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二次供水单位规范概要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集中式、二次供水单位规范概要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集中 二次 供水 单位 规范 概要 课件
- 资源描述:
-
1、1浏阳市2015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培训2015年浏阳市CDC2主要内容: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水质现场检测仪器操作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Plant2015年浏阳市CDC4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5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
2、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水源水质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6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一、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二、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
3、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三、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四、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五、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第一、二项的规定执行。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
4、污染和水量流失。7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一、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二、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入渗坑或渗井。四、人工回灌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8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集中式供水单位
5、应备有并遵守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在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时,集中式供水单位需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给水工程设计必须符合有关国家给水设计规范和标准。9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 集中式供水单位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集中式供水单位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必须符合卫
6、生安全和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方可在集中式供水单位中使用。集中式供水单位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待用,并按品种、批次分类贮存于原料库,避免混杂,防止污染。自建生活饮用水供水系统,未经当地卫生、建设行政部门批准不得与城市供水系统连接。10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
7、污染。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应通风良好,防腐蚀、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11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泥水直接排入地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应划定生产区的范围。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30米的范围内,其卫生要求与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相同。应针对取水、输水、
8、净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12生活饮用水生产的卫生要求和污染事件的报告处理遇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集中式供水单位须在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并及时进行水质检测,报送处理报告。13水质检验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水质检验应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水质检验方法应采用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检验法。14水质检验采样点的设置应有代表性,应分别设在水
9、源取水口、集中式供水单位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处。管网水的采样点数,一般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点计算,供水人口在20万以下、100万以上时,可酌量增减。在全部采样点中,应有一定的点数选在水质易受污染的地点和管网系统陈旧部位。具体采样点的选择,应由供水单位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确定。15水质检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生活饮用水检验,其测定项目及检验频率至少应符合下列要求。(见附表)当检测结果超出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6)水质指标限值时,应予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监测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集中式供水
10、单位水质测定项目及检验频率水质类型测定项目日供水能力(万立方米)50501010检验频率检验频率检验频率水源水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每日一次每日一次每日一次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每周一次每周一次每二周一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6)中表 1 全部常规检验项目及其表 2 非常规检验项目、附录 A 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每月一次每月一次每半年一次出厂水浑浊度、色度、肉眼可见物、CODMn、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每日一次每日一次每日一次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6)中表 1 全部常规检验项目及其表 2 非常规检验项目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每月一次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