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食品标签标识及广告要求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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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食品标签标识及广告要求第六章 食品标签标识及广告要求第一节 基本要求一预包装食品标签二散装食品标识要求三转基因食品标识四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目录页CONTENTS PAGE 五标签、说明书真实性要求六食品广告要求预包装食品定义: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食品标签定义:包括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一、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标签主要法规依据:1.食品安全法2.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2)3.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4
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13)5.食品国家标准中涉及标签标识要求一、预包装食品标签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内容: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一、预包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
3、水产品等。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二、散装食品标识要求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1.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及其产品直接标注为“转基因”;2.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3.用转基因生物或含转基因生物成分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其终产品已不含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分”。三、转基因食品标识要求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
4、或者配料表;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生产许可证编号;8.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9.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四、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五、标签、说明书真实性要求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
5、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保健食品广告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六、食品广告要求第二节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一与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关系二适用范围和对象三食品标签标识要点目录页CONTENTS PAGE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其不一致的,应当执行GB7718。GB7718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性要求,如其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
6、应同时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性要求和特殊规定。一、与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关系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例外情形:(1)散装食品标签;(2)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3)现制现售食品标签。(注:以上情形可以参照执行)二、适用范围和对象1.强制标识内容: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如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营养标签等)。三、标签标示要点1.强制标识
7、内容: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三、标签标示要点2.推荐标示内容批号、食用方法、致敏物质、其他特殊审批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要求。三、标签标示要点3.标识内容的豁免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白砂糖、绵白糖、红糖和冰糖等,不包括糖果),味精可免除标示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10cm2 时,可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三、标签标示要点4.食品名称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
8、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三、标签标示要点4.食品名称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有名称。“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三、标签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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