 法人的属人法o一、法人属人法的决定标准o1

    36、、法人设立准据法主义o2、管理中心所在地法主义o3、主要营业所所在地法主义o4、资本实际控制主义o5、法人设立准据法主义和法人本据地法主义的结合12/30/202292二、法人属人法的适用范围o o1、法人的成立及法人的性质o 2、法人的内部组织关系o 3、法人的权利能力o 经常性经营活动o 偶然性经营活动 内国交易安全的保护12/30/202293o4、法人的行为能力o5、法人的解散o三、跨国公司o1、定义o2、跨国公司的属人法o案例12/30/202294o第三节 外国法人的地位o一、外国法人的标准(法人的国籍)o 1、法人的国籍 o 2、o二、外国法人的承认o 1、对象o 经常性经营活动

    37、o 偶然性经营活动12/30/202295o2、承认的方法o (1)特许主义o (2)许可主义o (3)认可主义o (4)准则主义o (5)相互认许制o3、许可的条件和范围o4、国际法人的许可o5、跨国公司的承认12/30/202296o三、外国法人的法律地位o四、外国法人的监督管理12/30/202297o 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o一、法人属人法的确定o 民通解释第184条设立准据法 主义o二、外国法人的确定 o 民通解释第184条o 公司法第199条o 三资企业法12/30/202298o三、外国法人的认许制度o公司法第199条、第200条o 1980年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

    38、暂行规定12/30/202299o四、外国法人的权利能力o五、外国法人的认许和监督o公司法第200条205条12/30/2022100第七讲 物权和债权第十六章 物 权 第十七章 债 权12/30/2022101 第十六章 物 权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物权准据法确定的不同方法,物之所在地法主义及其例外以及我国对物权准据法的有关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物之所在地法主义。物之所在地法主义的例外情况有哪些。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一、物权准据法的决定物权准据法的决定二、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二、物之所在地法的例外三、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三、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四物权准据法和债权准据法的关系四物权准据法

    39、和债权准据法的关系五、我国关于物权的规定五、我国关于物权的规定12/30/2022102第十七章 债 权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了解决定合同准据法的基本制度和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没有选定准据法时如何决定合同应该适用的准据法。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当事人自治原则 第二节 当事人没有选择时的准据法的决 定方法 第三节 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第四节 我国的法律制度规定12/30/2022103第十二章 物权o一、物权准据法的决定o1、分割主义o2、统一主义萨维尼的动产三分说12/30/2022104o二、物之所在地法主

    40、义的例外o1、运送中的物o(1)适用发送地法o(2)适用目的地法o(3)适用所有人本国法o(4)适用债权合同的准据 法o(5)适用船旗国法12/30/2022105o2、运送中长期保存在某地仓库中的物o 适用实际物之所在地法o3、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o 适用船旗国或登记国法律12/30/2022106o三、物权准据法的适用范围o1、物权客体的范围o2、物权的内容o3、物权的变更条件o4、物权的保护方法o5、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别o 冲突法上的识别(一级识别)o 实体法上的识别(二级识别)12/30/2022107o四、物权准据法和债权准据法的关系o五、我国关于物权准据法的法律规定o1、一般物权o

    41、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12/30/2022108o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通则意见(试行)第186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o关于动产的物权问题,我国尚无法律规定。12/30/20221092、船舶物权o1992年制定的海商法第270条272条就船舶物权作了规定。o第270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12/30/2022110o第271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

    42、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o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12/30/2022111o3、航空器物权o1995年10月30日制定,1996年3月1日实施的民用航空法o第185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12/30/2022112o第186条规定:民用航空器抵押权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o第187条规定:民用航空器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12/30/2022113第八讲 婚姻家庭关系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第十九章 继承关系12/30/2022114 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结婚的实质要件

    43、的准据法以及形式要件的内容,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结婚的实质要件和法律适用规范。我国对于涉外婚姻有那些规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结婚 第二节 离婚 第三节 扶养 第四节 收养12/30/2022115第十九章 继承关系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继承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我国有关涉外继承的法律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继承的准据法适用范围是什么。我国关于涉外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 二、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三、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四、我国的法律制度12/30/2022116 第十八章 婚姻关系第一节 结婚o一、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准据法o(一

    44、)适用范围o 1、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o 2、单方条件和双方条件12/30/2022117o3、具体事项o(1)婚龄o(2)当事人的同意o(3)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 的同意o(4)一夫一妻制12/30/2022118o(5)双方非近亲属o(6)离婚女子的待婚期间o(7)有疾病的人的结婚禁止12/30/2022119o(二)法律适用规范o 1、属人法主义o(1)本国法主义oA.男方本国法oB.双方的本国法o a.分配性连结o b.重叠性连结o 2、婚姻举行地法主义o 3.混合制o(1)以缔结地法为主兼采当事人属人法o(2)以属人法为主兼采缔结地法12/30/2022120o二、结婚的形式要件o 1、

    45、婚姻举行地法主义o 2、当事人的属人法o 3、选择适用o 4、领事婚12/30/2022121三、婚姻的无效和撤销 一般适用婚姻成立的准据法四、我国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制度o(一)在我国境内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婚姻o1、实质要件o2、形式要件o适用结婚缔结地法律o 民法通则第147条12/30/2022122o(二)在我国境内外国人的婚姻o1、实质要件o2、形式要件o(三)中国人之间在外国结婚o1、实质要件o2、形式要件o(四)婚姻的无效确认o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o 民通解释第188条12/30/2022123第二节 夫妻关系一、夫妻人身关系 1、夫妻人身关系的属人法 (1)当事人的属人法 (2)三法

    46、的阶段性适用2、准据法的适用范围12/30/2022124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准据法 (1)意思自治原则 (2)属人法主义 (3)分割主义2、准据法的适用范围(1)契约财产制(2)法定财产制(3)夫妻财产的归属及支配关系3、内国交易的保护12/30/2022125o第三节 离婚o一、离婚的法律适用o(一)离婚的准据法o 1、法院地法主义o 2、当事人的属人法主义o 3、属人法和法院地法相结合的原则o (1)重叠适用o (2)选择适用12/30/2022126o二、我国法律规定o民法通则第147条o 适用法院地法o民通解释第188条12/30/20221271、离婚的形式2、离婚

    47、的原因3、离婚的效力二、离婚的管辖权和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权1、住所(1)离婚双方的共同住所地国家的管辖权12/30/2022128(2)一被告住所地过行驶管辖权为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原告住所地国也可以行驶管辖权(3)离婚任何一方住所地国均可以行驶管辖权2、国籍二、我国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三三、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12/30/2022129o第三节 扶养关系一、扶养的法律适用1、本国法主义2、经常居住地国家的法律二、我国的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12/30/2022130第四节 父母子女关系一、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一)、婚生子女身份的准据法 1、父母的属人法 2、子女属人

    48、法 3、支配父母婚姻的效力的法律(二)父母与婚生子女间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1、依父之本国法12/30/20221312、依子女之本国法3、依亲子共同的本国法或亲之本国法4、依父母婚姻效力的本国法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一)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成立的准据法1、分别适用父母的本国法2、适用子女的本国法12/30/2022132 3、共同本国法二、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的准据法 1、适用子女的经常居所地法 2、适用子女的本国法 3、依父母的属人法或子女的属人法12/30/2022133(三)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准据法 1、因父母后为婚姻而准正的准据法 2、因认领而准正的准据法 3、因法律措施而准

    49、正的准据法12/30/2022134三、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一)收养成立要件的法律适用1、收养成立实质要件的法律适用 (1)依收养人属人法 (2)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 (3)重叠适用双方当事人的属人法 (4)依法院地法12/30/20221352、收养成立形式要件的法律适用 一般适用收养成立地法二、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 1、依收养人属人法 2、依被收养人属人法 3、依当事人共同的属人法12/30/2022136四、我国的法律制度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重叠适用我国法律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法律12/30/2022137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

    50、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9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扶养、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与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联系。12/30/2022138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重叠适用我国法律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法律1。1 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490页幻灯片 114。12/30/2022139 第十四章 继承关系o一、法定继承的法律冲突o二、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o 1、统一主义o 2、分割主义12/30/2022140三、法定继承中对外国法适用范围的限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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