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全套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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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主主 编:高成民编:高成民 高职高专高职高专“十二五十二五”建筑及工程管理类系列规划教材建筑及工程管理类系列规划教材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第第1章章 绪论绪论l学习要点:l1.了解合同的概念、内容和分类l2.掌握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作用以及注意事项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1合同的概念合同的概念l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也称为契约或协议。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以确定主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协议,除经济和其他民事合同
2、外,还包括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一般指经济合同和与经济事务相联系的其他民事合同。本书以狭义的合同为主要的表述形式。合同是反映交易关系和物权转换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分类l就总体而论,合同是债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它可以划分成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两大类。1999年制定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时候,因我国尚无明确的物权方面的法律规定,致使分则中缺少了物权方面的有名合同。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公布,有关规定未能在合同法中很好体现,成为合同法先天不足的部分。现就债权合同作如下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
3、无偿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l 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对应方式,合同可划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l(1)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各方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的权利和另一方的义务互相对应的合同。各方都要认真履行义务以保证对方权利的实现。l典型的双务合同有买卖、租赁、借款、运输、财产保险、合伙等合同。l建设工程的各类合同均为双务合同。如施工合同中,甲方享有获得合格的建筑产品的权利和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义务,乙方则享有获得工程进度款的权利和按施
4、工图纸及相关标准规范提供合格建筑产品的义务。l(2)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l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l 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l(1)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有偿合同是商品交换最典型的法律形式。在实践中,绝大多数交易合同都是有偿的。l(2)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
5、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并不是反映交易关系的典型形式,它是等价有偿原则在实践中的例外现象,一般很少采用。各类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均属有偿合同,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则属无偿合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l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某类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l(1)有名合同,是指法律文件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基本内容的合同。如合同法分则中所给出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l(2)所谓无名合同,是指法律文件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产生以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其基本内容和特点已经形成,则
6、可以由合同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文件予以规范,使之成为有名合同。l(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区分意义,主要在于两者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l(1)所谓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的合同“一诺即成”的合同。l根据合同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物权转移之前不能撤销赠与。l(2)所谓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例如寄存合同,必须要寄存人将寄存的物品交保管人,合同才能成立并生效。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
7、学出版社1.2.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l根据合同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l(1)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在具备书面形式的前提下,根据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以及约定须经办理某种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l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合同,法律常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方式订立。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只有获得地方政府商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才能成立。抵押合同依法应登记而不登记的,则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l(2)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就能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l合同除法律等有特别规定者外,均为不要式合
8、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2.6朱合同与从合同朱合同与从合同l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l(1)所谓主合同,是指不需要依附其他合同而可独立存在的合同。l(2)所谓从合同,就是以依附其他合同的生效为存在前提的合同。l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合同,质量保修书为施工合同的从合同。l(3)主合同未成立,从合同也不能成立。主合同被宣告无效,从合同不一定无效。例如合同争议仲裁协议是有关合同的从合同,它的效力并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3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与作用l1.3.1合同是工程项目
9、管理的核心l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特别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和其他有关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建设方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合同当事人各方还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合同始终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3.2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各方履行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l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10、及时参加隐蔽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建设方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3.3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中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l工程项目通常具有建设周期长、标底金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技术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中,建设方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方与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
11、纠纷的基本依据应是合同当事人各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变更条款等。作为合同的一种特定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同样具有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的属性。所以,合同是处理工程项目实施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l1.简述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l2.合同的本质是什么?l3.合同关系的内涵如何表述?l4.简述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概念和联系。l5.简述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概念和联系。l6.简述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的概念和联系。l7.简述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概念和联系。l8.简述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概念和联系
12、。l9.简述主合同与从合同的概念和联系。l10.分析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第第2章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概述章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概述l学习要点l1.了解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的法律关系l2.掌握合同成立的要件、形式和效力l3.了解招标投标的法律制度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1合同法基础合同法基础2.1.1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l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l民事法律关系是指为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以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的社会关系。l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l(1)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由于民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是
13、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及相关的人身关系,按民法规范确立的法律关系也就只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民事法律关系体现着当事人的意志,一般是由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自愿设立的。只要当事人依其意思实施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所设立的法律关系就应当受法律保护。l(2)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民法规范调整社会关系就是赋予民事主体以相应的权利和设定必要的义务,因此,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当事人一方即享有某种民事权利,而另一方便负有相应的民事义务。l(3)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民法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
14、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民事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l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其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发生变化。l(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因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成为民事主体。国家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例如,国家是国家财产的所有人,是国债的债务人。l(2)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两个方面,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权利的
15、内容是通过相应的义务来表现的,义务的内容是由相应的权利来限定的。l(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l3.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一定的民事法律事实的出现,会使民事主体之间形成某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或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了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的后果;或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终结。以上分别被称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1.2法律事实法律事实l1.概念l(1)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法律事实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在现实中客观存在且
16、符合相关法律条文所设定的条件。l(2)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重要区别: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符合相关法律条文所设定的条件;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法律明确规定可以推定的除外);法律事实是一种应当被有权部门采信用作依法处理争议所依据的事实。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l2.法律事实的种类l(1)按照法律事实是否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可以把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这是一种最基本、最重要的分类。事件又称为法律事件,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事件。其特点是,它的出现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不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引发的。如各种时效的规定等。行为指的是与当事人意志有关,能够引
17、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作为和不作为。行为与事件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成为引发某种民事后果的原因。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原因而引起的具有某种法律后果的事件,在法律上应被归入意外事件。l(2)按事实的存在方式,可把法律事实分为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前者指的是只有当该事实得到确认之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而后者指的是只有该事实被排除后,才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l(3)按照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实的数量,可把法律事实分为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前者指无需其他事实出现就能单独引起某种法律后果发生的法律事实。后者指由数个事实同时出现才能引起法律后果的法律
18、事实。多数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或消灭,必须以同时具备数个法律事实为条件。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至少需要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实施了房款交付和房屋交割、其他人无异议、经审查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等条件。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1.3代理代理l1.概念l2.基本特征l3.分类l4.代理权和代理证书l5.无权代理l6.代理关系的消灭l 7.不能代理的行为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1.4诉讼时效诉讼时效l1.诉讼时效的概念l2.一般诉讼时效l3.特殊诉讼时效l民法通则第141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特殊时效可分为三种:l(1)短期时效。l(2)中期
19、时效l(3)最长诉讼时效l4.除斥期间 l5.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合同法合同法2.2.1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l2.2.1合同法概述l1.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广义上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关系的所有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在我国,狭义的合同法指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具有以下特点:l(1)统一性。l(2)合意性。l(3)强制性。l2.合同立法的发展1981年12月13日在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通过了经济合同法。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分别于1985年3月21日和1987年6月23日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从而形成了
20、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并存的合同立法格局,并于1993年9月2日对经济合同法作了若干修改。1999年3月15日我国九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合同法,标志着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l3.合同法结构分析合同法分为3则23章共428条。其中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等8章,主要叙述了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原则和其他概括性规定。分则分别阐述了买卖合同等15种列名债权合同,共计15章。因立法时我国的物权法尚未问世,故该合同法中尚缺少关于列名物权合同方面的规定。附则仅有一条,规定了合同法生效日期和原有的三部合同法废止。l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在合
21、同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意思自治原则。即只有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3)公平原则。即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应当公平合理地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4)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合同法的王牌原则,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5)遵守法律与公序良俗原则。即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尊重社会公德。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2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l合同成立就是缔约各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l1.合同成立的条件l2.合同成立的地
22、点l3.合同成立的时间l该项时间是由承诺实际生效的时间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因此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然而,在确定承诺生效时间时,有以下几点情况值得注意:l(1)承诺迟延到达。l(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l(3)以直接对话方式作出承诺。l(4)需要签订确认书的情形。l4.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3合同的形式与内容合同的形式与内容l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从之。l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口头形式适用于能即时
23、清结的合同关系。l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及其他数据电文形式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书面形式有利于交易的安全,重要的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又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l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达成的书面协议。l格式合同或称格式条款。l双方当事人来往的信件、电报、电传等。现在各国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倾向于宽松,法律只选择性地规定必须具备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合同。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4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l合同效力,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l1.有效合同l2.无
24、效合同l(1)无效合同的特征。l无效合同指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其特征是:l违法性。自始无效性。灵活性。l(2)合同无效的原因。l(3)无效合同的分类。l(4)合同无效的宣告和撤销请求权的行使。l3.效力待定合同l4.可撤销合同l5.法律后果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5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l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履行、不当履行和不完全履行都属于违约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l1.履行合同的标准l2.履行合同的过程l3.合同履行的原则l4.合同履行规则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2.6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l合同保全制度
25、,是指法律为防止因义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权利人权利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义务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其具体包括权利人代位权制度和撤销权制度。其中,代位权着眼于义务人的消极行为,当义务人消极履行义务但对第三人享有权利时,法律允许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义务人的权利;而权利人的撤销权则着眼于义务人的反向积极行为,义务人不履行其义务,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权利人权利实现的行为时,权利人有依法诉请法院宣告义务人的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权利。l合同保全与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不同的。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而对当事人的财产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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