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04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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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保险 04 第四 保险 基本原则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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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2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第四节第四节 近因原则近因原则3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律后果4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
2、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方作出订约与履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要事实,同时信守合同订立,同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的约定与承诺。诺。强调:强调:保险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保险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都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都要遵守最大诚信原则。5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律后果6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二、规定最大诚信
3、原则的原因 (一)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一)保险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 1 1、保险人:、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不易把握,只有更多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不易把握,只有更多依赖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依赖投保人的告知与陈述;2 2、投保人:、投保人:对保险条款、费率、承保条件、赔偿方式等对保险条款、费率、承保条件、赔偿方式等不易准确理解,更多依赖保险人的说明;不易准确理解,更多依赖保险人的说明;7 1 1、附合性:、附合性:可能产生保险人欺诈投保方可能产生保险人欺诈投保方 2 2、射幸性:、射幸性:可能产生投保方欺诈保险人可能产生投保方欺诈保险人(二)保险合同的附合性和射幸性(二)保险合同的附
4、合性和射幸性8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律后果9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一)告知(一)告知(二)保证(二)保证(三)弃权与禁止反言(三)弃权与禁止反言10(一)告知(一)告知 1 1、告知的含义、告知的含义 告知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就有关在合同订告知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就有关在合同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的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的
5、实质性重要实质性重要事实事实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向对方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11实质性重要事实:实质性重要事实:(1 1)对保险人而言:)对保险人而言:指决定其是否承保的有关事实,如年龄、性指决定其是否承保的有关事实,如年龄、性别、职业、财产本身的风险状况等;别、职业、财产本身的风险状况等;(2 2)对投保人而言:)对投保人而言:指决定其是否投保的有关事实,如保险条款指决定其是否投保的有关事实,如保险条款、费率等;、费率等;12(1 1)投保人的告知内容:)投保人的告知内容:1 1)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对已知的或应知的有关标的的风
6、险状况如实回已知的或应知的有关标的的风险状况如实回答;答;2 2)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时通知保险人;2 2、告知的内容、告知的内容13(1 1)投保人的告知内容:)投保人的告知内容:3 3)保险标的转移或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应及)保险标的转移或合同有关事项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时通知保险人;4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通 知保险知保险人;人;5 5)有重复保险的)有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保险人。情况通知保险人。14(2 2)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7、保险人的告知内容 保险人的告知一般称为明确说明,其应告知的主要内保险人的告知一般称为明确说明,其应告知的主要内容是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容是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
8、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款不产生效力。15(1 1)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投保人的告知形式:1 1)无限告知无限告知 2 2)询问回答告知询问回答告知 (我国和世界多数国家要求投保人采用的形式我国和世界多数国家要求投保人采用的形式)3 3、告知的形式、告知的形式16(2 2)保险人的告知形式)保险人的告知形式 1 1)明确列明)明确列明 (世界多数
9、国家采用此种方法)(世界多数国家采用此种方法)2 2)明确说明)明确说明 “我国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取明确列明与明确我国对保险人的告知形式采取明确列明与明确说明相结合的方式说明相结合的方式”17友情提醒:友情提醒:告知是对保险合同告知是对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的要求。要求。18(二)保证(二)保证 1 1、保证的含义、保证的含义 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保证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担保对某种特定事项的种特定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作为或不作为或或担保其真实性担保其真实性。注意:注意:保证是对投
10、保人、被保险人的要求。保证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要求。192 2、保证的形式、保证的形式明示保证明示保证默示保证默示保证确认保证确认保证承诺保证承诺保证对过去和现在所做的保证对过去和现在所做的保证对未来所做的保证对未来所做的保证船舶的适航保证船舶的适航保证不改变航道的保证不改变航道的保证航行合法保证航行合法保证(海上保险)(海上保险)注意:默示保证的效力等同于明示保证。注意:默示保证的效力等同于明示保证。20(三)弃权与禁止反言(三)弃权与禁止反言 1 1、弃权: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弃权:指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他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 2 2、禁
11、止反言: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禁止反言:指保险合同一方既然已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利 3 3、弃权与禁止反言产生的原因是:、弃权与禁止反言产生的原因是:约束保险人约束保险人及保险代理人的权利,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及保险代理人的权利,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21第一节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二、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后果律后果
12、22(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一)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1 1、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误告:即告知不实;误告:即告知不实;漏报:即不予告知;漏报:即不予告知;隐瞒:即有意不报;隐瞒:即有意不报;欺骗:即虚假告知;欺骗:即虚假告知;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四、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形式 及其法律后果及其法律后果232 2、保险人、保险人 1 1)未对责任免除条款予以)未对责任免除条款予以提示或提示或明确明确说明;说明;2 2)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欺骗投保人骗投保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付义务;或者拒不履行保险赔付义务;3
13、 3)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或诱导其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不履行如实告知;24 1 1、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1 1)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故意故意行为行为重大重大过失过失行为行为隐隐 瞒瞒欺欺 诈诈表现形式表现形式误误 告告漏漏 报报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前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后不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不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且不退还保险费且不退还保险费解除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同不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不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但退还保险费但退还保险费
14、危险危险增加增加未未通知通知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5提示:提示: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法第十六条: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本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知道有解除事由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二年的,保险人不得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
15、道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金的责任。262 2)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表表 现现 形形 式式法法 律律 后后 果果责任免除条款责任免除条款未未提示提示或明确说明或明确说明该条款不产生效力该条款不产生效力隐瞒重要情况隐瞒重要情况 (欺骗投保人;不履欺骗投保人;不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行赔偿或给付责任)构成犯罪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处处5 5万万-30-30万罚款万
16、罚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2 2万万-10-10万罚款万罚款情节严重情节严重限制保险公司业务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责令停止接范围或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受新业务;27提示:提示: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保险法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依法享有的权利的。28 (1 1)事故发生前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事故发
17、生前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 2)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2 2、违反保证的后果、违反保证的后果29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30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 (一)保险利益的定义(一)保险利益的定义1 1、投保人对保险标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所具有的法
18、律上承认的利益;2 2、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体现了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金钱 上上的利益关系。的利益关系。注意: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保险利益的,该合同无效。注意: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保险利益的,该合同无效。31(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1 1、合法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合法的利益:受法律保护2 2、经济的利益:能够以货币计算、衡量和估价、经济的利益:能够以货币计算、衡量和估价3 3、确定的利益:客观存在、确定的利益:客观存在(1)(1)现有利益(已经实现的利益;如:已拥有的财产现有利益(已经实现的利益;如:已拥有的财产)(2)(2)期待利益(未实现但可
19、以确定实现的利益,如:期待利益(未实现但可以确定实现的利益,如:利润、租金等,但必须建立在客观物质基础上)利润、租金等,但必须建立在客观物质基础上)32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33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在签定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在签定并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
20、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二)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对保险经营的意义 1 1、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从根本上划清保险与赌博的界限 2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 3、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界定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的最高限额34第二节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一、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二、保险利益原则及其对保险经营的意义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35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
21、务中的应用三、保险利益原则在保险实务中的应用(一)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应用比较(一)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应用比较财财 产产 保保 险险人人 身身 保保 险险确立确立1 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2 2、财产抵押权人、财产抵押权人3 3、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承运(包、租)人承运(包、租)人4 4、经营者对合法预期利益、经营者对合法预期利益1 1、本人;本人;2 2、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子女、父母;3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
22、其他成员、近亲属。属。4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时效时效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事故发生时要求合同订立时要求合同订立时保险利保险利益变动益变动1 1、继续有效;、继续有效;2 2、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利益转移给、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利益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3 3、被保险人破产,转移给破产债权、被保险人破产,转移给破产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人和破产管理人。1.1.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保险利益专属投保人(债权人
23、债权人):):投保投保人死亡后人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由其继承人继承;2.2.非专属投保人非专属投保人:一般不得转移一般不得转移.36 1 1、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经营人 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 2 2、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产品的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 产品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 3 3、各类专业人员、各类专业人员(医师医师,药剂师药剂师,律师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 4 4、雇主对雇员受雇期间的各种责任、雇主对雇员受雇期间的各种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二)保险利益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二)保险利益在责任保险中的应用37(三)信用保险的保险
24、利益的确定(三)信用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1、信用保险、信用保险 权利人对义务人(债务人)的信用投保权利人对义务人(债务人)的信用投保2、保证保险、保证保险 义务人(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投保义务人(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投保38第三节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 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二、影响保险补偿的因素 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三、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四、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情况 39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一、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意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1 1、补偿以损失为前提:、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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