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第一讲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第二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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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私法 教学 安排 第一 意义 历史 第二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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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私法学教学安排 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 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 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 第五讲 公共秩序保留和先决问题 第六讲 自然人和法人 第七讲 物权和债权 第八讲 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讲 侵权行为 第十讲 国际民事诉讼法 第十一讲 国际商事仲裁 第十二讲 复习12/30/20221什么是物权1、物权为直接支配物的权利2、物权为支配特定物的权利3、物权为享受物的利益之权利4、物权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 利益的绝对性权利12/30/20222什么是债权债权为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具有三项权能:给付请求权 给付受领权
2、 保护请求权债权的特征: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性;平等性;期限性;12/30/20223 物权和债权的区别1、在权利性质上2、在权利设定上3、在义务主体方面4、在权利客体上5、在权利效力上6、在时限性上7、在转让限制上8、在民法的保护方法上12/30/20224国 际 私 法主讲教师 黄 山讲师 马鞍山广播电视大学法律教研室12/30/20225 国际私法讨论题 1.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2.国际私法中的最密切联系原则3.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和体系12/30/20226第一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国际私法的准确定义是什么?这一定义有什么特点?2、试论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对近现代国际私法发展的影
3、响3、试论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地位12/30/20227第二次作业(9月20日布置月日交)1、谈谈冲突规范的含义、性质和作用2、谈谈法律选择方法3、谈谈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4、谈谈外国法查明制度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际12/30/20228第三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试论国际私法上自然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主要理论和实践2、试析法人属人法和内国的外国人法的使用范围3、试述物之所在地法原则 12/30/20229第四次作业(月日布置月日交)1、试述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加简要评价2、试论我国对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3、试述我国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的立
4、法和司法实践的主要内容12/30/202210案例一: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1999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洗衣机。后发生纠纷诉之中国法院。(1)假设1: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经合意选择C国法。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2)假设2: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3)假设3:B国不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
5、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问:我国法院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什么?12/30/202211案例二:假设在我国某外资企业工作的甲国公民A和乙国公民B签订了一项赠与合同,合同规定A赠送给B价值200万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一只。但条件是B必须和A共同在该外资企业工作10年,并且在10年内B不得与他人结婚,否则A可收回赠送的钻石戒指。双方明示选择甲国法作为该赠与合同的准据法,而依甲国法该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三年后B与他人结婚,A欲讨回钻石戒指不成,诉之中国法院。问1:中国法院对该合同纠纷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2:当事人是否可以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作出约定?为什么?
6、3:该合同当事人约定适用甲国法是否有效?为什么12/30/202212案例三:1996年,北京某高校教师辞职到日本留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日本公司。2000年8月,该人在日本东京不幸遇车祸身亡。遇害人亲属到日本作了后事处理,获赔款折合人民币80余万元。为继承这笔存款,死者的父母与死者的妻子、儿子产生争议,遂诉诸法律,提起诉讼。问:本案应适用何地法律作为准据法?本案中的遗产应如何分割?(提示:中国法律规定继承有二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日本法律规定继承有四个顺序,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不在继承顺序中,但可随序继承。)12/30/202213案例四:法籍华人保罗来华投资,与我国深圳一
7、企业合资,建立一家化妆品厂。保罗在深圳购住宅一套,以便来华时居住。保罗在法国有一栋别墅,有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法国一家银行有300万美元存款。1997年8月,保罗在华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保罗的亲属因遗产继承发生纷争,在中国深圳法院提起诉讼。问:本案中应适用何国法律作为准据解决这一纷争?12/30/202214一、识别案情 怀亚特夫妇都是马尔他人,他们于1950年在马尔他缔结婚姻,1970年前他们居住在马尔他,197O年移居法国,并在法国塞特购置了房地产。1989年怀亚特去世,其妻根据马尔他法律到法国法院对死者的遗产管理人戈恩提起诉讼,要求除了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以外,还要对死
8、者地产的四分之一事有用益权。提起诉讼时,她的住所在法国塞特。怀亚特夫妇结婚时马尔他法律规定:1未亡配偶得以配偶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财产;2未亡配偶可取得已亡配偶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法国法律则规定:1未亡配偶以继承人身份取得已亡配偶的遗产;2未亡配偶不得取得已亡配偶地产的用益权。显然,适用马尔他法律或适用法国法律将导致两种不同的判决结果。选择哪个国家的法律是本案的关键。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对马尔他法律的性质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继承法的一部分,则怀亚特夫人的请求没有根据,因为根据法国冲突法,不动产的继承依物业所在地法即法国法律。如果将马尔他法归为婚姻财产法,则怀亚特夫人的诉讼请求成立,因
9、为根据法国冲突法,婚姻财产应该依婚姻所在地法即马尔他法律。那么,依据什么法律进行判断呢?依据马尔他法,则怀亚特夫人对四分之一地产的用益权应该是婚姻法制度,依法国法,马尔他的这些规则属继承法。问题 何为识别?在本案中需对哪些情况进行识别?12/30/202215 二、反致 案情 格雷堡是一个非婚生子,取得罗马尼亚国籍,但自10岁起即随母去法国,一直生活在法国,在法国里尔有事实上的住所。按照当时的法国法律,外国人在法国取得住所需办理所谓获得“住所准许”的法律手续,但格雷堡从未取得这种“住所准许”。1969年,格雷堡在法国未立遗嘱而去世,留下动产在法国。格雷堡的母亲、妻子俱已死亡,且没有子女,他母亲
10、的旁系亲属要求继承财产,因而在法国法院提起诉讼。法国国际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本国法,即本案应适用罗马尼亚法。如适用罗马尼亚法,则非婚生子旁系亲属可以继承该婚生子的遗产,但罗马尼亚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死者住所地法,而且罗马尼亚承认事实住所的法律效力,所以,又将应适用的法律指向法国法。问题 本案中究竟应以哪国法律作准据法?12/30/202216三、转致 案情 瑞典公民特布雷恩在法国设立住所,他于1978年去世时留下一份遗嘱。根据这份遗嘱,他的全部财产包括他在英国的财产,归其教子继承。根据法国冲突法及法国与瑞典订立的条约,特布雷恩的遗产应按死者的本国法即瑞典法解决。瑞典法规定,被继承人子女享
11、有占全部遗产十分之九的应继份。原告即死者的独生子,就死者的遗产到瑞典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承认他的应继份。瑞典法院满足了他的诉讼请求。而后,他将瑞典法院的判决送到英国法院,要求法院执行其父在英国的遗产。英国法院根据其法律规定实施重新审理。按英国冲突法,遗产继承依死者的住所地法即法国法,而法国冲突法指向瑞典法。问题试问英国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重新审理?12/30/202217四、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案情 原告卡奈贝它曼和亚卡贝它曼是约翰逊的后代与继承人。他们在瑞典期德哥摩市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诉称:1954年10月4日,位于期德哥尔摩属于他们父亲所有的遗产(不动产)未经他们同意而被其父的遗产
12、管理人卖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典大使馆。原告主张该遗产管理人没有出售原告父亲遗产的权利,并且这笔交易结果显然对原告不利,要求法院判决这一买卖法律关系无效。问题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否应诉?12/30/202218 五、法律规避 案情 原告贝佛莱的妻子贝佛莱夫人,原为英国人,因与贝佛莱结婚而取得意大利国籍。后来,她想与贝佛莱离婚而与另一波兰人结婚。由于当时意大利法律规定不准离婚,德国法律准许离婚,为了达到与贝佛莱离婚的目的,贝佛莱夫人只身迁居德国,并加入德国国籍,而后在德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获得离婚判决后即在柏林与波兰人蒙都拉斯结婚。贝佛莱在意大利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宣告其妻加入德国国籍、以及离
13、婚、再婚的行为无效。当时,意大利冲突法规定,离婚适用于当事人的本国法。问题 本案中贝佛莱夫人的离婚、再婚有效吗?12/30/202219 六、涉外婚姻 案情 日本女子板上香子与中国公民刘威,于1986年9月30日在广西省民政厅登记结婚。婚后一年,板上香子以生活不习惯为由回日本京都世田谷区居住,夫妻各居一方。一年半后,板上香子到中国,以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夫刘威离婚。问题 本案应适用哪国法律?12/30/202220住所在英国的一阿根廷公民死于英国,在日本遗有不动产,因该不动产的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讼。日本冲突规范规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属人法,即阿根廷法;
14、阿根廷冲突规范则规定继承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英国冲突规范又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采用国际私法中的何种制度可以达到适用日本实体法的结果?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完全反致12/30/202221甲国公民A(男)与乙国公民B(女)在乙国结婚,因工作关系移居丙国,数年后,A在丙国死亡,其前妻之子女在丙国法院提起了要求继承A在丙国的遗产的诉讼,并认为A与B之间的夫妻关系不成立,否认B的继承权,关于A与B之间夫妻关系的成立,依丙国国际私法的规定应适用乙国法律,但是依乙国法律应适用丈夫本国法的甲国法律,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丙国法院适用甲国法的行为属于下列
15、哪一选项?A反致 B间接反致 C转致 D.双重反致12/30/202222 第一章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国际私法的意义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使学生们了解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以及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法律冲突以及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是什么。国际私法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12/30/202223第一讲 国际私法的意义和历史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12/30/202224 第二章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国际私法的历史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国际私法发
16、展的历史和主要学说本章问题本章问题:法则区别说、国际礼让说和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内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 第二节 国际私法学的立法史12/30/202225第二讲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 地位概述第四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 法律地位12/30/202226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学习目的:了解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和外国 人民事法律地位 的历史发展,掌握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本章问题: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第法律与冲突法的关系、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的区别学习内容: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第 二 节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
17、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12/30/202227 第三章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述第一节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概念 一、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含义二、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与冲 突法的关系12/30/202228 第 二 节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发展一、奴隶制时期敌视待遇二、封建制时期差别待遇三、资本主义时期互惠待遇、平等待遇12/30/202229 第三节 关于外国人待遇的原则一、关于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形式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法律规定方式三、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制度(一)国民待遇(二)最惠国待遇(四)优惠待遇(五)普遍优惠待遇(六)不歧视待遇12/30/20223
18、0 第 四 章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学习目的:了解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 地位的历史,掌握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本章问题:新中国政府给予外国人在中国什么的民事法律地位学习内容: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 第 二 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12/30/202231 第 四 章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第一节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的历史合理待遇时期排外时期特权时期12/30/202232 第 二 节外国人在中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规定二、具体民事权利1、不动产使用权2、航运权3、知识产权12/30/2022334、投资权5、外国公司在
19、我国的经营权6、结婚、抚养、离婚、继承等权利7、司法保护权12/30/202234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意义第一节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o 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o 1 主体o 2 客体o 3 法律关系和产生、变更 和消灭的法律事实12/30/202235o二、法律冲突o三、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方法o 1 统一私法o 2 国际惯例o 3 国际私法(冲突规范)12/30/202236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性质和作用o一、定义和范围o二、特征o三、国际私法的性质o国际法 国内法 折衷说12/30/202237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第一节 国际私法学的历史o一、罗马帝国时代 市民法 万民法o二、意大利法学派 巴
20、托鲁斯 法则区别说12/30/202238o三、法国学派 杜摩兰 意思自治原则 达让特莱 法规三分说o四、荷兰学派 胡伯 国际礼让说o五、英美学派 斯托里 戴西 既得权说12/30/202239 o六、德国学派萨维尼 法律关系本座说o七、新意大利学派孟其尼o八、现代国际私法理论12/30/202240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立法史o一、外国国际私法立法史o二、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o三、国际私法的统一 海牙国际会议12/30/202241 第三讲 冲突规范、识别和反致第五章 冲突规范第六章 识 别第七章 反 致12/30/202242 第五章 冲突规范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各种不同
21、的连接点和确定准据法的方法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冲突规范和准据法。冲突规范有哪几种类型。有哪些种类的连接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型 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12/30/202243 第六章 识 别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识别的概念以及相关国内外的案例本章问题本章问题:识别和二级识别的概念以及相互区别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第三节 二级识别12/30/202244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反致制度的概念、类型、产生和意义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反致。反致有哪些类型。反致的根据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第二节 反致的理论
22、依据 第七章 反 致12/30/202245第五章 法律冲突第一节 冲突规范的结构和类 型o一、国际私法的结构o二、冲突规范的类型12/30/202246第二节 连接点及连接方法o一、连接点及准据法o1 国籍 o2 住所o3 经常居所o4 定居国o5 船旗国o6 物之所在地12/30/2022477 行为地8 当事人的自主选择9 法院地10 最密切联系的国家二、连接点的种类划分及其确定1 主观的连接点和客观的连接点2 静态的连接点和动态的连接点12/30/202248o三、准据法的连接方法o1 重叠性连接o2 选择性连接o3 阶段性连接o4 分配性连接o5 加重性连接12/30/202249第
23、四章 识 别第一节 识别的意义o一、识别的概念o二、识别问题的提出o1 安东夫人继承案o2 德国 卡恩:三种法律冲 突12/30/202250第二节 识别问题的解决o一、识别的依据o1 法庭地法说o2 准据法说o3 国际私法自体说 (1)拉贝尔的比较法说 (2)新诉讼地法说 (3)冲突规则目的说12/30/202251o二、我国的案例第三节 二级识别12/30/202252第五章 反 致第一节 反致的意义o一、反致的概念o二、反致的产生12/30/202253o三、反致的类型o反致o转致o间接反致o双重反致12/30/202254第二节 反致制度的理论依据o一、反致发生的条件o1 承认反致制度
24、的国家o2 国际私法的消极冲突12/30/202255 二、反致的根据1 综合指定说2 弃权说3 外国主权尊重说4 实体法和国际私法的一体说反致主义的现实根据 1、内国法扩大说 2、国际判决的调和 中国国际私法上的反致制度12/30/202256第四讲 外国法的适用和法律规避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第九章 法律规避12/30/202257 第六章第六章 外国法的适用外国法的适用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外国法的性质、查明外国法的途径以及我国的有关规定本章问题本章问题:外国法的性质是什么。外国法查明和解释的途径有哪些。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外国法的性质 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
25、三、外国法的欠缺和不明 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五、中国关于外国法适用的规定12/30/202258 第七章第七章 法律规避法律规避学习目的学习目的:了解法律规避、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和效力本章问题本章问题:什么是法律规避。法律规避构成要件是什么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一、法律规避的意义 二、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 三、法律规避的效力 四、我国关于法律规避的法律规定12/30/202259 第八章 外国法的适用o一、外国法的性质 事实说 法律说o二、外国法的查明和解释12/30/202260o三、外国法的欠缺或不明 驳回起诉说 内国法适用说 近似法说o四、外国法适用的错误 1、适用内国法的错误 2、对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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