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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企业所得税讲义汇总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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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企业所得税 讲义 汇总 课件
    资源描述:

    1、企业所得税讲义企业所得税讲义 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的说明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调整的说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教案中有关所得税法定义、税率根据新税法作了相应调整第一节第一节所得课税总论所得课税总论一、对所得额课税的意义一、对所得额课税的意义1、概念:是以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税种的总称。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收入扣除相应的成本、费用后的余额。2、课税意义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公平分配(税负不易转嫁、不存在重复征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通过对所得课税,可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2、)二、对所得额课税的征收制度二、对所得额课税的征收制度分类征税制和综合征税制费用扣除制度:实报实销法与标准扣除法所得额课税的征收方法:源泉课征法、申报法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制度企业所得税是指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一、征税对象一、征税对象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二、纳税人二、纳税人 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 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在银行开设结算

    3、帐户;(2)独立建立帐簿、编制会计报表;(3)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相关条款新税法相关条款第二条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

    4、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税率三、税率 实行比例税率 原规定:包括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 法定税率33%优惠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7%年应纳税所得额 3万元以下(含3万元)18%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新税法相关条款新税法相关条款 第四条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符合

    5、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计税依据)四、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计税依据)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新税法第五条)(一)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和依据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国家有关税法为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的关系两者计算的依据不同,分别是企业所得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规定调整后才能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二)收入总额的确定(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

    6、的收入,为收入总额。(新税法第六条)收入总额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纳税人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等方面使用本企业商品、产品的应作为收入处理;纳税人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也应视为企业收入。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形式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估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三)准予扣除的项目(三)准予扣除的项目 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因其属于价外税,不在扣除之列,但不

    7、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扣除。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1、借款利息支出:非资本化利息支出2、工资、薪金支出3、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4、公益救济性捐赠5、业务招待费6、各类保险基金、统筹基金和各种保险费7、固定资产租赁费8、坏帐损失与坏帐准备金(注: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此部分规定按原规定介绍,主要掌握第1-5项规定)1、借款利息支出:非资本化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非资本化利息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

    8、,准予扣除;利息支出是指除建造、购进固定资产,开发、购置无形资产直接计入资产价值以及筹办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即非资本化利息支出)2、工资支出、工资支出(1)工资支出实行计税工资(下页)扣除办法的企业,按计税工资规定扣除(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其实际发放的工资在工资总额中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计税工资计税工资 计税工资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费用,包括企业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 计税工资标准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经国务院批准,自年月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

    9、计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每月元上调到元,同时停止执行按比例上浮的政策。企业年计税工资扣除标准该企业年任职及雇佣员工平均人数*当地政府确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12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纳税人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与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特殊规定除外)。4、公益救济性捐赠、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金融保险除外)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年应纳税所得额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新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10、额时扣除。)所谓公益救济性捐赠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纳税人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部分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可在年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的计算与调整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年应纳税所得额*3(1.5、10)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两种计算方法(1)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依据(国税发19942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2)年

    11、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依据(国税发19981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的通知)(注: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此部分规定按原规定介绍,计算不作要求)(1)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删除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年应纳税所得额中删除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具体计算程序如下:1、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2、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3、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年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年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公益救济性捐赠额 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所

    12、得税纳税申报表第43行“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前所得收入总额合计销售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合计 期间费用含实际发生的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及坏帐准备金等。注:此方法为现行做法5、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支出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由纳税人提供确实记录或单据,经核准准予扣除。具体扣除标准:全年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含)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净额的5 ;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营业收入的3。6、各类保险基金、统筹基金和各种保险费 纳税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交的各类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包括职工养老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等,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的比

    13、例内扣除。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7、固定资产租赁费、固定资产租赁费 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租赁费的扣除,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2、融资租赁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8、坏帐损失与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与坏帐准备金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

    14、帐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为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 )不建立坏帐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帐损失,原则上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四)不得扣除的项目(四)不得扣除的项目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五)资产的税务处理(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为取得其拥有的各项资产所支付的金额,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确定准予扣除

    15、的项目和不准扣除的项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资本性支出不允许作为成本费用从收入总额中一次性扣除,收益性支出可以作为成本费用从收入总额中一次性扣除。(六)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六)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亏损弥补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 企业的清算所得 亏损的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

    16、少缴的所得税税额,应在下一年度内缴纳;多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在下一年度内抵缴。2、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在扣除。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并且不包括减免税或纳税后又得到补偿以及由他人代为承担的税款。但中外双方已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按协定的规定执行。税额扣除是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的重要措施。新税法相关规定新税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

    17、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税收管辖权与国际重复征税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拥有的对于税收的征收与管理权力。税收管辖权按照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可分为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一般各国会同时行使两种管辖权,因此产生了国际双重征税现象。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有扣除法、免税法、抵免法、低税法,目前我国采用抵免法。境外已纳税款扣除的计算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

    18、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 境内、境外得总额 扣除限额的计算准予扣除的境外已纳税款境外实际缴纳税款低于低于扣除限额按实扣除高于高于扣除限额超过部分不得在本年度扣除,但可在以后年度补扣,补扣期最长不超过5年3、企业分回利润、股息、红利补税的计算、企业分回利润、股息、红利补税的计算 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的,不退还已纳所得税;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的,投资方需补缴所得税。新税法相关规定新税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

    19、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补缴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分回的利润额1-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B)应纳税额A*投资方适用税率C)税收扣除额A*联营企业适用税率D)应补缴所得税额BCA)七、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七、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纳税地点: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在地为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地。但一些特殊行业和企业另行规定。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分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月份或季度终了

    20、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计算举例计算举例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例:某企业2000年度向其他企业拆借资金200万,利率2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则可扣除的利息支出200*1020万元(2010)计算举例计算举例工资支出工资支出例:某企业有职工300人,规定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2000年该企业实发工资为21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年税前可列支的工资费用及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解:当年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总额为800*300*12288(万元)210万元则税前可列支的工资费用为210万元“三项”费用为210*(214+1.5)36.75(万元)(注:2006年7

    21、月1日起按新标准1600元计算)计算举例计算举例捐赠支出捐赠支出例:某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为6000万元,销售成本5600万元,销售费用50万元,缴纳增值税30万元,缴纳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7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20万元,直接向农村学校的捐资10万元。计算捐赠额和所得税(用第二种方法解)解:纳税调整前所得为:600056005047401002010133(万元)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为:13333.99(万元)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为:303.9926.0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3326.01159.01(万元

    22、)计算举例计算举例业务招待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 例:某企业2002年销售收入净额为50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则可在税前列支的为:扣除标准为:1500*5 (5000-1500)*3 18(万元)1830,则可在税前列支的业务招待费为18万元。计算举例亏损弥补 某企业1990年至1997年获利情况如下,请说明如何弥补亏损 909192 9394959697利润 10-40-50101010 5 1091年补亏 0101010 592年补亏 0 0 0 0 10计算举例计算举例综合计算综合计算例:某内资企业公司2000年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2)购买国债利

    23、息收入25万元;3)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200万元;4)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5)产品销售费用及各项税金500万元;6)发生的管理费用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计算该公司2000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1)计算应纳收入总额4800+2005000(万元)(2)计算可扣除项目3000+500+(5020+18)3548(万元)(因为业务招待费限额为:18万元20万元)(3)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000-35481452(万元)(4)计算应纳税额1452*33479.16(万元)计算举例计算举例境外已纳税款扣除境外已纳税款扣除某企业当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800万元,适用3

    24、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从境外取得收益14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了30%所得税.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境内外所得汇总缴纳的所得税额。解:境外收益应纳税所得额140/(1-30)200(万元)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800+200)*33330(万元)境外所得税扣除限额330*200/(800+200)66(万元)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200*3060(万元)则境外所应补缴税额66-606(万元)本年度境内外所得应纳税800*33+6270(万元)计算举例计算举例企业分回利润补税企业分回利润补税某企业2000年长期投资收益8.5万元,被投资企业已按15%的税率缴纳过所得税。试计算分析该企业当年度分回利润的补税问题。(设该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解: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8.5/(1-15)10(万元)应纳税额10*333.3(万元)税收扣除额10*151.5(万元)补缴税额3.3-1.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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